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饵生产招标采购公告(2025)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关于威海汉鲲钓具有限公司鱼饵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5日我分局已受理威海汉鲲钓具有限公司鱼饵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8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631-5277022
通讯地址:威海市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264299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公示版-威海汉鲲钓具有限公司鱼饵生产项目报告表(污染类).pdf
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福田路75-7号
威海汉鲲钓具有限公司
威海宏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3-5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威海汉鲲钓具有限公司鱼饵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威海汉鲲钓具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0二五年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威海汉鲲钓具有限公司鱼饵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501-371002-07-02-57771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福田路75-7号地理坐标(122度03分10.799秒,37度29分13.20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44体育用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体育用品制造244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6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7号)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为允许类,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拟建项目属于体育用品制造项目,不属于《关于“两高”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鲁发改工业[2023]34号)中的“炼化、焦化、煤制液体燃料、基础化学原料、化肥、轮胎、水泥、石灰、平板玻璃、陶瓷、钢铁、铸造用生铁、铁合金、有色、铸造、煤电”等项目,不在《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3年版)》中,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二、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项目位于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福田路75-7号,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不动产权证(鲁(2021)威海市不动产权第0044917号)见附件7,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及用地规划要求。项目与《威海市张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图)》位置关系见附图10,项目所在区域土地规划用途为一类工业用地。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排水通畅,水、电供应满足工程要求。符合威海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环翠区张村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的批复》(威政字[2024]38号),对照“张村镇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本项目所在区域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见附图11),符合张村镇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符合当地发展规划,选址合理。三、与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威海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中的生态环境一般区、水环境一般区、大气环境源头敏感性二级区内(见附图6、7、8)。大气环境二级管控区实施严格的环境准入和环境管理措施,执行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禁止新建分散燃煤锅炉,禁止新建20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其他符合性分析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炼焦、电石、铁合金等新增产能项目;禁止新建除热电联产以外的煤电、石化、传统化工等高污染项目。项目不新建锅炉、不属于高污染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标排放至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不属于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厂区地面已经进行硬化,项目运行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废气经“水帘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可通过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粉粉尘经滤筒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建设符合威海市环境总体规划。四、“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根据项目情况,进行项目与《威海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威环委办[2024]7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威政字[2021]24号)(以下简称威海市“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威海市三线一单”,威海市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其中,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710.82km2(陆域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数据为优化调整过程数据,后续与正式发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进行衔接),包含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国家一级公益林、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451.7km2,包括重要滩涂及浅海水域、特别保护海岛、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区、重要渔业资源产卵场、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海岸侵蚀极脆弱区等7类。一般生态空间面积919.26km2,包含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项目位于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福田路75-7号,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满足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分区管控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与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要求符合性见表1-1,位置关系见附图13-15。表1-1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各要求符合性一览表类别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符合性水环境管控分区及管控要求威海市水环境管控分区划分为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三类区域,共划分129个水环境管控分区。其中:水环境优先保护区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区、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区等,共划定31个。区域内按照国家、山东省和威海市相关管理规定执行,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区、重要水产种质资源区管控。