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建设 消防招标采购公告(2025)



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受广东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进行公示,该项目验收材料由广东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详见链接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2025年4月8日。
公示期间,可自主查阅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监督投诉:电话0753-2289960或当地环保部门
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08日在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自行验收会。现场验收检查组成员有建设单位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技术咨询单位广东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代表和3名专业技术专家。验收检查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项目建设和运营期环保工作的落实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建设项目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地址为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省道S222旁,项目总投资约20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70万元),占地面积4150m,建筑面积427m,主要收集高陂镇区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栅渠+集水池+旋流沉砂池+调节池+A/A/O+沉淀池+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池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3000立方米日。(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工程于2014年12月在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立项,于2023年6月授权委托湖南怀德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申请重新报批。湖南怀德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月11日取得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的批复意见(批复编号:梅环埔审(2024)2号)。并于2024年3月12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1400MA4X1R4F1C036Q)。本项目于2024年11月建成投入试运营。项目试运营期间,未发生过重大环境影响事件,未出现过环保投诉事件。(三)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主体工程及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不包括污水收集管网。二、工程变动情况1根据项目环评及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对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等相关文件,本项目无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1、废水污水厂不设固定运行管理人员,无员工生活污水产生。本项目采取格栅渠+集水池+旋流沉砂池+调节池+A/A/O+沉淀池+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池工艺处理废水,处理后排放的尾水,主要污染物有COD、NH-N、BODs、SS等。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m/d,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排入新田北侧排水渠,最终汇入韩江。项目入河排污口已编制论证报告,并已于2022年8月1日通过专家论证取得梅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核意见函(梅市环函(2022)75号)。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类气味,主要是污水处理厂利用微生物分解有机物生物降解过程,以含硫、含氮、含氧的有机或无机可挥发性物质为主,包括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氨、二甲胺等,其中代表性的恶臭污染物为NH和HS。本项目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池等产臭构筑物均进行密闭处理,并安装臭气管,采用1000m/h引风机等对臭气进行收集,收集的恶臭气体进入生物除臭系统进行除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恶臭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二级排放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3、噪声项目产生噪声主要为各类水泵、鼓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产生值约70-80dB(A)之间。为了减少本项目各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的措施为:①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并对鼓风机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振隔声措施,如在设备2底座安装防震垫,设置隔声罩,利用声屏障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等。②根据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场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③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强员工操作的管理,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固废为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格栅拦截的格栅渣及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试剂废液。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的成份很复杂,是由多种微生物形成的菌胶团与其吸附的有机物和无机物组成的集合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约为11t/a,污泥在脱水间脱水后委托广东力文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外运合规处理;格栅渣成份主要为生活污水中的果皮、菜叶、塑料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格栅渣产生量约为4t/a,格栅渣收集至大麻镇垃圾中转站经压缩后运至梅州市西阳镇双黄村奇龙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约162升/年,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液类别为HW49(900-047-49),经收集后交由梅州市健坤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综上,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四、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一)地表水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废水中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中的较严值,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明显。(二)环境空气3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恶臭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限值;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三)声环境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四)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固废为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格栅拦截的格栅渣及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污泥在脱水间脱水后委托广东力文资源再生科技有限京公司外运合规处理;格栅渣收集至大麻镇垃圾中转站经压缩后运至梅州市西阳镇公双黄村奇龙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经收集后交由L梅州市健坤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6五、验收结论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项目验收监测和现场调查结果,项目建设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执行了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污染物验收监测结果达标,总量控制指标符合要求。验收组一致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认为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六、后续要求(1)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制定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和维护记录,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到长期稳定排放,避免造成污染事故;(2)认真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工作,一旦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要及时向相关生态环境部门汇报;(3)加强日常固体废物管理,建立专门台账进行管理。4(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建设单位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完毕后,要将相关环保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要登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1/47.94.79.251)按照要求把相关验收信息录入平台,并将相关验收资料报送原环评审批部门备案。