钠电池研发招标采购公告(2025)
发布单位:苏州吉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1、说明
苏州汉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苏州吉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委托完成了对“苏州吉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钠电池研发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及本市规定,在向具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批前公开环评文件全文。
本文文本内容为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苏州吉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和苏州汉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与报批稿全文完全一致,但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苏州吉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和苏州汉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承诺本文本内容的真实性,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本文本在报环保部门审查后,苏州吉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和苏州汉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将可能根据各方意见对项目的建设方案、污染防治措施等内容开展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工作,“苏州吉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钠电池研发项目”最终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经环保部门批准的“苏州吉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钠电池研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稿)为准。
2、建设项目概要
⑴项目名称:苏州吉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钠电池研发项目
⑵项目地点:江苏省昆山市花桥远创路601号3幢5层
⑶项目所属行业: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⑷建设内容:从事钠离子电池研发工作。研发能力层氧钠电池400只/年、储能钠电池500只/年、低成本钠电池400只/年、半固体电池200只/年,合计400kWh/年。
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建设可行。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⑴报告表全文
⑵报告表全文查阅期限: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
4、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⑴建设单位名称:苏州吉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⑵联系方式:15056311755
⑶联系人:梁先生
⑷联系地址:江苏省昆山市花桥远创路601号3幢5层
5、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⑴评价机构名称:苏州汉淼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⑵联系方式:0512-57507768
⑶联系人:刘工
⑷地址:昆山市城北路5号
⑸E-mail:hanmiaohuanjing@163.com
6、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接纳与环境保护无关的问题)。
7、公众意见反馈
⑴反馈方式
即日起,公众可向建设单位、评价机构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不接受与环境无关的问题)。
⑵反馈时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8、信息发布有限期限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附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苏州吉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钠电池研发项目项目代码2502-320546-89-05-320776建设单位联系人梁**联系方式150********建设地点江苏省昆山市花桥远创路601号3幢5层地理坐标(121度4分2.646秒,31度17分46.567秒)国民经济M行业类别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五、研究和试验发展98、专业实验室、研发(试验)基地——其他(不产生实验废气、废水、危险废物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江案)部门(选填)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昆花投备〔2025〕19号总投资(万元)1000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0.2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724.16平方米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详见下表:表1-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不涉及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生活污水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环境风险Q小于1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不涉及—1—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不属于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号:苏政复〔2018〕49号;《昆山市D06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昆山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昆政复〔2020〕58号,实施年份:2020年。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相符性分析(1)规划期限规划期至2035年,近期2020年,远景展望至建国百年。(2)规划范围本规划分为市域和城市集中建设区两个空间层次。城市规划区范围为昆山市域,即昆山市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931.5平方公里,实现全域统筹。城市集中建设区为苏昆太高速公路-苏州东绕城高速公路-娄江-昆山西部市界-机场路-昆山东部市界围合范围,面积480平方公里。其中老城区指东环城河-娄江-司徒街河-沪宁铁路-小虞河-娄江-叶荷河-北环城河围合范围,面积6.1平方公里。(3)发展定位从制造业强市发展成为功能综合的现代化大城市,成为上海的卫星城、苏州的重要板块。高质量发展的宜居宜业大城市,国际知名的智能制造名城,衔接沪苏的重要战略支点,江南特质的绿色生态城市。(4)空间布局结果培育大城市核心,分组团平衡发展,城市集中建设区形成“一核两翼三区”六个组团构成的空间布局结构。