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功率微波组件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3月18日我局受理扬州航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大功率微波组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8日-2025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4-87347677
通讯地址:扬州市二里桥路与观潮路交叉口东北角,广陵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生态环境局
邮编:225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扬州航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大功率微波组件项目
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广恒路18号
扬州航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亘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5-3-18

扬州航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大功率微波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pdf

扬州市广陵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扬州航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大功率微波组件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扬州航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六、结论附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500米状况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4本项目生产厂房二平面布置图附图5本项目生产厂房三平面布置图附图6市辖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附图7项目周边水系图附图8扬州市广陵经济开发区详细规划方案图附件: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现场踏勘记录附件2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附件3厂房租赁合同及土地证附件4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附件5溶剂型涂料MSDS及VOC检测报告附件6《扬州航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大功率微波组件项目使用溶剂型涂料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评审意见附件7危废处置承诺函附件8原材料使用承诺书附件9环保诚信守法承诺函附件10建设项目环评确认函附件11删除涉密内容的说明附件12环评机构内部技术复核表附件13环境责任主体声明附件14军品订货合同及保密材料附件15扬州航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未从事生产活动的情况说明附件16扬州苏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停产情况说明附件17《关于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8〕25号)附件18《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苏环审〔2024〕19号)附件19技术评审意见及修改清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扬州航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大功率微波组件项目项目代码2406-321002-89-01-476538建设单位联系人陈*越联系方式136****9816建设地点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广恒路18号地理坐标119度30分17.002秒,32度21分39.434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其他电子元件制造[C3989]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中“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的“印刷电路板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化工材料制造除外);使用有机溶剂的;有酸洗的;以上均不含仅分割、焊接、组装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扬广行审备〔2024〕177号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建筑面积15000平方米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规划》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规划情况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规划》(苏政复〔2012〕38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期为2016~2030年)召集审查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8〕25号)(2)规划名称:《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批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苏环审〔2024〕19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规划相符性分析规划范围:根据《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规划》,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分为南北园区,其中北区规划范围:东至廖家沟,南抵大众港河东西一线与霍桥镇相接,西至京杭大运河,北达运河东路、宁通公路一线;南区规划范围:东至沙湾南路,南至迎春河,西至京杭大运河,北至大众港。本项目位于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广恒路18号,属于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南区规划范围。产业定位:南区产业特色上以“发展精密机械、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新材料新能源等一、二类工业为主,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完成产业升级,构建园区产业群,最终形成扬州市高档次、成规模的特色型的产业园区”。项目主要从事大功率微波组件制造,属于主导产业中的电子信息产业,且项目已取得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备案,符合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规划。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2、与《关于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8〕25号),对照分析如下:表1-1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项目情况相符性1加强规划引导和空间管控,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理。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最新环保准入条件,加强区域空间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引进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需达到同行业先进。(1)本项目主要从事大功率微波组件制造,属于主导产业中的电子信息产业,不属于禁止引入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2)对照《机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评级标准,项目可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符合2完善环境基础设施,严守环境质量底线。