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招标采购公告(2025)
新疆有色集团明苑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明苑事业部(明苑站)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4套)比对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填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新疆有色集团明苑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明苑事业部(明苑站)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4套)比对验收信息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项目名称:新疆有色集团明苑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明苑事业部(明苑站)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4套)比对验收;
建设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滨河中路西巷37号;
建设单位:新疆有色集团明苑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新疆有色集团明苑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明苑事业部(明苑站)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4套)比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5月3日-2024年6月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夏工;联系电话:18690617180
1--新疆有色集团明苑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明苑事业部(明苑站)锅炉房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系统比对验收意见.pdf
新疆有色集团明苑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明苑事业部(明苑站)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4套)比对验收意见2024年4月29日,新疆有色集团明苑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明苑事业部(明苑站)锅炉房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以下监测CEMS)验收会,验收工作组由建设单位(新疆有色集团明苑置业管理有限公司)、调试运维单位(新疆恒瑞润安科技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新疆中新荣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技术专家(名单详见附件)组成,验收组听取了CEMS运营管理情况和新疆中新荣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CEMS验收工作汇报,检查、查阅档案资料等,形成以下验收意见:一.基本情况新疆有色集团明苑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明苑事业部(明苑站)4台锅炉CEMS于2023年10月完成安装。CEMS由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型号为CEMS-2000型,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内容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量、流速、烟温、湿度。其中,烟气分析仪设备型号为OMA-2000,取样探头设备型号为PF-3000,一体化温压流分析仪设备型号为TPF-100,湿氧测试仪设备型号为HMS-100,环保数采仪生产厂家为广州腾驹科技有限公司,设备型号为T36。新疆恒瑞润安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月15日-1月22日对1#锅炉排口安装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进行了前168小时无故障调试运行,并出具前168小时无故障运行报告;2024年2月4日-2月11日对2#锅炉排口安装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进行了前168小时无故障调试运行,并出具前168小时无故障运行报告;2024年1月2日-1月9日对第1页共5页3#锅炉排口安装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进行了前168小时无故障调试运行,并出具前168小时无故障运行报告;2023年12月25日-2024年1月1日对4#锅炉排口安装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进行了前168小时无故障调试运行,并出具前168小时无故障运行报告。2024年1月23日-1月26日完成1#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72小时调试,并出具72小时调试检测报告;2024年2月19日-2月22日完成2#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72小时调试,并出具72小时调试检测报告;2024年1月9日-1月12日完成3#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72小时调试,并出具72小时调试检测报告;2024年1月2日-1月5日完成4#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72小时调试,并出具72小时调试检测报告。2024年2月6日-2月12日对1#锅炉排口安装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进行了后168小时无故障调试运行,并出具后168小时无故障运行报告;2024年2月26日-4月4日对2#锅炉排口安装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进行了后168小时无故障调试运行,并出具后168小时无故障运行报告;2024年1月15日-1月22日对3#锅炉排口安装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进行了后168小时无故障调试运行,并出具后168小时无故障运行报告;2024年1月8日-1月15日对4#锅炉排口安装的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进行了后168小时无故障调试运行,并出具后168小时无故障运行报告。2024年3月11日-3月16日、2024年3月30日-3月31日,新疆国科检测有限公司分别对4台锅炉CEMS进行手工比对监测,在此基础上新疆中新荣耀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本CEMS比对验收报告。二.CEMS验收条件检查(一)现场检查结果第2页共5页1、CEMS-2000型CEMS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报告编号为质(认)字No.2021-030);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为:CCAEPI-EP-2024-106,仪器型号和报告内容相符合。2、T36型环保数采仪具有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适用性检测合格报告,报告编号为质(认)字No.2019-098);具有中国环境保护产品认证证书,证书编号为:CCAEPI-EP-2022-414,仪器型号和报告内容相符合。3、CEMS站房、采样孔位置等均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相关要求。4、新疆恒瑞润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前、后168小时无故障运行报告和72小时调试报告,其结果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中附录A的要求。(二)CEMS管理及档案资料1、运维单位制定了仪器设备操作使用和维护规程、岗位责任制、定期校验制度、设备故障预防及处理制度等相关规程和制度。2、仪器校准校验和巡检记录基本完备。三、比对验收监测结果(一)CEMS技术指标验收结果及评价比对验收期间,CEMS监测结果SO2、NOX、O2、流速、温度及湿度指标准确度均满足《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中9.3.8的准确度验收技术指标要求。(二)联网验收结果与评价第3页共5页新疆有色集团明苑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明苑事业部(明苑站)锅炉CEMS于2024年4月26日与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进行联网。数据采集传输及通讯协议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中9.2技术指标要求。四、验收结论新疆有色集团明苑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明苑事业部(明苑站)锅炉CEMS验收期间运行正常,CEMS站房及配套设施符合相关规定技术规范要求,根据现场检查、查阅相关资料和在线验收监测结果,CEMS技术条件、技术指标和联网均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相关要求,验收组同意新疆有色集团明苑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明苑事业部(明苑站)锅炉CEMS通过技术验收。五、建议定期对CEMS设备进行校准、校验,确保监测数据准确性。验收组组长:验收组成员:新疆有色集团明苑置业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4月29日第4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锅炉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