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技改 锅炉房 锅炉招标采购公告(2025)
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关于《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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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拟在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锅炉房建设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现已委托云南绿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的相关要求,现对《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全本公开。公开时间:2025年3月27日- 2025年4月10日。我单位承诺,公示项目信息均真实有效。如有意见,请按以下联系方式反馈,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处理。
本次信息发布内容为现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请于2025年4月10日前将反馈信息告知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或在该项目网络意见反馈处填写您对本项目的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我单位将在网络公示期满后将信息反馈建设、环评单位。
公司名称: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
2025 年3 月27 日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锅炉技改项目
建设地点
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锅炉房
建设单位
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会荣
电话:
邮箱:1316523035@qq.com
评价单位
云南绿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工
电话:15808852927
邮箱:372349844@qq.com
基本建设内容
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及建筑,在现有锅炉房内进行建设,依托厂内现有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系统。拆除现有锅炉房内2台燃油蒸汽锅炉(1台6t/h和1台4t/h)及其配套设施(燃油储罐、燃油锅炉排气筒、燃油供应管线),新建2台2t/h天然气蒸汽锅炉为生产线、沐浴室提供蒸汽。新建的2台2t/h天然气蒸汽锅炉,一用一备,不同时使用,年运行220天,每天8小时。本项目不涉及主体工程(乳化炸药生产)生产设施、设备及生产规模的调整
附件下载(1):
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锅炉技改项目-副本.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锅炉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2-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42-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52-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5-六、结论-77-附图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3-1厂区平面布置图附图3-2锅炉房内平面布置图附图4项目水系图附图5位于安宁太平新城空间结构规划图中的位置附图6位于安宁市太平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土地利用规划图中的位置附件附件1项目委托书;附件2分公司和总公司营业执照;附件3法人身份证;附件4环保责任主体移交安宁分公司情况说明;附件5投资备案证;附件6-1云南民爆集团安宁化工厂生产点调整产品结构迁建生产线(含总库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附件6-2云南民爆集团安宁化工厂生产点调整产品结构迁建生产线(含总库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意见意见;附件7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新建年产8000吨现场混装乳化铵油炸药、年产4000吨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系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附件8安化排污许可登记回执;附件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2024.11);附件10天然气设施配套安装合同;附件11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废气检测报告(2024.1.25);附件122024年全年水电气产生量统计附件13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处罚决定书+整改报告;附件14云南安宁化工厂调整产品结构迁建生产线项目规划调整方案审议结果的通;附件15两级审核表附件16项目承接至完成要事时间记录表附件17项目全本信息公开截图附件18技术咨询合同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锅炉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503-530181-04-02-214218建设单位联系人赵会荣联系方式13668702430建设地点云南省(自治区)昆明市 市 安宁县(区)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地理坐标(102度24分03.998秒,24度55分38.39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D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建设性质£新建(迁建)R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R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安宁市发展和改 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30环保投资(万元)22.5环保投资占比(%)17.31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R否£是: 用地(用海)面积(m2)360㎡(在原有锅炉房内进行建设,未新增用地)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气中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不属于有毒有害污染物,不含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因此不设置专项评价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无工业废水外排,不需设置专项评价。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经查阅《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中附录B,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Q<1,未超过临界量。因此无需开展专项评价。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取水口,不需设置专项评价。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海洋工程,不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安宁市太平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审查机关:安宁市城乡规划委员会; 审批文号: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1.1 与《安宁市太平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相符合性分析规划区位于云南省昆明西侧,安宁市东翼,距昆明主城区约 12 公里,距安宁主城区约 9 公里,昆楚高速公路及石安公路东西向穿越规划区北部。规划区西侧以安晋高速公路和马拉松西环路为界,范围涵盖《安宁市工业园区石安公路产业带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太平奥林匹克体育小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总规模约 11056.08 公顷。基于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原则,把握路网结构与公共设施、住宅布局、绿地系统及空间环境的有机联系,梳理出规划结构,指导规划区用地进行合理布局。规划结构:两心、三轴、五片。两心:行政服务中心、商业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位于规划区北部,奥林匹克大道与萨马兰奇大道交界处,结合在建的太平体育运动中心进行布局,充分利用军事用地周边用地,带动开发,有效的整合片区源,提升行政中心的服务能力,同时能发挥重要节点的形象展示功能。 商业服务中心位于规划区南部,利用南部较好的地形条件及发展空间,打造以商品贸易为主,兼具商务办公功能的服务中心,作为南部新的增长极,带动太平新城南部建设,促进规划区均衡、可持续发展。 三轴:一条形象展示轴、两条产业发展轴。 以南北贯穿规划区的奥林匹克大道作为形象展示轴,充分发挥其“太平之脊”的作用,串联区内重要城市节点,集中展示太平“休闲宜居创业”的新城形象。 两条产业发展轴分别位于北部石安公路产业片区及东南部高新产业园片区,充分发挥 320 国道及马拉松东环路的交通带动作用,促进产业片区的快速化发展。 五片:石安公路产业片区、北部综合居住片区、生态服务片区、南部综合居住片区及高新产业园片区石安公路产业片区位于规划区北部,以320国道、昆安高速为依托,作为太平新城产业结构的北翼,从产业上支撑太平新城的可持续发展。北部综合居住片区位于萨马拉奇大道以北区域,以现状颇具规模的新建住宅为基础,整合提升片区的公共服务资源,打造具有设施完善、环境宜人的综合性居住片区。 生态服务片区是指以玉龙湾体育公园为主体,还包括环两头山布局的低密度建设区,本区以旅游服务为主要特色,通过对景观资源的公共性开发促进对其更有效的保护,更好的实现优质自然资源的共享。 南部综合居住片区位于规划区西南部,以商业服务中心为核心,打造新的综合性居住片区,为全区尤其是南部产业发展提供居住休闲娱乐等服务支撑。 高新产业园片区位于规划区东南部,由围绕马拉松东环路布局的产业带及南部综合片区以东集中布局的产业园,本片区作为太平新城产业结构的南翼,突出创业特色,提升产业结构,助力规划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在规划结构基础上,对区内用地功能进行细分,依据其主导功能将规划区划分为仓储物流组团、工业加工组团、集市贸易组团、综合居住组团、行政服务组团、旅游服务组团、先进制造组团、商业服务组团、生态居住组团及高新产业组团。本项目位于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现有锅炉房内,不在规划的“两心、五片”范围内。本项目所在厂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在现有厂区内原有锅炉房内进行建设,项目建设不新增占地,与《安宁市太平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要求不冲突。