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路改造提升 排水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饶平县汫洲镇人民政府:
《关于要求审批汫洲镇汫前路改造提升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建设方案批复如下:
一、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关于第二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培育资金项目分配方案调整有关问题的请示》(饶建报〔2025〕1号)和《关于审定省下达2025年第二批“百千万工程”典型镇(2024年培育对象)资金项目分配方案的请示》(饶建报〔2025〕2号)的批复精神,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建设方案。
二、项目代码:2412-445122-18-01-185840。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潮州市饶平县汫洲镇汫前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3cm厚花岗岩人行道建设约1884平方米,花池建设约1570米,花岗岩路沿石1000×150×300建设约1910米,排水工程一项,拆除人行道约1884平方米,三清三拆一项,照明工程一项,雨棚(带店招)建设约2154米,雨棚(1m宽)建设约1317米,墙面刷漆约6730平方米,线条刷漆约376平方米,空调移位20台,空调罩建设约43平方米,栏杆刷漆约2809米。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概算总投资646.16万元,其中:工程费586.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71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上级补助外,不足部分由镇自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484号),第二条第(一)款,项目单位发布招标公告前,应按规定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计划,相关信息与“粤公平”等平台实时共享。
八、项目应按《政府投资条例》(国令第712号)等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建设过程中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监理责任制和合同管理制,确保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各个环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
九、下一阶段前期工作应严格执行行业标准及规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项目要严格按规定落实各项节能措施,采用节能型设备减低能耗。项目涉及的规划、土地、消防、安全生产等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附: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前路改造提升 排水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