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轮椅、共享平车场地招租 共享轮椅招标采购公告(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2025)



挂牌价
193120元/年

保证金
40,000元

租赁期限
2年

租赁面积
17.28m2

承租押金
当年租金的25%

租金支付方式
按年支付

项目名称
哈医大四院(南岗院区)共享轮椅、共享平车场地招租
项目编号
N0129FCZZ250383

挂牌起始日期
2025年3月4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5年3月24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发布公告。

标的概况
标的情况
详见附件:招租设施数量及面积明细

标的图片
详见附件:出租标的图片

其他
1、出租标的用途要求为投放共享轮椅、共享平车。2、租赁期限2年,租赁期限内第二年租金较第一年上涨10%。3、承租方所投放的共享轮椅与共享平车性能,应符合国家同类商品的统一参数标准。不得要求使用者办理会员卡、储值卡,否则出租方有权扣除全部承租押金并解除合同。4、除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外,承租方营业执照名称及牌匾、宣传内容不允许出现:“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哈尔滨医科大学第四临床医学院”、“哈医大四院”、“医大四院”、“医大四”等相关字样。5、承租方负责提供、安装、调试、经营共享轮椅、共享平车,承租方须保证共享轮椅、共享平车相关配件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平车展开宽度不少于65CM且配有安全带,平车承重量大于等于150kg;相关设备必须保证为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的合格产品和有效期内的产品。6、出租方具体要求及说明、出租方提供的附属设施、对承租方在租期内的要求、安全责任、防疫要求等详见附件:招租设施数量及面积明细。7、出租标的实际情况以实物为准。

 评估情况 
评估价
193120元/年

评估基准日
2024年7月1日

评估机构
哈尔滨地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租金底价
193120元/年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出租方承诺
我方现委托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资产出租信息并由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招租行为。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其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出租方决策文件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院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24年第5次)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特别告知
1、交易机构将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出租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提供的出租标的相关资料及所作的陈述仅供参考,不作为交易机构及出租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出租标的移交的凭据。2、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公告(包含交易须知、招租设施数量及面积明细等所有附件)全部内容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3、出租标的虽已经过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但房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不作调整。4、意向承租方必须认真查看本公告附件中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接受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所有条款。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的条款。5、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开发拆迁、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6、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标的产权单位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8、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9、本公告全部内容由出租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出租方承担。

交易条件
资金交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年付(提前一个月支付)。

承租方资格条件
1、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成立时间:1年及以上;2、承租方可以为设备厂商或设备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均必须具有经营共享轮椅和共享平车的经验;3、承租方须根据公告附件提供《信誉承诺书》;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标的交割
1、 出租标的的交割事项由承租方与出租方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中约定。2、 在租赁期限内,出租标的所发生的费用详见详见附件:招租设施数量及面积明细。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1、承租方(即出价最高者)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租金、交易服务费汇入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并持身份证明材料(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系统审核的资格证明材料)到交易机构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2、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租方签订本公告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并在签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之次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汇入出租方指定银行账户。3、交易机构在收到出租方提供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出租标的第一年租金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交易指南
竞价规则
1、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网页页首“交易指南”处查看。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指南”处查看。4、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1、 展示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2、 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老师,18646193778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5年3月4日至2025年3月24日

