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商业服务用途房地产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安徽陆城地产有限公司2025)
皋城尚境写字楼一层面积27.14平方米商业服务用途房地产租赁权拍租
项目编号
JA2025-PGPM-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C02-1234140076900449XQ-20250303-000023-2
信息来源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安区分中心
项目所在地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安区分中心
信息发布时间
2025-03-03 11: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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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信息
皋城尚境写字楼一层面积27.14平方米商业服务用途房地产租赁权拍租交易公告
受安徽陆城地产有限公司委托,拟定于2025年4月3日上午10时在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7室举办拍租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皋城尚境写字楼一层面积27.14平方米商业服务用途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中装,年租金参考价:35000元,5年期总参考价:175000元,保证金10000元。
二、拍租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展示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4月2日17时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租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
四、参与竞租应当办理的手续:
1、有意竞租者,请在2025年4月2日17时前缴纳竞租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六安皋城路支行;账号:1763301021000025338 ,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标的序号)。转入账户为竞租人实名账户,竞租不成,保证金于拍租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竞租人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和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须确保到账)于拍租会之前一小时到达拍租会现场办理登记手续(提前准备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为参与竞租的,需办理委托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法人报名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五、注意事项: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竞租须知》(公告后附件)。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564-3680653 189 19792362 邵女士
地址:六安市解放南路恒生阳光城68栋A座1406室
安徽金六和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3月3日
附件:
房屋租赁合同.docx
附件:
竞租须知.doc
附件:
皋城尚境写字楼一层面···交易公告.pdf
房屋租赁合同书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出租方(简称甲方):承租方(简称乙方):根据《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1.1.乙方承租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的()办公写字楼,租赁房建筑面积㎡。第二条房屋用途2.1.该层租赁房为办公写字楼,除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2.2.乙方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已对租赁房屋现状及相关配套作充分了解,并承诺按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用途使用房屋,自行取得装修许可、装修图纸审查、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证照手续,履行相关义务,保证安全生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三条租赁期限3.1.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其中年月日至年月日为装修过渡期,过渡期内免收租金)。合同每五年一签,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协商续签事宜,如甲方不同意续签,租赁合同到期后乙方需无条件搬迁清场。第四条租金及付款方式4.1.租金单价为元/㎡/月,年租金为:(¥元)。4.2.租金支付:每年支付一次租金,且须在承租期起始日之前完成支付,方可开始使用租赁物。根据合同约定,自承租期起始日起计算满12个月后,与起始日相同的日期,将视为一个完整的租赁年度。4.3.租房押金:乙方需向甲方按公区装修费用标准交付租房押金,待乙方退房时由甲方无利息退回乙方。押金在合同签订后与首期租金同期交纳完毕。4.4.收款单位及账号4.4.1.开户单位:4.4.2.开户银行:4.4.3.账号:第五条交付房屋期限5.1.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将该房屋现状(室内毛坯,公区精装修)交付给乙方,详见《租赁房移交清单》。第六条转租约定6.1.本合同禁止乙方(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再次转租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严格遵守此项规定,确保租赁房屋不被非法转租。6.2.在租赁期间,若乙方所承租的房屋的实际经营者或实际使用人并非乙方本人,则视为乙方擅自转租。甲方(出租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提前收回全部租赁房屋。乙方对此表示无异议。6.3.若乙方在承租期内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部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亦视为乙方转租事实成立。在此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提前收回全部租赁房屋。乙方对此表示无异议。6.4.若乙方在租赁期内违反上述转租禁止规定,无论是全部转租还是部分转租,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第九条之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同时,本合同终止履行。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责任。第七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承担7.1.