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疏附县自然资源局2025)



疏附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疏附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疏自然告字[2025]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25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经疏附县人民政府批准,疏附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新疆国正拍卖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及交易平台名称、场所
(一)出让人
名称:疏附县自然资源局
场所:疏附县托克扎克镇文化北路3号
(二)交易平台
名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喀什地区疏附县吾库萨克镇昆仑农批市场内西侧
(三)挂牌代理机构
名称:新疆国正拍卖有限公司
场所:喀什市深喀大道181号西泓世贸大厦407室

二、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宗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年)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SFBQ0901B2024043
疏附县商贸园区(广建3号地)
45557.03
商业用地
40
1.5<FAR≤2.0
20%<D≤30%
≥20%
3471.4457
700
10
不含契税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2.竞买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3.缴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需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4.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5.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竞买申请人经营期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竞买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的单位或自然人不允许参加竞买);
6. 在喀什地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欠缴城市配套费、欠缴人防费、水土保持费等以及未按约定开竣工的单位(个人),及其开办、出资、控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企业也不得参加竞买。
四、交易时间、地点(北京时间)
(一)交易时间:
1.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4月4日18:00止。
2.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3月27日10:00至2025年4月7日17:00止。
3.揭牌时间:2025年4月7日17:00开始。
(二)揭牌会地点: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五、交易流程
(一)报名前的准备。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需首先在喀什市东城行政审批局二楼企业服务专区数字证书窗口进行CA锁办理,取得CA锁后方可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CA有效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等。竞买申请人可以选择翔晟CFCA或者新疆CA,选其一即可,功能一致,具体收费标准咨询CA公司。
竞买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进入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4.88.238.80:1040/)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权益类--竞买人查看【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矿权交易竞买人系统信息完善操作手册】完善诚信库基本信息,做好平台入库工作。
竞买申请人可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4.88.238.80:1040/)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二)报名申请。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4月4日18:00前登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4.88.238.80:1040/)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中心--权益类--竞买人查看【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矿权交易竞买人系统信息完善操作手册】指引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报名资料。
报名资料包括:
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保证金缴纳凭证;
7.竞买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相关资料;
8.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分为企业申请和个人申请两种;提交的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交第4份材料;按要求上传清晰的报名材料电子版文件PDF格式。
(三)资格确认。
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出让人在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资料审核和保证金到账审核。确认竞买资格后,系统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
(四)挂牌报价。
取得竞买申请资格的申请人,于2025年3月27日10:00至2025年4月7日17:00前,到挂牌代理机构填写报价单,一经报价不得撤回,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报价及增价幅度,否则为无效报价。
(五)揭牌会
完成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携带公章、法人章、身份证、《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于2025年4月7日17:00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参加现场会。逾期未参加的视为报价单报价默认有效。
六、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和处置
1.竞买申请人请于北京时间2025年4月4日18:00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到账。汇款账户需与竞买申请人的名称、诚信库录入的名称一致,以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到账时间为准,超过2025年4月4日18:00时视为保证金未按时缴纳,资格审查不予通过。竞买人需通过CA登录系统开始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可通过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号按要求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能以现金交款及保函形式缴纳。
2.挂牌成交后,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作履约保证金,并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履约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其他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七、竞得人确认原则及出让合同签订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挂牌主持人现场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主持人连续3次报出最高挂牌价格,没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1)在挂牌期限内只有1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2)在挂牌期限内有2个或者2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或者均不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不成交。
(二)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在交易中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关于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交易中心收费标准的通知》(新发改医〔2010〕1809号)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交易费,逾期未缴纳的将从竞买保证金中扣除。
八、交易异议的处理
对交易过程产生的异议,或成交结果存在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交易平台提出;对出让标的存在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出让人提出。
九、提示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须全面阅读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全面了解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公告及挂牌文件内容全部理解无异议,自愿受其约束,并对相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因法律法规和政策发生重大调整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和竞得方应按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出让宗地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相关要求,开发建设手续等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二)该地块为现状出让,涉及通电、通水、出入通道、土地平整、残余建筑垃圾等附着物的清理以及其他设施的迁移等均由土地竞得人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及项目开发需要实施,出让宗地范围内的水、电、暖、气、通讯、排污管道等保持现状使用。土地出让后,上述设施如不能保持使用的,由受让方自行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并承担所需费用。
(三)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自行组织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视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1.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竞得人逾期不签订或者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
2.竞得人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清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的;
3.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4.采取行贿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者竞得的;
5.其他依法应当认定为违约行为的情形。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事宜可浏览: 
1.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4.88.238.80:1040/)
2.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s://www.landchina.com/
(七)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相关媒体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八)竞得人弃权或违约的,成交结果废止,除承担本公告和出让文件规定的违约责任外,还应执行《拍卖法》有关规定。
十一、联系方式
疏附县自然资源局:亚森江·艾山13565662203
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盘先生0998-5885151
新疆国正拍卖有限公司:翟女士18129104831   