报名手续
1、承租报名(1)意向承租方应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截止日15:00前(2025年3月24日15:00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对出租标的提交报名、上传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2)意向承租方应在2025年3月24日17:00前足额交纳保证金;否则,不具备参与竞价承租资格。2、意向承租方须上传材料(1)符合资质要求的营业执照;(2)资产承租申请书(签章);(3)交易须知;(签章);(4)具有经营共享轮椅和共享平车的经验(需提供与已合作单位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5)承租方为设备厂商的,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最终投放设备相一致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承租方为设备厂商授权的代理商的,除提供厂商的前述材料外,另需提供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本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6)承租方需提供《信誉承诺书》,详见公告附件;(7)符合资质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多页加盖骑缝章,原件备查。3、资格审核(1)交易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核,经形式审核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并足额交纳保证金的才具备竞价资格。经形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不具备竞价资格;已交纳保证金的,交易机构在竞价结束后退还给意向承租方。(2)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4、注意事项(1)意向承租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2)交易机构系统推送的每项资金账户为对应该项资金的专款专户,该账户不做其他项目及其他用途使用,意向承租方须将每项资金交入对应账户,否则视为无效金额。(3)原承租方行使优先承租权,应当按照上述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按交易机构交易规则行权。(4)出租成交后,如交易机构或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提供的材料有造假、作弊、欺诈等行为的,本次出租结果无效,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 交纳:40000元人民币。截止时间2025年3月24日17时00分00秒,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2、 处置:承租方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第一年租金的一部分,其他意向承租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3、 若非交易机构、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第一年租金、承租押金(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竞价安排
竞价方式
加价
增价幅度(元/年)
500

自由竞价时间
2025年3月4日9:00-2025年3月25日9:30
延时竞价周期(秒)
300

服务费
由承租方在竞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一次性付清。

附件下载
附件:交易须知.doc附件:资产承租申请书.doc附件:招租设施数量及面积明细(南岗院区).xlsx附件:出租标的图片(南岗院区).rar附件:《承租方信誉承诺书》.docx附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doc

联系方式
标的咨询
陈女士:0451-87200172

监督电话
0451-87200259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

单位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

交易机构
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www.huaee.net)

