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智能产业园区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受理温岭市绿色智能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2025年3月17日)

关于受理温岭市绿色智能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告(2025年3月17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受理日期
环评文件链接

温岭市绿色智能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温岭市石桥头镇SQ020103地块、SQ030401地块、SQ070201地块、SQ070202地块、SQ090501地块
温岭市交通实业有限公司
浙江佳盛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025.3.17
见附件

公示-温岭市绿色智能产业园区建设项目.pdf
本公告期为2025年3月17日-3月26日(7个工作日),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要求听证。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温岭分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6-86109705传真:0576-86109705
通讯地址:温岭市城西街道九龙大道555号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317500)。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温岭市绿色智能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温岭市交通实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单位(盖章):温岭市交通实业有限公司2025年3月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内容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七、结论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温岭市绿色智能产业园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1-331081-04-01-41991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石桥头镇SQ020103地块、SQ030401地块、SQ070201地块、SQ070202地块、SQ090501地块地理坐标121度27分48.423秒,28度21分02.847秒建设项目产行业类别酒四十四、房地产业-97、房地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109369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温发改证〔2025〕26号总投资(万元)140277环保投资(万元)158环保投资占比(%)0.1施工工期3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评价地表水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相关工程否地下水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否生态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不否—1—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涉及相关环境敏感区大气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相关项目否噪声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本项目不属于交通道路工程否环境风险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本项目不涉及否注:“涉及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位于、穿(跨)越(无害化通过的除外)环境敏感区,或环境影响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针对该类项目所列的敏感区。综上,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2“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项目拟建地位于温岭市石桥头镇SQ020103地块、SQ030401地块、SQ070201地块、SQ070202地块、SQ090501地块,对照《温岭市三区三线图》(见附图11),项目拟建地位于城镇集中建设区,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温岭市三区三线要求。1.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温岭市石桥头镇SQ020103地块、SQ030401地块、SQ070201地块、SQ070202地块、SQ090501地块,各地块用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对照《温岭市三区三线图》(见附图11),项目拟建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或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其他符合性分析3095-2012)及修改单二级标准;地表水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根据环境质量现状结论:项目拟建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良好,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二级标准;附近地表水总体评价为Ⅲ水体,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满足Ⅳ类水功能区要求。本项目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对施工期的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采取了规范的处理、处置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本次评价不对营运期的污染源强及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项目建成后所有拟入驻企业均需按照环境保护法规要求单独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环评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为标准厂房建设建设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施工期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项目建设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涉及基本农田、林地等,满足温岭市土地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温岭市石桥头镇SQ020103地块、SQ030401地块、SQ070201地块、SQ070202地块、SQ090501地块,根据《温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温政发[2024]13号),项目地块属于“台州市温岭市石桥头镇一般管控单元ZH33108130039”。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该管控单元的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具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见表1-2。表1-2温岭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是否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原则上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现有三类工业项目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禁止新空间布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2024]13号)中所列工业项目。