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招标采购公告(2025)
佛自然资明告〔2025〕114号
关于佛规明设函〔2025〕0022号规划条件公示的通告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分局对高明区荷城街道明西路以南、海华路以东GM-A-03-01-04-03地块的规划条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由2025年3月25日至2025年3月31日共七天。如对主要技术指标、规划设计要求等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公众提出宝贵意见。
用地情况:
GM-A-03-01-04-03地块位于高明区荷城街道明西路以南、海华路以东,规划用地面积为1930.11平方米。该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加油加气站用地,具体规划指标为:建筑密度≤40%、容积率≤1.3、绿地率≥25%、建筑高度≤10米,具体详见附件。
建言渠道: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用地规划股
联系电话:88232002
来信地址:佛山市高明区竹园路19号
邮编:528500
附件:佛规明设函〔2025〕0022号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高明分局
2025年3月24日
附件:
佛规明设函〔2025〕0022号.zip
高明区土地使用规划条件编号:2、出入口与道路之间须设置一定的缓冲空间,做好出入口的交通组织及景观设计。地块出入口应强调空间景观特色的塑造,并应有明确的辨识和指示系统。地块编号地块GM-A-03-01-04-03规划用地面积1930.11平方米3、妥善处理各出入口关系,组织好对外及内部交通,减少各功能区之间的相互影响。位置高明区荷城街道明西路以南、海华路以东GM-A-03-01-04-03地块内4、充分考虑视觉景观效果及建筑空间层次,建筑立面造型应简洁明快,建筑风格应协调统一,注意建筑屋顶界面处理。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5、绿化种植的种类和形态应起到界定室外空间的作用。沿路绿地空间要兼具景观与防护的功能,植物建议优先选取具有吸尘减噪功能的常绿乔灌木。一、用地使用性质主导使用性质:加油加气站用地(B41)6、全面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地块年径流总量控制率≥50%,采用综合利用措施,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具体实施细则按《高明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执行。二、主要技术指标1、建筑密度:≤40%2、容积率:≤1.33、绿地率:≥25%六、市政要点1、室外地坪标高:应满足《佛山市高明区GM-A-03-01编制单元(荷城西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及其地块开发细则要求。三、规划设计要求1、建筑高度:≤10米。可按照地块周边城市道路中心线交叉点规划高程的算术平均值增加0.2米作为室外地面起算基准点高程,未尽事宜见《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三。2、路口设置:应满足《佛山市高明区GM-A-03-01编制单元(荷城西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及其地块开发细则要求。2、建筑红线退让:东侧建筑退让须满足水务部门要求,北侧自明西路道路红线退让不少于15.5米,各向建筑退让还须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佛山市高明区GM-A-03-01编制单元(荷城西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及其地块开发细则,《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有关要求,并符合供电、消防等部门要求。3、污水:用地内全部污水必须按照规划要求接入城区的污水排放系统。4、雨水:用地内全部雨水必须按照规划要求接入城区的雨水排放系统。5、其他:化粪池应在地块内解决,临市政道路侧化粪池不得逾越建筑红线。七、其他地块建设须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和绿色建筑要求。3、建筑间距:按国家建筑设计及防火规范执行,并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高明区GM-A-03-01编制单元(荷城西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及其地块开发细则的要求。八、备注1、方案送审时需将此条件的影印件一并附送。2、本规划条件自核发之日起两年内作为土地出让文件组成部分有效,逾期须重新申请;土地出让成交后,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3、建设项目须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并在报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提交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意见书。4、地块临市政道路侧,建筑物的地下室、台阶,不得逾越建筑红线。5、地块临市政道路侧的建筑退让空间,由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管理。6、未尽事宜请依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及相关法律法规、《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且需按照《佛山市高明区GM-A-03-01编制单元(荷城西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及其地块开发细则执行。4、车辆出入口方位:宜设置在北侧,且结合交通影响评价意见设置。5、停车泊位:须满足《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要求及《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配建停车位须预留充电设施建设安装条件,且须满足有关配套标准。6、首层高度及功能要求:满足《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高明区GM-A-03-01编制单元(荷城西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及其地块开发细则要求。7、其他要求:地块建筑须与周边的建筑协调。作商业用途的广告须按照规定预留广告位置作为将来户外广告审批依据,且须满足城市规划相关要求。附:《规划条件附图:高明区荷城街道明西路以南、海华路以东GM-A-03-01-04-03地块》四、配套设施要求1、配套设施须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电房设置按照供电部门意见执行,结合周边用地状况实际来设置。2、其它设施配套按国家、广东省、佛山市有关规范、规定要求设置。五、城市设计提示1、应与周边的交通、规划建设相衔接,并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做好用地内建筑规划布局,满足城市景观要求。NX=2537207.701Y=682046.9233297省道(明西路)EX=2537163.372537166.640Y=681924.057681983.359建筑退让须满足水务部门要求退让道路红线不少于15.5m4=2537134.191X=2537130.9=681985.149Y=681925.84027省道(明西路)宗地大致位置地块编号用地性质规划用地面积(m)建筑密度D容积率F绿地率EGM-A-03-01-04-03加油加气站用地(B41)1930.11D≤40%F≤1.3EW25%图例用地红线道路中心线建筑红线允许设置机动车出入方向道路红线水域说明1、图中所示坐标为佛山市2000坐标系,标高采用国家85高程系统;2、建筑退让执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3、列表中所列的规划用地面积为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的基数;4、本规划条件自核发之日起两年内作为土地出让文件组成部分有效,逾期须重新申请;土地出让成交后,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5、建设项目应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并在报审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时,提交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意见书;6、未尽事宜按照《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佛山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2-2035)》及相关法律法规,且需按照《佛山市高明区GM-A-03-01编制单元(荷城西安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2年修编)》及其地块开发细则执行。规划条件附图:高明区荷城街道明西路以南、海华路以东GM-A-03-01-04-03地块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