七、验收工作组成员名单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参会人员现场签到表2025年月8日序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签名1大销里业3际有能公司1313800527一为7大是海环隙有限到司138266605400半科3城环讫服2动,3923020部4光的151931013好5指指经环洲12281r2r三6广东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199166陈为77东碧监讦保科政有限公司219911基晚环族望蓝研保科投有限铜286叶心5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编制单位:广东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0二五年三月建设单位法人代表:肖伟才编制单位法人代表:唐本灿项目负责人:巫晓琳编制人员:巫晓琳、陈佳如、叶冰建设单位(盖章)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电话0753-5535326邮编514299地址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旧寨村牛栏岗编制单广东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话53-29166邮编514000地址每3v因市梅江区中环东路19号消防小区B栋203表一建设项目名称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建设地点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省道S222旁(东经116°37′14.866″,北纬24°10′46.090″)主要产品名称/设计生产能力废水处理能力3000m3/d实际生产能力废水处理能力3000m3/d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24年1月11日开工建设时间2024年3月调试时间2024年11月验收现场监测时间2024.11.26-11.27、2025.03.01-03.02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湖南怀德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投资总概算2068.27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2068.27万元比例100%实际总概算2070万元环保投资2070万元比例100%项目概况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地址为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省道S222旁,项目总投资约20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70万元),占地面积4150m2,建筑面积427m2,主要收集高陂镇区周边居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格栅渠+集水池+旋流沉砂池+调节池+A/A/O+沉淀池+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池工艺,二期设计处理规模3000m3/d。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工程于2014年12月在大埔县发展和改革局进行立项,于2023年6月授权委托湖南怀德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申请重新报批。湖南怀德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月11日取得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的批复意见(批复编号:梅环埔审﹝2024﹞2号)。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运行状况良好,已达到验收工况,项目概况其环保设施均已根据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于2024年3月12日申领了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1400MA4X1R4F1C036Q)。项目建设单位大埔县水务局全权委托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的运营单位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组织完成该项目的竣工环保验收工作(委托函、委托书见附件1)。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委托广东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我司进行了现场勘察,查阅了有关文件和技术资料,查看了污染物治理及排放、环保措施的落实情况,编制了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6日-11月27日进行现场废气、废水采样监测,2025年3月1日-3月2日进行现场噪声采样监测。经检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标准。在此基础上,我司编写了本验收报告。本次验收范围为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主体工程及其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不包括污水收集管网。验收监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修订);(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环境污染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施行);(6)《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7)《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8)《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9)《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10)《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的验收监测依据函》(粤环函〔2017〕1945号);(1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12)《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批复编号:梅环埔审﹝2024﹞2号)。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一、废水排放标准本项目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排入新田北侧排水渠,最终汇入韩江。表1废水排放标准项目pHCODBOD5SS氨氮总磷总氮粪大肠菌群GB18918-20026~950101050.5151000DB44/26-20016~9402020100.5——30006~940101050.5151000单位无量纲mg/Lmg/Lmg/Lmg/Lmg/Lmg/L个/升2、废气排放标准运营期恶臭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二级排放标准。表2废气排放标准执行标准排放形式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标准号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气筒高度15m2000(无量纲)GB14554-93氨4.9kg/h硫化氢0.33kg/h无组织臭气浓度20(无量纲)GB18918-2002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硫化氢3、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表1-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单位:dB(A)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昼间夜间2类6050表二工程建设内容:1、项目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1)建设地点项目污水厂选地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省道S222旁,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6°37′14.866″,北纬24°10′46.090″),厂址西面、东面为村庄,南面为S222省道,北面为排水渠。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项目四至及环境保护目标图见附图2。(2)平面布置本项目建设1座调节池、1座格栅渠和1套紫外消毒设备等。污水处理厂平面布置详见附图3。2、建设内容(1)建设规模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地址为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省道S222旁,项目总投资约20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70万元),占地面积4150m2,建筑面积427m2,主要收集高陂镇区周边居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格栅渠+集水池+旋流沉砂池+调节池+A/A/O+沉淀池+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池工艺,二期设计处理规模3000m3/d。项目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排入新田北侧排水渠,最终汇入韩江。(2)主要构筑物及设备本项目主要构筑物见表2-1。表2-1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尺寸数量实际建设情况变动情况1格栅渠2.5m×7.0m×2.2m1座1座与环评一致2调节池26.5m×7.0m×5.5m1座1座与环评一致3旋流沉砂基础3.7m×10.0m×0.20m1间1间与环评一致4厌氧池4.5m×14.0m×5.5m1座1座与环评一致5缺氧池4.5m×14.0m×5.5m1座1座与环评一致6好氧池19.0m×14.0m×5.5m1座1座与环评一致7二沉池14.0m×14.0m×6.2m1座1座与环评一致8混凝沉淀池混凝区:2.0m×7.0m×6.2m沉淀区:14.0m×14.0m×6.2m1座1座9紫外消毒池2.5m×9.0m×5.5m1座1座10排放口9.0m×1.5m×5.5m1座1座11尾水池9.0m×10.0m×5.5m1座1座12污泥浓缩池7.0m×6.0m×5.5m1座1座13应急物资仓库间5.0m×4.0m1间1间14在线监测间5.0m×3.0m1间1间15除臭设备间10.5m×7.0m1间1间16加药间12.0m×7.0m1间1间17污泥脱水间11.0m×7.0m1间1间18鼓风机房5.7m×7.0m1间1间19低压配电间6.8m×7.0m1间1间20高压配电间4.0m×7.0m1间1间与环评一致与环评一致与环评一致与环评一致与环评一致与环评一致与环评一致与环评一致与环评一致与环评一致与环评一致与环评一致与环评一致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2。表2-2主要设备一览表位置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备注实际建设情况格栅渠回转式机械格栅间隙b=10mm,渠宽B=0.8m,格栅倾角75°,功率N=1.1KW1台与环评一致人工格栅间隙b=10mm,渠宽B=0.8m,格栅倾角75°1台镶铜铸铁闸门500*500,配手电两用启闭机,功率0.75kw4套渣斗车V=1m31台调节池提升泵Q=125m3/h,H=17m,N=15kw1台1用1备与环评一致超声波液位计测量范围:0~6m1套潜水搅拌机N=4kw2台沉砂池旋流沉砂器Q=150m3/h,N=1.1kw2套1用1备与环评一致排沙泵Q=10m3/h,H=10m,N=0.75kw2台1用1备砂水分离器Q=5~12L/s,N=0.37kw1台厌氧池调节池提升泵Q=90m3/h,H=10m,N=5.5kw2台1用1备与环评一致内回流泵WQ15-7-1,Q=30m3/h,H=7m,N=2kw4台2用2备缺氧池潜水搅拌机N=0.85kw2台与环评一致好氧池混合液回流泵Q=190m3/h,H=7m,N=5.5kw4台2用2备与环评一致在线DO仪测量范围:0~20mg/L2套在线MLSS分析仪测量范围:0~10mg/L2套二沉池污泥回流泵Q=62.5m3/h,H=8m,N=3kw3台与环评一致刮泥机池直径13m,行走速度20m/min,功率0.75kw1台混凝沉淀池污泥泵Q=20m3/h,H=9m,N=1.1kw2台1用1备与环评一致刮泥机池直径13m,行走速度20m/min,功率0.75kw1台搅拌机N=202KW,桨叶式,直径1000mm2台紫外消毒池紫外消毒器Q=3000m3/h,N=7.68kw1台与环评一致污泥浓缩池泥位计测量范围:0~6m1套与环评一致导流筒DN7001套污泥泵Q=4m3/h,H=15m,N=1.5kw2套除臭设备间生物除臭系统Q=6000m3/h,N=15kw1套与环评一致轴流风机Q=4500m3/h,P=110Pa,N=1.5kw2台污泥脱水间带式压滤机带宽B=500m,N=0.55kw,浓缩电机N=0.75kw2台1用1备与环评一致空压机Q=0.19m3/h,P=0.7MPa,N=1.5kw2台1用1备水平无轴螺旋输送机Q=1.3~1.5L/s,N=1.1kw1台电动泥斗V=4m3,N=1.5kw1套轴流风机Q=4500m3/h,P=110Pa,N=0.37kw2台鼓风机房曝气风机Q=20.97m3/h,P=53.9kPa,N=30kw2台1用1备与环评一致轴流风机Q=4500m3/h,P=110Pa,N=0.37kw1台(3)公用工程1)给水工程污水处理厂不设固定运行管理人员,无需生活用水,污水处理厂在运营期间用水量较小,污水处理厂用水来自于市政自来水厂供水。