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水、电费;(2)煤气费或燃气费;(3)宽带、电话等费用;(4)物业服务费、停车位使用费等。7.2.在租赁期内,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属于承租方应交的费用,由乙方支付。第八条租赁期满8.1.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给甲方,并在合同结束60日内负责将公区全部恢复原状(后附公区原状图纸),公区恢复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8.2.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在合同届满前60日书面向甲方提出续租申请,甲方在合同期满前15日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甲方逾期不予答复的,即视为甲方不同意向乙方续租,本合同期满终止。第九条因乙方责任导致解除(终止)合同的约定9.1.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并立即收回租赁房屋。9.1.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第三人的;9.1.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者擅自与第三人调换、互换使用的;9.1.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外立面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9.1.4.拖欠租金、物业费、水、电、气、停车位使用费等费用之一的,且欠款累计达【3个月】以上仍不足额支付的;9.1.5.不按约定用途使用房屋或者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9.1.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9.2.在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后,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1项】支付违约金,同时应无条件腾空租赁房并将租赁房按原状返还给甲方。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导致甲方租赁房受损的,乙方应按市场重置价据实赔偿。第十条解除合同程序10.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合同自解除通知到达对方之日起解除,解除程序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10.2.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决定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且乙方不要求甲方给予任何经济补偿,本合同自然终止。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在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含第十二条双方特别约定条款),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按照违约期间当年的年租金总额的【20%】的计算标准支付违约金。但合同中关于违约金已另有规定的,违约金按照该条的具体约定执行。11.2.逾期支付租金的违约金:乙方未按期支付租金的,乙方按照当期欠付租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滞纳金。第十二条双方特别约定条款12.1.租赁期间,乙方需按照金安区行业、安全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加强生产安全管理,避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12.2.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负有修缮检查的义务。但因乙方改造、管理或者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相关设备、设施的损失产生的修复、维修等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12.3.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乙方方可对租赁房屋进行适度、合理的装饰、装修,但乙方不得破坏房屋主体(承重)结构及外立面,有关装饰、装修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终止或者提前解除的,甲方在收回房屋时不补偿乙方在承租房屋内实施的装饰、装修等损失。乙方应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执行《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该整幢楼无燃气、无污水立管(除公共卫生间)、无隔油池、无油烟处理设备设施,不得改变原有竖向管道使用功能。该幢设计为办公写字楼,如改变原有设计使用功能需向相关主管部门报批报备,因乙方改变原有设计使用功能,所发生后果由乙方承担。12.4.乙方必须持证生产、合法经营,按章纳税,做好消防安全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必须达标的应当全部达标。12.5.在租赁期间,若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12.5.1.乙方违规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责令关停的;12.5.2.乙方被责令整改期限超过三个月的;12.5.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退租的;12.5.4.乙方违规使用租赁房,乙方在甲方提出意见或整改通知后仍逾期不作处理或整改的;12.5.5.乙方擅自停止使用租赁房的期限超过三个月的或者自行撤场超过一个月的。12.5.6.在上述任何一种的违约情形出现后,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立即收回租赁房,乙方应向甲方按当期年租金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本合同终止履行,乙方无条件自行自费退租撤场,甲方不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或者损失赔偿,租赁房内的不可移动的装饰装修物或者未搬走的其他物品均无偿由甲方处置。12.6.在承租期间租赁房的出售、抵押处理:在合同租赁期之内,如遇甲方将合同约定的出租房进行全部或部分出售、抵押等处置情形,乙方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告知乙方租赁房拟出售、抵押的有关事宜,乙方如有购买租赁房的意向,需向甲方提出书面购买意见,乙方无权干涉租赁房抵押。12.7.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限期内给予明确回复意见的(如微信、QQ、手机短信)或者乙方拒收甲方书面通知的,则一律视为乙方自愿放弃购买租赁房屋,并表示乙方同意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承租人义务。12.8.若乙方放弃购买租赁房屋的,则乙方应无条件确认租赁房的买受人承继本合同甲方的合同权利义务,并同意由租赁房的买受人继续履行本合同直至合同期满,乙方应无条件配合买受人签订变更合同出租人等有关事宜的补充协议。