强化工艺废水的污染控制,确保满足接管要求;严禁建设燃煤设施;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明确开发区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污染物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氨、硫酸雾等的排放总量。区内企业必须按要求安装废水排放在线监控设施,明确在线监测因子,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1)项目营运期无工艺废水外排。(2)项目未建设燃煤设施。(3)喷塑废气经“旋风粉尘回收+滤芯处理器”装置处理后排放;喷塑固化废气经“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油漆涂装废气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排放;危废暂存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4)危险废物收集后贮存在公司危险废物暂存库中,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5)项目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3强化环境监测预警和环境风险应急体系建设。建设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每年开展开发区大气、水、声、土壤等环境质量的跟踪监测与管理,根据监测结果并结合环境影响、区域污染物削减措施的实施进度和效果,适时优化调整规划实施。加强开发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体系建设,完善开发区应急预案,强化开发区水体闸控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确保(1)项目建成后将按要求编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定期进行演练,防止和减轻事故危害。(2)项目建成后将按照要求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符合事故废水不得进入廖家沟,加强对廖家沟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4拟入区建设项目,应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空间管控、污染物排放、环境准入等要求,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重点开展工程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强化环境监测和环境保护相关措施的落实。规划环评中规划协调性分析、环境现状、污染源调查,每年开展的环境质量监测数据等资料可供建设项目环评共享,相应评价内容可结合更新情况予以简化。建设项目将结合规划环评提出的指导意见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加强与规划环评的联动,重点开展工程分析、污染物允许排放量测算和环保措施的可行性论证等内容。符合本项目建设符合《关于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苏环审〔2018〕25号)相关要求。3、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苏环审〔2024〕19号),对照分析如下:表1-2与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审核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规划环评跟踪评价审核意见项目情况相符性1严格空间管控,优化空间布局。开发区内绿地及水域在规划期内原则上不得开发利用。严格落实大运河扬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相关要求。加强工业区与居住区生活空间防护,推进区内空间隔离带建设。(1)本项目位于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广恒路18号,为规划中的工业用地,不在开发区内绿地及水域区域。本项目距离最近京杭大运河约2.9km,不在《关于印发大运河江苏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暂行办法的通知》中所列管辖范围内,不适用大运河扬州段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相关要求。(2)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居民点345m,保证了工业用地与居民区之间的空间隔离;居民点位于本项目主导风向的上风向,因此本项目营运期对居民点影响较小。符合2加强源头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限制与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排污负荷大的项目入区,执行最严格的废水、废气排放控制要求。强化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落实精细化管控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以及单位产品水耗、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应达到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1)本项目主要从事大功率微波组件制造,属于主导产业中的电子信息产业,不属于禁止引入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2)本项目主要工艺为机械加工、塑粉涂装、油漆涂装;营运期产生的废气均经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排放;废水排放仅为少量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送汤汪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拟执行严格的废水、废气排放控制要求。(3)对照《机械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和《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评级标准,项目可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符合3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运行效能。推动区域污水管网建设,2025年底前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运行,确保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工业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前,开发区禁止新建、扩建含氟废水、涉及难降解有机物废水的项目。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不属于新建、扩建含氟废水、涉及难降解有机物废水的项目。符合本项目建设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苏环审〔2024〕19号)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属于“其他电子元件制造[C3989]”。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所采用的设备、工艺和生产的产品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中的设备,属于允许类。同时,本项目于2024年6月21日取得扬州市广陵区行政审批局的备案证(扬广行审备〔2024〕177号)。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产业政策要求。2、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广恒路18号,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对比扬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中“市辖区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图”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和生态管控区,本项目不占用生态红线和生态管控区。