本项符合局约束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本项目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属于基础设施建设,不属于《温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温政发目各地块用地性质均为工业用地,不占用耕地。项目拟建地块属于工业功能区(工业集聚点情况说明见附件—3—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一二产业融合的加工类项目、利用当地资源的加工项目、工程项目配套的临时性项目等确实难以集聚的二类工业项目除外;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现有其他二类工业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建立集镇居住商业区、耕地保护区与工业功能区等集聚区块之间的防护带。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根据区域用地和消纳水平,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限制非农项目占用耕地。5)。后续入驻的企业需严格按照准入要求进行引进。污染物排放管控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施加量,合理水产养殖布局,控制水产养殖污染,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推动农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技术模式对农田退水进行科学治理。有序推进农田退水零直排工程建设。本项目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不涉及运营期,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生活污水经临时厕所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采取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后续运营期引入企业后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污染物排放管控。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与建设,防止水土流失。禁止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加强农田土壤、灌溉水的监测及评价,对周边或区域环境风险源进行评估。本项目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不涉及运营期,项目施工期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抑尘,生活污水经临时厕所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涉及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的排放。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强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加强农业节水,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本项目用水来自市政供水管网,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节水管理,减少新鲜用水量。符合本项目拟建地位于温岭市石桥头镇SQ020103地块、SQ030401地块、SQ070201地块、SQ070202地块、SQ090501地块,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项目拟建地块属于工业功能区(工业集聚点情况说明见附件5)。经分析,本项目符合温岭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内的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该—4—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5—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石桥头镇,项目共涉及5个地块,分别为SQ020103地块、SQ030401地块、SQ070201地块、SQ070202地块、SQ090501地块。具体位置见附图6。项目组成及规模2.1项目由来及报告类别判定温岭市交通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拟利用温岭市石桥头镇SQ020103地块、SQ030401地块、SQ070201地块、SQ070202地块、SQ090501地块,实施温岭市绿色智能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区厂房、配套用房、园区配套道路以及综合管网、停车场、充电桩等其他配套基础设施。本次评价中的建设内容不含总长约3千米的园区配套道路,该园区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已另行单独立项并委托编制环评报告。项目总用地面积109369m2,总建筑面积共约22589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25290m2,共建设园区厂房24幢,门卫房6间,机动车停车位677个,非机动车停车位734个。本项目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及其注释中规定的4790其他房屋建筑业,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属于标准厂房建设项目,涉及石桥新村、中扇新村、土坦新村、万豪名苑小区等环境敏感区(与项目最近距离为1.5m),因此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为报告表,具体见表2-1。表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对照分析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四十四、房地产业97房地产开发、商业综合体、宾馆、酒/涉及环境敏感区/店、办公用房、标准厂房等本次评价仅针对园区建设施工期,不对营运期的污染源强及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和评价。本园区今后进驻的企业在实施具体项目前,须根据管理要求另行办理相关环保手续。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对照建设项目总平面图,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见下表。表2-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建设内容本项目共有5个地块,其中SQ020103地块用地面积7548m2,拟建2幢主体工标准厂房标准厂房;SQ030401地块用地面积48098m2,拟建16幢标准厂房;SQ070201地块用地面积27727m2,拟建2幢标准厂房;SQ070202地块用项目类别程响分析发[2024]13号)中“原则上禁止新建三类工业项目;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的要求进行审批。同时入驻企业需满足相关防护距离、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温岭市石桥头镇SQ020103地块、SQ030401地块、SQ070201地块、SQ070202地块、SQ090501地块。对照《温岭市三区三线图》,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城镇集中建设区,本项目满足准入要求;根据《温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温政发[2024]13号),项目所在地属于“台州市温岭市石桥头镇一般管控单元ZH33108130039”,属于一般管控单元,但根据温岭市石桥头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情况说明,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集聚点,满足其管控要求。本项目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满足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的要求。因此,项目选址选线具有环境合理性。—32—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5.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根据《台州市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台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控督查整治方案》、《台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结合本项目的施工特点,本报告提出如下扬尘防治措施和管理要求:(1)按规定设置施工标志牌的规格和内容。