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 水土流失防治措招标采购公告(2025)
广西东延路通投资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3月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关于G322五塘至新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申请(项目代码:2020-450000-48-02-019254)。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总体意见
(一)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410.79公顷。
(二)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南方红壤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6%。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安排。
(五)基本同意弃渣场选址,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开展弃渣场设计,复核堆渣容量,查明水文地质条件,确定弃渣场防护措施,确保弃渣场安全。
(六)同意建设期水土保持补偿费为4518690.00元(其中兴宁区699930.00元,青秀区2332330.00元,邕宁区1486430.00元)。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应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三、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后续设计,加强施工组织等管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渣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项目开工前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通过全国水土保持信息管理系统报送水土保持监测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四)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按规定接受南宁市及项目所在县(市、区)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四、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弃渣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五、本项目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厅报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单位不得投产使用。
六、本行政许可书自批准之日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关于提交G322五塘至新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函
南宁市政务服务局
2025年3月24日
表格名称
咨审复核〔2025〕22号关于提交《G322五塘至新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函.docx
操作
咨审复核〔2025〕22号关于提交《G322五塘至新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函.docx
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咨审复核〔2025〕22号关于提交G322五塘至新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的函南宁市政务服务局:受贵局委托,2025年2月28日,我公司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代表在南宁市主持召开了《G322五塘至新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技术评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南宁市政务服务局、水利局,青秀区农业农村局,兴宁区农业农村局,邕宁区农业农村局,建设单位广西东延路通投资有限公司,主体设计单位和编制单位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的代表,会议邀请了5名相关专业的专家并组成专家组。与会专家和代表会议期间观看了项目区图片和视频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背景的情况介绍,编制单位对该项目的成果汇报,并对《报告书》进行了质询、提问、讨论和认真审议,形成了会议纪要。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与会领导、专家、代表和我公司提出的审查修改意见(咨审纪要〔2025〕20号)对《报告书》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并提交了《报告书》的修改稿。经复核,评审专家组认为《报告书》基本达到有关规范要求,现向贵局提交如下技术评审意见,请予以复核。此函。附件:G322五塘至新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EU13TEEIH滴>棋226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2025年3月19日广西南宁水利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办公室2025年3月19日印发附件G322五塘至新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一、项目概况G322五塘至新江公路工程(项目代码:2020-450000-48-02-019254)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青秀区、邕宁区境内。路线起点位于南宁市兴宁区五塘镇东侧六塘村附近(桩号K0+000,经纬度坐标:东经108°36′09.01″,北纬22°57′06.07″),与G322南宁至宾阳至黎塘公路相交,终点位于新江镇南侧并顺接新江经扶绥至那马一级公路(桩号K58+283.072,经纬度坐标:东经108°29′48.18″,北纬22°36′31.65″)。工程属于新建建设类项目,路线全长58.283km,其中南宁市兴宁区9.283km,青秀区28.451km,邕宁区20.549km。本项目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21.5m,沥青混凝土路面。