技术支持
400-828-9082

本意向承租方已仔细阅读此交易须知,在此承诺接受并遵守此交易须知各项条款的约定。如出现违反此交易须知的约定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本意向承租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意向承租方(签章):交易须知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联交所”)接受委托,对哈医大四院(南岗院区)共享轮椅、共享平车场地进行挂牌公告并出租。本次出租采取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租方。一、出租标的基本内容出租标的的基本情况、出租底价等详见黑龙江联交所网站项目出租公告。二、网上注册、报名及保证金交纳1、意向承租方按照《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自行登录黑龙江联交所网站(http://www.huaee.net)进行会员注册。会员注册时请填写真实的信息,银行账户必须是本人名下并已开通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功能。2、意向承租方注册后,从会员登录窗口进入选择拟竞买的项目进行报名或通过点击网站公告中“立即报名”进行报名。意向承租方在报名前应对出租公告中各项内容知悉,确定已仔细阅读《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并同意其中的各项条款和要求。3、意向承租方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方式向钱包账户进行充值。黑龙江联交所不接收现金及第三方支付。4、项目报名时,若选择授权支付保证金的平台将自动从钱包余额中自动支付,钱包余额不够时需充值足额后方可自动支付保证金;若未选择授权支付保证金的需意向承租方自行操作支付保证金。三、动态报价方法和程序(一)报价方法报价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首次报价不能低于出租底价,下次报价须高于上次报价,每次有效报价的加价幅度应是报价阶梯的整数倍。(二)报价程序本次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期和延时报价期两个阶段:1、自由报价期。在自由报价期,意向承租方可随时登录动态报价系统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2、延时报价期。延时报价期可由多个延时报价周期组成,不限定报价周期次数,每个延时报价周期时间为300秒钟,采取倒计时的方式;如在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有人加价,则重新从300秒开始倒计时,进入下一个延时报价周期;以此类推,直至一个延时报价周期内无人报价,延时报价结束,上一轮次延时报价周期内的最高报价即为成交价,最高报价者即为出租标的的承租方,报价活动结束。(三)查看报价结果报价结束后,系统将自动提示报价结果,承租方可自行在动态报价系统中查看。(四)注意事项1、意向承租方应慎重报价,报价指令输入动态报价系统并确认后即刻生效,不能更改或撤回。2、最高报价的结果以系统纪录数据为准。报价系统显示“本次报价结束”时,本次报价活动结束。3、意向承租方对注册用户名和密码、竞价账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任何使用意向承租方的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登陆的用户在报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意向承租方本人的行为,由意向承租方负责,黑龙江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4、通过公共环境参与报价活动的意向承租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及时退出动态报价系统。5、鉴于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意向承租方应尽量在自由报价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报价期内及时出价。四、成交确认(一)承租方应在报价成交之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交易服务费汇入黑龙江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黑龙江联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等成交手续。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租赁期限内租金总额的2%。(二)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等。五、免责条款出现以下情况,黑龙江联交所及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一)意向承租方注册时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完善、不准确而导致自身未通过资格条件审核的;(二)意向承租方注册时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手机屏蔽接收短信而造成无法收到报名相关信息的;(三)交纳保证金无效的、仅进行钱包充值未对项目授权平台自动支付保证金或未操作支付保证金的;若您同时参与多个项目且均授权了平台为您自动支付,平台将按照您参与项目的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自动支付;如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相同,则按照您提交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自动支付;当钱包余额不够第一顺位项目自动支付保证金时,将顺位自动支付后续足额项目的保证金;(四)意向承租方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动态报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报价的;(五)意向承租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其注册用户名或竞价账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六)意向承租方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不能正常报价的;(七)未及时关注黑龙江联交所发布的相关报价活动信息的;(八)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报价中断的。黑龙江联交所将重新组织报价活动,具体情况在黑龙江联交所网站予以公告。六、其他若非黑龙江联交所或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或承租方将被视为构成违约,其所交纳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扣除(黑龙江联交所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出租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重新挂牌出租。1、意向承租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出租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含唯一意向承租方);3、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4、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的;5、不与出租方签订或未按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6、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的;7、出租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资产承租申请书标的名称:项目编号:申请人(意向承租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申请日期:年月日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制承租申请与承诺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本意向承租方现提出申请,意向承租持有的项目,请予审核。本意向承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1、本次承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所提交材料及承租申请中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方对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我方系合法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无任何不良社会记录、行政违规记录、司法执行记录等,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用,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承租方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法人适用)我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支付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承租方应当具备条件的规定。(自然人适用)3、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信息发布的全部内容和要求,已认真考虑了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风险。4、无论采用何种交易方式,我方将以不低于填报的承租底价报价,否则所交保证金转作违约金,作为对出租方、贵所以及相关方的违约赔偿,不予退还。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意向承租方(签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年月日意向承租方基本情况名 称基 本情 况法 人基 本情 况住 所基 本情 况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基 本情 况经济类型基 本情 况经营范围基 本情 况自 然 人基 本情 况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方式传真电子邮件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 编承租底价(万元/年)备 注资料清单审核资料清 单附 件 资 料(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备 注审核资料清 单□资产承租申请书审核资料清 单□资产承租委托合同审核资料清 单□联合承租协议审核资料清 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审核资料清 单□组织机构代码证审核资料清 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审核资料清 单□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其他审核资料清 单□请示、集团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如有)审核资料清 单□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审核资料清 单□满足承租资格条件的其他文件:核实意见项目经办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日 期: 年 月 日
招租设施数量及面积明细(南岗院区)

序号
设施名称
单体占地面积
组数
拟招轮椅数量
拟招平车数量
位置分布

1
共享轮椅
2.16㎡
1
6
0
南岗院区外科楼14楼中区

2
共享轮椅
2.16㎡
1
6
0
南岗院区外科楼15楼中区

3
共享轮椅
2.16㎡
1
6
0
南岗院区外科楼16楼中区

4
共享轮椅
2.16㎡
1
6
0
南岗院区内科楼4楼

5
共享轮椅
2.16㎡
1
6
0
南岗院区内科楼6楼

6
共享轮椅
2.16㎡
1
6
0
南岗院区综合楼5楼

7
共享轮椅
2.16㎡
1
6
0
南岗院区综合楼9楼

8
共享轮椅
2.16㎡
1
6
0
南岗院区外科楼1楼(1号门)

