铝制品加工 沥青混凝土 水稳材料招标采购公告(2025)
赣榆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4日—2025年3月1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8-8626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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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2100
序号
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对江苏鑫汇泰金属科技有限公司铝制品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连环表复[2025]40134013鑫汇泰铝制品.pdf
2025.2.25
2
关于对江苏路首高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和10万吨水稳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连环表复[2025]4014路首沥青混凝土4014.pdf
2025.3.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铝制品加工 沥青混凝土 水稳材料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