2)供电工程本工程污水处理站由当地市政电网供给。(4)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1)劳动定员:无需人员驻守,只需定期派人巡查。2)工作制度:污水处理工程24小时运行,年工作天数365天。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见表2-3表2-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耗情况表类别名称年耗量单位来源主要化学贮存成分方式生活污水3000m3/d市政污水管网//主(辅)料在线监测试剂162L/a市场购买硫酸汞、重铬酸钾、浓硫酸(98%)、水杨酸钠、硝普钠、过硫酸钾等瓶装主要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附处理工艺流程图,标出产污节点)本项目主要采取格栅渠+集水池+旋流沉砂池+调节池+A/A/O+沉淀池+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池工艺。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见图2-1:污水来水回转式齿耙粗格栅进水泵房旋流沉砂池一栅渣外运污泥外运调节池臭气加药上清液回流鼓风机房A/A/0一体化处理设备污泥池紫外消毒池LIIi臭气、噪声污泥外运处置巴氏计量槽排污口排放图2-1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说明:(1)格栅渠:污水截污管网收集自流进入格栅渠,格栅渠设置有回转式机械格栅,去除大体积的悬浮物及漂浮物;(2)旋流沉砂池:污水在格栅渠经提升后进入旋流沉砂池,去除污水中粒径较大的砂粒和油脂,避免后续处理构筑物和渠道中的沉积从而使水流不畅或处理构筑物中的闸门关闭不严等,同时减轻各后续各处理设备的损耗;(3)调节池:沉砂池的出水自流进入调节池,调节污水的水质水量;(4)AAO池:调节池出水用泵提升至AAO池,利用厌氧池、缺氧池和好氧池的不同功能,进行生物脱氨除磷,同时去除BOD5,CODCr。AAO池即A2/O,是最典型的活性污泥脱氮除磷工艺。A2/O生物脱氮除磷系统的活性污泥中,菌群主要由硝化菌和反硝化菌、聚磷菌组成。在好氧段,硝化细菌将污水中有机氮氨化成的氨氮,通过生物硝化作用,转化成硝酸盐;在缺氧段,反硝化细菌将内回流带入的硝酸盐通过生物反硝化作用,转化成氮气逸入到大气中,从而达到脱氮的目的;在厌氧段,聚磷菌释放磷,并吸收低级脂肪酸等易降解的有机物;而在好氧段,聚磷菌超量吸收磷,并通过剩余污泥的排放,将磷除去。(5)沉淀池:经AAO池处理后出水进入沉淀池,进行泥水分离。(6)混凝沉淀池:进一步进行泥水分离。为保证出水总磷能够达到小于等于0.5mg/L,本项目设置化学加药除磷措施,投加药剂为PAC、PAM,投加点设在混凝沉淀池前段。(7)紫外消毒池:对处理过的尾水进行消毒处理。项目产生的剩余污泥通过污泥泵排入污泥池,污泥经进泥泵送入污泥脱水间,经带式压滤机压滤脱水成泥饼后定期外运处置,污泥池排出的上清液溢流至集水池。项目变动情况经现场调查与核实,本项目无重大变动。具体情况见表2-4。表2-4工程变更情况一览表工程内容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项目情况性质1.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本项目实际与环评一致,建设性质未发生变化建设规模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3.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地址5.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本项目厂址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生产工艺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生产工艺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环境保护措施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9.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10.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本项目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附处理流程示意图,标出废水、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点位)1、废水污水厂不设固定运行管理人员,无员工生活污水产生。本项目采取格栅渠+集水池+旋流沉砂池+调节池+A/A/O+沉淀池+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池工艺处理废水,处理后排放的尾水,主要污染物有COD、NH3-N、BOD5、SS等。本项目设计处理规模为3000m3/d,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排入新田北侧排水渠,最终汇入韩江。项目入河排污口已编制论证报告,并已于2022年8月1日通过专家论证取得梅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核意见函(梅市环函〔2022〕75号,见附件7)。废水污染物分析及治理排放情况见表3-1,处理流程示意图见图2-1,废水处理设施见图3-1。表3-1废水污染物分析及治理排放情况废水名称污染因子废水处理流程及措施最终去向生活污水pH、CODcr、BOD5、SS、NH3-N格栅渠+集水池+旋流沉砂池+调节池+A/A/O+沉淀池+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池工艺排入新田北侧排水渠,最终汇入韩江2、废气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类气味,主要是污水处理厂利用微生物分解有机物生物降解过程,以含硫、含氮、含氧的有机或无机可挥发性物质为主,包括硫化氢、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氨、二甲胺等,其中代表性的恶臭污染物为NH3和H2S。本项目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池等产臭构筑物均进行密闭处理,并安装臭气管,采用1000m3/h引风机等对臭气进行收集,收集的恶臭气体进入生物除臭系统进行除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恶臭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二级排放标准,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废气污染物分析及治理排放情况见表3-2。表3-2废气污染物分析及治理排放情况污染源污染因子排放方式废气处理流程及措施最终去向污水处理站硫化氢、氨有组织排放采取加盖密闭+生物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大气环境3、噪声项目产生噪声主要为各类水泵、鼓风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产生值约70-80dB(A)之间。为了减少本项目各噪声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的措施为:①选择低噪声型设备,并对鼓风机设备采取有效的防振隔声措施,如在设备底座安装防震垫,设置隔声罩,利用声屏障进一步降低生产噪声等。②根据实际情况和设备产生的噪声值,对场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③加强设备管理,对生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加强设备日常保养,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加强员工操作的管理,制定严格的装卸作业操作规程,避免不必要的撞击噪声。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噪声污染物分析及治理排放情况见表3-3。表3-3噪声污染物分析及治理排放情况噪声源声压级噪声治理采取措施鼓风机、提升泵70~80dB(A)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设备管理,定期检修等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固废为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格栅拦截的格栅渣及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试剂废液。污水处理产生污泥的成份很复杂,是由多种微生物形成的菌胶团与其吸附的有机物和无机物组成的集合体,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量约为11t/a,污泥在脱水间脱水后委托广东力文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外运合规处理(处置合同见附件8);格栅渣成份主要为生活污水中的果皮、菜叶、塑料等。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格栅渣产生量约为4t/a,格栅渣收集至大麻镇垃圾中转站经压缩后运至梅州市西阳镇双黄村奇龙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约162升/年,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废液类别为HW49(900-047-49),经收集后交由梅州市健坤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处置合同见附件8)。综上,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5、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污水处理站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可能环节主要为污水处理设备故障:由于停电、进水水质异常、设备故障等致使污水得不到或部分得到处理,出水水质达不到设计要求,对受纳水体小靖河支流造成污染。建设单位采取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为:①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关键设备备足维修器材和备用设备,保证一旦事故发生能及时处理;加强配电管理,保证供电设施及线路正常运行;加强输入管线的巡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②在事故发生时及时通知环保、水利和市政等有关部门,寻求各方面的帮助和支持;事故发生及处理期间,应在排放口附近水域悬挂标志警示牌,提醒各有关单位采取防范措施。③及时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减少设备故障。万一故障发生时,立即关闭排水口,将污水在污水处理站内停留时间延长,直至处理至满足排放标准。④要建立完善的档案制度,记录事故发生原因、工况以便不断总结经验,杜绝事故重复发生。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控。