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制品加工 塑料制品制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辰飞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现对本项目进行公众参与公示(公示时间:刊登之日起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此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公示材料如下:
项目名称:辰飞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昆山市周市镇黄浦江北路609号20号房101室
建设单位:辰飞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苏州盈萱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见附件(其中隐私信息隐去)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女士
电话:15083995802
E-mail:1739263916@qq.com
辰飞电子公示稿.pdf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辰飞电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411-320566-89-01-90024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昆山市周市镇黄浦江北路609号20号房101室地理坐标(东经121度00分33.893秒,北纬31度45分38.88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昆山市周市镇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昆周投备案﹝2024﹞235号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56(租赁厂房)本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要求,具体分析如下:表1-1本项目与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对照分析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概况大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但废气中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芘、氰化物、氯气,故无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建设项目本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其接管排入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属于间接排放,不涉及新增直排工业废水。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值的建设项目根据核算出的Q值,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无需设置风险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涉及海洋直接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涉及综上,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及文号:省政府关于《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批复,苏政复〔2018〕49号规划名称:《昆山市B14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审批机关:昆山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及文号:市政府关于同意《昆山市B14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昆政复〔2019〕3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昆山《昆山49号文批复战略,即在组织有序的达的工贸城《昆山(1)长(2)苏(3)昆(4)适(5)苏根据《先进产业基本规划山市行政辖速公路-苏州480平方公城河围合范(污水管网)本项目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规划相符性分析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于2018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复〔2018〕同意。《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明确提出了昆山市城市化发展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合理确定用地布局结构和地块规模,按照城市设计要求,空间,创造优美的环境,逐步将昆山市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地区现代制造业发市,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明确了昆山市城市职能:江三角洲地区核心城市上海周边重要的制造业基地;锡常都市圈中连接苏沪的外向型经济发达的城市;山市域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宜居住的现代化园林城市;南地区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基地之一。江苏省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昆山市的城市性质为全球性地,毗邻上海都市区新兴大城市,现代化江南水乡城市。分为市域和城市集中建设区两个空间层次。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昆山市域,即昆区范围,总面积931.5平方公里,实现全域统筹。城市集中建设区为苏昆太高东绕城高速公路-娄江-昆山西部市界-机场路-昆山东部市界围合范围,面积里。其中老城区指东环城河-娄江-司徒街河-沪宁铁路-小虞河-娄江-叶荷河-北环围,面积6.1平方公里。项目位于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内。位于昆山市周市镇黄浦江北路609号20号房101室,根据《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本项目所在地块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该土地已合法取得不动产权证(昆房权证周市字第271065085号),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相关规划要求。2、与《昆山市B14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①规划范围B14单元范围西至长江路,东至昆山市界,北至杨林塘,南至城北路,总用地面积约16.4平方公里。