 

疏附县自然资源局              新疆国正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3月7日

出让文件(模板).doc

竞买申请书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认真阅读编号为地块的出让文件,我方完全接受并愿意遵守疏附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中的规定和要求,对所有文件均无异议。我方现正式申请参加你中心于年月日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我方愿意按出让文件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万元(小写¥)。若能竞得该地块,我方保证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履行全部义务。若我方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中,出现不能按期付款或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我方承诺:(1)我方已详细阅读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信息资料;(2)我方在喀什地区范围内无欠缴土地出让金、未按约定时间开竣工的行为;(3)我方开办、出资、控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未参与该宗地的竞买。(4)我方提供的资料真实可靠,因资料虚假、缺失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由我方承担。特此申请和承诺。附件: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4.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5.保证金缴纳凭证;6.竞买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相关资料7、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申请人:(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联系人:地址:邮政编码:电话:申请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姓名:职务:系(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竞买人:(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 托 人受 托 人姓 名姓 名性 别性 别出生日期出生日期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职 务职 务证件号码身份证( )护照( )证件号码身份证( )护照( )本人授权________(受托人)代表本人参加 年 月 日在__________(地点)举办的编号________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代表本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凭证等。受托人在该地块挂牌出让活动中所做出的承诺、签署的合同或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年__月__日备注兹证明本委托书确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亲自签署。(单位公章)___年__月__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承诺书公司(本人)郑重承诺:我公司(本人)已详细阅读并了解你中心2025年月日发布的疏附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内容,对出让公告及文件无异议,已按公告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自愿参与竞买,并对以下事项作出承诺:1、我公司(本人)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本出让公告及文件的全部内容,均无异议,对参加竞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项目也无异议,自愿报名申请竞买。2、我公司(本人)接受你中心出让文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样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的内容,在成为竞得人后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并按规定按期缴纳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如我方不当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不按期缴纳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视为我方自动放弃竞得人资格,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3、我公司(本人)若成为竞得人后,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4、我公司(本人)承诺提交的所有竞买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提供虚假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情况,愿承担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及法律责任。承诺人:(公章/手印)法定代表人(或合作出资人):(签章/手印)年月日保证金承诺书我公司承诺,本次用于购买编号为地块,所用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特此承诺!.公司2025年月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规则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250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则。二、本规则适用于拍卖人、委托人、竞买人和竞得人,为此,请参加此次挂牌活动的委托人、竞买人和竞得人必须认真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并对自己所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三、本次挂牌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并具有法律效力,参加竞买的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则,并受此制约。四、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均可参加竞买(以下简称竞买人)。竞买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书(受委托人委托代理的竞买人,应持委托人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到拍卖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提交竞买所需相关资料,否则不得参加竞买。五、竞买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足额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竞买未成交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全额退还,不计利息;竞买成交的,所交竞买履约保证金充抵土地价款。六、竞买人有权在规定的时间内咨询了解宗地详细情况,实地查看。七、竞买人凭竞买号牌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进入会场,即表示已完全了解宗地的情况,同意遵守本规则的各项条款,并承担违约责任。八、挂牌采取的方式和挂牌须知,根据宗地的不同情况,由主持人在挂牌前宣布,所有竞买人必须遵守。九、竞买人竞价按预先告知的竞价增幅加价,竞买人也可口头报价,但口头报价的增幅不得低于预先告知的竞价增幅,挂牌主持人有权视现场情况调整竞价幅度。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前一竞买人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最终竞得人,挂牌主持人以落槌的方式确定竞得人。十、挂牌成交后,竞得人应现场与挂牌人签署《成交确认书》。十一、竞得人不得反悔,若出现反悔或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与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视为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1、竞得人需按《成交确认书》所列条款,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土地使用权所属的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约定时间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相关税费和交易服务费,逾期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拍卖佣金由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再次拍卖的成交差额部分由违约人承担。导致拍卖人向违约人提起诉讼的,由此给拍卖人造成的损失由违约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2、如因竞买人的原因未按时支付成交价款的,竞买人应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向拍卖人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拍卖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3.如因竞买人的原因导致拍卖合同被解除的,竞买人应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款30%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由此给拍卖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相关费用)。