①一核一核指中环以内的城市核心区。城市核心区是昆山中心功能集聚区、城市产业集中区、生态宜居示范区、特色魅力展示区,承担行政中心、文化中心、商业中心职能。发挥轨道交通引导作用,有序推动城市更新,降低工业用地比例,着重充实文化休闲功能、改善生态环境,适度增加商业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服务功能、完善公共服务;挖掘自然山水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彰显江南水乡城市特色;推行街区制混合开发模式②两翼两翼指西部副城(高新区)和东部副城(开发区、陆家)。西部副城市苏南自主创新示范核心区、昆山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区、绿色生态新城区,承担科技研发区、高等教育、文体行政等职能。发挥公共服务设施齐全和生态环境优美的优势,完善商业服务功能,强化城市特色塑造,加速创新资源集聚,引导转型升级。东部副城是昆山对外开放先行区、先进制造核心区、综合功能新城区,承担经济中心、金融中心等职能。发挥产业基础雄厚、经济实力强劲的优势,推动低效用地更新,进一步提升产业层次,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营造高品质宜居环境,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推进由工业园区向综合性现代化新城转型。③三区三区指花桥商务城、北部新城(周市)、南部新城(张浦)。花桥商务城是以总部经济、服务外包和商贸会展等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的特色新城。发挥与上海同城化效应,协同建设“嘉定安亭-青浦白鹤-昆山花桥城镇圈”,强化高水平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合理控制房地产开发规模和开发时序,推动和上海一体化发展。南部新城以张浦为主体,是以精密机械、生物科技、滨江产业为特色的综合性新城。注重对吴淞江沿线生态环境的保护,改善跨江交通的联系,发挥轨道交通引导作用,加快推进低效用地更新,突出新城中心建设,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优化功能布局,改善人居环境,注重与苏州工业园区的协调发展。北部新城以周市为主体,是以智能制造、商贸物流为特色的综合性新城。强化空间整合。集聚建设新城中心,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挖掘生态、文化资源,强化特色塑造,加强与城市核心区的有机衔接,注重与太仓的协调发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昆山市花桥远创路601号3幢5层,《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中本项目所在区块最初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但根据《昆山市D06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所在区块(金弼路南侧、远创路东侧)用地性质已调整为科创产业用地(Ma),同时根据房东提供的不动产权证(苏(2021)昆山市不动产权第3075265号)可知,用途为工业用地,厂房用途为工业厂房,符合规划要求。2、与《昆山市D06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及调整情况相符性分析《昆山市D06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是为落实《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管控要求,适应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需要所制定的详细规划。昆山市D06规划编制单元规划范围东至省界-小瓦浦河、南至吴淞江、西至老吴淞江、北至绿地大道,总面积约11.72平方公里,规划定位为居住、商业等,兼容生产研发。2024年通过《昆山市D06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D0603、D0609基本控制单元)》,调整内容:1号地块:位于金捷路南侧、薛赵路东侧,新增1所小学,调整原规划中文化设施用地的位置及规模,优化周浦河河道线型。2号地块:位于远国路东侧、横三路北侧,原规划中居住区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调整规划支路(横三路)位置。3号地块:位于金变路南侧、远政路西侧,将2号地块内原规划的社区服务和菜场调整至本地块内,功能与规模均保持不变。图1-1D06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示意图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昆山市花桥远创路601号3幢5层,调整内容不涉及本项目地块。相符性分析:根据《昆山市D06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山市科创产业用地(Ma)项目资格准入和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昆政办发〔2019〕185号)》,本项目所在位置用地性质为科创产业用地(Ma),本项目主要从事钠离子电池的研发工作,与规划用地性质相符,且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项目选址合理。通过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项目建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项目区域的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是合理的。3、与《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昆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相符性分析根据《苏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市域规划范围为苏州市行政辖区,包括吴江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苏州工业园区、虎丘区6个市辖区和张家港市、常熟市、太仓市、昆山市4个县级市。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651.83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苏州市中心城区,张家港、常熟、太仓、昆山四个县级市中心城区以及外围城镇、组团。根据《昆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昆山共打造六大功能片区,以中环范围为主体的“现代城市核心区”,以昆山开发区、周市镇N绿地1号地块道捷D0603路路2号地块善3号地块y路D0609路N大000m1号地块捷D0603tR2号地块善3号地块A33路路D0609路现行用地规划图(D0603、D0609基本控制单元)用地规划图拟调整后(D0603、D0609基本控制单元)图B1商业用地A33中小学用地基本单元界线城市道路圍肉菜市场例居住区级综合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2文化设施用地水域公园绿地团社区服务02—5—为主体的“产城融合示范区”,以昆山高新区、巴城镇为主体的“产业创新引领区”,以昆山旅游度假区为主体的“江南文化样板区”,以花桥经济开发区、陆家镇为主体的“特色国际商务贸易区”,以张浦镇、千灯镇为主体的“特色小城镇样板区”;其中“产城融合示范区”主要内容为:以昆山开发区、周市镇为主体,依托夏驾河科创走廊、北中环科创带等,向北联动太仓,共同打造苏州先进制造增长极,建设包容、开放、共享的东部副中心。一、总体建设目标发展定位长三角一体化重要节点城市:深化与上海、苏州的同城化发展,强化产业协同与交通互联;现代化产业创新高地:聚焦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推动智能制造与数字化转型;宜居宜业生态城市:构建“水韵昆山”特色,提升人居环境与生态品质。