其他符合性分析1.2.1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热力生产与供应工程,对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所列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依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因此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且项目已于2025年3月25日在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503-530181-04-02-214218)。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有关产业政策。1.2.2 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的符合性分析2021年11月23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昆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21〕21 号),对区域“三线一单”提出了相关管控要求。2024年11月12日通过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发布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的通知。更新结果如下:(1)环境管控单元更新结果更新后,全市环境管控单元数量由原有的129个调整为132个。优先保护单元:更新后,总数为42个,保持不变;面积占比由44.11%更新为44.72%,增加0.61%。重点管控单元:更新后,总数为76个,较原有增加3个;面积占比由19.56%更新为19.06%,减少0.5%。一般管控单元:更新后,总数为14个,保持不变;面积占比由36.33%更新为36.22%,减少0.11%。(2)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更新结果更新后,生态保护红线全面与《昆明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衔接,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面积4274.70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0.34%,较原有面积占比减少1.85%。全市一般生态空间面积5151.56平方公里,占国土空间面积的24.37%,较原有面积占比增加2.45%。(3)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利用上线更新结果到2025年,昆明市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应达到81.5%,45个省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应达到80%,劣V类水体全面消除,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9.1%,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4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为0;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25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规划,按时完成全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水资源上限控制指标;按时完成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土地资源利用上限控制指标;按时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率、能源消费总量等能源控制指标;矿产资源开采与保护达到预期目标;河湖岸线资源管控达到相关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调整结果结合昆明市不同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主要特征、突出问题和环境质量目标,提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导向、对应到各环境管控单元、可操作的管控要求。昆明市的优先保护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管控要求以共性要求为基础,对存在的个例问题制定相应的管控要求。重点管控单元聚焦单元突出的环境问题,以解决现状环境问题为目的提管控要求,增补了减污降碳协同管控相关要求,调整了重点管控单元相应的管控内容。本项目位于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内,根据“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公共服务查询平台”查询结果,本项目建设区域属于分区管控单元中的“安宁市城镇重点管控单元”。24.935一般管控单元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锅炉技改项目项目涉及的管控单元图示重点管控单元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一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24.930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单元24.92524.920安宁市城镇重点管控单元24.91524.9101km一般管控单元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锅炉技改项目项目涉及的管控单元图示重点管控单元24.935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一般生态空间优先保护单元饮用水水源地优先保护单元24.93024.92524.920安宁市城镇重点管控单元24.9151km24.910102.5875102.5900102.5925102.5950102.5975102.6000102.6025102.6050图1.2.2-1 本项目位于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中的位置项目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2.2-1 与《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的符合性类别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全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4274.70 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20.34%,较原有面积占比减少1.85%。生态保护红线区按照国家和云南省颁布的生态保护红线有关管控政策办法执行,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立足已形成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成果,遵循生态优先原则,将未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基本草原、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划为一般生态空间。全市一般生态空间面积5151.56km2,占国土空间面积的24.37%,较原有面积占比增加2.45%。一般生态空间参照主体功能区中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开发和管制原则进行管控,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供生态产品为首要任务,依法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化和城镇化开发建设活动。加强资源环境承载力控制,防止过度垦殖、放牧、采伐、取水、渔猎、旅游等对生态功能造成损害,确保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划入一般生态空间的各类自然保护地原则上按照原管控要求进行管理,其他一般生态空间根据用途分区,依法依规进行生态环境管控。本项目位于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厂区内,在现有锅炉房内建设,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湿地、基本草原、生态公益林、天然林等生态敏感区。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生态环境质量到2025 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空间得到优化和有效保护,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到2035 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区域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本项目位于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厂区内,在现有锅炉房内建设,不涉及新增占地,不会突破当地生态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主城建成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达99%以上,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以内,主城区空气中颗粒物稳定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以上;到2035 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根据《2023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昆明市主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97.53%,其中优189天、良167天。与2022年相比,优级天数减少57天,各项污染物均达到二级空气质量日均值(臭氧为日最大8小时平均)标准。本项目位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会因本项目建设发生明显变化,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到2025 年,全市纳入国家和省级考核的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稳步提升,滇池流域、阳宗海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滇池草海水质达Ⅳ类,滇池外海水质达Ⅳ类,阳宗海水质达III 类,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巩固改善。到2035 年,全市地表水水体水质优良率全面提升,各监测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要求,消除劣Ⅴ类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标。本项目无废水外排,不会对周围地表水水体水质造成影响;项目区不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不会对饮用水水源造成影响。因此项目建设不会导致区域水环境功能下降或改变,符合要求。符合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到2025 年,全市土壤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进一步提高,逐步改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遏制土壤污染恶化趋势,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国家和云南省考核要求。