十二、参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秩序,认真、严肃、文明、礼貌,不得阻扰他人竞价、应价;不得恶意串通,操纵垄断,阻碍挂牌主持人工作,否则,本公司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十三、竞买人对《挂牌规则》和《挂牌须知》的具体条款已认真,仔细的阅读,并认可无异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自治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函〔2019〕250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疏附县人民政府批准,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一、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人为疏附县自然资源局,代理挂牌机构为新疆国正拍卖有限公司。二、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等(见出让公告):四、竞买资格及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2.竞买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3.缴纳竞买履约保证金账户名称需与竞买人名称一致;4.竞买履约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5.未在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内(竞买申请人经营期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竞买申请人在“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或自然人不允许参加竞买);6.在喀什地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和未按约定开竣工的单位,及其开办、出资、控股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竞买,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企业也不得参加竞买。五、申请程序(一)报名前的准备。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竞买申请人需首先在喀什市东城行政审批局二楼企业服务专区数字证书窗口进行CA锁办理,取得CA锁后方可参与网上申请和竞买,CA有效数字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数字证书及签章等。竞买申请人可以选择翔晟CFCA或者新疆CA,选其一即可,功能一致,具体收费标准咨询CA公司。竞买申请人取得CA有效数字证书后,进入和到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4.88.238.80:1040/)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竞买人查看【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矿权交易竞买人系统信息完善操作手册】完善诚信库基本信息,做好平台入库工作。竞买申请人可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4.88.238.80:1040/)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文件。(二)报名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于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4月4日18:00前登陆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124.88.238.80:1040/)首页--服务指南--下载中心--竞买人查看【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矿权交易竞买人系统信息完善操作手册】指引进行网上报名、上传报名资料。报名资料包括: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组织)或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4、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竞买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7、竞买申请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相关资料;8、竞买履约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分为企业申请和个人申请两种;提交的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无委托代理人的无须提交第4份材料。(三)资格确认。竞买人的报名申请资料由交易平台在线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竞买资格后,系统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四)挂牌报价。取得竞买申请资格的申请人,于2025年3月27日10:00至2025年4月7日17:00时前,到挂牌代理机构填写报价单,一经报价不得撤回,报价时,若为第一人报价,其报价不得低于挂牌起始价;若已有报价的,其报价不得低于当前最高报价及增价幅度,否则为无效报价。(五)挂牌现场会完成有效报价的竞买人,携带公章、法人章、身份证、《竞买资格确认通知书》于2025年4月7日17:00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参加现场会。逾期未参加的视为报价单报价默认有效。6、本次挂牌活动有关时间:7、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取挂牌方式。(1)揭牌时间、地点1.公告及报名申请时间:2025年3月7日至2025年4月4日18:00止。2.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3月27日10:00至2025年4月7日17:00止。3.现场揭牌时间:2025年4月7日17:00开始。(二)报价及揭牌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七、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块起始价(见拍卖公告)现场竞价由疏附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有资质的拍卖机构主持进行,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按下列程序举行:(一)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的起始价、竞价规则和增价幅度,并宣布现场竞价开始。(二)参加现场竞价的竞买人应当按照竞价规则应价或报价。(三)挂牌主持人确认该竞买人应价或者报价后继续竞价。(四)挂牌主持人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再应价,且该价格不低于现场竞价起始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最高应价或报价者为竞得人。最高应价或报价低于现场竞价起始价的,挂牌主持人宣布现场竞价终止,应当按规定重新组织出让。(五)签订《成交确认书》:确定竞得人后,出让人与竞得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六)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公布此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九、注意事项(一)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揭牌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疏附县自然资源局咨询。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地块,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挂牌文件和有关书面承诺承担责任。(二)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表明,在竞得土地后3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新公司法人须与申请人一致。经疏附县自然资源局同意后,可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三)对认定的无效申请,疏附县自然资源局将及时通知有关申请人。(四)竞买人一经报价,不可撤回。(五)确定竞得人后,竞得人须现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委托他人代签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竞得人具有合同效力,《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放弃或反悔的、没有按照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时间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或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挂牌人有权从竞买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宗地的交易服务费归挂牌人所有,委托人有权收回拍卖标的,并再次委托挂牌,再次挂牌的差额部分由违约人承担,如违约人导致挂牌人向违约人提起诉讼的,由此给挂牌人造成的损失由违约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差旅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六)竞得人支付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该地块实际出让金的一部分。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在其向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退还申请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七)竞得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八)本次挂牌交易服务费按照《国土资源系统土地交易中心收费标准》(新发改医〔2010〕1809号)文件执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