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关于建立和健全土地供应公示制度的通知》(浙土资发〔2002〕27号)和《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9号令)的有关规定,经南浦溪镇锦绣家园安置对象申请,现拟对南浦溪镇锦绣家园5栋1单元吴*坚等10户安置对象以国有划拨方式供地,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姓名
原居住村
安置地坐落
备注
1
吴*义
库村
库尾垄小区5-1
安置户
2
吴*林
库村
库尾垄小区5-1
安置户
3
吴*坚
库村吴宅
库尾垄小区5-1
安置户
4
吴*强
库村吴宅
库尾垄小区5-1
安置户
5
吴*山
库村吴宅
库尾垄小区5-1
安置户
6
翁*晓
龙前村
库尾垄小区5-1
安置户
7
包*彬
箬垟村
库尾垄小区5-1
安置户
8
包*饼
箬垟村
库尾垄小区5-1
安置户
9
董*生
箬垟村
库尾垄小区5-1
安置户
10
叶*瑶
百丈镇山后村
库尾垄小区5-1
安置户
该项目的公示期自2025年3月12日起至2025年3月21日止,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向南浦溪镇人民政府反馈(联系电话;0577-59298059),逾期视为无异议。公示届满后将依法对符合资格的安置对象办理审批手续。
泰顺县南浦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