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执行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合理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6、其他环保设施据现场调查,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在污水排口安装了流量计,PH、COD和NH3-N等在线监测设备。在线监测设备由供应商进行安装调试及负责验收,不在此次验收范围内。7、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1)环保设施投资本项目属于城镇污水处理环保项目,项目整体均属于环保工程。本项目环评审批总投资2068.27万元,环保投资2068.27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项目实际总投资2070万元,环保投资207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00%。(2)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本项目执行了国家有关建设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制度,环评、环保设计手续齐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见表3-5。表3-5环评批复要求及落实情况序号环评批复要求实际落实情况1一、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省道S222旁,地理坐标E:116度37分14.866秒,N:24度10分46.090秒。项目总投资为2068.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68.27万元),占地面积4150平方米,主要收集周边居民生活污水采用“格栅渠+集水池+旋流沉砂池+调节池+A/A/O+沉淀池+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池”处理工艺进行处理,设计处理规模3000吨/日。项目代码:2206-441422-04-05-413027。项目总投资约20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70万元),其他与环评批复一致2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实施。本项目按申报的内容和规模实施。3三、总量控制要求。项目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排入新田北侧排水渠,最终汇入韩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43.8t/a,氨氮:5.475t/a。项目水污染物实际监测排放浓度算得CODCr排放量为23.95t/a<43.8t/a,氨氮排放量为0.621t/a<5.475t/a,符合环评批复总量控制要求。4四、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做好如下工作:1、运营期:项目污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值排入新田北侧排水渠,最终汇入韩江。2、运营期:项目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池等产臭构筑物均进行密闭处理,并安装臭气管,采用1000m3/h引风机等对臭气进行收集,收集的恶臭气体进入生物除臭系统进行除臭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3、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运营期:污泥委托广东力文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清运处理;格栅渣经环卫部门收集运至大麻镇垃圾中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排污口已严格按照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设置;已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4转站。5、根据《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埔县高陂镇(二期)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核意见的函》(梅市环函﹝2022﹞75号)相关规定,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于厂区东面新田北侧水渠左岸(地理坐标:东经116度37分42.681秒,北纬24度10分34.207秒),应严格按照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设置。6、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境安全。已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排污口已严格按照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设置;已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5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已申领国家排污许可证6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必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与申报的内容和规模一致,无重大变动7七、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正在进行自主验收,待验收报告编制完成后依法向社会公开砂水分离器混凝沉淀池二沉池缺氧池二沉池受限空间多进入需许可加药间污泥浓缩池二沉池废气排放口除臭设施危废存放间危废间废水排放口图3-1污水处理站现场图17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2023年6月,大埔县水务局委托湖南怀德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月11日取得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的批复意见(批复编号:梅环埔审﹝2024﹞2号)。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和各项环保法规,选址基本合理,污染物治理措施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各项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在建设单位落实环保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根据《关于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环保批复意见》(批复编号:梅环埔审﹝2024﹞2号)提出的批复意见为:一、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省道S222旁,地理坐标:东经116度37分14.866秒,北纬24度10分46.090秒。总投资为2068.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68.27万元),占地面积4150平方米,建筑面积427平方米,主要收集高陂镇区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格栅渠+集水池+旋流沉砂池+调节池+A/A/O+沉淀池+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池”工艺,二期设计处理规模3000立方米/日。项目代码:2206-441422-04-05-413027。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按申报项目内容和规模实施。三、项目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3.8t/a、5.475t/a以内,具体污染物种类、排放量以排污许可证核定量为准。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做好如下工作:1、运营期,项目收集废水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后排入新田北侧水渠,最终汇入韩江。2、运营期,项目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废气采用“加盖密闭+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15米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二级排放标准。3、运营期,项目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项目格栅渣收集至大埔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5、根据《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埔县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截污管网建设项目入河排放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核意见的函》(梅市环函〔2022〕75号)相关规定,项目入河排放口设置于厂区东面新田北侧排水渠左岸(地理坐标:东经116度37分42.681秒,北纬24度10分34.207秒),应严格按照入河排放口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设置。6、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境安全。五、项目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六、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申报的内容和规模进行实施。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必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七、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1、监测分析方法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按《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等有关规定进行,废水监测按《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等有关规定进行,厂界噪声监测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等有关规定进行。监测分析方法见表5-1。