水环境重点管控区为以工业源为主的区域、以城镇生活源或农业源为主的超标区域,共划定28个。其中,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内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对直排环境的企业外排水,严格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排放标准。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要推进“一企一管”和地上管廊的建设与改造,并逐步推行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工业集聚区应当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内应严格按照城镇规划进行建设,合理布局生产与生活空间,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功能稳定。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确保新增收集污水得到有效处理。对于运营时间久、工艺相对落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污水处理技术升级改造,着力提高脱氮除磷能力。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污水收集处理和雨污管网分流改造,科学实施沿河沿湖截污管道建设。污水管网难以覆盖的区域,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可采取通联通调、备用处置设施建设等方式,确保检修期和突发事故状态下污水达标排放。水环境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应优化农业布局,强化污染治理。禁止使用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禁止在水库、重点塘坝设置人工投饵网箱或围网养殖,实行重点湖泊湖区功能区划制度和养殖总量控制制度。分类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新建项目位于威海市水环境分区管控图中的水环境城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区,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不属于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预处理后可达标排放至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海,满足“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符合—4—或改造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出水水质应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处置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693-2019)要求。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小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对设有排污口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实施排污许可制。强化农村生活污水与农村黑臭水体、粪污水统筹治理。水环境一般管控区为上述之外的其他区域,共划定70个。区域内应落实水环境保护的普适性要求,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及管控要求威海市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划分为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三类区域。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为市域范围内的法定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各级森林公园等环境空气一类功能区,共划定19个。区域内禁止新建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加强对移动源和餐饮等三产活动污染排放控制,推广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和清洁的生活能源。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区。为人群密集的受体敏感区域、大气污染物的高排放区域和城市上风向及其他影响空气质量的布局敏感区域,共划定31个。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高效煤粉炉除外),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以下各种类型燃煤锅炉。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逐步淘汰高排放的老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广使用清洁能源的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推动船舶污染治理,推进港口岸电使用。严格落实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加强对化工、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等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企业的风险防控。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推进各类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全面加强工业企业VOCs污染管控。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应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退出,严格限制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布局大气污染排放建设项目时,应充分评估论证区域环境影响。大气环境一般管控区为上述之外的其他区域,共划定61个。区域内应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确定的产业结构调整措施;落实大气环境保护的普适性要求,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推动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因地制宜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项目位于威海市大气环境分区管控图中的大气环境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项目有机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生产工序使用电加热,供暖依托集中供暖或使用空调制热,不自行建设燃煤、燃气取暖装置,满足“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符合土壤污染风险威海市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分区包括农用地优先保护区、土壤环境重点管控区(包括农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项目位于威海市土壤污染风险分区管控图中的一符合—5—管控分区及管控要求和一般管控区三类区域。其中:农用地优先保护区为优先保护类农用地集中区域,应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区域,不得新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已经建成的,应当限期关闭拆除。土壤环境重点管控区包括农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农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为严格管控类和安全利用类区域,其中安全利用类耕地,应当优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轮作、间作等措施,阻断或者减少污染物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农作物可食部分,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严格管控类耕地,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制定种植结构调整或者按照国家计划经批准后进行退耕还林还草等风险管控措施。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包括省级及以上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高关注度地块等区域,其中疑似污染地块应严格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流转审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和高关注度地块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及山东省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要求,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施重金属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置换”。