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利用改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九江南方2000T/D一线窑替代燃料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准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查,我 局 拟对受理九江南方2000T/D一线窑替代燃料综合利用改造项目做出批复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首页公告,公示期自信息发布起 7 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方式:0792-7190219通讯地址: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邮编:332700提示:本系统提供互联网发布的公示页面,如有需要请复制地址。http://111.75.227.203:8000/jxout/syssp/gs/gs!ypzgsView.action?gstype=1&dataid=14c30abfb3f142298dc3c00fef4030f2&operate=readonly
项目名称:
关于九江南方2000T/D一线窑替代燃料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的批准公告
环评批复文号:
彭环评〔2025〕3号
环评批复时间:
2025-03-26
批复文件:
3.南方水泥协同处置技改项目批复(1).docx
彭环评〔2025〕3号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关于九江南方2000T/D一线窑替代燃料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江西九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你单位报送的《九江南方2000T/D一线窑替代燃料综合利用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龙城镇茅店村江西九江南方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E116°33′57.614″,N29°55′33.686″,属于技术改造项目,项目类别为:N7723固体废物治理。项目占地面积为400m2,项目厂区南侧、北侧均为林地,东侧为石塘阁刘家、西侧为小孤洑。主要建设内容:在烧成2#线窑尾框架旁设置20×20m堆棚(面积约400m2,做硬化处理)用于存储本次技改项目的替代燃料,主要储存一般废纺、木屑、生物颗粒。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使用一般废纺5000t/a、木屑4000t/a、炭黑5000t/a、生物颗粒10000t/a,替代燃煤20024t/a的规模,项目原有生产工艺、产能不发生变化。项目总投资167.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5.98%。二、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彭泽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文件(项目统一代码:2412-360430-07-02-581592)、《报告表》结论以及专家咨询意见,你公司在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事故预防与应急措施达到本批复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上同意技术改造项目按《报告表》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三、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资金落实到位并专款专用,污染防治措施未建成或建成后不符合要求,主体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四、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着重做好以下工作: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的使用,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设备的施工作业,防止噪声扰民,施工期厂界噪声控制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建材堆放应定点定位,易起尘的物料要有遮盖措施,施工现场要设置全封闭挡墙,道路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减缓施工对现场和厂外环境的污染。施工现场要设置临时集水池、简易沉砂池等临时性设施处理施工期废水,做到达标排放;施工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得随意抛弃,建筑垃圾、弃土应及时清理,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按照《报告表》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为输送粉尘、窑尾烟气,输送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DA025排气筒排放;窑尾烟气通过SNCR脱硝(氨水)+余热锅炉+高效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80米DA017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到的输送粉尘和废气处理时逸散的氨气,通过洒水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DA025炭黑尘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DA0017颗粒物、NOX、SO2、氨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其他污染物HCl,HF,汞及其化合物(以Hg计)、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以Tl+Cd+Pb+As计)、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其化合物(以Be+Cr+Sn+Sb+Cu+Co+Mn+Ni+V计)、二噁英类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无组织废气颗粒物、氨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炭黑尘参照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声影响。运营期厂界噪声必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4.加强固废污染防治。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须采取分类管理,妥善贮存、处置,严格按照规定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认真落实《报告表》规定的各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不得随意外排。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窑尾收尘器、炭黑输送收尘器收集的粉尘,经收集后与固态废物一起入窑协同处置,不外排。6.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认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施和装备。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7.“以新带老”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和评估意见提出的“以新带老”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8.环境防护距离管控要求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住宅、学校、医院、食品药品企业等敏感目标。9.排污口规范化和环境监测要求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立档案。认真制定并落实监测计划,对企业废气噪声定期开展监测并报送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和园区管理部门。五、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你公司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六、本项目试生产前,应按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七、以上意见仅限于《报告表》中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性质、地点、规模或采取的环境保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化或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办理报批(审核)手续。八、项目必须自觉接受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日常监督管理,对已批复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必须认真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24日(此页无正文)九江市彭泽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5年3月24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综合利用改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