规划建设以居住生活和公共服务为主导功能,重点关注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和居住环境品质提升的城镇综合单元。②功能定位昆山市“三生融合”典范区。③空间布局规划形成“一轴两廊两心三片”的空间结构。“一轴”为白塔中心河景观轴;“两廊”为金鸡河生态廊道和太仓塘生态廊道;“两心”为金鸡河文化公园绿心、萧林路商业中心;“三片”包括西部的生活片区、中部的商贸片区、东部的工业片区。④工业、仓储物流用地规划工业用地407.3公顷,规划物流仓储用地15.37公顷,集中布局在中环以外。⑤综合交通快速路:“两横两纵”,“两横”为城北路、339省道,“两纵”为黄浦江路和长江路(339省道以北)。主干路:“两横三纵”,“两横”为萧林路、昆太路,“二纵”为长江路(339省道以南段)、青阳北路和洞庭湖路。⑥空间景观规划形成“轴廊串联、两心辉映”的空间景观结构轴线:白塔中心河特色景观轴:廊道:太仓塘生态景观廊道、金鸡河生态景观廊道;核心:金鸡河公园绿心、萧林路商业中心。⑦共用设施1)给水工程昆山全市采用区域供水方式,规划保留城北路、萧林路、昆太路、黄浦江北路、长江路的区域供水主干管。将现有枝状支管连通成环,增强供水安全性。2)污水工程规划范围内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污水统一送至北区污水处理厂进行净化处理。扩大部分路段管径,取消污水直接排放口,完善污水支管系统,加强雨污分流改造,整改雨污混接现象。3)雨水工程一般道路下雨水管道按自由出流设计。红线宽度大于40米的道路在两侧布置雨水管,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单侧布置,单侧布置以车行道偏东、南侧为主。改造现状排水能力不足的雨水管,完善雨水管道系统,就近、分散、重力流排入圩内河流。4)燃气工程规划以天然气为主要气源。根据《昆山市B14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所在地块已规划为工业用地,且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本项目采取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规划的要求,与用地规划相符。4、与《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为切实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0)213号)等规定以及现行国土空间规划,开展矛盾图斑一致性处理、优化布局存量空间规模基础上,落实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追加流量指标及“三条控制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性管控要求,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四五”规划相衔接,形成昆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施行,并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总体空间格局“十四五”时期昆山定位为“1+4”框架体系。“1”,就是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标杆城市”,这是昆山总的功能定位;“4”,就是全面构筑新高地、桥头堡、样板区、宜居城等四大功能矩阵。(1)城乡空间格局昆山市以美好生活为根本追求,聚力打造文明宜居现代化大城市,根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紧密契合的原则,市域分为城市集中建设区、西部阳澄湖旅游度假片区、南部水乡古镇旅游度假片区,实施“三大片区”差异化空间布局。(2)农业空间格局重点建设南北两片集中农业区。北片集中农业区位于苏昆太高速公路以北、苏州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区域,借助阳澄湖大闸蟹品牌优势,突出优势,突出水产养殖特色;南片集中农业区位于机场路以南、千灯浦西机场路以南、千灯浦西苏沪高速公路以北区域,建设现代都市农业园区,提供特色化、品牌化的优质农副产品。(3)生态空间格局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原则,构建“七横、四纵、四区、六园”的市域生态格局,形成“田湖环城、水路林盘、湿地成群、环环相扣”的生态绿化大框架。二、近期实施方案期限2021年1月1日至昆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得批准时止。目前昆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黄浦江北路609号20号房101室,根据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项目占地属于现状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要求。5、与昆山市“三区三线”相符性分析“三区三线”指的是根据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个区域,分别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简单来说,“三区三线”的划定,对哪里只能种粮、哪里实施生态保护、哪里可以开发建设,在国土全域空间上进行了明确。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作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关键,更是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城镇集约节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完成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数据更新工作。全省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城镇开发边界的空间矢量数据全部上图落位,成为构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空间格局的重要支撑。昆山市立足“江南水乡”生态基底,高标准构建生态保护格局、高品质打造生态共享空间,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实施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及“七横四纵”生态廊道建设,逐步形成“田湖环城、水路林盘、湿地成群、环环相扣”的生态格局,让“自然中的城市”与“城市中的自然”融合互动。目前,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为64%,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国中小城市前列。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黄浦江北路609号20号房101室,对照昆山市域三线划定图,本项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在城镇开发边界内。因此,符合昆山市“三区三线”规划。