到2035 年,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本项目位于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厂区内,项目在原有锅炉房内建设,未新增用地,锅炉房内地面已进行硬化,项目不涉及土壤污染途径,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到2025年,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和规划,按时完成全市用水总量、用水效率、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水资源上限控制指标;按时完成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等土地资源利用上限控制指标;按时完成单位GDP能耗下降率、能源消费总量等能源控制指标;矿产资源开采与保护达到预期目标;河湖岸线资源管控达到相关要求。项目在厂区现有锅炉房内建设,不新增占地,不涉及水资源的开采和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和建设用地等土地资源指标的占用,项目使用清洁能源天然气作为燃料,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安宁市乡镇生活污染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控制城镇人口发展规模。本项目不涉及城镇人口规模的增加。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城市污水管网尚未配套的地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应自行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做到达标排放。2.完善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改造截污干管,杜绝生活污水直接进入城区河道及湖库。3.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5%以上。4.按国家、省、市相关标准要求建设、改造、提升满足实际需求的环卫基础设施。本项目所在厂区已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站,本项目不涉及人员的新增,不涉及生活污水的新增。产生的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内绿化,不外排。符合环境风险防控禁止向水域及岸线管理范围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及其他废弃物。项目不涉及人员的新增,产生固废进行妥善处置,处置率100%,符合综上所述,项目符合《昆明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的要求。1.2.3 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根据《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4年1月6日),云南省国土空间按照开发方式分为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3类主体功能区;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生产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按层级分为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本项目位于安宁市,处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国家重点开发区域。根据《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云政发〔2014〕1号),“云南省的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位于滇中地区,分布在昆明、玉溪、曲靖和楚雄4个州市的27个县市区和12个乡镇。”该区域的功能定位为:“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的核心区,链接东南亚、南亚国家的陆路交通枢纽,面向东南亚、南亚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全国重要的烟草、旅游、文化、能源和商贸物流基地,以化工、有色冶炼加工、生物为重点的区域性资源加工基地,承接产业转移基地和外向型特色产业基地;我国城市发展格局中特色鲜明的高原生态宜居城市群。全省跨越发展的引擎,我国西南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规划的主要矿产资源开发与布局为:“根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市场需求相适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原则,鼓励开采云南省优势、国内紧缺的煤、磷、铜、铅、锌、金、银、铂、镍、铁、锰、钛等矿产,同时综合回收利用锗、铟、镉等伴生矿产;限制开采锡、钨、稀土和高硫煤、高灰煤;禁止开采蓝石棉、砷和可耕地的砖瓦用粘土。”该项目所在的安宁市位于国家重点开发区,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见下表。表1.2.3-1云南省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主体功能区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开发和管制原则重点开发区域支撑全省乃至全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增长级,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密集区域,落实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我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支撑点。重点开发区域应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聚集创新要素,增强产业聚集能力,积极承接国际国内产业转移,形成分工协作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城镇化,壮大城市综合实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聚集人口的能力;推进区域一体化,承接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转移,努力形成城市群和都市区;发挥区位优势,加快沿边地区对外开放,加强国际通道、口岸和城镇建设,形成若干支撑沿边对外开放的经济增长点,拓展我国对外开放的战略空间。统筹规划国土空间适度扩大新型工业发展空间,扩大服务业、交通和城市居住等建设空间,优化农村生活空间,扩大绿色生态空间。合理发展城市扩大区域中心城市规模,发展壮大与中心城市具有紧密联系的中小城市,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集约高效的城市群。发展要素聚集能力强、城镇合理布局的6大城市群。促进人口加快聚集通过积极推进人口城镇化以及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促进人口素质提高与人口聚集规模相适应。进一步提高城市的人口承载能力,城市规划和建设要预留吸纳外来人口的空间,为大规模的人口聚集奠定基础。提高发展质量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技术服务业,确保发展质量和效益,工业园区和开发区的规划建设要遵循循环经济理念,大幅度降低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发展都市型农业改善耕地质量,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城郊农业、蔬菜基地和养殖基地建设,保证基本农产品有效供给。保护生态环境做好生态环境、基本农田等的保护规划,切实保护好耕地、水域、林地等绿色空间,减少工业化和城镇化。该项目所在的安宁市位于国家重点开发区,不涉及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根据本项目厂区土地使用性质为工业用地,本次项目建设不新增占地,提高了厂区土地综合利用率,不涉及占用规划永久基本农田及安宁市生态红线。项目配套设置了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不会改变区域生态环境功能现状。因此,项目的建设与《云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不冲突。1.2.4 与《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根据《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的通知》(2009年9月7日),将云南生态功能分为5个—级区、19个二级区和65个三级区,划定了一批对云南生态安全具有重大意义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域,明确了各功能区的生态系统特征、服务功能、保护目标与发展方向,提出了相应的生态保护和建设方案。本项目位于昆明市安宁市境内,根据《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Ⅲ高原亚热带北部常绿阔叶林生态区”-“Ⅲ1滇中高原谷盆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暖性针叶林生态亚区”-“Ⅲ1-7禄劝、武定河谷盆地农业生态功能区”。所在地生态功能区单元及其生态服务功能、主要生态问题及产业发展方向见下表。表1.2.4-1 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简表生态功能分区单元生态区Ⅲ高原亚热带北部常绿阔叶林生态区生态亚区Ⅲ1 滇中高原谷盆半湿润常绿阔叶林、暖性针叶林生态亚区 生态功能区Ⅲ1-7禄劝、武定河谷盆地农业生态功能区所在区域与面积禄丰县东部,禄劝、武定、富民、安宁、西山区部分区域,面积2801.75平方公里主要生态特征滇中红岩高原与滇东石灰岩山地的交错地带,以河谷盆地地貌为主,降雨量900-1000毫米。现存植被以云南松林为主,主要土壤类型为红壤和紫色土主要生态环境问题土地垦殖过度存在的土地质量和数量的下降生态环境敏感性土地退化和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潜在威胁主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生态农业建设,保障昆明城市发展的农副产品供应 保护措施与发展方向保护农田环境质量,改进耕作方式,推行清洁生产,防止农田农药化肥污染本项目厂区土地使用性质属于工业用地,本次项目建设不新增占地,在原有厂区内进行建设,并配套有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建成后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降尘,不外排,厂界噪声达标。不涉及土地垦殖过度使土地质量和数量的下降的情况,项目不存在使土地退化和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的潜在威胁。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云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1.2.5 与长江流域相关环境保护符合性分析(1)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的相符性分析2022年1月19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本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符合性见下表:表1.2.5-1 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表负面清单指南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建设项目,也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在现有厂区内锅炉房内建设,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在现有厂区内锅炉房内建设,不涉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也不涉及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不涉及《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也不涉及《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建设地址不涉及长江干支流及湖泊范围内,且不涉及排污口的设置。