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罗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办理罗亭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卓茵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公示
根据湾管批字〔2023〕72号文件,原则同意罗亭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现罗亭工业园管理委员会申请办理罗亭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二期项目(卓茵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国土资规〔2017〕6号)、《南昌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规划用地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洪自然资办字 〔2019〕148 号)规定,我分局受理了该项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申请。经研究,我分局拟核发该项目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根据《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该项目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予以公示。
主要公告内容:
一、用地预审意见
经核实,该项目使用已经批准的建设用地进行建设,不再办理用地预审。
二、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见附表)
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凡是对以上公示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分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时间:十天(2025年3月5日--2025年3月14日)
建设位置:
公示方式:项目现场、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里分局、南昌湾里网站
联系方式: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湾里分局陈工
电话: 0791-83762739 邮政编码: 330000
查询网址:
http://wl.nc.gov.cn/ncswlglj/index.shtml
附表:
序号
规划设计要求
备注
1
项目名称
卓茵路
强制性
2
项目位置
罗亭镇卓茵路(南安公路以北段)
强制性
3
用地性质
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强制性
4
用地面积
约14.7亩
强制性
5
道路等级
干路
强制性
6
规划道路标准断面
红线宽度
18米
强制性
横断面
一幅路形式,人非混合道-机动车道-人非混合道
强制性
车道数
双向两车道
强制性
其它要求
道路断面应按规划一次实施。
强制性
7
生态环境要求
(1)须符合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年径流总量控制≥50%。 (2)须实施雨污分流。
强制性
8
管线
雨水、污水、燃气、给水、电力、通信等,具体以后续批复的管线综合规划为准。
强制性
9
智慧道路
(1)应按照“多杆合一”“多箱合一”等集约化建设原则,各类公共标示、电信箱、路灯、座椅、废物箱等设施应进行统一设计。 (2)综合杆、综合机箱及配套设施应合理预留一定的荷载、接口、机箱仓位和管孔等,满足未来使用需要。
强制性
10
道路景观
街道家具及附属设施
街道家具及附属设施应布置在设施带、绿化带或建筑前区,避免占用人行道或阻碍通行。
强制性
道路绿化
乔木、灌木、地被植物应因地制宜设置,不得影响交通安全,不应遮挡路灯照明;绿化以本地树种为宜;实施时,在确保安全的同时应尽可能保护已有的大乔木绿化。
指导性
视距
道路沿线的交叉口、出入口、行人过街横道等处应满足行人、骑车人和驾驶员的视距要求,交通护栏、道路绿化及其他附属设施高度不得超过0.7米,且需要提前降低。
指导性
11
衔接交通
(1)应做好与相交或衔接道路交叉口平面、标高的衔接工作,临近相交路口和衔接道路应纳入项目统一实施,确保交通组织顺畅。 (2)应处理好与邻近地块的室外地坪标高的关系,对邻近地块机动车出入口应进行交通稳静化处理,以保证非机动道连续性及周边单位、居民正常出行。
强制性
13
公共交通设施
——
14
慢行系统
——
15
其他
——
16
附件
用地范围附图。
17
备注
本规划设计要求中未涉及的规划控制要求按《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37-2012)及其他相关规范、补充规定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