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2)围挡、围栏及防溢座的设置。施工期间需要做到文明施工,进行封闭施工,防止扬尘。建筑工地现场应沿周边连续设置硬质围挡,不得有间断、敞开,底边封闭严密,不得有泥浆外漏;围挡应立面保持干净、整洁,定时清理,保证作业人员和周围行人的安全,且牢固、美观、环保、无破损。施工单位应当落实专人负责维护设施的维护,定期巡查,并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及时修复或调换破损、污损的维护设施。(3)应当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施工现场出入口应当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并落实冲洗制度,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严禁车辆带泥出场。施工现场运送土方、渣土的车辆应当封闭(或遮盖),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现场使用的砂、石等建筑材料不得露天堆放,应用防尘网覆盖并定期洒水。现场垃圾和渣土堆应实施封闭或覆盖等防尘措施。(4)水泥、砂和石灰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时,应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应当及时清运,运输建筑垃圾、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车辆,应加盖斗篷,密封运送,防止起尘;不能及时清运的,应当采取密目网覆盖等措施防治扬尘污染。(5)建设工程应当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现场从事沥青拌合、消化石灰、搅拌石灰土和其它有严重粉尘污染的施工作业。5.2水环境保护措施(1)加强对作业机械的维护保养,以避免其油污滴漏。(2)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抑尘,污泥干化后外运填埋。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3)生活污水经临时厕所收集并处理后,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4)建筑材料和施工材料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尽量远离河道,并应具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以减少堆放时间。(5)物料堆放应设置蓬盖,并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以减少堆放时间,物料使用完成后应及时清运。5.3声环境保护措施(1)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和午休时间禁止打桩作业。有些需要连续作业的,须征求、告知村民,并取得当地有关部门批准。施工单位应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采取限制工作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2)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对施工设备采取临时性降噪措施。(3)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震措施,如在声源周围设置掩蔽物、加隔震垫、安装消声器等。(4)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控,合理安排物料及工程废弃渣土、建筑垃圾运输的路线和时间,车辆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5)施工阶段,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栏,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6)项目SQ030401地块东侧、北侧距离民房较近,建议施工单位需在SQ030401地块施工场地东侧、北侧设置3m高的实体围墙或同等效果声屏障,必要时可建设全封闭隔声棚以减少噪声排放。5.4固废防治措施(1)施工单位应对建筑、设施废物进行分检,回收可利用部分,对不能利用的应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委托有建筑垃圾经营服务资质的企业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置。(2)施工过程产生的隔油废油、废涂料及废有害物质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3)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杜绝生活垃圾到处乱扔,以免影响周围景观。5.5振动污染防治措施建造厂房地基时要注意防振,产生强烈振动的设备安装在隔离的基础上。设备的基础与建筑物的地基间用钢弹簧、橡胶减振器等隔离。禁止使用超过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机械设备,并在施工过程中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况,杜绝机械设备的跑冒滴漏及非正常工况所引起的环境污染现象。5.6施工期生态环保措施1、植被保护措施①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②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须加强施工队伍组织和管理,应明确施工范围和行动路线,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活动区域,进行文明施工。③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2、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工程所在地虽未发现受国家和地方保护的野生动物,但也必须加强施工人员宣传教育,文明施工,减少施工人员干扰对野生动物的影响。施工期间遇到常见的野生动物,应进行避让或保护性驱赶,严禁施工人员对区域一般野生动物捕杀。当发现珍稀保护野生动物时,应向当地林业主管部门汇报,并做好记录,根据野生动物的活动规律和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必要时设置动物活动通道。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①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清理,防止洒落水中。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仅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不涉及运营期,今后入驻企业根据相关要求再另行进行环评审批。其他5.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施工阶段)1、工程招标阶段①指标说明中应包括有关环保条款和要求;②投标方案中应有详细的环保方案及实施方法;③分包合同中应包括有关环保考核目标和相应的奖惩办法。2、施工实施阶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或单独委托独立的监理或咨询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施工点的环保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写出相应的检查报告(至少一月一次)。监督检查的重点可放在施工扬尘、噪声的控制和各施工阶段的生活污水及垃圾的处理和处置等方面问题。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详见表5-1。表5-1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一览表监测内容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时间及频次施工废水隔油沉淀池出口pH、CODCr、SS、氨氮、石油类施工高峰期,每周监测一次声环境临时施工场地场界Leq施工高峰期,每周监测一次施工点附近敏感点(SQ020103地块西北侧民房,SQ030401地块北侧、东侧民房,万豪名苑小区,SQ070201地块北侧民房,SQ090501地块西北侧、西南侧民房)Leq施工高峰期,每周监测一次大气环境临时施工场地场界TSP施工高峰期,每周监测一次施工点附近敏感点(SQ020103地块西北侧民房,SQ030401地块北侧、东侧民房,万豪名苑小区,SQ070201地块北侧民房,SQ090501地块西北侧、西南侧民房)TSP施工高峰期,每周监测一次3、施工完成阶段(1)施工完成阶段应重点对各类临时性占地进行还原,建筑垃圾以及失衡土石方的清运及现场的清理进行监督检查;(2)建设指挥部或咨询、监理公司应对合同中所规定的有关环保条款进行完成和实施情况的评估,并写出最终报告;(3)只有在符合上述要求后,才能认为是完全履行了施工合同。