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捕捞活动。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项目不涉及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项目已取得项目投资备案证(代码2503-530181-04-02-214218),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落后产能的项目。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中相关要求相符。(2)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的相符性分析项目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中涉及内容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2.5-2 与《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符合性分析负面清单指南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禁止新建、改建和扩建不符合《全国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等全国港口规划和《昭通市港口码头岸线规划(金沙江段2019年-2035年)》、《景洪港总体规划(2019-2035 年)》等州(市)级以上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建设项目,也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 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建设与自然保护区保护方向不一致的旅游项目。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开矿、采石、挖沙等活动。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建设任何生产设施,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实 验区内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的生产设施。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符合3.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以及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设立开发区和在核心景区内建设宾馆、会所、培训中心、疗养院以及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符合4.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投资建设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项目在现有厂区内锅炉房内建设,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或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湖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擅自征收、占用国家湿地公园的土地;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内挖沙、采矿,以及建设度假村、高尔夫球场等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在现有厂区内锅炉房内建设,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且项目未新增用地。符合6.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金沙江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 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金沙江干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项目在现有厂区内锅炉房内建设,不涉及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不在金沙江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项目不涉及金沙江干流、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区、保留区。符合7.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建设除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投资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批复同意以外的过江基础设施项目;禁止未经许可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九大高原湖泊流域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涉及废水排污口的设置,项目不属于过江基础设施项目。符合8.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水生生物保护区和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开展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项目不涉及天然渔业资源生产性捕捞。符合9.禁止在金沙江干流,长江一级支流和九大高原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金沙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长江一级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项目为热力生产与供应工程,不属于化工项目,且位于工业园区范围内,不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符合10.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 项目为热力生产与供应工程,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列入《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搬迁改造企业在原址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项目为热力生产与供应工程,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项目。符合12.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依法依规关停退出能耗、环保、质量、安全不达标产能和技术落后产能。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推动退出重点高耗能行业“限制类”产能。禁止建设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生产装置,严控尿素、磷铵、电石、焦炭、黄磷、烧碱、纯碱、聚氯乙烯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已取得项目投资备案证(代码:2503-530181-04-02-214218),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落后产能的项目。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负面清单所列禁止项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和《云南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中要求相符。1.2.6与《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项目与《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2.6-1。表1.2.6-1 与《昆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序号方案要求对比分析符合性1第十一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禁止无排污许可证或者不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大气污染物。本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将依法按照相关要求重新变更排污许可登记,持证排污。符合2第十五条 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精细化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套建设、使用和维护大气污染防治装备。本项目按照相关规定采取废气治理措施,确保能够达标排放的同时,由专人定期检查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符合3第十六条 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禁止通过偷排、篡改或者伪造监测数据、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擅自拆除或者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本项目主要废气为燃气蒸汽锅炉燃烧尾气,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建成后,将定期检查环保设备,确保正常运转,并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空气监测。符合4第二十五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划定并公布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位于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厂区内,锅炉使用天然作为燃料,不涉及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5第二十六条下列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高效处理措施减少废气排放:(一)石油炼制及有机化学品、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合成橡胶等行业;(二)制药、农药、涂料、油墨、胶粘剂、橡胶和塑料加工等行业;(三)汽车、家具、集装箱、电子产品、工程机械等行业;(四)塑料软包装印刷、印铁制罐等行业;(五)其他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生产和服务活动。项目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产生及排放。符合6第二十七条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原材料和产品的,其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应当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项目不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产生及排放。