土壤环境一般管控区为上述之外的其他区域,区域内应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严格执行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般管控区,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重金属,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项目废水几乎不会对土壤造成影响,满足“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均为清洁能源,项目用水量和用电量均较小;不建设使用燃料的设施及装置,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能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水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项目不属于高水耗项目,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水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土地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项目利用已建空置厂房,所在位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且不属于受重度污染的农用地,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土壤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位于威海市张村镇,项目与《威海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2023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威环委办[2024]7—6—号)“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张村镇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张村镇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一览表类别优先保护单元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土地用途。2.一般生态空间内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项目不在生3.里口山风景名胜区、双岛国家森林自然公园内态保护红线禁止新建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限制餐饮等和一般生态产生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三产活动。空间范围内,4.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0蒸不在里口山空间吨/小时以下的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风景名胜区、布局质锅炉。双岛国家森符合约束5.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在布局大气林自然公园污染排放建设项目时,应充分评估论证区域环境内,不新建锅影响。炉,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增效,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物排放的行集中供热。业。7.合理布局生产与生活空间,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1.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污染管控,项目产生石化、化工和涉及涂装的各重点行业加强对VOCs的工序VOCs的收集和治理,确保废气收集率、治理均位于封闭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要车间内,收集求,加大汽油、石脑油、煤油以及原油等油品装置距VOCs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控制。加强移源污染产生位置较防治,逐步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车辆,严格控制柴近,设计收集油货车污染排放;严格落实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各效率为90%,污染项措施。采用高效的物排2.对直排环境的企业外排水,严格执行《山东省“过滤棉+活放管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性炭吸附脱符合控域》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辐射范围内附催化燃烧”的排污企业要全部入网,严禁直排污水;达不到处理装置,设标准要求和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工计处理效率业废水,必须先经预处理达到入网要求后再进为85%,项目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工业园区应建成污VOCs总量可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实现替代,不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会超过区域3.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新增允许的排放收集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污水管网难以覆盖的区量。域,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推进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新建、改建、扩建城乡基础符合性6.工业园区应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准》排放要求。全面加强VOCs—7—设施、居住小区等应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和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并采取雨污分流等措施减少水污染。环境风险防控1.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2.加强对化工、工业炉窑、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排查环境安全隐患,评估和防范环境风险。3.对于高关注度地块,调查结果表明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应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部门。项目可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落实减排措施。在企业严格管理的前提下,项目不会因危废库出现渗漏情况污染所在地土壤环境。符合资源利用效率1.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降耗,持续降低能耗及煤耗水平。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因地制宜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2.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约用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工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3.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设施。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行业,冬季依托集中供暖或使用空调制热,不单独建设使用燃料的设施。符合5、与“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2022年10月14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项目与三区三线位置关系图见附图12。项目未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8—及永久基本农田区域,符合三区三线规划要求。6、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威海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鲁政字(2023)196号),对照威海市“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项目区域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符合规划要求。项目与威海市域国土空间控制线规划图位置关系详见附图16。7、与鲁环发[2019]132号文符合性分析表1-3项目与鲁环发[2019]132号文的符合情况鲁环发[2019]132号文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二、指标来源(二)“可替代总量指标”核算基准年为2017年。