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公园建设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公示类型:
批后公示
业务类型: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单位名称:
东莞市谢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谢岗镇道路养护管理所)
法人代表:
熊海林
营业执照:
1244190066984802XG
用地位置:
东莞市谢岗镇稔子园村、赵林村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pdf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东莞市谢岗镇乐园片区体育公园建设工程)电子证照.pdf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红线图.pdf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审批内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用地概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证号:用字第4419002025XS0019516号申请单位名称:东莞市谢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谢岗镇道路养护管理所)用地位置:东莞市谢岗镇稔子园村、赵林村【回】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按要求不需办理用地预审手续)一、项目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城乡建设用地。用地界址点坐标(详见选址红线图)。二、申请用地面积为1.0663公顷,其中农用地0.0512公顷(耕地0公顷,含基本农田0公顷),建设用地1.0151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围填海0公顷。用地规模适宜;建设项目属国家允许供地项目;土地用途为C4(体育用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用地功能要求:【回】使用性质:C4(体育用地)【】主要功能:C4(体育用地)【回】构成比例:用于建设居住区级体育活动场地、居住小区级体育活动场地、小型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休息室【回】基本指标:指标名称数值强制性指标指导性指标用地面积1.0663公顷小容积率--绿地率W--%建筑密度≤--%最大高度≤--米【回】同步实施:公建配套设施必须与本地块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投入使用。公共空间要求:【回】建筑退缩:建(构)筑物(含建筑首层台阶、坡道)不得超出建筑红线。高层建筑物退缩用地红线以及城市道路的距离应满足《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交通市政要求:(】机动车出入口:不得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开设机动车出入口。【回】市政排水要求:规划方案提出控制雨水径流系数的有效措施。1场地竖向要求:【回】尊重场地原始地形地貌,不得大填大挖。其他要求:【回】地块建设须符合国家、省、市关于绿色建筑的有关规定要求。【回】进一步处理好项目与电力、通信、给排水等市政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协调关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将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危害减至最低,认真做好消防、抗震和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回】其它:1、本地块的具体技术指标,应当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并结合《东莞市谢岗镇乐园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坊编号D-08~D-09)确定。2、地块附建设公共设施建筑面积不少于587m。3、根据《银瓶创新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地块的径流总量控制率大于等于71%。4、地块东侧道路按照道路拓宽预留道路红线实施。注释:(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依据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二)含选址意见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应与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共同使用。(三)所列强制性指标不得突破。指导性指标如需调整,须结合具体设计方案报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四)地块规划(建筑)设计应符合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国家现行规划及建筑设计规范和《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要求。(五)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作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和期限约束力,请在文件有效期内到我局申请办理用地手续,在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之前不得开工建设。(六)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解释权归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所有。(七)本《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3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8年3月10日。批准日期:2025年3月10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核发此书。核发机关日期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项目代码建设单位名称项目建设依据项目拟选位置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拟建设规模附图及附件名称遵守事项一、本书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法定凭据。二、未经依法审核同意,本书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三、本书所需附图及附件由相应权限的机关依法确定,与本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图指项目规划选址范围图,附件指建设用地要求。四、本书自核发起有效期三年,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本书。东莞市谢岗镇乐园片区体育公园建设工程2501-441900-04-01-967115东莞市谢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谢岗镇道路养护管理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莞市谢岗镇乐园片区体育公园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东发改谢投审〔2025〕2号)东莞市东莞市谢岗镇稔子园村、赵林村4419002025XS0019516项目拟用地总面积1.0663公顷:其中农用地0.0512公顷(耕地0.0000公顷),建设用地1.0151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项目拟用地总面积1.0663公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红线图》(A4图幅)一式一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要求》一式一份。东莞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03月10日建设单位名称东莞市谢岗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东莞市谢岗镇道路养护管理所)预审与选址编号用字第4419002025XS0019516号建设项目名称东莞市谢岗镇乐园片区体育公园建设工程建设项目拟选位置东莞市谢岗镇稔子园村、赵林村拟用地面积1.0663公顷用地性质C4(体育用地)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日期2025年3月10日基本指标容积率=绿地率>=一%建筑密度(=一%最大高度一米其它要求1、具体要求按《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执行2、面N-2541821.497X-2541821.541Y:38511018.232Y=38511153.253X=2541753.591X-2541742.074Y=38511153262Y38511018.23241742:090Y=3851142.264比·例:20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体育公园建设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