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相关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属于内资项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项目已于2024年11月08日通过昆山市周市镇人民政府立项备案,备案证号:昆周投备案﹝2024﹞235号。本项目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因此,本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明文规定禁止、限制的项目,本项目的建设与国家及地方的产业政策相符。2、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距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区为傀儡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本项目西南侧约13.47km处,本项目不在其管控区域内,在评价范围内不会导致其生态红线区域服务功能下降。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距本项目最近的江苏省生态红线区为杨林塘(昆山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位于本项目西北侧约2.72km处,本项目不在其管控区域内,在评价范围内不会导致其生态红线区域服务功能下降。具体见下表:表1-2本项目与区域最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关系一览表范围面积(km2)生态空间与本项目的保护区域生态空间国家级生态生态空间总名称管控区域保护红线面管控区域面方位关系范围积面积积主导生态功能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傀儡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阳澄湖引水箱涵和野尤泾进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范围内的水域及陆域;傀儡湖、野尤泾整个水域及其背水坡堤脚外100米之间的区域;阳澄湖—傀儡湖引水箱涵两侧纵深100米的区域。二级保护区:傀儡湖沿岸纵深1000米的区域;野尤泾沿岸纵深500米的区域;上述范围内已划为一级保护区的除外/22.3/22.3西南侧,13.47km杨林塘(昆山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杨林塘及其两岸各100米范围//2.67西北侧,2.72km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3年度昆山市环境状况公报》:①大气环境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0.5%,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为74,空气质量指数级别平均为二级,首要污染物依次为臭氧(O3)、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氮(NO2)。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9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52微克/立方米和29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评价值分别为1.1毫克/立方米和170微克/立方米。与2022年相比,NO2浓度上升13.3%,PM10浓度上升13.0%,PM2.5浓度上升16.0%,CO评价值上升10.0%,二氧化硫浓度持平,O3评价值下降2.9%。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府〔2024〕50号),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发展;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切实降低排放强度;加强机制建设,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加强能力建设,严格执法监督;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落实各方责任,开展全民行动,苏州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将会得到改善。根据《昆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通过推进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推进PM2.5和臭氧“双控双减”,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加强固定源深度治理,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昆山市的环境空气质量将逐步改善。②地表水环境2023年度,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达标率为100%,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全市7条主要河流的水质状况在优~良好之间,娄江河、庙泾河、张家港、七浦塘、杨林塘、急水港水质为优,吴淞江为良好,与上年相比,娄江河水质有所改善,其余6条河流水质基本持平。全市3个主要湖泊中,阳澄东湖(昆山境内)水质符合Ⅲ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7.3,中营养;傀儡湖水质符合Ⅲ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6.0,中营养;淀山湖(昆山境内)水质符合Ⅳ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1.9,轻度富营养。我市境内10个国省考断面(吴淞江赵屯、急水港急水港桥(十四五)、千灯浦千灯浦口、朱厍港朱厍港口、张家港巴城湖口、娄江正仪铁路桥、浏河振东渡口、杨林塘青阳北路桥、淀山湖淀山湖中、道褐浦新开泾桥)水质达标率100%,优Ⅲ比例均为90.0%,优Ⅱ比例40.0%。③声环境2023年度,昆山市区域各类声环境功能区昼夜等效声级均达到相应类别要求。本项目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可实现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生活污水接管排入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项目噪声源经采取一系列降噪措施后能有效降噪,项目地厂界声环境达标;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拟购置注塑机、粉碎机等设备共计约50台/套,年用水量882t/a(生活用水450t/a,冷却塔补充用水量432t/a),年用电量40万度,折标系数参考《综合能耗计算通则》(GB/T2589-2020),水的折标系数为0.1896kgce/t,电的折标系数为1.229tce/万度,则用水量折算为等价标准煤约0.17t/a,用电量折算为当量标准煤约49.16t/a,因此本项目总能耗折算为当量标准煤约49.33t/a。