合计
17.28
8
48

具体要求及说明
1、承租方负责提供、安装、调试、经营共享轮椅、共享平车。
2、承租方保证共享轮椅、共享平车相关配件符合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要求,平车展开宽度不少于65CM且配有安全带,平车承重量大于等于150kg;相关设备必须保证为通过正规渠道进货的合格产品和有效期内的产品。
3、共享轮椅、共享平车的供电方式均为电池供电。
4、允许共享轮椅、共享平车展示相应的促销信息,信息内容严格接受出租方监管,不允许投放任何与所售物品无关的其他广告。
5、按照出租方要求签署安全承诺书,具体内容参照第八部分“对承租方在租期内的要求”相关内容。
6、按照出租方要求签署装修改造及设备设施投入承诺书,具体内容参照第六部分、第九部分相关内容。
7、如承租方出现违反本方案约定的情形,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关系并扣除全部承租押金,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涉及承租方最终投放设备与资格条件中提供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不一致的情形,按合同无效处理。

房屋装饰与维修 1.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造装修、维修房屋时应提前书面通知出租方并将装修方案及图纸报出租方批准备案。装修方案经消防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施工。承租方装修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承租方自行负责宣传物料等相关手续审批并承担相关费用。
3.合同终止后,承租方的装修无偿归出租人所有,或承租方可以在不破坏整体房屋结构及硬件设施前提下拆除自行安装的配套设施。
4.出租方提供的房屋原则上由承租方自行维修,如果遇房屋年限较长、漏雨等大修问题,承租方无法自行维修时,需向出租方报修,出租方根据实际情况认定后即安排人员进行维修,维修费用协商解决。
5.维修期间影响到承租方的经营,出租方不存在赔偿承租方的责任。
出租方提供的附属设施
1.出租方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与附属设施完备耐用。
2.出租方保证日常及节假日约定的场地提供。

对承租方在租期内的要求 1.承租方只享有出租房屋的使用权,租赁期间,由于出租方原因要进行拆迁、改造,承租方应及时迁出,出租方返还剩余租金及承租押金。
2. 未经出租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3. 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或部分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承租方不得与第三方共同使用承租房屋。
4.在出租房屋内依法经营,不进行非法活动。
5.承租方需在合同签署后1个月内向出租方支付当年租金及承租押金(当年租金的25%);第二年租金须在上一年度的最后一个月前支付并补足承租押金。
6.服从出租方的管理要求。
7.及时关注设备性能,做好日常检查养护,禁止使用已发生损坏或出现问题的设备,因设备性能原因导致使用者收到伤害的,由承租方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8.设备使用合理定价,价签清晰明确,价签与商品位置对应,严禁出现肆意涨价、哄抬物价等行为。
9.承租方在经营过程中应保证医院医护人员及就医患者不因承租方原因受到任何利益的损害,并遵守医院相关安全规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理,承担所有责任,并第一时间上报出租方说明情况。
10.出租方将对承租方日常经营及安全问题进行监察,如发现违反医院相关规定及出现安全隐患,承租方应按医院要求限期整改,如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足(达不到医院要求),则医院有权采取如下措施:
第一次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足,扣除承租押金;
第二次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足,扣除50%年租金;
第三次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足,医院有权扣除全部剩余租金并解除租赁合同,限期清退,解除通知送达即为生效。
承租方整改的同时需要补足扣除的押金、租金,否则医院有权解除合同。
11.承租期间如发生人身安全、消费纠纷等问题或者事件,均与出租方无关,均由承租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承租方安全责任
1.承租方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黑龙江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2.承租方负责建立健全承租场地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承租单元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积极参加出租方组织的消防演习。
3.承租的场地内不准用于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易腐蚀、有毒等危险物品。及时排查消防隐患,严禁使用明火,严禁使用违规电器,消防设施保持完备可用、无遮挡,消防疏散通道保持畅通。
4.自觉接受出租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5.保护好承租单元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出租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6.由于承租方责任引起的火灾及事故由承租方负责并赔偿出租方及相关人的相应损失。
7.定期检查牌匾、灯箱等悬挂物是否牢固,防止砸伤他人;确保室外电线完好,防止触电、短路等情况。
防疫要求
1.承租方人员上岗过程中全程科学佩戴口罩。
2.承租方需配备足量防疫物资、按医院内部感控要求进行消杀并做好消杀记录。
3.所有入院人员及货物均需进行消杀并做好消杀记录。
4.承租方需及时关注并回复出租方各项通知要求、疫情排查等信息,如有特殊情况第一时间报备,严禁出现瞒报、漏报、迟报等情况。