符合7第三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纳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从事房屋建筑、建(构)筑物拆除、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施工、道路(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河道整治、园林绿化、物料运输和堆放等可能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防尘抑尘方案,防止产生扬尘污染,建设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管。本项目在现有锅炉房内进行建设,施工期不涉及土建内容,产尘量较小;制订了抑尘措施,进一步降低施工粉尘排放量。符合8第三十五条 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施工工地污染防治要求:(一)施工工地出入口明显位置公示施工现场负责人、扬尘防治监管责任人、扬尘污染控制措施、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在施工现场周边、施工作业区域,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设置连续硬质围挡、采用喷淋、洒水等措施,工地内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三)对施工现场可能产生扬尘的物料堆放场所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等措施,对其他非作业面的裸露场地应当进行覆盖,对土石方、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进行资源化处理;建筑垃圾采取封闭方式清运,严禁高处抛洒;(四)道路挖掘施工应当采取洒水等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道路挖掘施工完成后应当及时恢复路面;(五)建筑物拆除、土石方作业等易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应当采取湿法作业;(六)施工车辆应当采取除泥、冲洗等除尘措施后方可驶出工地。本项目施工期仅进行设备拆除、新购设备安装,主要在车间内进行,产生少量颗粒物。不涉及施工工地。本项目采取洒水降尘,可减少大气污染。符合1.2.7 与《安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2023年5月30日,安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安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本项目与《安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2.7-1 与《安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安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优化能源结构。坚持节能优先,强化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管理,有效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加强能耗双控政策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的衔接。积极发展太阳能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分布式电源,加强储能和智能电网建设,构建清洁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全面推动交通、工业、商贸及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减少终端能源消耗。有效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持续开展钢铁、建材、化工等高耗能行业的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确保能耗强度降低达到云南省、昆明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降低全市煤炭消费比重,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发展水电、风电等非化石能源。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项目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不涉及煤炭的使用。符合坚持水资源保护优先、总量控制、效率提升、节流开源并重的方针,实施水资源保护与总量控制,保障生态环境需水量,建设节水型社会,努力实现安宁市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以区域水污染减排目标为约束,以源头控制、过程削减、末端治理、生态修复为主要手段,加强生活源、工业源和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控制;开展以螳螂川为重点的河道综合整治和生态系统修复,全面改善安宁市水环境质量。项目不涉及废水的排放,不属于耗水量大的行业,项目建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水资源产生影响。符合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控。逐步开展全市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建立健全地下水环境监控网络,加强重点污染源监控。持续推进饮用水源补给区和重点污染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2025年底前,基本查清全市地下水型饮用水源补给区、化工企业、加油站、危险废物处置场、固废填埋场等区域周边的地下水环境状况。针对存在人为污染且威胁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的地下水,开展详细调查,评估其污染趋势和健康风险,若风险不可接受,应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防控)工作。推进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等防渗处理设施建设。根据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结果,建立地下水污染地块名录,对环境风险大、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地下水污染地块开展地下水污染修复试点。本次环评对项目提出了分区防渗措施。同时项目建成运行后,应加强防渗措施的维护和管理,并定期检查地下水污染防渗层或设施的破损或破裂情况,若发现有破损或破裂部位须及时进行修补,以降低地下水环境受污染的风险。符合坚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相同步,以多污染物协同控制为主线,巩固大气污染减排和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成果,严防其他大气污染物过快增长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新问题的产生;通过严格项目审批、推进清洁能源利用、促进产业升级、淘汰落后产能及工艺、严格项目验收“三同时”、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提升污染排放及环境监管能力、加强区域及部门间联防联控、强化环境监督执法及污染损害鉴定评估等源头、过程、末端措施,强化对大气污染物点源、线源、面源污染排放的控制,逐步实现大气污染防治与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安宁市建成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考核标准。项目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燃烧废气能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符合实施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1、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减压力度,完成年度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升级改造。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加强火电、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的脱硫、脱硝及除尘设施建设和运行的监管,确保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减排任务,实施钢铁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云南永钢钢铁集团永昌钢铁有限公司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3、推进清洁能源利用。扩大全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推进清洁能源使用。整治燃煤小锅炉,巩固安宁市主城建成区、昆钢主城区、温泉集镇“烟尘控制区”建设成果。强化高污染燃料源头管理,对仍在生产、经营、销售高污染燃料的单位、个体工商户、商贩进行引导,规定其使用清洁能源,对非法经营的强制取缔,严格执法,从重处罚。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不属于“两高”行业,不属于火电、钢铁、水泥、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不涉及燃煤使用。符合工业噪声源头控制。加强工业噪声源头控制,防控工业噪声污染。认真贯彻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对安宁市工业园区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工业园区企业噪声控制设计,对生产工艺、操作维修、降噪效果进行综合分析,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经厂房隔声、设置减振设施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符合加强清洁耕地的保护力度。①划定基本农田。结合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要求和最新的土地利用规划,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纳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②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推行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少耕免耕、粮菜轮作、农膜减量与回收利用等措施,保障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农村土地流转的受让方要履行土壤保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土壤环境质量下降。③严格控制污染输入。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及周边新建重点行业企业,以及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垃圾焚烧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等公用设施,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占地,在现有锅炉内建设,项目不涉及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耕地的使用。项目配套建设有环境保护治理措施,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对区域影响不大。符合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循环利用,促进资源化。落实推进昆明市“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摸底调查和整治现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依法查处固体废物非法倾倒违法行为;全面实施绿色开采,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产生和贮存处置量。