核心指标经济发展:到2035年,人均GDP达到高收入经济体水平,单位建设用地GDP产出显著提升;生态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生态空间占比不低于25%,强化阳澄湖、吴淞江等水域保护;人口与城镇化:合理控制常住人口规模(预计约300万以内),优化人口结构,城镇化率稳步提升。二、城镇开发范围与规模开发边界划定城镇开发边界:严控增量用地,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向产业升级、民生项目倾斜;存量用地优化:通过城市更新、低效用地再开发释放空间潜力,减少对新增土地的依赖。空间结构布局“一核两翼三区”:一核:中心城区(含昆山开发区、高新区),强化综合服务与创新功能;两翼:东部(花桥国际商务城)对接上海,西部(张浦、周市等)发展先进制造;三区:南部水乡生态区、北部临沪协同区、中部产城融合区,差异化发展。重点区域开发产业空间:打造昆山开发区、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推动“退二优二”“退二进三”。交通枢纽:完善轨道交通(如S1线对接苏州、上海)、高速公路网,建设苏州机场周边配套。生态空间:保护阳澄湖、淀山湖湿地,建设环城绿带和城市公园体系。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昆山市花桥远创路601号3幢5层,不在阳澄湖、淀山湖湿地保护范围内,属于昆山市总体规划中的“昆山市D06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片区,本项目主要从事钠离子电池研发,主要服务于新能源汽车产业,对照《昆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项目占地属于现状建设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不新增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符合上述总体规划要求。4、与昆山市“三区三线”相符性分析“三区三线”指的是根据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个区域,分别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简单来说,“三区三线”的划定,对哪里只能种粮、哪里实施生态保护、哪里可以开发建设,在国土全域空间上进行了明确。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作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关键,更是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城镇集约节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完成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数据更新工作。全省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城镇开发边界的空间矢量数据全部上图落位,成为构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空间格局的重要支撑。昆山市立足“江南水乡”生态基底,高标准构建生态保护格局、高品质打造生态共享空间,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实施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及“七横四纵”生态廊道建设,逐步形成“田湖环城、水路林盘、湿地成群、环环相扣”的生态格局,让“自然中的城市”与“城市中的自然”融合互动。目前,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为64%,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国中小城市前列。根据昆山市“三区三线”规划,本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属于允许建设区。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昆山市花桥远创路601号3幢5层,对比《昆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三区三线”规划图(见附图11),该图中明确了昆山市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本项目不在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内,未超出城镇开发边界,符合昆山市“三区三线”规划。综上分析,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本项目的选址符合规划的要求,与当地规划相符,项目选址合理。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从事钠离子电池研发,根据《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2019年修订本)》中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对照《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本项目使用的生产设备未涉及国家规定的淘汰限制类。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苏府[2007]129号)文中的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本项目属于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照《江苏省太湖流域禁止和限制的产业产品目录(2024年本)》(苏发改规发[2024]3号),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第一类限制类、第二类淘汰类、第三类禁止类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江苏省的相关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相符性a)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相符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中苏州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936.70平方公里,约占国土面积的22.37%(国土面积为8658.12平方公里),主导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水源涵养等。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区域为东北约5.6km的江苏天福国家湿地公园,不在该管控范围内。b)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符性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昆山市省级生态公益林,位于本项目北侧2.78km,不在其管控范围内。因此,本工程的建设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相符。(2)环境质量底线1)水环境质量状况a.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2023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达标率为100%,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b.主要河流水质全市7条主要河流的水质状况在优~良好之间,娄江河、庙泾河、张家港、七浦塘、杨林塘、急水港水质状况为优,吴淞江为良好。与上年相比,娄江河水质有所改善,其余6条河流水质基本持平。c.