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梁岗路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长丰县下塘镇城市更新梁岗路工程下塘支渠中桥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公告详情:
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长丰县下塘镇城市更新梁岗路工程下塘支渠中桥建设方案的函》及附件已收悉。经审查,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长丰县下塘镇城市更新梁岗路工程下塘支渠中桥建设方案。本项目位于长丰县下塘镇中心镇区,工程路线西起古镇路,东至沿河路,道路全长约350m, 红线宽14m,为新建城市支路。工程线路于合肥市长丰县下塘镇境内跨越下塘支渠,拟建下塘支渠中桥一座。拟建下塘支渠中桥于瓦东干渠河口下游约350m 处跨越下塘支 渠,桥梁全长31m (含桥台),桥跨布置为:1×25m。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后张)简支小箱梁;下部结构桥台采用柱式台,基础为单桩基础。桥梁轴线与水流流向基本垂直。
二、你单位应参照下塘支渠相关规划,按照渠道规划断面对桥址处渠道进行恢复治理。因工程建设影响渠道行洪和输水的你单位需按照报批方案进行相应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渠道断面补偿和减轻影响措施需委托有水利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并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
三、拟建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如果产生影响的,你单位应承担处理相应纠纷等责任。
四、你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期,渠道内施工不得安排在汛期和输水期进行,汛期和输水期前应及时清除渠道内的施工器材、弃土、围堰等阻水设施,修复受损堤防等水利工程设施,确保防洪安全。
五、根据水法规规定,该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应无条件服从渠道管理、防洪抢险和渠道治理的需要。工程建设期间,你单位应承担相应河段的维修、防汛等任务,同时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影响防洪等问题,应及时纠正。你单位应及时制定施工度汛方案,并报县防汛指挥机构。
六、工程施工放样时,你单位应邀请水行政主管部门派员检查、验线。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组织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涉河工程专项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启用。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本批复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长丰县水务局
2025年3月1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市更新梁岗路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