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育温室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3月10日我局对西宁植物园保育温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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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文 号
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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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植物园保育温室建设项目
宁生建管〔2025〕10号.pdf
2025.3.10

宁生建管〔2025〕10号西宁植物园: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批西宁植物园保育温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宁植函〔2025〕4号)和西宁市生态环境局城西区生态环境局《关于西宁植物园保育温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预审意见》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一、西宁植物园保育温室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西宁市城西区西山三巷5号西宁植物园内,地理坐标:东经101°43′40.862〞,北纬:36°37′51.321〞。项目建设内容:新建1座地上一层占地面积为24123平方米框架结构的保育温室,包括雨林植物、干旱植物、泛第三极主题植物、冰缘带植物、分化演化植物5个植物主题,同时建设2台5吨低氮蒸汽锅炉以及进场道路、停车场等相关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9万元,占总投资的0.53%。二、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符合西宁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及准入清单的相关要求;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我局原则同意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三、在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结论建议,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控制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扬尘污染控制执行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做到10个100%;施工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固体废弃物应集中收集、回收利用、规范处置。2.强化工程生态保护工作。加强施工管理,认真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划定施工作业范围,严禁越过施工作业带范围进行施工,减少植被破坏和土地扰动面积;施工机械临时停放尽量选在园内现有道路、硬化地面,尽量避免压占植被;尽可能地缩短疏松地面、坡面的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进度,尽量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道路和排水渠均采取分段施工方式,排水渠施工尽量做到挖填同步,确需临时堆置的场地四周采取土袋防护以及苫盖措施,并对施工区扰动地表采取碾压、洒水等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平整和恢复植被。3.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燃气锅炉通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处理后,烟气经2根高度不低于8米的排气筒排放,烟气中二氧化硫和颗粒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氮氧化物应满足《西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宁政[2024]63号)排放浓度限值要求。4.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锅炉废水、软化水制备废水、冷却系统排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宁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项目区平面布置及设备选型,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锅炉燃烧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加装消声器、减振装置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GB223378-2008)中2类标准要求。6.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锅炉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园内修剪的植物枯枝败叶、培养土等属于一般固废,更换废离子交换树脂及时由厂家回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日常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7.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并开展环境监测,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对环保设施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做好运行记录,建立相关台账,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8.强化污染源管理。按照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标牌,废气排气筒应按规范要求预留永久性监测口。9.本批复中未及事项,按环评报告表结论与建议执行。四、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总量核定为:氮氧化物0.32吨/年、二氧化硫0.017吨/年、颗粒物0.20吨/年。五、你单位应认真履行项目实施中各环节的环保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三同时”制度。建设单位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技术指南相关规定,自行组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六、项目批复后,如项目建设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你公司应及时履行相关环保手续。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七、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申领,将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源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环境管控要求载入排污许可证,并按证排污。八、我局委托西宁市城西区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开展该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此复2025年3月7日抄送:西宁市城西区生态环境局,西宁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局领导。西宁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7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保育温室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