主要湖泊水质全市3个主要湖泊中,阳澄东湖(昆山境内)水质符合Ⅲ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7.3,中营养;傀儡湖水质符合Ⅲ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46.0,中营养;淀山湖(昆山境内)水质符合Ⅳ类水标准,综合营养状态指数为51.9,轻度富营养。d.国省考断面水质我市境内10个国省考断面(吴淞江赵屯、急水港急水港桥(十四五)、千灯浦千灯浦口、朱厍港朱厍港口、张家港巴城湖口、娄江正仪铁路桥、浏河振东渡口、杨林塘青阳北路桥、淀山湖淀山湖中、道褐浦新开泾桥)水质达标率100%,优Ⅲ比例90.0%,优Ⅱ比例为40%。2)大气环境质量状况2023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0.5%,空气质量指数(AQI)平均为74,空气质量指数级别平均为二级,首要污染物依次为臭氧(O3)、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二氧化氮(NO2)。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9微克/立方米、34微克/立方米、52微克/立方米和29微克/立方米,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评价值分别为1.1毫克/立方米和170微克/立方米。与2022年相比,NO2浓度上升13.3%,PM10浓度上升13.0%,PM2.5浓度上升16.0%,CO评价值上升10.0%,二氧化硫浓度持平,O3评价值下降2.9%。判定为非达标区。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府〔2024〕50号),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稳定在30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1天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完成省下达的减排目标。V2=Q消t消Q消——发生火灾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3/h;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计算本企业消防尾水量,根据厂内可能发生火灾的占地面积最大的建筑发生火灾产生的消防尾水量确定消防尾水收集池容积;本项目所在厂房为丙类,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火灾持续时间为3h,一次灭火室外消火栓用水量为30L/S,室内消火栓用水量10L/S,发生火灾次数为1次。经计算消防总用水量为432m³/次,消防废水转化率为80%,则产生消防废水345.6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贮存设施的物料量,取0;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取0;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系统的降雨量,由于本项目为租赁厂房,因此取0;因此该项目发生事故时可能流出厂界的全部液体之和为345.625m³,因此应设置应急事故池的容积不小于345.625m³,才能满足事故消防废水的暂存要求。企业拟设置应急储袋容积为350m3,可满足车间事故消防废水的暂存要求。⑦应急物资应急物资参照《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GB30077-2023)落实。本项目所租赁的厂房内已铺设好雨水管和污水管,并已实现雨污分流,厂区共设置有1个雨水排放口和1个生活污水排放口,均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间接排放,雨水排口设置有机械切断阀,本项目应急截断措施可依托房东现有应急设施。本项目可依托房东已建风险防范措施情况见下表:表4-35本项目可依托风险防范措施表类别房东现有情况本项目可依托情况水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污水管网:雨污分流,设置生活污水排口1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间接排放可依托雨水排水系统风险防控措施:设雨水排口1个,排口设置了切断阀,正常情况下阀门关闭,防止受污染的雨水外排。可依托—101—近3年内突发水环境事件发生情况:未发生/应急资源应急组织体系:设有应急指挥部。下设通信警戒组、应急处置组、救护疏散组、物资保障组、应急监测组/消防物资:室内消火栓、室外消防栓、消防泵、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消火栓箱、消防水带、水枪头、灭火器、干粉灭火器可依托个人防护:防护围裙、防护面罩、防毒面罩、防护眼镜、橡胶手套、安全帽、防化服、防护靴、药品、正空气呼吸器等可依托应急物资:包括消防黄沙、应急通信系统、电源、照明、堵漏、收集器材/设备可依托目前租赁厂房所在厂区无应急事故池等,建议房东后续落实好应急事故池及事故情况下废水的收集措施,若暂时无条件建设堵漏设施、环境风险应急池等设施,应配备堵漏气囊、储水袋/罐等设施应急使用。项目发生事故时关闭雨水和污水排放口的截流阀,及时切断与外界的联系,其风险防范能力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相关要求,可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地表水体。(8)应急管理制度①建立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制度,明确环境风险防控重点岗位的责任人或责任机构,落实定期巡检和维护责任制度;②落实环评及批复文件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要求;③定期对职工开展环境风险和环境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④建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制度,并有效执行;⑤企业根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要求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实施、加强宣传培训和演练并及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风险排查方式以日常排查为主,综合排查为辅,日常风险排查频次为每月一次,综合排查频次为每年一次。(9)竣工验收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环境风险管理措施“三同时”包括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应急管理等内容,企业建设项目中风险防范的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编制验收报告。(10)环境应急预案—102—A.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为发生风险事故时,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尽快控制事态的发展,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企业应按照《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环发〔2023〕7号)、《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DB32/T3795-2020)等文件的要求,及时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在项目环保验收前完成备案。应急预案内容包括:总则、企业基本情况、组织指挥体系、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现有应急能力评估、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与措施、信息报送、后期处理、应急培训和演练以及预案的评审、备案、发布和更新等内容。