全线设置桥梁4497m/26座(折合双幅桥,其中特大桥1030.5m/1座,大桥2545.5m/13座,中小桥921m/12座),涵洞8773m/181道,隧道788m/1座,分离式立交4座,设停车区1处,收费站1处,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项目设施工便道11.352km,施工生产生活区12处,弃渣场27处,取土场3处,临时堆土场16处。项目建设总占地410.79hm2,其中永久占地285.85hm2,临时占地124.94hm2;按行政区划分,兴宁区占地63.63hm2,青秀区占地212.03hm2,邕宁区占地135.13hm2。项目原占地类型为水田、旱地、乔木林地、灌木林地、果园、其他草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及河流水面。项目总挖方1116.21万m3(含剥离表土62.11万m3),填方836.17m3(含表土回覆62.11万m3),借方52.00万m3,综合利用石方55.12万m3(均作为建筑材料),永久弃方276.92万m3,全部运至本项目设置的弃渣场进行回填。工程建设拆迁房屋5555m2/28户,低压线1.0km,高压线2.6km,通讯线14.0km,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建由建设单位以经济方式补偿,由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进行拆迁安置及专项设施改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由当地政府承担。工程总投资408712.0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33849.07万元。资金来源项目自有资金解决,其余资金由项目单位通过银行贷款等多种形式筹集。建设单位为广西东延路通投资有限公司。工程计划于2026年1月开工、2028年12月竣工,总工期36个月。二、项目区概况1.自然环境概况项目区位于南宁市兴宁区、青秀区、邕宁区境内,地貌类型主要为低山丘陵地貌,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温度21.6℃,平均>10℃有效积温7329℃,多年平均降雨量约为1304.2mm,降雨主要集中在4~9月,十年一遇1h降雨量为74.0mm。项目区土壤类型以红壤为主,植被类型属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区,区域林草植被覆盖率为62.90%。项目区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项目所在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青秀区、邕宁区位于全国土壤侵蚀类型Ⅱ级区划的南方红壤丘陵区(二级区划为华南沿海丘陵台地区,三级区划为华南沿海丘陵台地人居环境维护区),属全国水土保持区划的南方红壤区,属广西水土保持区划中的桂南沿海丘陵台地人居环境维护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属于微度~轻度土壤侵蚀强度,项目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m2·a),本项目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平均为428t/(km2·a)。2.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情况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办水保[2013]188号),项目所在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兴宁区、邕宁区不属于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我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通告》(桂政发[2017]5号),项目所在地邕宁区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告的桂南沿海丘陵台地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兴宁区、青秀区不涉及自治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3.项目区所涉及到的水土保持敏感区情况项目涉及穿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3处,其中有2处乡镇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青秀区长塘电灌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邕宁区那楼镇那久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处农村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刘圩镇那里村覃坡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已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同意建设的文件。项目不涉及饮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以及重要湿地等水土保持敏感区。三、设计水平年和防治标准(一)同意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9年。(二)同意项目执行建设类项目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8%,林草覆盖率26%。四、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410.79h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广西东延路通投资有限公司。五、项目水土保持评价(一)基本同意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的分析与评价结论。项目区不存在项目选线制约因素,选线方案可行。(二)基本同意从水土保持角度对建设方案、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工艺与方法的分析与评价。本项目建设方案已做优化设计,工程占地符合当地土地实际规划情况,土石方平衡方面也做到合理调配,施工施工工艺与方法也较为合理。(三)基本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工程主体设计已考虑了项目区边坡防护、排水工程及绿化等水土保持措施,可确保工程本身的安全稳定,能够局部防治工程建设造成的水土流失。但需本方案从这些方面进一步完善水土保持措施,并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将工程产生的水土流失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六、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内容。预测方法采用测算导则法,预测内容为施工期和自然恢复期的水土流失量。(二)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410.79hm2,损毁植被面积258.38hm2。