乙方拒绝签订前述补充协议的,则视为乙方拒绝继续承租,甲方可立即解除合同,乙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合同且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腾空租赁房屋并将租赁房交付给甲方,乙方的添附物(含装潢)由乙方自行拆除或者乙方将添附物(含装潢)无偿归甲方处置,合同终止,乙方对此无任何异议。12.9.若在租赁房出售给第三人之后,乙方在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同时,要求提前退租或者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期腾空租赁房屋并将租赁房交付给甲方,乙方的添附物(含装潢)由乙方自行拆除或者乙方将添附物(含装潢)无偿归甲方处置,合同终止。12.10.乙方添附物(含装潢)处理:本合同期届满或者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自行拆除添附物(含装潢),损失均由自己负担,甲方对乙方的添附物(含装潢)不给予任何补偿费用。但是,乙方拆除添附物(含装潢)不得破坏房屋结构。乙方腾退房屋或者清场时仍不拆除的上述添附物(含装潢等其他物品)的即视为乙方自愿放弃添附物(含装潢等其他物品)的所有权,甲方对此可以另行处置,乙方无权对此干涉或者阻止且不要求补偿。若乙方添附物由甲方负责拆除,则拆除该乙方添附物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2.11.改造房屋:未经政府主管部门许可及预审装饰装修施工图纸,乙方不得随意改变租赁房屋结构及外立面,违规改造或者违规使用房屋造成租赁房屋受损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应向甲方据实赔偿损失,并承担安全事故全部责任。12.12.房屋交付:乙方应按附件:《租赁房移交清单》按现状接收租赁房,同时乙方也应当按移交清单按原状向甲方返还房屋。因非甲方的原因造成租赁房受损的,乙方应按市场重置价予以据实赔偿。12.13.任何一方违反本条特别约定之一的,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承担违约责任。但无论任何一方违约,乙方均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公区恢复原状。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将公区恢复原状,甲方负责将公区恢复原状,拆除及装修费用从装修保证金中支出,不足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12.14.本协议所述各项违约金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因该等违约行为而使守约方遭致或支付的全部损失、债务、税费、损害赔偿、诉讼费用、执行费、差旅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解及开支,包括律师费用和开支(合称“损失”)。如各方皆构成违约,则各方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份额。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处理纠纷。第十四条其它条款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在乙方付清全部押金与首期租金后即生效。3.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合同附件:《租赁房移交清单》。(以下无正文)甲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竞租须知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制定,凡参加本场拍卖会的竞租人,就表明已认可本公司《竞租须知》及特别规定所列条款,自愿遵守并受其制约。二、本公司拍卖活动均在上述法律和本公司营业执照界定的范围内组织开展,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价高者得的原则,维护国家利益和当事人的利益不受侵害。三、竞租人应向委托方指定账户交纳约定的竞租保证金,竞租人汇入竞租保证金时的汇款人账户名称须与实际竞租人保持一致,且以转账方式汇入,不接受现金缴款方式。保证金缴入委托方如下指定账户:户名: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六安皋城路支行账号:1763301021000025338四、竞租人须按公告规定时间及条款,持有效证件和缴款凭据于拍租会前一小时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租登记手续,并签署《竞租须知》、标的“特别声明”,领取拍卖资料。竞租未成的,竞租保证金由本公司负责通知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拍卖会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五、竞租人应在拍卖日前,按公告规定的咨询展示时间到现场察看了解标的物现状。一旦参与竞租,表明竞租人已认可拍卖标的物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负责。本公司对标的瑕疵包括隐性瑕疵不作任何承诺或担保。六、竞租人竞价以号牌显示,竞租人最高应价经拍卖师确认三次报出,再无其他人加价时,以击槌表示成交,具有法律约束力,竞租标的成功的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凭此据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清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的交割事宜。七、本场拍租会的拍租方式采用增价式(英格兰式)、以价高者得方式进行的原则,竞价涨幅度由拍卖师视场上情况决定。竞租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竞租人口头出价和举牌示意均可,每次举牌即表示递增一档,口头出价需同时举号牌,但不受递增一档限制;拍卖师有权视现场情况制定相应的起拍价格和加价幅度,有权判定同一价格举牌应价的竞租人;在拍卖师三次报出最高价无人再应价时,若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拍卖师落槌宣布成交。如本场拍租标的仅有一名竞租人报名参加拍租会,其出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的,拍卖师落槌宣布成交。竞租人的应价未达底价视为不成交。竞租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否则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返还,并将追究竞租人经济及法律责任。八、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承担,按照年租金成交价5%支付。买受人另需承担评估费用1200元,账户信息由评估公司提供。买受人须在拍租成交之日起3日内一次性足额将相应拍卖佣金付至拍卖人指定账号(户名:安徽金六和拍卖有限公司,开户行:徽商银行六安南门支行,账号:1760501021000251795)。九、首年租金:竞租人竞租成功后,买受人须在拍租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年租金交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持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办理标的交接手续,与委托人签订承租合同,逾期未签订后果自负。