由于本项目用电量、用水量较低,能耗少,用水用电在供应能力范围内,因此不会突破区域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昆山市周市镇黄浦江北路609号20号房101室,项目所在地无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进行说明,具体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本项目与《昆山市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试行)》的相符性分析类别准入指标相符性分析产业禁止准入禁止《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不属于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禁止化工园区外(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一切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化工园区外化工企业(除重点监测点化工企业外)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和节能环保设施改造。禁止设立化工园区内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企业的新改扩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类项目。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禁止《危险化学品名录》所列剧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所列化学品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所列剧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所列化学品生产项目。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周边无化工企业,且未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禁止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禁止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也不属于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禁止不符合行业标准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指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山综合保税区、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昆山精细材料产业园)。本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禁止水泥、石灰、沥青、混凝土、湿拌砂浆生产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水泥、石灰、沥青、混凝土、湿拌砂浆生产项目。禁止平板玻璃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平板玻璃产能项目。禁止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项目。禁止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染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不包括鼓励类的染料产品和生产工艺)。本项目不属于染料、染料中间体、有机染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禁止电解铝项目(产能置换项目除外)。本项目不属于电解铝项目。禁止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的项目(电镀金、银、铜基合金及予镀铜打底工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含有毒有害氰化物电镀工艺。禁止互联网数据服务中的大数据库项目(PUE值在1.4以下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本项目不属于互联网数据服务中的大数据库项目。禁止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项目(范围包括:含有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乙烯—醋酸乙烯共聚物(EVA)、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等非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的一次性膜、袋类、餐饮具类)。本项目主要生产家用电器、3C消费电子等塑料制品,不属于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项目。禁止年产7500吨以下的玻璃纤维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年产7500吨以下的玻璃纤维项目。禁止家具制造项目(利用水性漆工艺除外;使用非溶剂性漆工艺的创意设计家具制造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家具制造项目。禁止缫丝、棉、麻、毛纺及一般织造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缫丝、棉、麻、毛纺及一般织造项目。禁止中低端印刷项目(书、报刊印刷除外;本册印制除外;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中涉及金融、安全、运行保障等领域且使用非溶剂型油墨和非溶剂型涂料的印刷生产环节除外)。本项目不属于中低端印刷项目。禁止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项目。禁止生产、使用产生“三致”物质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生产、使用产生“三致”物质的项目。禁止使用油性喷涂(喷漆)工艺和大量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使用油性喷涂(喷漆)工艺和大量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的项目。禁止产生和排放氮、磷污染物的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的除外)。本项目不属于产生和排放氮、磷污染物的项目。禁止经主管部门会商认定的属于高危行业的项目(金属铸造企业、涉及爆炸性粉尘的企业、涉氨制冷企业)。本项目不属于经主管部门会商认定的属于高危行业的项目。禁止其他经产业主管部门会商认定的排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其他经产业主管部门会商认定的排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项目。