企业应定期组织学习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根据演习情况结合实际对预案进行适当修改。应急队伍要进行专业培训,并要有培训记录和档案。同时,加强各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建设,配有相应器材并确保设备性能完好。一旦风险事故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系统就位,保证通讯畅通,深入现场,迅速准确报警和通知相关部门,请求应急救援,防止事故扩大,迅速遏制泄漏物进入环境。B.环境应急预案修订按照《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建立环境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重点分析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等,并根据评估情况提出修订意见,实现预案动态更新优化。环境应急预案评估修订期限按照相关管理要求执行。按照《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变化,应当及时对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并变更备案:a.面临的环境风险发生重大变化,需要重新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b.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发生重大变化的;c.环境应急防控措施、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及报告机制、应对流程和措施、应急保障措施存在严重缺失或发生重大变化的;d.重要环境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且无法满足当前环境应急需求的;e.在突发环境事件实际应对、应急演练、预案抽查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f.应适时修订的其他情形。表4-3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建设项目名称苏州吉厚能源技术有限公司钠电池研发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昆山市花桥远创路601号3幢5层地理坐标经度东经121度4分2.646秒纬度北纬31度17分46.567秒主要风险物质及分布仓库:镍锰酸钠0.1t;危废库:废正极浆料0.2t、清洗废液0.5t、化学品废包装0.05t、NMP废液0.627t、喷淋废液0.6t、废抹布0.05t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泄漏污染周围地表水及地下水,以及火灾次生伴生影响。风险防范措施1)车间设置隔离,必须安装消防设施,加强通风,同时仓储驻地严禁烟火。2)废料等贮存地点存放位置妥善保存。3)加强原料管理,检查包装桶质量,预防包装桶破碎。4)为预防事故的发生,成立应急事故领导小组。5)每个生产岗位必须有一个明确而又能为所有在岗人员熟悉的安全方针;并定期组织员工培训,熟练掌握应急事故处理措施。7.安全风险辨识依据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要求,企业要对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要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1)建立危险废物监管联运机制本项目有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是废物安全环保全过程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各项环保和安全职责;要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收到企业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后,对符合备案要求的,纳入危险废物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要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情况及时通报应急管理部门。—104—(2)建立环境治理设施监管联运机制4-37本项目环保设施一览表序号类别环保设施NMP回收装置移动式烟尘净化器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并将已审批的环境治理设施项目及时通报应急管理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在日常环境监管中,将发现的安全隐患线索及时移送应急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将上述环境治理设施纳入安全监管范围,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对生态环境部门发现移送的安全隐患线索进行核查,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消除安全隐患。(3)污染治理设施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及相关安全风险措施主要危险有害因素:①处理设施为用电设施,如未执行TN-S系统,设备外壳未接地、绝缘破坏或失效等情况下有发生触电事故的可能;②处理设施部件在未有效防护情况下有发生机械伤害的可能;③安装位置不合理可能导致碰撞、坍塌等事故;④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导致作业人员缺乏必要的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操作不当掉水溺亡。相关安全风险措施:①对于触电风险,应定期检查设备、现场控制箱做好防护措施;②对于溺水风险,应定期检修走道板和防护栏、配备安全带、救生圈等;③对于机械伤害风险,应定期检查设备安全保护装置、制作安全操作规程。建设单位将对以上环保设备的安全风险纳入安全评价及安全竣工验收内容当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本项目环保投资明细见下表:表4-38环保投资明细一览表1废气治理2序号项目名称估算金额备注1废气治理措施废气治理设施建设、运营维护15/2固废治理措施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处置1.5/—105—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处置2/3噪声防治措施厂房隔声、低噪声设备、设备维护管理2/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教育培训;危废库规范化设置;废气处理装置风险防范;制定环境风险防范责任制度和操作手册,定期巡检。2.5/5土壤、地下水污染防范措施化学品存放区、危废库重点防渗;生产车间一般防渗,其余区域简单防渗1/投资合计250.25%—10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内容要素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污染物项目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标准大气环境DA001非甲烷总烃NMP回收装置+34m高排气筒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厂界非甲烷总烃加强通风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颗粒物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氨加强通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臭气浓度加强通风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江苏省《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限值地表水环境生活污水排