表5-1监测仪器及分析方法类别监测项目检测标准(方法)及编号(含年号)检出限仪器型号及名称废水流量《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流速仪法5.3.1.2/全自动流量/压力校准器MH4031pH(无量纲)《水质pH值的测定电极法》HJ1147-2020/PHBJ-260型便携式pH计水温《水质水温的测定温度计或颠倒温度计测定法》GB/T13195-1991/颠倒式水温计H-WT色度《水质色度的测定稀释倍数法》HJ1182-20212倍/化学需氧量《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HJ828-20174mg/L50mL酸式滴定管五日生化需氧量《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HJ505-20090.5mg/LLRH-250F生化培养箱悬浮物《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GB/T11901-1989/FA224分析天平氨氮《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5-20090.025mg/LUV-6000T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总氮《水质总氮的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HJ636-20120.05mg/L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6000T总磷《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GB/T11893-19890.01mg/LUV-6000T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动植物油类《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80.06mg/LOIL-460红外测油仪石油类《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HJ637-20180.06mg/LOIL-460红外测油仪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GB/T7494-19870.05mg/LUV-6000T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粪大肠菌群《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HJ347.2-201820MPN/LGSP-9050MBE恒温培养箱六价铬《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GB/T7467-19870.004mg/L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6000T总铬《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0.11μg/L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APRQ总汞《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HJ694-20140.04μg/L原子荧光光度计AFS-8520总铅《水质65种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700-20140.09μg/L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APRQ总砷《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HJ694-20140.3μg/L原子荧光光度计AFS-8520烷基汞水质烷基汞的测定气相色谱法GB/T14204-199310ng/L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AMD9+A91PLUS废气臭气浓度《空气质量恶臭的测定三点比较式臭袋法》GB/T14675-1993//氨《环境空气和废气氨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HJ533-20090.01mg/m3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6000T硫化氢《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增补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年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B)3.1.11(2)0.001mg/m3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UV-6000T甲烷《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铅等金属元素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657-2013及其修改单0.3μg/m3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APRQ噪声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多功能声级计AWA56882、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验收检测在工况稳定、生产负荷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稳定时进行;2检测过程严格按各项污染物监测方法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进行;3检测人员持证上岗,所有计量仪器均应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4噪声检测仪在监测前、后均以标准声源进行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5检测数据执行三级审核制度;6检测因子检测分析方法采用本单位通过计量认证(实验室资质认定)的方法,分析方法应能满足评价标准要求。本次检测的质控结果见表5-2、表5-3、表5-4。表5-2废水样品质控数量统计表样品检测时间监测因子平行样结果质控样分析平行样1平行样2相对偏差(%)允许相对偏差(%)评价测量值标准值范围评价11月27日化学需氧量22220.0≤20合格270281±13合格24.423.7±1.2合格污水处理系统进水口11月26日五日生化需氧量7.77.70.0≤20合格116110±12合格23.423.2±1.5合格11月27日氨氮0.5460.5360.9≤15合格0.4290.422±0.032合格11月28日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251.240.4≤20合格2.092.20±0.11合格11月27日总氮1.231.230.0≤5合格20.420.7±0.9合格11月28日砷(μg/L)9.659.630.1≤20合格///砷(μg/L)3.493.500.1≤20合格///11月28日汞(μg/L)0.04L0.04L0.0≤30合格///汞(μg/L)0.04L0.04L0.0≤30合格///11月28日铬(μg/L)3.303.063.8≤15合格///11月28日铅(μg/L)1.071.4214.1≤30合格///11月28日镉(μg/L)1.101.3811.3≤20合格///11月27日六价铬0.004L0.004L0.0≤15合格0.2160.210±0.01合格11月27日总磷0.070.067.7≤5合格0.2090.204±0.12合格11月28日化学需氧量21222.3≤20合格270281±13合格24.723.7±1.2合格11月27日五日生化需氧量7.47.61.3≤20合格121110±12合格24.323.2±1.5合格11月28日氨氮0.6360.6260.8≤15合格0.4310.422±0.032合格11月28日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251.230.8≤20合格2.092.20±0.11合格11月28日总氮0.850.850.0≤5合格20.520.7±0.9合格11月28日砷(μg/L)10.010.00.0≤20合格///砷(μg/L)3.503.996.5≤20合格///11月28日汞(μg/L)0.04L0.04L0.0≤30合格///汞(μg/L)0.04L0.04L0.0≤30合格///11月28日铬(μg/L)3.433.144.4≤15合格///11月28日铅(μg/L)1.301.079.7≤30合格///11月28日镉(μg/L)1.071.3712.3≤20合格///11月27日六价铬0.004L0.004L0.0≤15合格0.2180.210±0.01合格11月28日总磷0.110.104.8≤5合格0.2090.204±0.12合格表5-3大气采样器校准结果校准日期仪器型号仪器编号设定流量(L/min)采样前流量计示值(L/min)采样前示值误差(%)采样后流量计示值(L/min)采样后示值误差(%)允许示值误差(%)评价ZR-3260DGDHJ-X-0082020.100.5020.080.40±5合格11月26日、11月27日ZR-3260DGDHJ-X-0083030.260.8730.230.77±5合格ZR-3260DGDHJ-X-0085049.92-0.1650.781.56±5合格MH1200GDHJ-X-0161.00.9979-0.210.9951-0.49±5合格MH1200GDHJ-X-0161.01.01151.150.9986-0.14±5合格MH1200GDHJ-X-0171.01.00660.661.00470.47±5合格MH1200GDHJ-X-0171.01.01901.900.9933-0.67±5合格MH1200GDHJ-X-0181.01.00480.481.00340.34±5合格MH1200GDHJ-X-0181.01.00750.751.00630.63±5合格MH1200GDHJ-X-0191.01.00350.351.00570.57±5合格MH1200GDHJ-X-0191.01.00660.661.00970.97±5合格MH1205GDHJ-X-0230.50.50470.940.4988-0.24±5合格MH1205GDHJ-X-0230.50.50240.480.4933-1.34±5合格MH1205GDHJ-X-0240.50.4960-0.800.50210.42±5合格MH1205GDHJ-X-0240.50.50951.900.50430.86±5合格备注:校准流量计型号:ZR-5410A便携式气体、粉尘、烟尘采样仪综合校准装置,编号:GDHJ-X-005。表5-4声级计校准结果表校准日期仪器型号仪器编号标准声压级[dB(A)]测量前[dB(A)]示值差值[dB(A)]测量后[dB(A)]示值差值[dB(A)]允许偏差[dB(A)]评价3月1日昼间AWA5688GDHJ-X-05094.093.8-0.293.8-0.2±0.5合格夜间AWA5688GDHJ-X-05094.093.8-0.293.8-0.2±0.5合格3月2日昼间AWA5688GDHJ-X-05094.093.8-0.293.8-0.2±0.5合格夜间AWA5688GDHJ-X-05094.093.8-0.293.8-0.2±0.5合格备注:声校准计型号:AWA6021A,编号:GDHJ-X-053。表六验收监测内容:1、废水参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等关于监测点位布设、监测频率及周期要求,布设监测点位和监测频次、周期,以监测主要水污染物的达标排放情况,监测内容见表6-1。表6-1废水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点位数频次污水处理系统进水口、排水口水温、色度(稀释倍数)、pH、SS、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LAS、粪大肠菌群数、石油类、动植物油、总汞、烷基汞、总镉、六价铬、总铬、总铅、总砷2个测2天,每天4次2、废气根据《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监测点位布设要求,本项目具体监测内容见表6-2。表6-2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测内容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点位数监测频次及周期厂界上风向监控点1个,下风向监控点3个硫化氢、氨、甲烷4个测2天,每天3次臭气浓度4个测2天,每天4次有组织排放口硫化氢、氨、臭气浓度、甲烷1个测2天,每天3次3、噪声按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要求进行监测布点,具体监测内容见表6-3。表6-3噪声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点位数频次厂界东南西北外1米处各1个等效连续A声级4个连续监测2天,每天昼间和夜间各监测1次4、监测点位示意图ANO1外围空地外围空地ANI项目地★污水排口有织织康气020SN203=O4外围空地S222省道图例:〇表示无组织废气监测点@表示有组织废气监测点▲表示噪声监测点★表示废水监测点图6-1监测点位示意图表七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于2024年11月26日-11月27日对污水及废气处理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在验收监测期间,污水处理各工艺单元和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处理规模3000m3/d,根据在线监测数据,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2024年11月26日~27日的进水流量为532.032m3/d、525.024m3/d,进水量较低,本项目污水处理系统运行方式为间歇运行,达到一定水量后废水经提升泵自动抽取处理,水泵保持平稳进水,可避免低液位运行。根据废水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各项监测指标均可达标排放,可见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运行状况良好。