5)《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苏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相符性分析对照《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苏州市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文件中“全市共划定环境管控单元477个,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理”。本项目建设地址为昆山市周市镇黄浦江北路609号20号房101室,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服务”(网址:http://ywxt.sthjt.jiangsu.gov.cn:8089/sxydOuter/#/Homepage)查询,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青阳路工业园,对照《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和苏州市市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具体分析见下表:表1-4本项目与苏州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1)禁止引进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禁止引进列入《外商投资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淘汰类产业;本项目为内资。空地空地王家浜空地空地空地迎宾东路黄浦工业企业工业企业江工业企业金北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圣美生活区空地路工业企业鸡池塘空地工业企业工业企业河腰溇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工业企业池塘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工业企业空地工业企业140m华岗路375m黄华岗路浦江北吴家桥空地路新开河工业企业空地AN比例尺0100m项目地居民区边界500m范围线附图三建设项目周边500米环境概况图风机]〇DA001注塑区W会议室办公室原料区门门门危废贮存库注塑区粉碎一般固废暂存区茶水间卫生间冷却塔空压机AN比例尺5m0出货区排气筒办公室噪声源无组织排放源附图四建设项目车间平面布置图迎宾东路AN工业企业工业企业黄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圣美生活区浦工业企业江金工业企业比例尺北工业企业鸡0200m工业企业路河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工业企业项目地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工业企业工业企业污水排放口工业企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口华岗路附图五厂区平面布置图昆图例路速公N苏高昆太太仓市苏州01km2km阳东绕城澄嘉湖a玉山#路快速路北段阳澄湖站至上海上快速路接苏州嘉定区苏州京沪高速铁路海开昆山东站沪宁城际铁路京沪铁路(沪宁段)苏州工业园区州至上海市市接上海曹安公路11号线至上海接苏州机场路吴中区H州h路速公N山苏高接太仓广州路居住用地昆太太仓市苏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城州接太仓苏州路工业用地1km2km市8和路0阳合羊物流仓储用地东总城市道路用地绕交通枢纽站场用地体39省公用设施用地城规澄绿地与广场用地划嘉备用地村庄建设用地(2017-2035年)农林用地湖a水域玉山高速铁路及站场#路城际铁路及站场快速路北段阳澄湖站普通铁路及站场至上海上一城市集中建设区界线快速路接苏州嘉定区苏州京沪高速铁路海开昆山东站沪宁城际铁路京沪铁路(沪宁段)至上海接苏州钟苏州工业园区3-2城接苏州苏胜路州市集至上海市中市建设接上海曹安公路区11号线用接苏州至上海地机场路规吴中区划H州图h项目所在地附图六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昆山市B14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至IN常熟0200400800m至图例R2二类居住用地O幼托用地RB商住混合用地常熟新行政办公用地文化设施用地图小学用地新开河湖川塘路浦R2图初中用地图高中用地茂C体育用地a医疗卫生用地泾社会福利用地.宗教用地居住区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商办混合用地CO加油(气)站用地B9其他服务设施用地i一类工业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朱家湾O社会停车场用地a供电用地D排水用地环卫用地O消防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81公园绿地防护绿地H4村庄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弹性用地农林用地备用地--城市轨道线至巴城至锦溪仓1000kV高压线日500kV高压线一220kV高压线110kV高压线阳城市道路至开发区河流水域=规划界线昆山市B14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规划图至IN常熟0200400800m图例R2二类居住用地O幼托用地商住混合用地至RB常行政办公用地熟新文化设施用地图小学用地新开河湖图初中用地川塘路浦图高中用地R2C体育用地茂a医疗卫生用地泾社会福利用地ER.宗教用地居住区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商业用地商务用地商办混合用地CO加油(气)站用地B9其他服务设施用地i一类工业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O社会停车场用地a供电用地D排水用地环卫用地O消防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81公园绿地防护绿地朱家湾H4村庄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弹性用地农林用地备用地--城市轨道线1000kV高压线仓日500kV高压线Y一220kV高压线110kV高压线阳城市道路至巴城河流水域至开发区至锦溪=规划界线3项目所在地附图七昆山市B14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昆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04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至苏州接控案N常热熟常I线太仓市01.5km3km6km京大会至苏州相城区业澄湖嘉定区委江快道苏州苏赴辉接上海外钱公路苏苏楼苏州现代大道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园路州苏州中备大道市提苏州墅湖大道区吴中区上海自石公路上江青接上海新太路澄松全美江至上投青松线公湖路海接上海北青公路挂上海泽大道吴江区市小*接奖江检金公路山H青浦区海珠接上+清路湖青复上W浙:江接控案N常熟热常I线太仓市1.5km3km6km03km至苏州京大会至苏州相城区业澄湖嘉定区陶有委江快道接上海外钱公路苏州苏赴辉苏苏苏州工业园区楼苏州现代大道苏州园路州苏州中备大道市吴中区提苏州墅湖大道区上海自石公路利江上青接上海新太路澄松至上路投青松线公湖路海接上海北青公路全美江挂上海泽大道市小*吴江区接奖江检金公路山H青浦区海珠接上+接湖清青路复上W浙:江A30永久基本农田图