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报告表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关于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2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信息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兼传真:0796-6327785
通讯地址: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343900)
批复名称
文号
批复全文
关于遂川众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机动车拆解回收及年加工100万吨再生资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遂环审字﹝2025﹞9号
9关于遂川众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机动车拆解回收及年加工100万吨再生资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关于江西鑫麒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特斯林网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遂环审字﹝2025﹞10号
10关于江西鑫麒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特斯林网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遂环审字﹝2025﹞9号关于遂川众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机动车拆解回收及年加工100万吨再生资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遂川众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请求审批〈遂川众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机动车拆解回收及年加工100万吨再生资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批复意见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雩田镇遂川九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内,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34′9.831″,北纬26°22′15.817″,租赁遂川九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已建厂房,用面积约18940.36m2。主要设置拆解车间、破碎车间、报废车辆贮存区、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办公区以及配套环保设施、给排水工程等。项目投产后,年拆解报废机动车辆15000辆,拆解得到的可回收利用的零部件和金属、塑料等各类材料均外售给对应有资质单位回收。项目总投资6800万元,环保投资63万元。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缓解和控制环境不利影响。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进行建设和完善,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二、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新建或依托原有处理设施,切实采取措施减少对当地环境造成的污染,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应严格落实各类废水收集、输送及排放方案,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地面清洁废水、初期雨水经初期雨水池收集后,排入油水分离器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遂川县工业园北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遂川县工业园北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控项目无组织废气排放。报废汽车在拆解过程中采用密闭气动抽油液设备(含油气回收装置)对各类废油液进行封闭抽取,抽取后采用封闭罐体进行储存,减少废油液收集及贮存废气的产生;切割粉尘、拆解粉尘、安全气囊引爆粉尘采用移动式吸尘器进行收集;保持车间内空气流通,加强厂区绿化,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生产设备,设备基础进行隔声处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库应分别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5.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贯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化,强化预案制定和演练,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健全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6.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7.环境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按要求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8.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0.2084t/a,NH3-N≤0.0208t/a,VOCs≤0.0550t/a)三、项目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后,依法进行排污许可申报。同时,要在规定验收期限内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该项目涉及的消防、安全及相应防范等事项应满足相关技术报告及其主管部门批复文件要求。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四、其他环保要求(一)重新办理环评审批要求。本项目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日常环保监管。请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相关中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监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12日遂环审字﹝2025﹞10号关于江西鑫麒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特斯林网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西鑫麒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请求审批〈江西鑫麒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平方米特斯林网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及批复意见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遂川县工业园区东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度37分35.533秒,北纬26度22分49.844秒。租赁江西承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一栋闲置厂房,用地面积607.76m2,总建筑面积1823.28m2,拟建设原料及产品仓储、拉丝和织造生产车间等主体设施及其配套公辅设施,建成后可形成年产600万平方米特斯林网布的能力。总投资35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缓解和控制环境不利影响。原则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和污染防治对策措施进行建设和完善,并严格执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二、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要求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必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新建或依托原有处理设施,切实采取措施减少对当地环境造成的污染,并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应严格落实各类废水收集、输送及排放方案,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系统。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拉丝工序冷却系统排水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遂川工业园区东区集中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严值后,排入遂川工业园区东区集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对各类废气的收集处理,并根据污染物性质、种类等采取成熟可靠的处理工艺,确保大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应采取加强生产管理、强化密闭等措施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和表2标准;氯化氢、氯乙烯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氯化氢、氯乙烯废气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无组织排放标准;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种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选择低噪声和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生产设备,设备基础进行隔声处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声、吸声、消声、减震等措施,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项目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废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危险废物,经收集暂存后应定期交有相应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危废暂存库和一般固废暂存库应分别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5.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一旦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必须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控制并削减对外环境的污染影响。同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贯彻落实相关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化,强化预案制定和演练,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健全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履行相关安全生产手续。6.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7.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须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VOCs≤0.2061t/a)三、项目竣工验收的环保要求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你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在本项目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后,依法进行申领排污许可证。同时,要在规定验收期限内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该项目涉及的消防、安全及相应防范等事项应满足相关技术报告及其主管部门批复文件要求。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及危废贮存场所等,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四、其他环保要求(一)重新办理环评审批要求。本项目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批准后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应报我局重新审核。(二)违法追究。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事项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日常环保监管。请县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相关中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监管,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吉安市遂川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影响报告表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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