验收监测期间运行工况见表7-1。表7-1生产运行工况表监测时间设计处理规模验收期间实际处理量运行负荷(%)2024.11.26532.032m³/d17.73000m³/d2024.11.27525.024m³/d17.5验收监测结果:1、废水监测结果2024年11月26日-11月27日,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的废水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表7-2。表7-2废水监测结果汇总表(单位:mg/L,标明者除外)采样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参考结果点位日期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限值评价7.37.27.27.3//水温(℃)16.416.517.316.4//色度(倍)70707070//化学需氧量10610098104//37.135.034.336.4//悬浮物133146142139//氨氮2.882.432.772.65//3.854.073.693.88//2.102.112.261.92//处理2024.0.350.410.400.34//11.26石油类0.540.500.490.52//监测污水系统pH(无量纲)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氮总磷动植物油类进水口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241.241.241.24//粪大肠菌群9.4×1037.9×1039.5×1038.1×103//总镉7.62×10-36.42×10-38.27×10-31.04×10-2//总铬1.49×10-21.11×10-21.21×10-21.50×10-2//总汞NDNDNDND//总铅8.64×10-36.47×10-31.31×10-21.50×10-2//总砷1.14×10-28.59×10-31.17×10-29.64×10-3//六价铬NDNDNDND//烷基汞NDNDNDND//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口2024.11.26pH(无量纲)7.17.27.17.16-9达标水温(℃)15.615.415.315.5//色度(倍)NDNDNDND30达标化学需氧量2121202240达标五日生化需氧量7.47.47.07.710达标悬浮物695810达标氨氮0.7510.5070.6160.5415达标总氮1.311.231.141.2315达标总磷0.080.060.050.070.5达标动植物油类0.250.260.340.301达标石油类0.250.250.240.271达标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60.240.250.240.5达标粪大肠菌群5906207005801000达标总镉1.22×10-37.00×10-41.23×10-31.24×10-30.01达标总铬2.28×10-33.72×10-33.64×10-33.18×10-30.1达标总汞NDNDNDND0.001达标总铅1.12×10-31.49×10-31.24×10-31.27×10-30.1达标总砷3.23×10-33.83×10-33.59×10-33.49×10-30.1达标六价铬NDNDNDND//烷基汞NDNDNDND不得检出达标流量(m3/h)26.435.140.930.7//pH(无量纲)7.27.17.27.2//水温(℃)16.115.916.316.4//色度(倍)70707070//化学需氧量104102101104//污水处理系统进水口2024.11.27五日生化需氧量36.435.735.436.4//悬浮物145137150142//氨氮2.942.522.342.44//总氮3.943.603.413.41//总磷1.821.941.901.94//动植物油类0.370.350.310.37//石油类0.500.530.540.50//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241.261.251.24//粪大肠菌群8.4×1038.1×1039.5×1037.0×103//总镉8.66×10-31.39×10-21.02×10-21.48×10-2//总铬1.29×10-21.16×10-21.04×10-21.44×10-2//总汞NDNDNDND//总铅1.43×10-21.14×10-21.35×10-21.15×10-2//总砷1.06×10-21.12×10-29.09×10-31.00×10-2//六价铬NDNDNDND//烷基汞NDNDNDND//污水处理系统排放口2024.11.27pH(无量纲)7.17.07.17.06-9达标水温(℃)15.215.115.215.3//色度(倍)NDNDNDND30达标化学需氧量2223242240达标五日生化需氧量7.78.18.47.610达标悬浮物785910达标氨氮0.3320.5660.5960.6315达标总氮0.750.951.040.8515达标总磷0.060.070.110.110.5达标动植物油0.260.280.210.271达标石油类0.270.270.300.271达标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50.230.220.240.5达标粪大肠菌群6307005606901000达标总镉1.34×10-36.30×10-46.00×10-41.22×10-30.01达标总铬2.95×10-33.44×10-32.35×10-33.28×10-30.1达标总汞NDNDNDND0.001达标总铅1.13×10-31.42×10-31.05×10-31.18×10-30.1达标总砷3.10×10-33.85×10-33.50×10-33.99×10-30.1达标六价铬NDNDNDND//烷基汞NDNDNDND不得检出达标流量(m3/h)30.136.329.838.2//项目废水污染物处理效率见表7-3。表7-3废水处理效率监测项目平均浓度(mg/L)处理效率(%)进口出口化学需氧量102.37521.87578.6五日生化需氧量31.337.6675.5悬浮物141.757.12595氨氮2.620.567578.3总氮3.731.0671.5总磷1.990.07696.2动植物油0.360.2725石油类0.5150.26548.5阴离子表面活性剂1.240.1587.9粪大肠菌群8.5×103633.7592.5总镉1.0×10-20.00190总铬1.28×10-20.003175.7总铅1.17×10-20.001289.7总砷1.02×10-20.003565.6根据表7-2监测结果可知,项目废水各项监测因子均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中的较严值。2、废气监测结果2024年11月26日-11月27日,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的废气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表7-4、7-5。表7-4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汇总表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参考限值结果评价2024.11.262024.11.27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氨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参照点1#0.020.040.07/0.070.030.03/1.5达标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2#0.120.120.10/0.140.130.12/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3#0.130.100.13/0.100.180.09/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4#0.180.170.15/0.100.170.12/硫化氢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参照点1#0.0070.0060.005/0.0050.0060.005/0.06达标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2#0.0090.0110.009/0.0110.0110.012/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3#0.0100.0090.010/0.0110.0120.011/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4#0.0100.0090.011/0.0120.0090.012/甲烷(%)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参照点1#1.0×10-41.0×10-41.0×10-4/1.0×10-41.0×10-41.0×10-4/1达标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2#1.1×10-41.2×10-41.1×10-4/1.1×10-41.2×10-41.1×10-4/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3#1.2×10-41.1×10-41.1×10-4/1.1×10-41.2×10-41.2×10-4/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4#1.2×10-41.1×10-41.2×10-4/1.2×10-41.1×10-41.1×10-4/臭气浓度(无量纲)无组织废气上风向参照点1#<10<10<10<10<10<10<10<1020达标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2#1214121213121313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3#1213111212121213无组织废气下风向监控点4#1414141412131312表7-5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汇总表监测点位监测项目采样日期标杆流量监测结果参考限值结果评价实测浓度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有组织废氨2024.11.26第一次123420.658.02×10-3/4.9达标第二次122520.698.45×10-3第三次123180.851.05×10-22024.11.27第一次123780.637.80×10-3第二次123710.901.11×10-2第三次122730.566.87×10-3硫化氢2024.11.26第一次123420.0172.10×10-4/0.33达标第二次122520.0192.33×10-4第三次123180.0293.57×10-42024.11.27第一次123780.0273.34×10-4第二次123710.0253.09×10-4第三次122730.0222.70×10-4气出口臭气浓度(无量纲)2024.11.26第一次12342741/2000/达标第二次12252550/第三次12318630/2024.11.27第一次12378479/第二次12371630/第三次12273741/甲烷(%)2024.11.26第一次123421.5×10-4////第二次122521.5×10-4/第三次123181.5×10-4/2024.11.27第一次123781.5×10-4/第二次123711.5×10-4/第三次122731.5×10-4/根据表7-4、7-5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恶臭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厂界二级标准限值;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3、噪声监测结果2025年3月1日-3月2日,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的厂界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见表7-6。表7-6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汇总表(单位:dB(A))监测点位监测时间监测结果[dB(A)]标准值dB(A)结果评价昼间夜间厂界北侧外1米处1#2025.03.01昼间57.36050达标夜间47.2厂界东侧外1米处2#昼间56.8夜间46.6厂界南侧外1米处3#昼间58.1夜间48.3厂界西侧外1米处4#昼间57.2夜间47.1厂界北侧外1米处1#2025.03.02昼间57.4夜间47.3厂界东侧外1米处2#昼间56.9夜间46.7厂界南侧外1米处3#昼间58.2夜间48.4厂界西侧外1米处4#昼间57.3夜间47.2根据表7-6监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4、总量控制要求根据项目环评,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43.8t/a,氨氮5.475t/a。