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10日我局共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公示期
1
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旺路39号
南通佩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鑫睿环境安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0日
5个工作日
南通佩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公示版).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南通佩晨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五年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本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本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3南通市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图附图4本项目与南通市生态红线位置图附图5本项目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分布图附图6本项目周边500m范围图附图7南通市三区三线分布图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法人身份证附件3备案证附件4土地证附件5南通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批复附件6类比项目监测报告附件7润滑油、切削液、防锈油、液压油MSDS附件8本底监测数据引用报告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项目代码2408-320671-89-01-421468建设单位联系人杨万春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旺路39号地理坐标(120度57分10.290秒,31度52分0.17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南通市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通开发行审备〔2024〕450号总投资(万元)500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2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14673.5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审批部门:/;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部门: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3〕18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1、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苏环审[2023]18号)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情况如下:规划范围: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位于南通市南部,根据《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规划面积98.52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北至源兴路、东至沈海高速及东方大道、西至裤子港河、南至长江,另含东北部产业拓展区及综保区B区。产业定位:《规划》形成7个制造园区:医药健康产业园、高端装备产业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化工园区南区)、新能源产业园、小海产业拓展区,以及1个保税加工区(综保B区)、1个混合产业片区(滨江湾未来产业片区)。《规划》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医药健康、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六大产业。规划布局:近期开发区围绕长江大保护战略,全面启动空间再造专项行动,推动产业空间布局调整。专项行动以低效用地整治、化工园区提升、沿江1公里空间腾退等为主要内容,加快化工北区项目腾挪与南区品质提升,为“滨江湾”活力社区的规划建设做前期启动的准备。结合化工北区南迁及现状空间布局,形成9大制造园区和2大保税加工区。对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23]18号),本项目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1与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分项目准入内容相符性分析析优先引进优先引进属于国家及省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或产业强链计划、且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项目,引入项目须符合园区产业定位、产业布局: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重点发展新一代通信设备、5G移动通信设备及终端、核心路由器、关键元器件、汽车电子芯片、新型智能终端、集成电路设计和测试、人工智能、海底通信产业、大数据、物联网等。装备制造产业园:重点发展机器人及核心部件、工业4.0系统、高性能数控机床、精密仪器与控制系统、智能装备关键零部件、增材制造、海工平台等。新能源产业园:重点发展太阳能光伏、锂电池、电池隔膜、锂电储能、智能电网、风电装备等。医药健康产业园:重点发展生物药、中成药、基因药物和疫苗、医疗诊断、高端医疗器械等。新材料产业园:新材料重点发展功能性高分子材料、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碳纤维、石墨烯、低维及纳米材料、生物基材料等。化工重点发展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化工节能环保等产业。鼓励企本项目为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产业定位,符合要求。析优先引进业转型升级和信息化改造,提升化工生产自动化、智能化水平。综保B区:重点发展保税物流及保税加工。滨江湾未来产业片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纵深融合5G技术、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现代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各领域。其中,化工园区北区现有化工企业全部搬迁或退出,不再发展化工产业。小海产业拓展区:预留发展低污染、绿色环保型高新产业。本项目为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产业定位,符合要求。析限制引入(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版)》中限制类项目。(2)污染治理措施达不到《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等要求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项目,不使用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原辅料,符合要求。析禁止引入(1)与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相冲突的项目,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版)》中淘汰类项目。(2)生产工艺及设备落后、风险防范措施疏漏、抗风险能力差的项目。(3)与各片区主导产业不相关且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本)》“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项目。(4)《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列明的禁止建设的项目。(5)新材料产业园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中间体、医药中间体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6)根据《南通市关于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4)6号),禁止引进纯电镀项目(为本地产业配套的“绿岛”类项目除外)。(7)医药健康产业园禁止引进纳入《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苏办〔2019〕96号)中251、261—266行业产业目录的项目。本项目与国家、地方现行产业政策不相冲突,项目采用较先进的生产工艺及设备,严格执行风险控制要求,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内,项目不属于农药原药项目,不涉及电镀工艺,符合要求。