国手草专用2号电话18天大基哈南涫医锅美院务信息公开栏argr心3大附属禁消村前有团口罩佩戴方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FIREHOoo消防O◎O福®oFIREHYDR使用方法HOWTO明德至善·博学至精灭火器使用方法取出灭火器拔掉保险技《信誉承诺书》(1)本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2)本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本单位及单位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不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以及其他失信情形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形。(4)本单位提供的“与最终投放设备相一致的技术参数和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不存在擅自使用他人图片的情形,保证没有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自愿承担全部责任,招租方和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单位所提供上述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自愿接受有关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并承担法律责任。出租方和交易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6)本单位若违反本承诺书,愿意按照本方案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合同编号: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黑龙江省财政厅印制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出租人(甲方):(单位名称和住址)承租人(乙方):(名称或者姓名和住址)黑龙江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黑龙江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经营使用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规定,对登记在甲方名下的国有资产(以下称租赁物)通过公开竞价方式进行了招租,乙方获得承租权。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租赁物状况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租赁物位于,该租赁物包括:。上述租赁物系国有资产,登记在甲方名下,经依法批准租赁给乙方使用,该租赁物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具体清单,该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作为甲方移交给乙方租赁物的依据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租赁物验收的依据。2、乙方在参加招租前对本合同第一条约定甲方出租的租赁物的数量、质量、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深入的了解,不得在取得承租权后以上述原因解除本合同。以上述原因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甲方不退还招租保证金,已退还招租保证金的,应当向甲方支付与招租保证金等额的违约金。二、租赁物使用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租赁物的用途为,乙方租赁甲方租赁物的用途为。2、乙方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承租用途和使用方法使用租赁物,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使用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毁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并经依法批准,不得将出租物转租给第三人。乙方擅自转租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经甲方同意并经依法批准同意转租的,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毁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三、租赁期限1、甲方出租给乙方租赁物的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为止。2、乙方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或者依法解除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将租赁物交还甲方。乙方每延迟一日交还租赁物,按租金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四、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1、租赁期限内年租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元)。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元)。2、租金以人民币支付,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日内将全部租金一次性交纳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开户行和银行帐号分别为。经甲方同意分期付款的,乙方应当在签定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将租金人民币(大写元)交纳至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余款应当在年月日前交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如果采取逐年交付租金的,可以约定在下一个年度开始前交付年租金)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交付租金,每延期一日应当按所欠租金%向甲方交付滞纳金。经甲方追索,乙方超过日仍不按本合同约定交付租金和滞纳金,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前期交付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有权追索所欠的租金。4、乙方应当在签订本合同之日起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大写元),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合同期满,或者依法解除本合同,经甲方验收确认租赁物无损毁、不欠缴水、电、热等乙方应付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乙方。5、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租赁物租金达不到当地指导价或者市场价70%时,甲方有权提高租金,提高后应不低于上述标准。具体幅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方式解决。五、租赁物交付1、甲方应当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之日起内将租赁物交给乙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延迟交付租赁物,甲方按月退还租金。甲方超过月未交付租赁物,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退还乙方交纳的全部费用,并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2、甲方应当在交付租赁物前,将欠缴的水、电、热、物业等甲方应付的费用结清。六、租赁物安全维护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当安全使用租赁物,并加强对租赁物的维修和保养,使租赁物保持良好的使用功能,不得使用租赁物从事违法活动。2、租赁物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物的修缮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全部修缮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3、甲方将租赁物中的房屋交付给乙方后,乙方应当采取合法、合理措施保护房屋的质量和安全,确保房屋在租赁期间不受损毁。乙方在不改变房屋的楼体结构、不造成楼体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可以进行室内改建、装修、装饰。