—36—环保投资经初步估算,预计本项目施工期需环保投资158万元,项目总投资约14027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约0.1%,具体环保投资估算见表5-2。表5-2建设项目环保投资单位:万元时期环保项目措施内容数量投资(万元)施工期废气洒水车、施工期隔离、遮盖/18废水移动泥浆中转池7个35隔油沉淀池7个35移动厕所7个7噪声对施工工地进行有效隔挡等隔声、减振措施/30固废建筑垃圾运输和处置利用/1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分类、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10生态环境保护、恢复及建设绿化工程计入主体工程费用环境管理施工期环境管理计划实施、人员培训等/8合计158—37—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验收要求陆生生态①优化施工组织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并缩短挖填土石方的堆置时间。②在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须加强施工队伍组织和管理,应明确施工范围和行动路线,不得随意扩大施工活动区域,进行文明施工。③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水生生态①选用先进的设备、机械,以有效地减少跑、冒、滴、漏的数量及机械维修次数,从而减少含油污水的产生量。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应及时清理,防止洒落水中。/地表水环境①加强对作业机械的维护保养,以避免其油污滴漏。②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于场地抑尘,污泥干化后外运填埋。③生活污水经临时厕所收集并处理后,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④建筑材料和施工材料等有害物质堆放场地应尽量远离河道,并应具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⑤物料堆放应设置蓬盖,并做好用料的合理安排以减少堆放时间,物料使用完成后应及时清运。落实环评提出的环保措施要求,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建造厂房地基时要注意防振,产生强烈振动的设备安装在隔离的基础上。设备的基础与建筑物的地基间用钢弹簧、橡胶减振器等隔离。相关措施落实,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声环境①施工单位应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限值的要求采取限制工作时间、加强管理等措施加以控制。②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③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震措施,如在声源周围设置掩蔽物、加隔震垫等。④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控,合理安排物料及工程废弃渣土、建筑垃圾运输的路线和时间,车辆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⑤施工阶段,在施工区域周边设置不低于2.5米的固定式硬质围栏,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⑥项目SQ030401地块东侧、北侧距离民房较近,建议施工单位需在SQ030401地块施工场地东侧、北侧设置3m高的实体围墙或同等效果声屏障,必要时可建设全封闭隔声棚以减少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振动建造厂房地基时要注意防振,产生强烈振动的设备安装在隔相关措施落实,对周振动离的基础上。设备的基础与建筑物的地基间用钢弹簧、橡胶减振器等隔离。围环境基本无影响。大气环境①按规定设置施工标志牌的规格和内容。②围挡、围栏及防溢座的设置。③土方开挖、平整场地、清运建筑垃圾和渣土等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④水泥、砂和石灰等易洒落散装物料在装卸、使用、运输、转运和临时存放等全部过程中时,应采取防风遮盖措施以减少扬尘。⑤建设工程应当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现场从事沥青拌合、消化石灰、搅拌石灰土和其它有严重粉尘污染的施工作业。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固体废物①施工单位应对建筑、设施废物进行分检,回收可利用部分,对不能利用的应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委托有建筑垃圾经营服务资质的企业对建筑垃圾进行处置。②施工过程产生的隔油废油、废涂料及废有害物质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③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同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教育,杜绝生活垃圾到处乱扔,以免影响周围景观。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电磁环境//环境风险//环境监测//其他//—39—七、结论1、环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88号第三次修正),本项目的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如下:(1)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本项目位于温岭市石桥头镇SQ020103地块、SQ030401地块、SQ070201地块、SQ070202地块、SQ090501地块,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达标,在采取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不会突破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底线;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污染治理等多方面措施,有效地控制污染,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本项目位于“台州市温岭市石桥头镇一般管控单元ZH33108130039”,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该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2)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不涉及运营期,施工期无外排废水,仅涉及少量扬尘、汽车尾气及油漆废气排放,因此无总量控制要求。2、环评审批要求符合性分析(1)建设项目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根据浙江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图(见附图4),本项目拟建地位于省级生态经济地区,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根据《温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联系单》([2025]2号),项目拟建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实施符合当地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的要求。(2)建设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根据《温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项目拟建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或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因此符合温岭市国土空间规划的要求。(3)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根据《浙江省实施细则》,本项目的选址不在负面清单内,且已经获得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40—策的要求。3、总结论温岭市绿色智能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要求;环境事故风险可控。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4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色智能产业园区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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