(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公布的《2023年扬州市年度环境质量公报》可知:①扬州市区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和一氧化碳日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5-2012)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均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判定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不达标区。在落实大气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区域环境质量有明显的改善。②长江扬州段、京杭运河扬州段总体水质为II类。③扬州市区区域环境噪声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为三级(一般)。项目实施后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环境得到改善,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位于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广恒路18号的现有厂房,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所用原辅料外购,未从环境资源中获取。项目营运期用水依托当地自来水给水管网统一供应,电能由区域市政电网供应,余量充足,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属于“其他电子元件制造[C3989]”,与环境准入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3。表1-3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内容相符性分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项目属于“其他电子元件制造[C3989]”,不属于负面清单中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及行为《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位于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广恒路18号的现有厂房,用地性质属于工业用地,不属于《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和禁止类《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或禁止类项目《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及《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江苏省限制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中涉及的内容《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和《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项目不涉及港口或码头建设,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或产能过剩行业;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或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因此,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或《江苏省实施细则》中负面清单内(5)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江苏扬州广陵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6-2030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中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对照分析如下:表1-4与园区生态环境准入项目清单相符性分析类型准入清单、控制要求项目情况是否属于主导产业精密机械、新材料、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本项目主要从事大功率微波组件制造,属于主导产业中的电子信息产业属于优先引入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鼓励类或优先承接的产业,且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2、优先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材料,源头控制VOCs产生。(1)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或禁止类项目,且符合园区产业定位。(2)项目为军品生产,微波组件设备外壳部分因涂层须满足耐高温、耐湿、酸、碱等腐蚀性要求,在特殊环境中只有使用溶剂型涂料才能完全满足相应质量要求;因此公司于2024年7月5日组织召开了《扬州航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套大功率微波组件项目使用溶剂型涂料可行性论证报告》技术论证会,并通过了由2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意不属于表4-51清洁生产管理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序号一级指标一级指标权重二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Ⅰ级基准值Ⅱ级基准值Ⅲ级基准值本项目情况对应基准得分1环境管理指标1环境管理0.05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满足环境影响评价、环保“三同时”制度、总量控制和污染许可证管理要求公司废气、废水排放满足相关国家和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满足相关要求Ⅰ级0.0520.05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按照GB18599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漆渣、废溶剂等)的贮存严格按照GB18597相关规定执行,后续应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均由有资质单位处置Ⅰ级0.0530.05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不使用国家和地方明令淘汰或禁止的落后工艺和装备,禁止使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规定的内容,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有害物质限制标准的涂料公司生产工艺设备及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和淘汰类Ⅰ级0.0540.05禁止在前处理工艺中使用苯,禁止在大面积除油和除旧漆中使用甲苯、二甲苯和汽油公司未使用甲苯、二甲苯、汽油等Ⅰ级0.0550.05限制使用含二氯乙烷的清洗液;限制使用含铬酸盐的清洗液公司不使用限制类的清洗液Ⅰ级0.0560.05已建立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符合标准GB/T24001公司拟建立并有效运行符合GB/T24001的环境管理体系Ⅰ级0.0570.05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环评文件要求安装废水在线监测仪及其配套设施、安装VOCs处理设备运行监控装置公司无需安装废水在线监测设备,无需安装VOCs在线监控装置Ⅰ级0.0580.05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十九条公开环境信息拟按照要求公开相关环境信息Ⅰ级0.0590.05建立绿色物流供应链制度,对主要零部件供应商提出环保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涂料供应商有相关的检测报告并符合相关标准要求Ⅰ级0.05100.05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项目拟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Ⅰ级0.0511组织机构0.1设置专门的清洁生产、环境管理、能源管理岗位,设置清洁生产管理岗位,实行环设置环境管理组织机构拟设置清洁生产、环境管理、能源管理岗位,拟设专II级0.08建立一把手负责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境、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建立环境管理组织机构门的人负责12生产过程0.1磷化废水应当设置排放口进行废水单独收集,第一类污染物车间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处理站,按生产情况制定清理计划,定期清理含粉尘、油漆的设备和管道公司不涉及磷化废水和第一类污染物;公司拟按生产情况制定清理计划,定期清理设备和管道Ⅰ级0.113环境应急预案0.1制定企业环境风险专项应急预案、应急设施、物资齐备,并定期培训和演练公司拟制定相关应急预案、配备应急设施和物资,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和演练Ⅰ级0.114能源管理0.1能源管理工作体系化;进出用能单位已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符合GB17167配备要求拟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Ⅰ级0.115节水管理0.1进出用能单位已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符合GB24789配备要求拟按照GB24789二级计量要求配备计量器Ⅰ级0.12)指标无量纲化不同清洁生产指标由于量纲不同,不能直接比较,需要建立原始指标的函数。