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招标采购公告(中山市中垣物业拓展有限公司2025)
中山市石岐区湖滨路30号101-104房之8卡
出租申请与承诺
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我方(即出租方)已知悉在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南方产权”)网站发布的南方产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按照南方产权交易规则规定通过南方产权公开出租且支付足额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出租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按本公告内容由贵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南方产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4.我方已对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南方产权的交易规则;5.标的出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或出租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6.出租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或无故不推进交易程序、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给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南方产权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同等金额反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南方产权、意向承租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基本信息
1.本次出租标的为中山市石岐区湖滨路30号101-104房之8卡,房地产权证号为粤房地证字第C1263379号,标的证载规划用途为住宅,标的出租用途为商铺,出租面积为31.62㎡,标的物业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有电总表到户,水电设施以现场现状移交为准,没有任何设施,全部按现状出租,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出租标的范围最终以出租方现场划定范围为准。产权证用途为住宅,需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 物业有基本用电,无水无排污洗手间。2.本次出租标的权属人为中山市冠中投资有限公司,现已委托出租方中山市中垣物业拓展有限公司负责本次出租标的的出租事宜,并享有出租权益,租赁合同由中山市冠中投资有限公司与承租方签订。
拟出租期限(年)
3年
权属人
中山市冠中投资有限公司
出租面积(㎡)
31.62
出租用途
其他
出租方
中山市中垣物业拓展有限公司
出租形式
整体出租
项目附件
冠中 房产租赁合同范本.pdf
承租方资格条件
承租方资格条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中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