口pH、COD、SS、氨氮、TN、TP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昆山建邦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花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声环境生产车间噪声减震、隔声处理,车间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电磁辐射////固体废物一般固废废负极浆料、边角料、废极片、不合格品、废PP滤芯、废碳滤、废RO膜、废树脂滤芯、废电池等收集后外售,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场,10m2,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贮存;危险废物废正极浆料、清洗废液、化学品废包装、NMP废液、喷淋废液、废抹布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设置1处危险废物暂存场,10m2,危险废物贮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危险废物收集储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贮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源头控制,分区防渗。危废库按照GB18597执行。生态保护措施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原材料暂存区设置隔离,安装消防措施,加强通风,同时严禁烟火。2)加强原料管理,检查包装袋质量,预防包装袋破碎。3)为预防事故的发生,成立应急事故领导小组。4)每个岗位必须有一个明确而又能为所有在岗人员熟悉的安全方针;并定期组织员工培训,熟练掌握化学品及泄漏、火灾爆炸事故的应急事故处理措施。5)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制定周密全面的应急措施方案,并指定专人负责。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定期进行模拟演练,根据演练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修订和完善应急方案。按应急预案设置事故池,满足事故状态废水储存要求。6)危废暂存间内危险固废应远离火种、热源划定禁火区,在明显地点设有警示标志,输配电线、灯具、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均应符合安全要求。其他环境管理要求(1)环保设施维护制度:在运营期,项目环境管理部门负责检查厂房内废气处理设备、危废暂存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其有效运行,如有故障应及时维修或更换;建立环保处理设施运行台账;落实环境监测等各项要求;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排放的污染物长期、连续稳定达标排放。(2)排污许可制度: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建设单位应在排放污染物之前按照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做到持证排污、按证排污。(3)信息公开制度:本项目须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做好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期和建成后的信息公开工作。如实向社会公开企业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4)“三同时”制度:本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和投产使用,并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5)按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总则》(HJ942-2018)要求,对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进行记录,包括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状态下的运行状态、产品或半成品实际产量、原辅料使用等情况。(6)环境应急预案:本项目须按照《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企业事业单位版)》等要求编制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学习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根据演习情况结合实际对预案进行适当修改。(7)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本项目须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等相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21年第82号)要求,如实记录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8)环境监测制度:本项目环境监测以厂区污染源强排放监测为重点。根据项目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及本项目环评规定执行。此外,一旦发生有毒有害物质泄漏,应立即启动应急监测。—108—六、结论1.结论本项目位于江苏省昆山市花桥远创路601号3幢5层,从事钠离子电池的研发,用地属于规划的科创产业用地(Ma),选址合理可行,符合规划要求。建设项目采用的各项环保设施合理、可靠、有效,能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或综合处置利用;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在昆山市范围内平衡;各类污染物正常排放对评价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区域环境质量仍可控制在现有相应功能要求之内。因此,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在确切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109—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项目分类污染物名称现有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①现有工程许可排放量②在建工程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③本项目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④以新带老削减量(新建项目不填)⑤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产生量)⑥变化量⑦废气有组织VOCs///0.0063/0.00630无组织VOCs///0.0128/0.01280颗粒物///0.0022/0.00220废水生活污水废水量///1000/201600CODCr///0.03/0.030SS///0.01/0.010氨氮///0.0015/0.00150总氮///0.010.010总磷///0.0003/0.00030固体废物一般固废///0.63/0.630危险废物///2.51/2.510生活垃圾///6.25/6.250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1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钠电池研发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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