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工程 雨水工程 污水工程 交通工程 亮化工程 绿化工程 人行道工程及土石方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湘潭县江声路(涓江路~洛口大道)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潭县发改审〔2025〕7号)

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审批〈湘潭县江声路(涓江路~洛口大道)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湘潭县西城片区道路交通和人居出行条件,根据《政府投资条例》等文件要求,同意你单位实施湘潭县江声路(涓江路~洛口大道)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503-430321-04-01-865807)。
  二、项目建设地点:江声路位于湘潭县西城片区,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城市次干路,西起涓江路,向东与谣塘路相交,东至洛口大道。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湘潭县江声路(涓江路~洛口大道)道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雨、污水管网的铺设以及综合管线的预留)、交通工程、亮化工程、绿化工程、人行道工程及土石方工程。
  江声路位于湘潭县西城片区,是一条东西走向的城市次干路,本次设计西起涓江路 ,向东与谣塘路相交、东至洛口大道。道路全长约720米,规划路幅宽28米,双向行驶。
  采用一幅路形式,布置为:4.5m人行道+9.5m行车道+9.5m行车道+4.5m人行道=28m。
  四、项目单位: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249.91万元。工程费用4715.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4269.02万元,(其中征地拆迁费3681.71万元),预备费为265.15万元,资金来源为湘潭县财政预算(土地出让金)。
  六、本项目建设工期14个月,请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财政开工核准制。
  七、请严格按照县财政局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八、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九、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的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确定以工代赈用工方案。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局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十、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度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入使用,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十一、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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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道路工程 雨水工程 污水工程 交通工程 亮化工程 绿化工程 人行道工程及土石方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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