式中,xi表示第i个一级指标下的第j个二级指标;gk表示二级指标基准值,其中gⅠ为Ⅰ级水平,gⅡ为Ⅱ级水平,gⅢj为Ⅲ级水平;为二级指标xi对于级别gk的函数。若指标xi属于级别gk,则函数的值为100,否则为0jj3)单项评价指数计算通过加权平均、逐层收敛可得到评价对象在不同级别gk的得分。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Xn∑ox())i=lj=1式中,为第i一级指标的权重,为第i个一级指标下的第j个二级指标的权重,其中,台”,部,,m为一级指标的个数,为第i个一级指标下二级指标的个数。4)综合评价指数计算通过加权求和:wXgkH1式中:X为各单项评价指数,为各单项评价指数对应的权重。另外,Yg1等同于Y,Yg2等同于Y,Yg3等同于Ym。5)清洁生产企业等级评定本标准采用限定性指标和指标分级加权评价相结合的方法,计算企业的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在限定性指标达到I级水平的基础上,采用指标分级加权的评价方法,计算企业的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根据综合评价指数,确定清洁生产水平等级。对涂装生产企业清洁生产水平的评价,是以其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为依据的,对达到一定综合评价指数的企业,分别评定为I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I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I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不同等级的清洁生产企业的综合评价指数见表4-52。表4-52涂装行业不同等级清洁生产企业综合评价指数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I级(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同时满足:-Y≥85;限定性指标全部满足I级基准值要求。I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同时满足:Yn>85;限定性指标全部满足I级基准值要求及以上。Ⅲ级(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满足Ym=100。6)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得分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得分情况见表4-53。106表4-53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得分计算表类型指标权重一级指标一级指标权重二级指标二级指标权重二级指标得分一级指标得分评价指标得分喷漆(涂覆)评价指标0.5生产工艺及设备要求0.6底漆0.270.23(0.23+0.27+0.10+0.17)×0.6×100=46.2(46.2+10+30)×0.5=43.1喷涂(涂覆)0.340.27废气处理设施0.220.10原辅材料0.170.17资源消耗指标0.1单位面积取水量0.30.3(0.3+0.7)×0.1×100=10单位面积综合耗能0.70.7污染物产生指标0.3单位面积VOCs产生量0.350.35(0.35+0.35+0.25)×0.3×100=30单位面积CODcr产生量0.350.35单位面积的危险废物产生量0.300.30喷粉评价指标0.3生产工艺及设备要求0.5喷粉室0.330.33(0.33+0.20+0.20)×0.5×100=36.5(36.5+23.75+25)×0.3=25.575粉尘处理0.330.20固化0.340.20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0.25粉回收利用率0.500.45(0.45+0.50)×0.25×100=23.75单位面积综合耗能0.500.50单位重量综合耗能污染物产生指标0.25单位面积粉尘产生量1.001.000.25×1.00×100=25清洁生产管理评价指标0.2环境管理指标1环境管理0.50.5(0.5+0.08+0.1+0.1+0.1+0.1)×1×100=9898×0.2=19.6组织机构0.10.08生产过程0.10.1环境应急预案0.10.1能源管理0.10.1节水管理0.10.1合计88.275根据表4-53可知,本项目喷涂部分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Y=88.275大于85,且限定性指标全部满足Ⅱ级基准值要求。根据《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评级标准,本项目喷涂部分可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综上所述,判定本项目最终的清洁生产水平可达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有组织DA001排气筒下料切割和焊接颗粒物密闭空间负压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装置(TA001)处理;设计风量为10000m³/h《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DA002排气筒喷塑颗粒物密闭空间负压收集进入“旋风粉尘回收+滤芯处理器”装置(TA002)处理;设计风量为2000m³/h《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DA003排气筒喷塑固化非甲烷总烃密闭空间负压收集进入“水喷淋+除雾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设计风量为1000m³/h;活性炭每3个月更换一次DA004排气筒油漆涂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密闭空间负压收集进入“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4)处理;设计风量为12000m³/h;活性炭每年更换一次,催化剂每2年更换一次二甲苯《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DA005排气筒危废暂存非甲烷总烃密闭空间负压收集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设计风量为2000m³/h;活性炭每3个月更换一次无组织生产厂房二喷塑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喷塑固化非甲烷总烃油漆涂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生产厂房三下料切割和切割颗粒物危险废物贮存库危废暂存非甲烷总烃加强车间通风地表水环境废水总排口生活污水pH、COD、SS、氨氮、总磷、总氮20m³/d化粪池《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地表水环境废水总排口生活污水pH、COD、SS、氨氮、总磷、总氮20m³/d化粪池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声环境剪板机、锯床、车床、点焊机、加工中心等设备和风机运行噪声建筑隔声、隔声降噪、距离衰减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振动/电磁辐射/固体废物职工生活生活垃圾/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加工废边角料新建1座10m2的一般固废库暂存综合利用焊接焊渣废气处理废布袋委托有经营许可单位处置废气处理除尘灰废气处理废塑粉测试检验不合格品综合利用原料拆包普通废包装加工废乳化液新建1座15m2的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交有资质单位处置液压设备废液压油设备保养废机油油漆涂装漆渣喷枪清洗喷枪清洗废液超声波清洗超声波清洗废液废气处理水喷淋废液废气处理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废催化剂原料拆包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叉车保养废铅酸蓄电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对可能泄漏污染物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地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理。