析空间布局约束空间布局约束(1)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规划实施时根据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发布成果合理确定用地指标。(2)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江苏省、南通市、开发区“三线一单”、《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格执行《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严格执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3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监督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21〕20号)相应管控要求。(3)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4)化工园区边界外设置500米防护距离,该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化工园区北区退出后,在满足相关要求情况下,原化工园区北区及500米防护距离范围内可建设居民、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5)距离居住用地100m范围内的工业用地尽可能布置低污染项目,禁止引进工艺系统危险性为高度危害及极高度危害级别的项目。其中,医药健康产业区相应区域内主要布置医疗器械、制剂项目,高端装备产业区的高噪声项目应尽量远离居住片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相应区域内主要布局研发、组装类的项目。(6)规划工业用地建设项目入区时,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环评批复设置相应的卫生防护距离,确保该范围内不涉及规划居住区等敏感目标。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耕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项目不涉及港口、码头、过江干线通道,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医药项目,符合要求。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耕地,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项目不涉及港口、码头、过江干线通道,本项目不属于化工、医药项目,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1)环境质量:①大气环境质量:2025年PM2.5、二氧化氮、臭氧分别达到30、28、160微克/立方米,其余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限值等。②水环境质量:2025年,长江中泓水体应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标准,长江开发区段近岸水体、通启运河等应稳定达到Ⅲ类水质标准。③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相应类别筛选值标准。(2)总量控制:①规划近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1752.1吨/年、颗粒物835.3吨/年、氮氧化物3869.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4774.8吨/年;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3088.27吨/年、氨氮494.13吨/年、总磷30.88吨/年、总氮926.49吨/年。②规划远期: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二氧化硫1848.0吨/年、颗粒物814.8吨/年、氮氧化物3982.1吨/年、挥发性有机物4730.8吨/年;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2786.28吨/年、氨氮445.80吨/年、总磷27.87吨/年、总氮835.89吨/年。(1)建设项目按照《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实行区域内总量替代。(2)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固体〔2022〕17号)等文件要求,涉及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需实施减量置换或等量替换。(3)涉重废水接管要求为:新建项目废水中重点重金属需处理至直排标准。(4)区内新建或改造升级铸造建设项目应依据《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工信厅联装(2019)44号)等要求严格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5)强化VOCs治理,按照“可替尽替、应代尽代”的原则,推进实施源头替代。技术成熟领域全面推广低VOCs含量涂料,技术尚未全部成熟领域开展替代试点,逐步实现涂料低VOCs化。(6)规划实施时园区各年度允许排放总量按照《江苏省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工作方案(试行)》《南通市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染物排放定值定量工作方案》等要求确定。(9)产生、利用或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的企业,在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过程中,应配套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本项目总量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平衡。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周围水环境功能。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落实危险废物合规收集、贮存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要求在平台申报处置转移,配套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符合要求。本项目总量在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平衡。生产过程中的废气、废水达标排放,不会降低周围水环境功能。本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项目落实危险废物合规收集、贮存和处置的监督管理,危险废物严格按照要求在平台申报处置转移,配套防扬尘、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污染环境的措施。符合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健全开发区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开发区和企业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善开发区环境事故应急设施建设和物资储备,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定期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做好污染防治过程中的安全防范。(2)企业内部采取严格的防火、防爆、防泄漏措施;建立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潜在事故的监控。(3)对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内关闭搬迁、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和土地使用权人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与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实施以防止污染扩散为目的的风险管控。企业将编制相关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风险防范体系,满足环境风险防控和生态安全保障的相关要求。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开发区土地资源总量上线:9852.04公顷,其中,近期建设用地上线8125公顷,工业及仓储用地上线4120公顷;远期建设用地上线8154公顷,工业及仓储用地上线3708公顷。