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体育用品 智能制造体育用招标采购公告(2025)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安乡站成智造体育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体育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安乡分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邮 编:415600
联系电话:0736-431211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智能制造体育用品项目

建设地点
安乡县大鲸港镇西城社区十六组

建设单位
安乡站成智造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净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安乡站成智造体育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体育用品项目,选址在安乡县大鲸港镇西城社区十六组,租赁安乡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进行建设生产,总占地面积129978.2平方米,建筑面积166435.11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共建设精益生产线16条,自动化生产线2条,年产运动鞋420万双,项目于2022年11月取得《常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安乡站成智造体育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制造体育用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常环建(7)〔2022〕20号),2023年9月完成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本次扩建为二期工程,不新增用地,生产工艺不变,在现有厂房内新增1条照射线、8条精益线、10条针车线、8条自动化生产线,投建后年产运动鞋约780万双,全厂产能将达到1200万双。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原一期调胶房、精益生产线、自动生产线废气处理设施改为“活性炭吸附+热氮气脱附+催化燃烧(电热)”处理后分别经(DA001)、(DA002)、(DA003)排放;2栋、4栋生产线产生的废气经主管道引至楼顶,分别采取“活性炭吸附+热氮气脱附+催化燃烧(电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鞋底打粗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车间外(厂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最高允许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大型饮食业单位排放标准限值。(2)废水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大底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清洗工序,严禁外排;冷却水定期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排放标准同时满足安乡城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安乡县城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外排。(3)噪声治理措施: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为裁断机、压标机、万能车等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合理布局、车间封闭、建筑隔声等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合理安排工作营运时间,加强噪声设备的维护管理,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高噪声现象,严控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4)固废治理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化学品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按要求设置规范化危险废物暂存间,分类收集,建立管理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料、边角料和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设置暂存场所,分类收集,交相关单位合理化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置,严禁固体废物乱堆乱放,随意丢弃,造成二次污染。(5)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和环保岗位责任制,完善相关突发环境应急措施,预防环境风险事件发生,加强环保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和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制造体育用品 智能制造体育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