加强对磷石膏、钢渣及煤渣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对固体废物进行管理;贯彻落实《尾矿库环境监管分类分级技术规程》,配合省级、市级完成尾矿库分类分级,强化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筑牢防范尾矿库环境风险的底线。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固废主要为软水制备器废交换树脂,由供应商回收处置。项目不涉及磷石膏、钢渣、煤渣等工业固废。符合根据上表分析,项目建设符合《安宁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1.2.8 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在厂区现有锅炉房内进行建设,未新增用地。现有厂区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区周围为环境质量达标区,具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对项目建设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此外,项目周边不涉及国家有关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规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保护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及公益林地,区内无国家规定的保护动植物。项目配套设置有可行的污染治理设施,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经处理后能达标排放,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明显影响。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规划、相关环保要求。本项目周边不存在影响本项目建设的限制性因素,项目运营过程对外环境影响很小,选址合理。1.2.9 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性分析本项目厂区西南面位为云南安化中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物流服务)、云南塑瑞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塑膜类制品生产)、安宁戴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和销售食品级漂白精制紫胶及紫胶腊等副产品)、云南盛世兴安材料包装有限公司(纸箱生产),以上大多数企业均配置有锅炉。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燃烧废气,废气中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能达标排放,锅炉置于锅炉房内,对周边企业影响甚微。因此,总体分析后本项目对周边企业和环境影响有限,与其环境相容性不矛盾。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国家、省、县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以及区域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因此,可看出本项目所从事的生产活动能与周围环境功能相容,项目的建设不会改变当地环境功能。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2.1 建设内容及规模2.1.1 项目由来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在原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乳化车间的基础上挂牌成立,是国家批准的民用爆破器材定点生产企业,为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根据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与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环保责任主体移交情况说明”:安宁分公司成立后,原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已建成项目年产2.7万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年产 2.4万吨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及库容1180吨工业炸药总仓库正式移交安宁分公司进行管理,已建项目及2016年以后的新建项目由安宁分公司作为环保责任主体。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位于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生产区占地面积约为 261亩;总仓库区位于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读书铺村委会下凤凰村东北部山谷内,占地面积约 87 亩。现有职工145 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 50 余人。分公司生产区内现有乳化炸药生产线两条(年产乳化炸药14000 吨/年各1条)、年产8000吨现场混装乳化铵油炸药生产线1条(正在建设中)、年产4000吨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线1条(正在建设中)。公司锅炉房内现有1台6t/h燃油蒸汽锅炉和1台4t/h燃油蒸汽锅炉为生产线提供蒸汽,现有2台燃油蒸汽锅炉锅炉一用一备,不同时运行,年运行220天,每天运行8小时。现有厂区于2010年委托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云南民爆集团安宁化工厂生产点调整产品结构迁建生产线(含总库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4月18日取得“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云南民爆集团安宁化工厂生产点调整产品结构迁建生产线(含总库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3]102号)”;于2014年3月21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取得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云环验[2014]15号。验收时建设有一条年产24000t乳化炸药生产线,一条年产27000t乳化炸药生产线。公司后续运行中,因市场及相关政策原因,2条建成的乳化炸药生产线,每条生产规模均调整为14000t/a。2019年3月,分公司委托云南蔚来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的《新建年产8000吨现场混装乳化铵油炸药、年产4000吨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系统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月26日取得“安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新建年产8000吨现场混装乳化铵油炸药、年产4000吨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系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保复[2019]77号)”,取得批复后,该项目开工建设,目前该生产线暂未建成。因此现有的1台6t/h燃油蒸汽锅炉和1台4t/h燃油蒸汽锅炉,存在产能过剩的情况。此外,燃油蒸汽锅炉运行产生的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产生量相对较大;燃油蒸汽锅炉使用的燃油使用储罐进行存储,也存在泄露污染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的风险。为进一步减少分公司燃油蒸汽锅炉废气排放量和燃油储存风险,落实节能减排,响应低碳政策,因此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拟开展《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锅炉技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新采购2台2t/h天然气蒸汽锅炉,替换现有的的1台6t/h燃油蒸汽锅炉和1台4t/h燃油蒸汽锅炉。天然气蒸汽锅炉与燃油蒸汽锅炉相比,在环保性、经济性、安全性及操作便捷性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天然气燃烧后主要生成二氧化碳和水,几乎不产生SO₂、颗粒物等污染物,且氮氧化物排放量显著低于燃油锅炉;燃气锅炉热效率普遍达95%以上,而燃油锅炉因燃烧残留和烟气热损失,效率通常低于90%。此外燃气锅炉无需储油罐、输油管道等设施,消除了燃油泄露可能造成污染的风险;本项目于2025年3月25日在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备案,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号[项目代码]:2503-530181-04-02-2142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16号令,2021年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的第四十一条“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91条“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天然气锅炉总容量1吨/小时(0.7兆瓦)以上的”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特委托云南绿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按项目特点与专业要求,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项目区域环境现状和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和有关环保政策、技术规范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编制完成了《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为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的决策依据之一,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2.1.2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锅炉技改项目;建设性质:改建;建设地点: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锅炉房;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及建筑,在现有锅炉房内进行建设,依托厂内现有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系统。拆除现有锅炉房内2台燃油蒸汽锅炉(1台6t/h和1台4t/h)及其配套设施(燃油储罐、燃油锅炉排气筒、燃油供应管线),新建2台2t/h天然气蒸汽锅炉为生产线、沐浴室提供蒸汽。新建的2台2t/h天然气蒸汽锅炉,一用一备,不同时使用,年运行220天,每天8小时。本项目不涉及主体工程(乳化炸药生产)生产设施、设备及生产规模的调整。工作制度:年运行220d,每天运行8h。新建2台天然气蒸汽锅炉合计年运行1760h/a,每台平均运行880h/a。投资总额:总投资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万元,占总投资的17.31%。本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如下:表2.1.2-1 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一览表类别名称工程内容备注主体工程锅炉房现有锅炉房建筑面积360㎡,1层,框架结构,高7m。