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修复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1311108N25030020
项目位置: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柤口城村
公告日期:2025-03-24
交易品种::涉农资金项目
项目类型:--
预算金额:40000.00元
最高限价:74.00元/平方
联系方式:18036845995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来龙镇
村(社区):柤口城村
组别:--
登记日期:2025-03-22
项目类型:--
预算总额:--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项目周期:--
项目描述:一、工程修复要求:本次修复道路7处约540㎡ 需要将原路面破损处用机械进行必要的切割平整,将垃圾进行清理、清运,地基压实,浇筑水泥后与原路面、桥梁等无明显高低,质量达到原道路厚度(18cm-20cm),无跑沙、开裂现象;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在施工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施工方负责。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者个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招标单位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王德龙,电话:13773993390 竞标方式及要求: 1、本次竞标实行线上竞标方式,需要报名的竞标单位可以联系谢双、18036845995,竞标最高限价为74元/平方米,每次出价不得少于1元。 2、竞标单位需缴纳竞标保证金10000元以及材料费300元,缴纳到村集体账户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者,招标单位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单位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0000元。未中标的单位保证金7个工作日退还到原缴纳账户, 4、中标单位如在规定工期内未完成的施工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验收 以实际维修道路的平方米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中标单位需自行开具相关发票到村集体进行报账(招标单位不负责税收),验收合格后可以支付工程款的80%,剩余20%一年后在进行支付。
补充说明:--

标段信息
标段描述:一、工程修复要求:本次修复道路7处约540㎡ 需要将原路面破损处用机械进行必要的切割平整,将垃圾进行清理、清运,地基压实,浇筑水泥后与原路面、桥梁等无明显高低,质量达到原道路厚度(18cm-20cm),无跑沙、开裂现象;施工过程中施工方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在施工期间出现任何安全事故由施工方负责。 二、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或者个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4、招标单位不组织统一现场踏勘,由投标单位自行组织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王德龙,电话:13773993390 竞标方式及要求: 1、本次竞标实行线上竞标方式,需要报名的竞标单位可以联系谢双、18036845995,竞标最高限价为74元/平方米,每次出价不得少于1元。 2、竞标单位需缴纳竞标保证金10000元以及材料费300元,缴纳到村集体账户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者,招标单位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单位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0000元。未中标的单位保证金7个工作日退还到原缴纳账户, 4、中标单位如在规定工期内未完成的施工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三、验收 以实际维修道路的平方米进行验收,验收结束后中标单位需自行开具相关发票到村集体进行报账(招标单位不负责税收),验收合格后可以支付工程款的80%,剩余20%一年后在进行支付。
报名费:¥300.00
保证金:¥10000.00
最高限价:0.00元
成交缴款方式:--
交易方式:协商
成交人:--
成交日期:--
成交总金额:74.00
补充说明:--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修复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