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5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55-8385205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党政办公中心
邮编:1520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文件名称:关于黑龙江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号:绥环审〔2025〕19号
发文时间:2025年3月5日
附件:关于黑龙江省中再生废旧家电拆解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评价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