(2)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Ⅲ类”(严格,除现有火电企业、热电企业、集中供热企业及规划建设的火电、热电联产项目外),具体包括: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矸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3)“两高”项目实施节能审查,满足区域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4)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执行《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版)》(发改产业〔2021〕1609号)标杆水平要求。(5)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同时须满足《南通市关于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消耗一定的电能、天然气,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的使用,不会突破环境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不属于高污染类项目,项目建设将按照相关环保要求执行,本项目建设不涉及地下水开采及使用。符合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旺路39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属于装备制造产业园内,是允许发展的项目类别,本项目不属于园区产业定位禁止类别,符合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定位。本项目所在集中区的供水管网、污水管网均已铺设到位,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处理后接管至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处理,尾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综上,本项目的生产内容符合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要求,区域的基础设施也可满足本项目建设需要,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园区规划相符。2、用地规划相容性分析对照《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规划(202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苏环审[2023]18号)中产业定位:《规划》形成7个制造园区:医药健康产业园、高端装备产业园、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园、装备制造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化工园区南区)、新能源产业园、小海产业拓展区,以及1个保税加工区(综保B区)、1个混合产业片区(滨江湾未来产业片区)。《规划》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医药健康、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六大产业。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旺路39号,为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符合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定位。且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详见附件3),因此该项目符合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选址合理可行。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规定的淘汰和限制类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要求。2、与生态空间管控区相符性(1)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相符性①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中“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距离项目最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南通老洪港应急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最近距离约为960m,不在划定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因此,项目符合《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的相关要求。②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以及《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667号),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为老洪港湿地公园,老洪港湿地公园位于项目地南侧约230m,建设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内。(2)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2023年南通市区其他符合性分析SO2、NO2、PM10、PM2.5、CO相关指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O3指标不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判定为不达标区。对照《关于印发南通市2023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通污防攻坚指办〔2023〕14号,通过优化结构布局,加快推进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聚焦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源头治理;突出整治重点,全力压降VOCs排放水平;强化监督管理,开展专项帮扶整治行动;加强面源治理,提高精细化治理水平;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强化激励约束,落实各项治气保障措施;根据污染防治攻坚战相关工作计划等措施,2023年南通市环境质量现状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的《2023年度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南通市境内主要内河中,焦港河、通吕运河、如海运河、九圩港河、通启运河、新江海河、通扬运河、新通扬运河、栟茶运河、北凌河、如泰运河、遥望港水质基本达到Ⅲ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3年南通市环境状况公报》,项目所在地附近声环境质量良好,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标准要求。地下水:2023年,南通市省控以上23个地下水区域监测点位,水质达Ⅲ类的6个,满足Ⅳ类标准的14个,水质为Ⅴ类的3个,分别占比26.1%、60.9%、13.0%,与2022年相比,地下水水质总体有所好转,Ⅳ类及以上水质占比为87.0%,增加13.3个百分点,相应Ⅴ类比例减少13.3个百分点。土壤环境:2023年南通市共监测96个国家网土壤环境监测点,包括88个基础点和8个背景点,均为耕地类型,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总体良好。与“十三五”期间相比,土壤环境质量未发生显著变化。本项目建成后营运期产生的各项污染物通过相应的治理措施处理后均可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相关规定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本项目营运过程消耗一定量的电源和水资源,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用电由市政供电管网提供,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且使用电能为能源,为清洁能源,因此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标准。(4)与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中的要求,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旺路39号,为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行业,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提出的禁止范畴内,因此,符合环境准入条件。具体管控要求对照详见表1-2。表1-2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相符性分析序号管控条款相符性分析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及长江干线过江通道项目。