如买受人有违约行为,其保证金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将根据《拍卖法》第39条之规定,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并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10、竞租保证金退还:拍租成交后,买受人将房屋第一年租金、承租履约保证金全额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拍卖佣金全额转入拍卖公司指定账户,前述价款付清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方可退还竞租保证金,保证金由本公司负责通知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路退回。若买受人违约,其竞租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并列入黑名单不准参与下一次的拍租活动,同时本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39条规定,追究违约方法律责任并追偿相关的经济损失。十一、本公司根据单项拍卖标的所作相关“特别声明”为《竞租须知》的组成部分,与本须知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若“特别声明”与本《竞租须知》在某条款中相抵触,以“特别声明”为准。十二、竞租人必须严格遵守拍卖会场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租人叫价竞投,不得阻碍拍卖师进行正常的拍卖工作,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租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十三、本公司在相关资料及任何媒体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介绍及提供的任何相关技术参数,仅供竞租人参考,不作为竞租人竞租标的的依据。本人已详细阅读《竞租须知》并完全理解其内容,愿意遵循其中所有条款,如因本人原因造成违约或违反《竞租须知》中相关规定,愿按照《竞租须知》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竞租人签名:安徽金六和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月日1.1.1特别声明一、关于租赁期限、承租履约保证金、租金缴纳方式等:本场拍租标的租赁期限5年。拍租成交后,由承租人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缴纳一个月房租作为承租履约保证金。租金一年一付,第一期租金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支付,第二期及以后的租金需在前一年度合同租赁期届满前约定的时间内缴纳,具体支付时间、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二、关于承租的约定:1、本次拍租标的以现状拍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移交面积与公告面积不符的不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人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2、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报出租方备案,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3、禁止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房屋(无论是全部还是部分)再次转租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严格遵守此项规定,确保租赁房屋不被非法转租。在租赁期间,若乙方所承租的房屋的实际经营者或实际使用人并非乙方本人,则视为乙方擅自转租。甲方(出租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有权提前收回全部租赁房屋。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的装潢包括附着物和附属物的费用,租赁期限届满时房屋所有人不予认可,承租人不得要求房屋所有人给予任何补偿。三、本场拍租会的租赁合同文本《房屋租赁合同书》(以下简称《房屋租赁合同》)条款内容同时公开展示,竞租人同样须认真审阅,有何异议请当场向拍卖人或委托人咨询澄清。竞租人一旦进入拍卖会场参与竞价,即视为知悉并自愿遵守和履行本《竞租须知》和《房屋租赁合同》的各项条款。如《竞租须知》中的内容有与《房屋租赁合同》条款相冲突的,以《房屋租赁合同》的表述为准。本《竞租须知》未涉及的相关内容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本人已详细阅读《竞租须知》并完全理解其内容,愿意遵循其中所有条款,如因本人原因造成违约或违反《竞租须知》中相关规定,愿按照《竞租须知》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竞租人签名:安徽金六和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月日皋城尚境写字楼一层面积27.14平方米商业服务用途房地产租赁权拍租交易公告受安徽陆城地产有限公司委托,拟定于2025年4月3日上午10时在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7室举办拍租会,现公告如下:一、拍租标的:皋城尚境写字楼一层面积27.14平方米商业服务用途房地产五年期租赁权,中装,年租金参考价:35000元,5年期总参考价:175000元,保证金10000元。二、拍租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展示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4月2日17时止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三、竞租人资格: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参加。四、参与竞租应当办理的手续:1、有意竞租者,请在2025年4月2日17时前缴纳竞租保证金至指定账户(户名:六安市金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六安皋城路支行;账号:1763301021000025338,汇款时请备注项目编号及标的序号)。转入账户为竞租人实名账户,竞租不成,保证金于拍租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2、竞租人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和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须确保到账)于拍租会之前一小时到达拍租会现场办理登记手续(提前准备好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为参与竞租的,需办理委托手续,逾期不予办理。法人报名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五、注意事项: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竞租须知》(公告后附件)。六、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564-368065318919792362邵女士地址:六安市解放南路恒生阳光城68栋A座1406室安徽金六和拍卖有限公司2025年3月3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服务用途房地产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安徽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