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市县界例镇界骨干路网项目所在地附图八昆山市市域三线划定图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40=40=40=40-40-040-4040N昆山市在苏州市的位置示意图熟常常热市2太仓市五市相吴中区太三3城仓区品2苏州市品2山市工上业2园区2海2吴22市中22区2吴市2江上海40-40=40一40-402图例40-40昆山市人民政府编制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50,000制图二〇二一年四月南京众诚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所在地附图九国土空间规划图区域面积(平方公里)13.90212.74310.4843.8656.758口1类标准适用区域2类标准适用区域3类标准适用区域项目所在地附图十周市镇声环境功能区图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小桥村产江苏省生态环境湘石路全省概况总体要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辅助分析O891320594MA275UBB6N分区管控综合服务1一cologyandEmironmentofjiangsuProvincG204用大海场S48中界泾用光辉楼勺楼杨家庄用高阳商务写字楼肖家浜淮城水河宅傀儡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S224市北农民公园胡家宅基许家村横娄村东张用太古料、炼油、炼焦、农药、石棉、水泥、玻璃、冶炼等建设项孟将堂大湾成湖公园唐龙村目;建设高尔夫球场、废物回收(加工场和有毒有害物品仓江苏省模具邵家村周市镇库、堆栈,或者设置煤场、灰场、垃圾填埋场;设置水上餐创业服务中心4太仓市民饮、娱乐设施(场所,从事船舶、机动车等修造拆解作王家宅业,或者在水域内采砂、取土;围早河道和滩地,从事围网4双拥公园网箱养殖,或者设置屠宰场。距离滨河公园昆(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自村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当前段距离:13.47km84阳庙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法总距离:13.47km缩放至律法规实施保护管理。02044天镜湖公G1521(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禁止在一级保团中言大厅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斜泾新村目;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用信息港大厦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二级保护区内新、改、扩建排放污染物是大的建设项目。钱家宅西薛家泾+市第三人民医院水秀公园污染物排放管控用永大商业广场4夕露园围继烽大厦G(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饮用水水源文化互动厂昆山市亭林园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施溇昆山市第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人民医院体的活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五角上①昆山站昆嘉路主办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ICP备案编号:苏ICP备10001599号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优先保护单元韦新世界大厦政府网站重点管控单元串山南站邮编:210036电子邮件:XXzx@jshb.gov.cn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370号重点管控单元京沪高速找错党政机关一般管控单元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43附图十一本项目与傀儡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图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江苏省生态环境全省概况总体要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辅助分析08浏双线分区管控综合服务91320594MA275UBB6N西小泾西秦江门杨家村东村S48杨林塘(昆山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沪宜高速关泾基础信息务写字楼斜塘板胡家巷孙家泾新苑村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2058310076桥实街管控单元名称:杨林塘(昆山市)清水通道维护区4市北农民公园距离X新渔村4梅花园管控单元分类:优先保护单元枫塘口当前段距离:2.72km总距离:2.72km新星苑市:苏州市石泉园西岳堤西陈庄泾缩放至西岳堤西陈庄泾东苑西岳堤流域:长江流域太湖流域孟将美陆小学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江苏省模真昆山市周市迎宾东路展太线创业服务中心人民医院天赋商业广场苏家溇空间布局约束4昆山体育生态族园粤秀园迎宾中路陆杨中心小学邵家宅(1)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2)按照《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杨树园林家滨邵家浜用裕腾大厦条例》《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太仓广联多保护管理。4新卫村乡村健身公园肉花卉植物园合作村(3)根据《江苏省河道管理条例》: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4渔趣湿地主题公园止:损坏堤防、护岸、闸坝等各类水工程建筑物及防汛、水五丰广场昆太线文、通讯、供电、观测、自动控制等设施;在行洪、排涝、输阳庙线水河道内设置影响行水的建筑物、构筑物、障碍物或者种植阳碍行洪的林木或者高秆作物;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垦种放烟港阳庙线双林大桥主办单位:江苏省生态环境厅ICP备案编号:苏CP备10001599号联系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水秀园一振东优先保护单元政府网站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370号重点管控单元邮编:210036电子邮件:xxzx@jshb.gov.cn苏公网安备32010602010370号重点管控单元找错一般管控单元政府网站标识码:3200000043党政机关青春骚站附图十二本项目与杨林塘(昆山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位置关系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料制品加工 塑料制品制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