相符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市崇川区通旺路39号,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新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范围内新建、改建、新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市崇川区通旺路39号,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市崇川区通旺路39号,不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共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南通市崇川区通旺路39号,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南通经济开发区通盛排水有限公司,故不存在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的情况。相符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捕捞。相符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不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相符废气治理设施故障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时可增加为1次/2小时对照点、事故装置的下风向厂界、下风向最近的敏感保护目标处各设置一个大气环境监测点。其他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将根据日常监测数据,及时对废气排放等状况进行分析,对潜在的超标趋势及时预测,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及时预警,确保有效控制对外环境的污染。⑦应急状态的终止和善后计划措施由企业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有关意见要求和现场实际宣布应急救援事故现场受其影响区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善后措施。企业善后计划措施包括确认事故状态彻底解除、清理现场、清除污染、恢复生产等现场工作:对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治;事故损失的估算;事故原因分析和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的防范措施等,总结教训,写出事故报告,报有关主管部门等。⑧应急培训和演练针对应急救援的基本要求,系统培训各现场操作人员,在发生各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报警、紧急处置、逃生、个体防护、急救、紧急疏散等程序的基本要求,并定期安排演练。综上所述,在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设置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和区域联动机制后,能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和控制影响程度,总体而言风险水平可以接受。表4-30环境应急物资一览表序号应急物资数量存放地点投资金额(元)18kg干粉灭火器6个原料暂存区6002急救箱1个员工办公室3003绝缘手套若干员工办公室2004绝缘靴(高压)10双员工办公室5005救援麻绳1捆员工办公室2006消防栓1个车间内10007防毒面具2个员工办公室5008黄沙2桶原料暂存区、危废暂存点100企业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应根据《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企事业单位版)、《关于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环发[2015]224号)、《关于印发南通市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通环办[2016]16号)等相关要求,制定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项目因根据生产特点和事故隐患分析,尤其针对润滑油、液压油和切削液的储运、使用过程中的事故,应建立事故应急计划,建立事故应急组织管理制度,包括事故现场指挥人员、事故处理人员等各自的职责、任务,事故处理步骤,事故隔离区域和人员疏散等,具体按表4-31的有关要求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表4-31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序号项目污染物类型1总则明确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预案体系和工作原则2组织机构及职责明确应急组织机构体系、成员单位及负责人、工作职责、辅以图、表形式表示3监控预警监控、预警4信息报告信息报告程序、信息报告内容及方式5环境应急监测制定不同突发环境事件情景下的环境应急监测方案6环境应急响应明确响应程序、响应分级、应急启动、应急处置7应急终止明确应急终止的条件、程序和责任人,说明应急状态终止后,继续进行跟踪环境监测和评估工作的方案8事后恢复①妥善处置。应明确现场污染物的后续处置措施以及环境应急相关设施、设备、场所的维护措施,开展事件调查和总结。必要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圣泰环境损害鉴定评估。②保险理赔。对工业园区环境应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对可能引起环境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应依法办理相关责任险或其他险种,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及时做好理赔工作。9保障措施根据环境应急工作需求确定的相关保障措施,包括经费保障、制度保障、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应急队伍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等。10预案管理明确环境应急预案培训、演练、评估修订等要求。6)事故应急池建设项目厂区一旦发生火灾等事故,事故废水会对附近水体造成较大的冲击。因此建设项目拟设置事故应急池,一旦发生事故,事故废水导入事故池内。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应按《水体环境风险防控要点》(试行)中公式计算:V总=(V1+V2-V3)max+V4+V5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V3---发生事故时可以传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3;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考虑降雨天气,受污染的雨水需要被收集。则本项目事故池容积V总计算如下:本项目不设储罐,没有液态物料装置,则V1=0。本项目消火栓出水20L/s,易燃物品暂存量不大,故火灾延续时间取1h,计算出消防水量V2=72m3。本项目V3取74.48m3(本项目所在厂房周边雨水管道总厂约380m,截面积约0.196m2,则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约为74.48m3,本项目厂房周边雨水管网采用不锈钢材质,包裹有防腐层,雨水管网和事故池之间设有转换阀控,能够保证事故废水的暂时收纳)。本项目发生事故时,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故V4取0。根据《江苏省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雨水排放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苏污防攻坚指办[2023]71号),一般情况下,一次降雨初期雨水量可按照污染区域面积与一次降雨初期15-30分钟的降雨深度的乘积设计,其中降雨深度一般按10-30毫米设定,本项目降水深度取12毫米。本项目汇水面积约0.8公顷,则经计算一次暴雨雨水产生量为96m3/次,V5=96m3。V总=(V1+V2-V3)max+V4+V5=0+72-74.48+0+96=93.52m3本项目在厂区西北侧设置一座事故应急池,容积为200m3,容积能够满足本项目使用要求。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本项目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的水平,从环境风险角度具有可行性。7)初期雨水池防范措施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物料遗散、跑冒滴漏等原因,厂区地面可能会残留较多原辅料和废弃物,在降雨时被冲刷带入雨水管网,污染雨水,因此,企业初期雨水池设有切换阀,保证初期雨水进入收集池,后期清洁雨水直接排放,初期雨水池采用防腐、防渗材料,避免二次污染,经初期雨水池沉淀后的污泥定期清理(清理一次),受污染的初期雨水必要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监测合格后接管至污水管网,若不合格,污染的初期雨水委外处理。