经预测,项目建设期产生的总土壤流失量为101228.83t,其中新增土壤流失量为95280.26t。(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重点时段为施工期,重点区域为路基工程区、弃渣场区、临时堆土场区。七、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各防治分区新增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可行。(一)路基工程区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附近临时堆土场区或路基一侧,后期用于绿化覆土,邻近城镇部分设置洗车池;施工期间,对堆放在路基一侧的表土采取临时拦挡和临时覆盖措施,路基挖填前修筑截排水沟、急流槽,并布置排水沟顺接工程顺接至现状水系,排水沟做到永临结合,排水沟出口设临时沉沙池,挖方边坡先布设坡顶截水沟,成型后布设平台排水沟和急流槽;填方坡脚下方设编织袋装土拦挡,填方坡面上布设土质临时纵向排水沟,边坡成型后坡面修混凝土急流槽,坡脚修混凝土边沟,雨季期间来不及防护的裸露坡面采取密目网苫盖,施工后期路基边坡采取喷播植草、骨架护坡、三维网植草防护;施工结束后,回覆表土,路基宜林宜草带道路绿化。(二)桥梁工程区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后期用于绿化覆土;施工期间对桥梁施工过程中桥台施工区下缘及周边设置编织袋土临时挡墙,防治土石滚落下游,桥台施工区下缘依地形开挖临时排水沟、沉沙池;施工作业面等部位裸露面遇强降雨铺密目网临时覆盖,桥梁钻孔桩施工中设泥浆池;施工后期对施工中扰动占压裸露地表撒播草籽恢复。(三)沿线设施区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自身场地内,在场地周边事先修筑临时排水沟以引导雨水,同时排水出口处依地形挖临时沉沙池,场地平整后,及时对场地周边形成的边坡喷播植草防护;施工期间,雨季对部分待绿化、待防护区域、其他扰动地表(含后期建筑基础、给排水基槽施工形成的裸露地表)铺密目网进行防护;施工后期在场地内铺设雨水管、配套雨水口,修筑混凝土盖板排水沟以完善排水工程;施工末期对场地绿化区域覆土及绿化。(四)隧道工程区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后期用于绿化覆土;洞口开挖时,先修建混凝土坡面截排水沟,边坡边开挖边防护;施工期间,在洞口出渣平台周边采用编织袋装土拦挡,并开挖土质临时排水沟,出口设临时沉沙池;雨季期间来不及防护的裸露坡面采取密目网覆盖。施工后期进行景观绿化。(五)改移工程区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临时堆土场区;施工过程中改移工程设置临时排水沉沙、临时覆盖等临时防护措施。施工中遇强降雨前对尚未采取防护措施的边坡铺密目网进行覆盖,后期设置混凝土截排水沟,施工结束后,回覆表土,路基边坡进行防护及景观绿化。(六)施工生产生活区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自身场地并采取临时拦挡及铺设密目网临时覆盖防护,施工期间对场地内的料场进行彩条布覆盖,施工场地周边修筑临时截排水沟、沉沙池以排导雨水汇流。施工结束后,土地整治覆土并根据原用地类型对施工迹地进行植被恢复、复耕或清理后移交权属人使用。(七)施工便道区施工便道修建前先剥离表土并集中运至临时堆土场堆放;边坡上游汇水较大时路面内侧开挖排水沟,出口设沉沙池;便道边坡采取植物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全部留用。(八)临时堆土场区堆土前设置临时挡墙进行拦挡,在堆土区上游或周边修筑临时土质截排水沟疏导雨水,下游出口处设沉沙池;堆土后临时覆盖、撒播草籽防护;后期表土运走后全面整地,乔灌草结合恢复植被或复耕。(九)取土场区施工前剥离表土,结合地形集中堆放于自身场地一角;开挖过程中将无用料堆放至场地内,采取临时拦挡和临时覆盖进行防护,后期回覆至场地;在取土场周边设临时截排水沟、沉沙池、急流槽等临时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对于裸露地表采取临时覆盖密目网措施;取土结束取土平台场地平整覆土后乔灌草结合恢复植被。(十)弃渣场区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于弃渣场占地内,并采取编织袋土临时拦挡、临时覆盖防护;遵循“先拦后弃”,在渣场下游出口处位置事先修筑浆砌石挡渣墙;在渣场上游及周边布设浆砌片石截排水沟、急流槽等排水工程,下游排水出口处设浆砌石沉沙池。部分渣场设置排水管涵,后期对弃渣场堆满或使用完毕后,对存在的坡面灌草混播防护,渣面覆土、全面整地后乔灌草结合恢复植被或复耕。八、水土保持监测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时段为2026年1月至2029年12月,共48个月。水土保持监测内容包括水土流失影响因素、水土流失状况、水土流失危害和水土保持措施等。基本同意监测方法主要采用调查监测(现场巡查法、标准地调查法)、地面观测(侵蚀沟量测、沉沙池法、调查监测法)及遥感监测法等相结合的方法。监测重点区域为路基工程区、弃渣场区、临时堆土场区,重点监测时段为施工期。九、投资估算本工程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27190.65万元(其中主体已计列的投资14390.75万元,新增水土保持投资12799.90万元),包括工程措施20665.41万元,植物措施3214.23万元,临时措施903.76万元,独立费用832.83万元(含水土保持监测费139.41万元,水土保持监理费172.48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编制费30万元),基本预备费1122.5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4518690.00元(其中兴宁区699930.00元,青秀区2332330.00元,邕宁区1486430.00元)。十、防治效益分析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后,建设区水土流失可基本得到控制,生态环境得到保护和恢复。十一、结论项目在施工时应严格按审批的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措施实施。建议下阶段优化主体设计方案,尽可能减少挖方和弃方;优化弃渣场、临时堆土场和取土场数量。《报告书》基本按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水办水保〔2023〕11号)相关要求进行编制。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并按要求组织水土保持施工、监测、防治的前提下,从水土保持角度分析,项目可行。本技术审查意见仅限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范畴。因之发生的相关赔偿、补偿,由生产建设项目法人负责。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方案 水土 水土流失防治措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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