如造成房屋损毁,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4、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当按照国家及我省关于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对租赁物的消防设备设施进行安装和修缮,达到相应的消防安全标准。5、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物中的设施、设备更换、维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乙方不得在租赁物占用的土地上修建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因生产经营需要修建临时性的建筑物、构筑物,除经有关部门批准外,还须征得甲方同意并经依法批准。7、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应当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并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交还给甲方。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进行的装修和装饰应当符合正常经营使用的状态,乙方所作的改建、装修、装饰无需复原,并无偿交给甲方。但乙方经批准修建的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不在移交期限内恢复原状,无偿归甲方所有。七、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但不限于下列权利义务(1)甲方可以对乙方使用租赁物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但不得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甲方有权对乙方未经批准擅自出租租赁物获得的收益进行追索。(3)甲方有权对乙方丢失、损毁、转让的租赁物进行追索。(4)甲方保证租赁给乙方的租赁物属于国有资产,其租赁行为已经依法批准。(5)甲方保证租赁给乙方的租赁物产权无争议,产权出现争议由甲方负责解决。(6)甲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乙方需要以甲方名义办理的审批手续,甲方积极予以配合。(7)当地政府依法对租赁物中的房屋、土地进行征收,补偿的主体为甲方。2、乙方有但不限于下列权利义务(1)当地政府依法对租赁物中的房屋、土地进行征收,乙方可以从当地政府给甲方的补偿费中获得停产、停业和搬迁补偿费用。(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保证按照足额交纳水、电、热、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3)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当按照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求承担相关责任。(4)乙方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不得丢失、损毁或者擅自转让租赁物。(5)乙方应当合理使用租赁物,非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毁的,乙方应及时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6)乙方不得拒绝甲方对租赁物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7)乙方应当依法文明生产经营,对生产经营中产生的垃圾、烟尘、噪音和下水道堵塞等问题必须及时处理并承担相关责任。八、合同变更、解除与终止1、甲方经依法批准并与乙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2、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但甲方继续出租租赁物的,甲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取得租赁权。3、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当地政府依法对租赁物中的房屋、土地进行征收,本合同终止。甲方应当将履约保证金和剩余期限的租金退还给乙方。4、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内,中央国家机关颁布新的文件规定应当解除本合同的,应当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当将履约保证金和剩余期限的租金退还给乙方,并对乙方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合理投入予以适当补偿。补偿的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结果为依据对乙方进行补偿。5、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终止。甲方应当将履约保证金和剩余期限的租金退还给乙方。6、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7、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依法或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8、乙方使用租赁物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损害公共利益活动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从事上述活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甲方损失。九、违约责任1、甲方除按本合同的其他约定承担责任外,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租赁物,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除退还剩余期限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外,还应当向乙方支付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抵付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造成的损失与违约金之间的差额部分。2、乙方除按本合同的其他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违约还应当承担下列责任:(1)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擅自退租的,甲方已收取的租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2)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对租赁物保管不善致使租赁物丢失、损毁或者擅自转让租赁物的,应当按照事件发生时租赁物的市场价格全额赔偿甲方。(3)租赁期限届满,乙方逾期归还租赁物的,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费用作为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清偿乙方逾期归还租赁物的违约金的,甲方可以另行要求乙方赔偿。(4)租赁期限届满,乙方在租赁期间欠缴的费用由甲方在履约保证金中支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乙方欠缴的费用,甲方可以向乙方进行追索。十、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经依法批准,可订立补充协议。本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2、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对出租物的实际状况和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清楚明白,并承诺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如一方违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主张权利。3、甲乙双方就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应当通过哈尔滨仲裁委员会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依法批准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黑龙江省财政厅留存一份,甲方的主管部门留存一份,六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附件:。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年月日补充协议天火器丽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共享轮椅、共享平车场地招租 共享轮椅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