8、环境风险分析结论在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将可大大降低建设项目的环境风险,最大程度减少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危害,本项目采取的应急措施具有针对性,能够有效的防控本项目发生的环境风险事件。在企业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本项目对环境的风险影响可防可控。八、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无需设置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九、“三同时”验收检测方案表4-32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监测方案类别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废气DA001进出口采样口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2天×(3次/天)DA002进出口采样口颗粒物2天×(3次/天)厂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2天(3次/点·天×4个点)厂房外非甲烷总烃2天×(1次/天)噪声厂界四周连续等效A声级连续两天,每天昼夜各一次废水废水总排口pH、COD、BOD5、SS、NH3-N、TP、TN2天×(4次/天)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有组织DA001颗粒物/20mg/m3《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二氧化硫80mg/m3氮氧化物180mg/m3DA002颗粒物布袋除尘器20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厂界非甲烷总烃/4mg/m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颗粒物0.5mg/m3氮氧化物0.12mg/m3二氧化硫0.4mg/m3厂房外非甲烷总烃/6mg/m3(1h平均浓度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20mg/m3(任意一次浓度值)地表水环境总排口DW01生活污水COD化粪池500mg/L《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OD5300mg/LSS4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总氮70mg/L声环境设备运行噪声等效连续A声级采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振,风机消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电磁辐射无固体废物1、设置一个危废暂存点10m2,危险废物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规定要求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固体废物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贮存;2、设置一座一般固废仓库10m2,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贮存。3、建设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布袋、废钢丸属于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废废润滑剂、废切削液、含油废金属屑、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含油抹布及手套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企业生产车间地面硬化,不存在地下水、土壤环境污染途径,必要时应铺设环氧地坪,并采取相应的防渗防漏措施;固废分类收集、存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地面进行硬化;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暂存场所,液态危废采用密闭桶装储存,并采取防渗漏托盘放置液态危废,地面铺设环氧地坪等,做好防渗、防漏、防腐蚀、防晒、防淋等措施。2、生产过程严格控制,定期对设备等进行检修,防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企业原辅料在车间内分区存放,能有效避免雨水淋溶等对土壤和地表水造成二次污染;厂区内污水管网均采用管道输送,清污分流,保证污水能够顺畅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态保护措施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各风险物质储存点张贴醒目标志,配备灭火消防设备;消防器材周围禁止堆放杂物。2、对各储存点进行日常巡查,及时排查潜在的泄漏点。3、风险物质尽量遵循少存放、勤清理的原则,减少厂内储存量。4、储存风险物质的区域,需进行地面硬化处理,旁边放置吸附棉等泄漏应急物资,确保发生泄漏时能及时处理;危废暂存间采取防渗防腐蚀处理。5、制定安全操作规章制度,加强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教育,要求工作人员作业时佩戴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通过定期培训和宣传,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并熟练掌握事故发生时的自我保护措施、化学品泄漏的应急措施和正确处理方法。6、组建专职环境管理部门或设置环保管理专员专人专岗,具体负责企业内部的日常环境管理事务,联合安全生产职能管理部门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做好安全和环境风险防范管理。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环境管理公司应设置环保专员岗位,其主要职责为: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规其他环境管理要求和标准;接受环保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定期上报各项环境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组织制定公司各部门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公司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转。(2)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排污许可实行登记管理。六、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采用本报告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各项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且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原有环境质量功能级别。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严格执行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角度而言,该项目是可行的。本项目需经当地行政审批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建设。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有组织)颗粒物///0.164/0.164+0.164氮氧化物///0.304/0.304+0.304二氧化硫///0.16/0.16+0.16废气(无组织)非甲烷总烃///0.0096/0.0096+0.0096颗粒物///1.1372/1.1372+1.1372废水COD///0.586/0.586/0.0865+0.586BOD5///0.192/0.192/0.0096+0.192SS///0.3842/0.4612/0.0173+0.4612氨氮///0.0336/0.0336/0.0048+0.0336总氮///0.0432/0.0432/0.0144+0.0432总磷///0.0048/0.0048/0.00048+0.0048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286/286+286不合格品///200/200+200废钢丸///10/10+10废布袋///0.5/0.5+0.5收集粉尘///12.8473/12.8473+12.8473初期雨水沉淀污泥///0.1840.184+0.184危险废物废切削液///0.4/0.4+0.4废润滑油///0.08/0.08+0.08含油废金属屑///0.5/0.5+0.5废液压油///4/4+4废切削液桶、废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桶、废防锈油桶///0.25/0.25+0.25含油抹布及手套///0.3/0.3+0.3生活垃圾////15/15+15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轻量化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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