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实际监测数据平均值为:CODCr:21.875mg/L,氨氮:0.5675mg/L,废水量按折算为满负荷3000t/d(109.5万t/a)计算,算得CODCr排放量为23.95t/a<43.8t/a,氨氮排放量为0.621t/a<5.475t/a。因此,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5、环境管理检查①项目建设单位设置专门的人员负责环境管理和监督,并负责有关措施的落实,运营期间对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的处理、排放及环保设施运行状况进行监督,严格注意相关的排污情况,以便能够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采取应急措施。②根据国家环保政策、标准及监测要求,制定项目运行期环境管理规章制度。③加强废水排放口的监测工作,并详细的记录,监测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排放。6、环境污染事故调查项目建设及试运行期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未收到关于本建设项目的环保投诉。表八验收监测结论:1、工程建设基本情况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地址为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省道S222旁,项目总投资约20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70万元),占地面积4150m2,建筑面积427m2,主要收集高陂镇区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栅渠+集水池+旋流沉砂池+调节池+A/A/O+沉淀池+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池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3000立方米/日。2、验收期间工况核查2024年11月26日-11月27日,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项目的污水及废气处理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验收监测采样期间,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等设备均正常运作工况稳定。运行负荷为17.7%~17.5%。3、污染物排放情况(1)废水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废水中各项监测因子均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两者中的较严值,对周围水环境影响不明显。(2)废气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恶臭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排放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限值;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监测结果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3)噪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4)固体废物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固废为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格栅拦截的格栅渣及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污泥在脱水间脱水后委托广东力文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外运合规处理(处置合同见附件8);格栅渣收集至大麻镇垃圾中转站经压缩后运至梅州市西阳镇双黄村奇龙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处理;在线监测设备产生的废液经收集后交由梅州市健坤环保服务有限公司处置(处置合同见附件8),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4、总量控制要求根据项目环评,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43.8t/a,氨氮5.475t/a。项目水污染物排放浓度实际监测数据平均值为:CODCr:21.875mg/L,氨氮:0.5675mg/L,废水量按折算为满负荷3000t/d(109.5万t/a)计算,算得CODCr排放量为23.95t/a<43.8t/a,氨氮排放量为0.621t/a<5.475t/a。因此,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5、环保检查结论建设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环保组织机构完善,规章制度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化。项目设备和配套的环保设备均运转良好,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由专人负责落实,建设项目已基本落实环评批复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建设项目排污口均有明显的标识,排污口规范化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广东省污染源排污口规范化设置导则》(粤环(2008)42号)的规定要求。6、验收结论和后续要求建议对照《建设项目竣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项目落实了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且环境保护设施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验收检测报告总体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审批部门审批的总量控制指标,本报告建议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企业后续应继续完善以下要求:(1)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制定环保设施运行记录和维护记录,确保各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到长期稳定排放,避免造成污染事故;(2)认真落实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工作,一旦发现污染物超标排放情况,要及时向相关生态环境部门汇报;(3)加强日常固体废物管理,建立专门台账进行管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大埔海环保有限公司填表人(签字):囍管项目名称高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06-441422-04-05-413027项目经办人(签字建设地点广东省梅州大县高限道S222务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设计生产能力环评文件审批机关三十水的生产和佚应业一%生活污水集中处理3000m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建设性质实际生产能力审批文号新建口改扩建口技术改造3000md环评单位项目厂区中心经N24-1046.000度/度E11623714.866"湖南全过程工程咨街有限公司开工日期环保设施设计单位2024年3月工日期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梅环审(202412号2024年11月环评文件类型排污许可证中领时间本工程持许可证编号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3月12日91441400MA4XIR4F1C030Q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投资总概算(万元)实际总投资废水治理(万元)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2068.2720701895废气治理(万元)25噪声治理(万元)环保设施监测单位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万元)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68.272070验收监测时工况所占比侧(%)所占比例(%)17.717.5%100100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运营单位污染物废水化学需氧量污染氨氮物排石油类达标与废气总量二氧化硫控制(工尘大埔海环保有限公司原有排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放量(1)浓度2)21.8750.5675303000md本期工程允许本期工程产本期工程自身持放浓度)生量(4)削减量(5)4011288.0552.871.249固体废物治理(万元)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本期工程实际本期工程核定排放量(6)排放总量7)109.523.9543.80.6215.47515191441400MA4XIR4FIC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绿化及生态(万元)40年平均工作时验收时间全厂实际排全厂核定排放总放总量9)量(10)109.523.950.621其他(万元)6587602025年3月区域平衡代排放减削减景(1)量121109.523.950.621业建工业粉尘设项目详氮氧化物填)工业圆体废物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泩:1.增减量:(+)表示加,表示减少2.(1261.9)=45-+(3计量单位:废水放—万电年,气放量—万标立万米年:工业国体废物故量一万年水物招公路有限公东大湖高韩江艺超汽修厂陂村农庄比例尺:1:8000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高陂韩江田家炳桥韩江龙岗寺子项目地理位置梅子窝崩洪下500米范围50米范围比例尺:1:4000附图2项目四至及环境保护目标图大大大AHH15752a水2大小光大先2大光武大2牌24#武大天大大光光大光大光24N1大数北光大大大大大大本光光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元大H3术大大大大元元手大+a日大大大455大大大大元大万元具大元大大534光光联大10大大元大大水光大元天元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元北大水元光12光大大元北元光光水大大868水光光光光光大N元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光大大大大大大大无光大光337元大光北光大光北大大光北大的源北大222大元光大大大大大大大大光大光大无大大大大大350大大大大大大大小好氧池元大光光大大大大杭池学大大大大大大大大高污水处调节池大大大大大元大37北光大混凝流淀池旋流师砂池大元大大大大光X-27527668光元光大大大8.污泥液缩池大大湾毒池大大大大和药间无元元元大光元福大大光大光大大光大除奥间大T意大光元.无大光1.88I区城位置图日Aa目a(S222)牌业琴目H00大厂胜球元.厂欢8t:,楼文加a专建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件1委托函、委托书委托函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大埔县镇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已完工,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现委托贵司负责完成大埔县镇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工作。