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制品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并对拟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环评审批意见公示后,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序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项目代码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受理日期
1
古田县百达飞公司年产900吨泡沫制品项目
古田县百达飞泡沫塑料制造有限公司
福建明达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大甲镇工业区15号
2502-350922-04-01-991315
详见:https://www.fjhb.org/huanping/quanben/37492.html
2025/3/17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方式:
电话:3999031(古田县政务服务中心)
传真:0593-3813558
电子邮箱:gt3813800@126.com
通讯地址:古田县政务服务中心(宁德市古田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522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泡沫制品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