①拆除现有2台燃油蒸汽锅炉(1台6t/h和1台4t/h)及其配套燃油储罐、燃油锅炉排气筒、中控系统、燃油供应管线;②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建2台2t/h天然气蒸汽锅炉及其配套设施(换热器、加药装置)。锅炉型号:LSS2.0-1.0-Q;额定蒸发量:2t/h;额定蒸汽压力:1.0MPa;额定蒸汽温度:184℃;锅炉额定热效率:≥97%;额定耗气量:151Nm³/h。依托原有锅炉房,新增燃气蒸汽锅炉2台及其配套设施辅助工程软水制备间锅炉房内软水制备间建筑面积72㎡,现有1套软水制备器,处理规模为5 m³/h,设置有一个8m³ 的软水储备箱。在现有1套软水制备器的基础上,新增1套三浦软水系统,型号MS-100FC,处理规模2.5m³/h,与原有软水制备器串联使用,进行二重过滤。依托现有处理规模为5m³/h的软水制备系统,新增1套处理规模为2.5m³/h的软水制备系统。中控室锅炉房内中控室建筑面积24㎡,中控室内设置1套控制系统。新建储运工程锅炉软水储备箱锅炉软水储备箱位于软水制备间内,储罐容积8m³。用于储存软水制备器制备的软水。依托原有软水箱位于软水制备间内,储罐容积2m³。用于储存软水制备器制备的软水。新建公用工程供电由厂内现有电网供给依托原有供水由厂内现有供水管网供给依托原有排水项目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天然气锅炉产生的污水排放至厂区内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0m³/d)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洒水清扫。依托原有供气锅炉使用天然气由安宁蓝焰燃气有限公司通过管道提供,本项目新增燃气供应点至锅炉房的燃气管道,管道长583米,管道内径149mm。新建环保工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2台燃气蒸汽锅炉均采用低氮燃烧技术新建新增1根15m高排气筒,2台2t/h天然气蒸汽锅炉燃烧废气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新建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软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天然气锅炉产生的污水经管道输送至厂内现有处理规模为100m³/d的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清扫。依托原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房隔声、设备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新建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软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用箱子收集后,暂存于软水制备间内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区由厂商回收。依托原有2.1.4 项目总平面布置本项目在厂区现有锅炉房内进行建设,不新增构筑物及占地,不改变现有厂区内布局。现有厂区总体呈规则矩形,东侧由北向南分布有硝酸钠库Ⅰ、硝酸钠库Ⅱ、硝酸钠库、硝酸铵溶液罐区、水相制备工房、14000t/a的乳化炸药生产线Ⅰ、综合材料库、返工药处理工房、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西侧由北向南分布有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线、现场混装硝酸铵溶液储罐、加油站、空压站、包装材料库、油相制备工房及材料库、理化室、14000t/a的乳化炸药生产线Ⅱ、成品中转库Ⅱ、景观池;生厂区外由北向南分布有锅炉燃油储罐、锅炉房、更衣、淋浴室及食堂、机修工房及五金库、变电所、车间办公楼、包装材料库。本项目涉及的锅炉房位于厂区的西侧,锅炉房内西侧为2台2t/h天然气蒸汽锅炉,东侧由北向南分布为软水制备间、闲置房间(原日用油箱间)、中控室。厂区总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3-1,锅炉房内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3-2。2.1.5 锅炉供汽方案本项目在现有锅炉房旁车间内新建2台2t/h天然气蒸汽锅炉,替代原有的2台燃油蒸汽锅炉(1台6t/h和1台4t/h)为生产线、沐浴室提供蒸汽,蒸汽不回流。表2-2 本项目建设前后蒸汽供给情况表 名称建设前实际供汽量(t/a)本项目建成后最大供汽量(t/a)变化情况(t/a)蒸汽4t/h+6t/h燃油蒸汽锅炉46462t/h天然气蒸汽锅炉1760合计3520-11262t/h天然气蒸汽锅炉1760备注:新建2台2t/h天然气蒸汽锅炉,一用一备,运行时间平分,则每台运行880h/a。2.1.6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项目天然气锅炉以天然气为燃料,2台锅炉1用1备,每次仅开启1台,每天运行8h,年运行300天。水为加热介质,生成蒸汽。表2.1.6-1 本项目建设前后锅炉原辅料消耗情况表序号原辅材料名称规格、形态来源最大储存量t储存位置年用量用量变化情况技改前技改后1自来水液态厂内供水管网/锅炉储水罐5807.5m³3880.36m³-1927.14m³2天然气气态安宁蓝焰燃气有限公司//0m³26.576万m³+26.576万m³3燃油液态外购25燃油储罐3570t/a0t/a-3570t/a4软化水设备专用盐固态,50kg/袋外购0.45软水制备间0.6t/a0.4t/a-0.2t/a5软化水设备用阳离子交换树脂(普润树脂)固态,20kg/袋外购0.18软水制备间0.24t/a0.16t/a-0.08t/a6阻垢剂液态,25kg/桶外购0.25锅炉房内00.704+0.704软化水设备专用盐:软水机专用盐,又名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剂。其主要化学成分为氯化钠(NaCl),由于软水机的日常维护和树脂还原需要,要求含量在99.5%以上,一般形状为球剂。软化水设备用阳离子交换树脂:离子交换树脂,是带有官能团(有交换离子的活性基团)、具有网状结构、不溶性的高分子化合物。通常是球形颗粒物。本项目使用树脂为苯乙烯一二乙烯共聚基体上带有磺酸基(-SO3H)的离子交换树脂,它具有交换容量高、交换速度快、机械强度好等特点。锅炉阻垢剂是由有机膦酸和聚羧酸等高聚物组成的复合品,具有很高的缓蚀和阻垢性能,其耐温性特别好,可有效地应用于低压锅炉的炉内水处理。锅炉包括水暖、蒸汽、机车用锅炉等。锅炉专用缓蚀阻垢剂也可用于海水淡化、蒸馏及汽车水箱等系统的缓蚀防垢。2.1.7 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建设前后涉及设备如下:表2.1.7-1 本项目建设前后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规格型号建设前建设后备注数量单位数量单位一、拟拆除设备1.1卧式四回程燃油锅炉WNS4-1.25-Y(Q),额定蒸发量4t/h。1台0/拆除1.2卧式四回程燃油锅炉WNS6-1.25-Y(Q),额定蒸发量6t/h。1台0/拆除1.3燃油储罐20m³2个0/拆除1.4燃油供油泵(螺杆泵)3GR36X4121,输送量3m³/h,功率2.2kw2个0/拆除1.5卸油泵(高温齿轮泵)KCB-300,输送量18m³/h,功率7.5kw1个0/拆除1.6燃油中转供油泵(高温渣油泵)ZYB-33.3A,输送量2.1m³/h,功率2.2kw2个0/拆除1.7燃油中转储油箱1m³2个0/拆除1.8废油储存箱5m³1个0/拆除1.9燃油锅炉废气排气筒Φ600X35m1根0/拆除二、拟新增设备2.1天然气蒸汽锅炉1#锅炉型号:LSS2.0-1.0-Q;额定蒸发量:2t/h;额定蒸汽压力:1.0MPa;额定蒸汽温度:184℃;锅炉额定热效率:≥97%;额定耗气量:151Nm³/h。0/1台新建2.2天然气蒸汽锅炉2#0/1台新建2.3加药装置CPI-30L0/2台新建2.4软水制备器MS-100FC,处理水量:2.5 m³/h0/1套新建2.5软水箱V=2m³,尺寸:1000X1000X2000mm0/1台新建2.6控制系统/0/1套新建2.7给水泵/0/1台新建2.8燃气锅炉废气排气筒Φ700 H=15m0/1根新建2.8尾气换热器/0/2个新建三、依托利旧设备3.1除氧器XDO-S-101个1个依托3.2锅炉分气缸容积0.21m³,设计压力1.4MPa1个1个依托3.3软水供水泵CR5-32A-FGJ-A-E-HQQE,5.8m³/h,5.5KW1台1台依托3.4软水供水泵CR5-29A-FGJ-A-E-HQQE,5.8m³/h,4KW1台1台依托3.5软水箱8m³1个1个依托3.6软水器5m³/h1台1台依托2.1.8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本项目新建2台2t/h天然气蒸汽锅炉,不涉及主体工程(乳化炸药生产)生产规模的变化,依托原有锅炉房内员工,不涉及人员的新增。工作制度:厂内员工工作制度为220d/a,8h/d。锅炉运行时间:项目建成后,2台天然气蒸汽锅炉1用1备,每天仅开启1台,每天运行8小时,每年运行220天,锅炉年运行时间1760h/a。2.1.9 施工进度安排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拆除2台燃油蒸汽锅炉及其部分配套设施(供油泵、排气筒、油相等),新建2台天然气蒸汽锅炉及其配套设备的安装、燃气管道安装。本项目拟于2025年5月初开始施工,于2024年6月初完成,整个施工期为1个月。2.1.10 环保投资本次扩建总投资1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5万元,占总投资的17.31%。环保投资明细如下表。表2.1.10-1 本项目环保投资明细一览表序号类别治理设施、措施投资(万元)备注一、施工期1废气洒水降尘0.1新增2废水依托厂内污水处理设备//3噪声高噪声设备隔音、降噪、围挡处理等0.2新增4固废生活垃圾依托厂内垃圾房定期委托清运0.2新增设备废包装料、废边角料外售物资回收单位0.2新增二、运营期1废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20新增15m高锅炉废气排气筒0.8新增2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100m³/d)/依托原有3噪声厂房隔声、设备减振1新增4固废项目软水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用箱子收集后,暂存于软水制备间内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区由厂商回收。/依托原有合计22.5/2.1.11 项目水平衡本项目不涉及人员的新增,不涉及生活污水的新增。废水主要为天然气蒸汽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项目建成后2台天然气蒸汽锅炉合计运行1760h/a。为保持锅炉长久稳定有效运行,新鲜水需先进行软化再进入锅炉使用,2t/h天然气蒸汽锅炉运行时,使用的软水量为2t/h,年运行1760h/a,则2t/h天然气锅炉蒸汽锅炉使用的软水量为16m³/d,3520m³/a。在软水制备过程需定期对软水制备器内已饱和的离子交换树脂进行冲洗再生,会产生一定量的软化处理废水。此外,锅炉运行过程中,随着锅炉水的不断蒸发,水中杂质浓度逐渐增大,为了控制锅炉水品质,必须进行定期排污,因此会产生一定量的锅炉排污水。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4430工业锅炉(热力供应)行业系数手册,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产生系数为13.56m³/万m³.原料(燃料)。表2.1.11-1 工业锅炉(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产污系数表-工业废水量产品名称原料名称工艺名称规模等级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末端治理技术名称去除效率(%)K值计算方法蒸汽/热水/其它天然气/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焦炉煤气/炼厂干气全部类型锅炉(锅外水处理)所有规模工业废水量吨/万立方米-原料13.56(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物理+化学法+综合利用100物理+化学法0化学需氧量克万立方米-原料1080物理+化学法+综合利用100物理+化学法60.19 根据《4430工业锅炉(热力供应)行业系数手册》涉及工业锅炉的产、排污量由燃料进行核算,即污染物产、排污量=产、排污系数×燃料总消耗量。项目建成后,天然气总消耗量为26.576万m³,则核算后2t/h天然气蒸汽锅炉运行时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产生量为360.37m³/a,1.638m³/d。