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厅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乐清市大荆镇小镇客厅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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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大荆镇小镇客厅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3〕59号文件调整了关于乐清市大荆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乐清市大荆镇小镇客厅建设工程为其子项目。2024年12月31日,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乐清市大荆镇小镇客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进行联合审查。根据我局会议纪要〔2025〕4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等材料,经研究,原则同意。现将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是提供综合性服务供给,建立特色小镇形象窗口、交互空间的需要;是补齐产业服务配套设施不足短板,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需要;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助力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的需要;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需要。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大荆镇小镇客厅建设工程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位于乐清市大荆镇閣口村双峰组团01-14b地块内,东侧为双峰溪,西侧为溪滨路。项目总用地面积6426平方米(折合约9.65亩),总建筑面积137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2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26平方米。
主要内容为建设综合楼、配套用房、绿化工程、停车场等。
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9615万元,其中工程费7217万元。资金来源:由乐清市财政统筹。
五、项目招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按相关规定执行。
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发改投资〔2025〕17号.pdf

乐发改投资〔2025〕17号关于乐清市大荆镇小镇客厅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乐清市大荆镇人民政府: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大荆镇小镇客厅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以乐发改投资〔2023〕59号文件调整了关于乐清市大荆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乐清市大荆镇小镇客厅建设工程为其子项目。2024年12月31日,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乐清市大荆镇小镇客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进行联合审查。根据我局会议纪要〔2025〕4号,项目可行—1—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等材料,经研究,原则同意。现将其主要内容批复如下: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该项目是提供综合性服务供给,建立特色小镇形象窗口、交互空间的需要;是补齐产业服务配套设施不足短板,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的需要;是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助力打造美丽乡村升级版的需要;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需要。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二、项目名称乐清市大荆镇小镇客厅建设工程三、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位于乐清市大荆镇閣口村双峰组团01-14b地块内,东侧为双峰溪,西侧为溪滨路。项目总用地面积6426平方米(折合约9.65亩),总建筑面积1373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20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526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建设综合楼、配套用房、绿化工程、停车场等。四、投资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估算9615万元,其中工程费7217万元。资金来源:由乐清市财政统筹。五、项目招投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2—求,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范围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按相关规定执行。请接文后,严格按文件批复的内容,开展下一步相关工作。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2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注:投资项目执行唯一代码制度,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平台受理、代码核验、办件归集、信息共享”。请项目业主准确核对项目代码并根据审批许可文件及时更新项目登记的基本信息。抄送:乐清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市统计局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2025年2月28日印发项目代码:2410-330382-04-01-935379—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客厅建设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