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应来源于2017年1月1日以后,企事业单位采取减排措施后正常工况下或者关停可形成的年排放削减量,或者从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者治理项目可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项目VOCs总量实行等量替代,能够满足替代要求。符合四、指标审核(一)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达标的城市,相关污染物进行等量替代。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进行等量替代)。上一年度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标的设区的市,实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各设区的市有更严格倍量替代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项目VOCs有组织排放量为0.142t/a,需进行等量替代。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符合鲁环发[2019]132号相关要求。8、与鲁环发[2019]146号文符合性分析表1-4本项目与鲁环发[2019]146号文的符合情况鲁环发[2019]146号文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一)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项目使用粉末涂料和高固体分油漆,可以从源头减少VOCs的产生符合—9—表4-18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样表序号贮存场所名称危险废物名称危险废物类别危险废物代码位置占地面积贮存方式贮存周期1危废库废活性炭HW49其他废物900-039-49二层车间北侧10m2桶装1年2废过滤棉HW49其他废物900-041-49桶装1年3废桶HW49其他废物900-041-49直接存放1年4废催化剂HW49其他废物900-041-49桶装1年5漆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2-12桶装1年6水帘更换废液HW12,染料、涂料废物900-252-12桶装1年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桶、漆渣、水帘更换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其储存运输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要求进行。(1)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管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执行,建立岗位责任制和危险废物管理档案,由专人负责危险废物收集和管理工作;根据项目的危险废物数量分析,项目能够保证危险废物的及时运输。危废库必须设置识别危险废物的明显标志,并严格采取“六防”措施:防风、防雨、防晒:项目设危废库1间,位于2楼北侧,面积约10m2,危废库设置为密闭间,能起到很好的防风、防雨、防晒效果。防渗、防渗、防腐:危废库地面进行硬化和防渗漏处理,建设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同时其地面须为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地面无裂隙;基础防渗层可用厚度在2mm以上的高密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防渗材料组成,渗透系数应小于1.0×10-10cm/s。危废库内各类危险废物应分区贮存,各个分区应设置围堰或托盘,围堰或—43—托盘的容积应大于储存物料量,事故发生时可保证将泄漏的物料控制在围堰或托盘内,每个分区均应粘贴储存物质标牌等。收集、贮存危险废物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容器、包装物或其他物品转作他用时,必须经过消除污染的处理,并经监测部门监测,达到无害化标准,未达标准的严禁转作他用。在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其他突发性污染事件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应于24h内向所在区、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收集、贮存危险废物过程中按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包装。包装容器的外面必须有表示废物形态、性质的明显标志,并向运输者和接受者提供安全保护要求的文字说明。(2)危险废物的转移及运输危险废物的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的要求,并禁止在转移过程中将危险废物排放至外环境中。①采用专用车辆和专用容器运输贮存危险废物,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或其他废物。②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收集和运输应采用密闭容器和密闭专用货车,废物收集后立即运走,③尽量缩短停滞时间。避免挥发产生的毒害气体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综上所述,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实现零排放,对环境影响轻微,不会造成土壤、水和空气等环境的污染。4、地下水、土壤(1)地下水本项目不取地下水,不会对区域地下水水位等造成影响,项目可能对地下水造成影响的方式主要为污染物通过渗透方式进入地下水环境。项目运营期应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要求建设防渗设施,确定防渗层渗透系数、厚度和材质;定期开展渗漏检测,重点检查管道减薄或开裂情况,以及防渗层渗漏情况,防范腐蚀、泄漏和下渗。对生产厂区地面等地下水污染或泄漏后可及时发现和处理的区域,做好地面硬化,必要时建设抗腐蚀的防渗层;杜绝跑冒滴漏,做好地面保洁;地面设计应坡向排水口或排水沟,定期检查地面防渗是否破损。强化水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采取封堵、收集、转移等措施控制污水影响范围,防止污染扩散到未防渗区域。项目防渗等地下水污染预防控制措施见下表。表4-19项目防渗等预防措施表序号名称措施1垃圾收集点底部铺设防渗层并进行硬化处理,确保防渗系数小于10-7cm/s。2化粪池、污水管道底部和墙体铺设防渗层并进行硬化处理,确保防渗系数小于10-7cm/s。3一般固废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制定防渗措施,确保防渗层至少为0.75m厚天然基础层(渗透系数≦10-5cm/s),或至少相当于0.75m厚天然基础层(渗透系数≦10-5cm/s)的其他材料防渗层。4危废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制定防渗措施,确保防渗层至少为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2)土壤环境影响分析项目一般固废库严格遵照国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建设,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可有效降低固体废物对土壤的污染影响;危废库严格遵照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采取“六防”措施,危废库内设置围堰或托盘,库内按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包装、分区存放,危险废物收集和运输采用密闭容器和密闭专用货车,废物收集后立即运走,尽量缩短停滞时间,可有效降低危险废物对土壤的污染影响;项目设置有完善的废水、雨水收集系统,管道敷设时已对管道坑进行回填粘土夯实,并进行防渗处理,化粪池等均采用水泥硬化、并作防渗处理,废水输送、贮存等环节发生泄漏的几率很小,在确保—45—排水系统与市政污水主管网对接的前提下,并有效防止污水管网“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土壤环境造成不利影响。6、生态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经营,无新增用地,位于工业聚集区内,项目南侧隔环山路为里口山风景名胜区,项目与风景名胜区之间已有大量绿化隔离。且不属于生态影响型项目,运营期不产生生态影响因素,对项目区及周围局部生态环境的影响在许可范围与程度之内。根据项目运营期产排污及主要污染影响,结合所处区域的生态环境敏感性可知,其可能带来的生态影响不会明显。7、环境风险(1)分级确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要求,分析建设项目生产、使用、储存过程中涉及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参见附录B确定危险物质的临界量。定量分析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和所属行业及生产工艺特点(M),按附录C对危险物质及工艺系统危险性(P)等级进行判断。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的比值(Q)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B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Q;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按式(C.1)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Q=q1/Q1+q2/Q2+……+qn/Qn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Q1,Q2……Qn—与各种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当Q<1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当Q≥1时,将Q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项目使用油漆及稀释剂,含有乙酸乙酯,油墨中含有二甲苯,根据表2-4最大储存量进行计算,项目各物质最大储量和临界量表见下表。