道路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不予批准陕西华电靖边1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陕西华电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陕西华电靖边1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榆林市靖边县周河镇,建设内容包括风力发电机组、箱式变压器、集电线路、道路工程等。本工程拟安装2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100MW,风电场与《陕西华电靖边韩家沟20万千瓦风电项目》共用一个升压站,在站内新建一台3#主变(100MVA)及相应配电装置。项目总投资6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9.22万元,占总投资的0.70%。
二、经审查,该项目的环境报告表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项目与相关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及“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内容不全面。
(二)项目占地情况不明确,工程概况与实际建设情况不符,建设过程描述不全。
(三)生态环境评价范围不明确,现状调查内容不实,噪声监测数据不具代表性。
(四)声功能区划、风机源强确定依据不准确,报告应根据《陆上风电场工程噪声影响评价导则》(NB/T 11375-2023),对运行期风机噪声预测源强、模式、参数及结果进行确定,并明确达标距离及噪声敏感点防治措施。
(五)光影影响预测参数及结果不可靠,应补充光影影响包络线示意图及周边居民分布情况。
(六)电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内容不准确,应校核升压站类比条件及监测结果。
鉴于以上问题,我局决定不予批准你公司《陕西华电靖边1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你公司可在完成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后重新向我局报批。
如对本通知决定有异议,你公司可在接到本函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榆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