太埔县水务局2024年12月12日委托书广东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我司投资建设的《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目前生产和各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已经达到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要求,现委托贵司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特此委托!委托单位(孟章地商海环保有限公司委托时间:2024年1月15日附件2环评批复梅州市生态环境局梅环埔审[2024]2号关于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环保批复意见大埔县水务局:你单位提出的申请和报来的《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资料已收悉经研究,提出如下批复意见:一、项目位于广东省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省道S222旁,地理坐标:东经116度37分14.866秒,北纬24度10分46.090秒。总投资2068.2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68.27万元),占地面积4150平方米,建筑面积427平方米,主要收集高陂镇区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污水处理工艺采用“格栅渠+集水池+旋流沉砂池+调节池+A/A/O+沉淀池+混凝沉淀池+紫外消毒池”工艺,二期设计处理规模3000立方米/日。项目代码:2206-441422-04-05-413027。二、根据报告表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大埔县高陂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项目按申报项目内容和规模实施。-1-三、项目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3.8ta、5.475ta以内,具体污染物种类、排放量以排污许可证核定量为准。四、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重点做好如下工作:1、运营期,项目收集废水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GB44/4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的较严者后排入新田北侧排水渠,最终汇入韩江。2、运营期,项目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废气采用“加盖密闭+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15米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厂界二级标准。3、运营期,项目场界噪声执行《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项目格栅渣收集至大埔县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处置: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5、根据《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大埔县高陂镇(二期)污水处理厂配套截污管网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审核意见的函》(梅市环函[2022]75号)相关规定,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于厂区东面新田北侧排水渠左岸(地理坐标:东经116度37分42.681秒,北纬24度10分34.207秒),应严格按照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相关要求设置6、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环境安全。五、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六、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必须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七、建设项目竣工后,必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2024年1月11日公开方式:抄送: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大埔分局办公室2024年1月11日印发-3-附件3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41400MA4X1R4F1C036Q单位名称: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高陂镇(二期)污水处理厂)注册地址: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旧寨村牛栏岗法定代表人:肖伟才生产经营场所地址:梅州市大埔县高陂镇省道S222旁行业类别: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400MA4X1R4F1C有效期限:自2024年03月12日至2029年03月11日止发证机关:(盖章)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发证日期:2024年03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监制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制附件4建设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91441400MA4X1R4F1C营业执照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名称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副本(2-2)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柒佰捌拾壹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成立日期2017年08月25日法定代表人肖伟才住所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旧寨村牛栏岗经营范围在建设期与特许经营期内负责大埔县13个镇、49个村范围内的新建污水厂及配套管网以及茶阳镇、高陂镇、三河镇已建/在建的一期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存量项目)的投融资、建设、改造、更新及运营维护:负责连接存量项目设施的主管网的日常维护(不入特别管理措施)。含维修、改造、更新等其他工作)(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2023年07月2日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91441400MA4X1R4F1C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副本(2-2)名称大埔粤海环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仟柒佰捌拾壹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与境内合资)成立日期2017年08月25日法定代表人肖伟才住所梅州市大埔县三河镇旧寨村牛栏岗经营范围在建设期与特许经营期内负责大埔县13个镇、49个村范围内的新建污水厂及配套管网以及茶阳镇、高陂镇、三河镇已建/在建的一期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存量项目)的投融资、建设、改造、更新及运营维护:负责连接存量项目设施的主管网的日常维护(不含维修、改造、更新等其他工作)(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2023年07月2日日http://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附件5编制单位营业扫描二维码登录‘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9144140233836782XQ备案、许可、监管信息(副本-D注册资前期设程具名称广东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类三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电有件的有有电有价法定代表人唐本灿我用:*的使用,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木研究和试验发展;环保咨询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节能管理服务: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嗓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市政设施管理: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大气污染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2024年12月18日http://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道过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附件6检测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91441900MA53F6007Q扫描二维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了解更多登记,备案、许可、监管信息(副本(1-1)名称广东汇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捌佰万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日期2019年07月03日法定代表人王锦兵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南江路23号301房住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南江路23号301房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室内环境检测:放射性污染监测:辐射监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环境保护监测;生态资源监测: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水文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水污染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海洋环境服务: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环境应急治理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登记机关请于每年6月30日前报送年度报告,逾期将受到信用惩戒和处罚。途径: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东莞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2023年09月06日http://www.gsxt.gov.cn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污水处理厂建设 消防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