表4-20项目各物质最大储量和临界量表序号物质名称状态最大储量(t)临界量(t)比值Q1二甲苯液态0.0005100.000052乙酸乙酯液态0.1692100.016923油漆、稀料液态0.350000.00006总Q值0.01703项目Q<1,因此判断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根据导则要求,本次环境风险评价等级确定为简单分析。(2)环境风险分析项目营运期前在的环境风险问题有:1电路短路、电线老化等发生火灾风险;2油漆、稀释剂等运行使用过程中管理不当,引发泄漏事故;3废气处理设施火灾风险;4设备管理不当,造成事故性排放,污染周围环境空气;5化粪池、排污管道损坏导致项目废水外漏,污水渗漏对周围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风险;6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若不按国家有关危险废物的处置方式进行管理,会对项目区周围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造成严重污染。针对项目环境风险特征,拟采取以下防范措施:①严格进行物料管理,防止发生泄漏;②加强废气治理设备的运行管理、维护,保证正常运行,杜绝事故性排放。③对危险废物的处置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设置专门的贮存场所,并采取防渗、防雨等措施;所有危险废物须全部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47—严格管理危险废物,定期检查危废仓库状况,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④定期检修厂内电路,维护用电安全;⑤定期检查化粪池及排污管道,防止发生泄漏污染周围地表水、地下水;⑥为防范有机废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企业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应依据《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2013)要求设置安全措施,具体要求如下:废气处理设备与主体生产装置之间的管道系统安装阻火器(防火阀),阻火器性能应符合HJ/T389-2007中5.4的规定进行检验;风机、电机和置于现场的电气仪表等应不低于现场防爆等级;排风机之前应设置浓度冲稀设施。当反应器出口温度达到600℃时,控制系统应能报警,并自动开启冲稀设施对废气进行稀释处理;催化燃烧装置应进行整体保温,外表面温度不应高于60℃;管路系统和催化燃烧装置的防爆泄压设计应符合GB50160的要求;治理设备应具备短路保护和接地保护功能,接地电阻应小于4Ω;在催化燃烧装置附近应设置消防设施。在采取上述安全防范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8、电磁辐射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有关内容。—48—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调漆、喷漆、烘干、固化、移印废气排气筒P1VOCs(含二甲苯)喷漆废气经水帘预处理后与调漆、烘干、固化、移印废气及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散逸的VOCs废气一起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P1)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2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标准厂界VOCs(含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表3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标准厂内VOCs《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1排放限值要求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COD、NH3-N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声环境各类生产设备、风机等等效A声级加减振基础、隔声、距离衰减《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电磁辐射/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包装、废PET膜外售回收单位综合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协议处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废过滤棉废桶废催化剂漆渣水帘更换废液—49—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化粪池、污水管道、一般固废区、危废库等设施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项目产生的废水对项目所在区域内水质影响不大,不会引起项目周围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污染。生态保护措施不涉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本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情况下,可大大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机率,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环发[2015]04号)的要求,企业应制定项目应急预案和采取事故应急措施,减缓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所存在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许可证管理:项目属于《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中“十九、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41体育用品制造244”,实行排污登记管理。本项目属于搬迁项目,公司已于2022年1月23日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登记编号91371002MA3N9EQU1E001W)。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2024年4月1日生态环境部令第32号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函[2020]14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变更手续。2、环保“三同时”验收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印发),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在验收中弄虚作假。—50—六、结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威海市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及其他环保政策相关规定,污染防治措施合理有效,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采纳本报告表所提出的污染治理及改进措施,并在各种污染治理措施落实良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而论,威海汉鲲钓具有限公司鱼饵生产项目是合理可行的。—51—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VOCs0.315t/a0.248t/a0.315t/a0.248t/a+0.248t/a二甲苯0.084t/a0.0004t/a0.084t/a0.0004t/a+0.0004t/a废水COD0.168t/a0.12t/a0.168t/a0.12t/a+0.12t/aNH3-N0.012t/a0.011t/a0.012t/a0.011t/a+0.011t/a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材料0.5t/a0.2t/a0.5t/a0.2t/a+0.2t/a废PET膜0t/a0.1t/a0t/a0.1t/a+0.1t/a下脚料、不合格产品0.5t/a0t/a0.5t/a0t/a+0t/a危险废物废活性炭1.8t/3a0.7t/a1.8t/3a0.7t/a+0.7t/a废过滤棉0.154t/a0.097t/a0.154t/a0.097t/a+0.097t/a废桶0.605t/a0.1006t/a0.605t/a0.1006t/a+0.1006t/a废催化剂0.006/3a0.05t/3a0.006/3a0.05t/3a+0.05t/3a漆渣0.48t/a0.15t/a0.48t/a0.15t/a+0.15t/a水帘更换废液01.0t/a01.0t/a+1.0t/a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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