同时针对不同防渗区域的不同要求。建设单位应定期巡查,避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如发现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确保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大的影响。生态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建设危险物质贮存设施,及时清运,分区堆放,做好标识标志,加强对物料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和检查,避免物料出现泄漏。②生产过程中,必须加强安全管理,提高事故防范措施。因此做好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预防,提高对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对该企业具有更重要的意义。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排除火灾隐患;加强厂区消防检查和管理,在生产岗位设置事故柜和急救器材、救生器、防护面罩、衣、护目镜、胶皮手套、耳塞等防护和急救用品。③要加强对各岗位员工进行风险意识、风险知识、安全技能、规章制度、应变能力等素质等各方面的培训和教育。④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要求,严格执行相关风险控制措施。⑤企业配备应急器材,在发生泄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时控制泄漏物和消防废水进入下水道。企业应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措施。⑥做好总图布置和建筑物安全防范措施。⑦准备各项应急救援物资;拟建1座15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⑧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他环境①环境保护管理台账制度管理要求公司需建立记录制度和档案保存制度,有利于环境管理质量的追踪和持续改进;记录台账包括设施运行和维护记录、危险废物进出台账、废水、废气污染物监测台账、所有物料使用台账、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调查记录等,妥善保存所有记录、台账及污染物排放监测资料、环境管理档案资料等。②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监控制度本项目营运期必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长期、稳定、有效地运行,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污染治理设施,不得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单位日常管理工作的范畴,落实责任人、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运行经费、设备的备品备件和其他原辅材料。同时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正确的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账。③信息公开制度公司在环评编制、审批、排污许可证申请、竣工环保验收、正常运行等各阶段均应按照有关要求,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明确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包括工程组成及原辅材料组分要求,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运行参数,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总量指标,排污口信息,执行的环境标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境监测等相关内容。④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需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⑤自行监测公司将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HJ1031-20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涂装》(HJ1086-2020)等文件中相关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工作。环境要素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率废气有组织DA001排气筒颗粒物1次/年DA002排气筒颗粒物1次/年DA003排气筒非甲烷总烃1次/年DA004排气筒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甲苯1次/年DA005排气筒非甲烷总烃1次/年无组织上风向设1个监测点,下风向设3个监测点颗粒物、二甲苯、非甲烷总烃1次/半年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非甲烷总烃1次/半年噪声厂界四周等效连续A声级1次/季度⑥排污许可本项目应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等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管理工作。排污发生重大变化、污染治理设施改变或改、扩建等都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按《环评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报请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六、结论综上所述,项目属于“其他电子元件制造[C3989]”,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三线一单”和当地规划,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可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污染物的排放量符合控制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在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吨/年)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颗粒物///0.3768/0.3768+0.3768非甲烷总烃二甲苯///0.0562/0.0562+0.0562其他///0.0365/0.0365+0.0365合计///0.0927/0.0927+0.0927废水废水量///960(960)/960(960)+960(+960)化学需氧量///0.288(0.048)/0.288(0.048)+0.288(+0.048)悬浮物///0.1728(0.0096)/0.1728(0.0096)+0.1728(+0.0096)氨氮///0.0313(0.0048)/0.0313(0.0048)+0.0313(+0.0048)总磷///0.0041(0.00048)/0.0041(0.00048)+0.0041(+0.00048)总氮///0.043(0.0144)/0.043(0.0144)+0.043(+0.014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24/24+24废边角料///8/8+8焊渣///0.1/0.1+0.1废布袋///1.2/1.2+1.2除尘灰///1.6237/1.6237+1.6237废塑粉///0.031/0.031+0.031不合格品///1.8/1.8+1.8普通废包装///1.5/1.5+1.5危险废物废乳化液///10.56/10.56+10.56废液压油///5.6/5.6+5.6废机油///0.5/0.5+0.5漆渣///0.0384/0.0384+0.0384喷枪清洗废液///0.1/0.1+0.1超声波清洗废液///2.56/2.56+2.56水喷淋废液///3/3+3废活性炭///4/4+4废催化剂///0.25t/2a/0.25t/2a+0.25t/2a沾染有毒有害物质的废包装///3/3+3废铅酸蓄电池///0.1/2a/0.1/2a+0.1/2a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③-①;表格中括号内数据为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排放总量。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大功率微波组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