本项目锅炉产生的蒸汽不进行回用,因此制备锅炉使用的软水需要新鲜水水量为17.638m³/d,3880.36m³/a。天然气蒸汽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经管道收集后进入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 1 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限值要求后,雨天暂存于中水回用水池(300m³)内,晴天回用于厂区内绿化、道路清扫,不外排。项目水量平衡图如下:图2.1.11-1 本项目建成后锅炉房水量平衡图图2.1.11-2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水量平衡图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2 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2.2.1 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物环节本项目施工期较短,仅1个月,主要进行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图2.2.1-1 项目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2.2.2 生产工艺流程简述(1)工艺流程本项目在现有锅炉房拆除原有2台燃油蒸汽锅炉及配套设备,新增2台燃气蒸汽锅炉及其配套设施。项目建设不涉及现有厂区内主体工程的改变。锅炉工艺流程简述:本项目将新鲜自来水通过软水制备系统软化处理后,贮存于软水箱内,通过燃气蒸汽锅炉的给水系统输送至锅筒中,天然气通过燃烧器在炉膛内燃烧,释放出来的热量加热锅筒中的水,使其汽化成蒸汽。水在锅筒中不断被加热汽化,温度升高并产生带压蒸汽,形成热动力,再通过汽包进行汽水分离后,经供热管道系统输送到生产线进行供热。进入生产线的蒸汽部分进入产品,部分损耗。本项目使用锅炉额定蒸发量:2t/h,额定蒸汽压力:1.0MPa,额定蒸汽温度:184℃,锅炉额定热效率:≥97%,额定耗气量:151Nm³/h。项目锅炉配套由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燃烧产生的尾气经换热器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为避免锅炉内结垢、保护设备、提高锅炉传热效率,设置加药装置,在锅炉内投加阻垢剂,按每吨水加200g药剂的比例加入锅炉补充水中即可,锅炉阻垢剂是由有机膦酸和聚羧酸等高聚物组成的复合品,具有很高的缓蚀和阻垢性能,其耐温性特别好,可有效地应用于低压锅炉的炉内水处理。软水制备工艺:项目软水制备系统采用离子树脂交换法,设有树脂罐和再生盐水罐,阳离子交换树脂饱和时,启动自动再生盐水反冲洗装置,Na+将树脂中的 Ca2+、Mg2+交换出来,树脂再生过程会产生废水,排入厂内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锅炉运行工艺如下:图2.2.2-1 运营期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2.2.2 产污环节根据工艺流程,本项目产污环节一览表如下。表2.2.2-1 项目产污环节一览表污染物类型编号产污环节主要污染物治理措施废气G1天然气锅炉燃烧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1根15m高排气筒(DA002)废水W1软水制备废水pH、COD、溶解性总固体(全盐量)依托厂区已有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清扫W2锅炉排污水噪声N锅炉及辅助设施等效连续A声级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固废S软水制备设施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于软水制备间,由厂商回收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3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2.3.1 厂内现有项目情况分公司位于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生产区占地面积约为 261亩。现有职工145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 50 余人。分公司生产区内现有乳化炸药生产线两条(年产乳化炸药14000吨/年各1条)、年产8000吨现场混装乳化铵油炸药生产线1条(正在建设中)、年产4000吨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线1条(正在建设中)。(1)现有工程项目环保手续情况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委托昆明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云南民爆集团安宁化工厂生产点调整产品结构迁建生产线(含总库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3年4月18日取得“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云南民爆集团安宁化工厂生产点调整产品结构迁建生产线(含总库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云环审[2013]102号)”;于2014年3月21日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取得负责验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云环验[2014]15号);同年编制了《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第一版),并在安宁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2017年4月20日对《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进行了第二次修订(版本号:02),并在安宁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2019年3月,委托云南蔚来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了的《新建年产8000吨现场混装乳化铵油炸药、年产4000吨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系统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月26日取得“安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新建年产8000吨现场混装乳化铵油炸药、年产4000吨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系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安环保复[2019]77号)”,取得批复后,该项目开工建设,目前该生产线正在建设中。公司于2020年3月26日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1年7月9日和2021年7月19日进行了2次变更。排污许可证编号:91530181727298792U001Y,有效期2020年3月26日至2025年3月25日。2024年9月编制完成了《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第4版 2024年),并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完成备案,备案编号533601-2024-103-M。(5)现有工程项目建设内容现有厂区内建设内容如下:表2.3.1-2 现有项目建设内容和组成一览表类别工程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502油相制备工房及材料库占地面积605㎡,建筑面积1140㎡,框架结构,2层。配备有4台6m³油相熔化罐,2台油相熔蜡槽,2 套油相输送系统。正常运行105水相制备工房占地面积470㎡,建筑面积682㎡,框架结构,3层。配备2台硝铵破碎机,2台螺旋输送机,4个60m³水相溶化罐,2套水相输送系统。正常运行106乳化炸药制药装药工房I占地面积511㎡,建筑面积511㎡,框架结构,1层。配备有1个10m³水相储罐,1台水相输送泵;一个1m³油相储罐,1台油相输送泵;1台预乳器,1台基质输送泵,1台静态混合器,3台乳胶输送泵,3台敏化器,2个敏化剂储罐,3台敏化剂输送泵,一个热水箱,以及配套的管线阀门、计量、测温、测压器具;装药间配备1台迪博泰RC-12型装药机,2 台Chubmaker50型KP装药机。正常运行107乳化炸药包装工房I占地面积647㎡,建筑面积647㎡,框架结构,1层。配备8台装箱机器人、1台码垛机器人,2台开箱机、4台纸箱打箍机、2套条码标签贴标系统、1台托盘分流机、1台薄膜缠绕机,1 套托盘输送线及纸箱输送、药卷输送线正常运行201乳化炸药制药装药工房II占地面积511㎡,建筑面积511㎡,框架结构,1层。有1个6 m³水相储罐,1台水相输送泵,一个1m³油相储罐,1台油相输送泵;一台预乳器,1台基质输送泵,一台静态混合器,3台乳胶输送泵,3台敏化器,2个敏化剂储罐,3台敏化剂输送泵,一个热水箱,以及配套的管线阀门、计量、测温、测压器具;装药间配备1台迪博泰RC-12型装药机,2台Chubmaker2500型KP装药机。正常运行202乳化炸药包装工房II占地面积647㎡,建筑面积647㎡,框架结构,1层。配备8台装箱机器人、1台码垛机器人,2台开箱机、4 台纸箱打箍机,1套条码标签贴标系统、1台托盘分流机、1台薄膜缠绕机,1套托盘输送线及纸箱输送、药卷输送线。正常运行303多孔粒状硝酸铵上料工房(含上料装置)用于现场混装乳化铵油炸药生产混配,设置卸货平台、料仓、螺旋输送机、现场混装车等,建筑面积约为860m²,厂房高9.8m,轻钢结构。正在建设中301乳胶基质制备工房用于现场混装乳化炸药生产混配,设置乳化炸药混合生产线1条,建筑面积为680.4m²,厂房高 11.2m,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设置2个25m³乳胶罐、1个29m³水相溶罐、1个5m³油相储罐。正在建设中辅助工程硝酸铵库101硝酸铵库,占地面积862㎡,建筑面积716㎡,框架结构,1层。存放硝酸铵,最大储存量500t。正常运行102硝酸铵库,占地面积862㎡,建筑面积716㎡,框架结构,1层。存放硝酸铵,最大储存量500t。正常运行104硝酸钠库占地面积570㎡,建筑面积474㎡,框架结构,1层。存放硝酸钠,最大储存量250t。正常运行硝酸铵溶液储罐区占地面积240㎡,设置有3个60m³硝酸铵水溶液储罐(地上罐)及配套输送系统,储存采购的液态硝酸铵,可直接用于配置水相溶液,总储存量258t。正常运行108成品中转库I占地面积28㎡,建筑面积28㎡,砖混结构,用于I号线乳化炸药成品中转,暂存量5t。正常运行203成品中转库II占地面积28㎡,建筑面积28㎡,砖混结构,用于II号线乳化炸药成品中转,暂存量3t。正常运行包装箱中转库占地面积57㎡,建筑面积57㎡,砖混结构,用于存放包装用的纸箱和薄膜等材料。正常运行包装材料库占地面积454㎡,建筑面积454㎡,框架结构,用于存放包装用的纸箱和薄膜等材料。正常运行试验塔占地面积53㎡,建筑面积53㎡,钢砼结构,用于成品炸药的测试。正常运行理化室占地面积123㎡,建筑面积123㎡,砖混结构,用于原料、成品检测。正常运行办公室占地面积256㎡,建筑面积662㎡,3层,框架结构。正常运行机修工房及五金库占地面积378㎡,建筑面积378㎡,2层,框架结构。用于设备检修及配件储存正常运行淋浴室及食堂占地面积378㎡,建筑面积378㎡,2层,框架结构。正常运行锅炉房占地面积252㎡,建筑面积252㎡,1层,框架结构。配置一台4t/h燃油蒸汽锅炉、一台6t/h燃油蒸汽锅炉。在每天生产开始时,两台锅炉同时供汽,约1.5h后,只保留一台锅炉保温。正常运行锅炉燃油储罐设置地下储罐2个,每个燃油储罐15m³。正常运行加油站柴油罐设置地下水储罐1个,有效容积30m²。正在建设中硝酸铵水溶液储罐地上储罐1个,有效容积30m³,尺寸3.2mX4m。正在建设中混装车库及维修工房用于混装车停放及维修,建筑面积约为787.5m²,厂房高 5.3m,轻钢结构。内设洗车位,建筑面积60㎡,用于清洗混装车。正在建设中公用工程供水供水水源引自安宁市政管网,接至生产区的高位水池(800m³),分两格建立并设导流墙(防止死水),从水池中分别引出消防给水管、生产生活给水管接至厂区供水管网。正常运行排水厂内建设有污水处理能力为100m³/d的污水处理站一座,生产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暂存于300m³的回用水池,回用于厂区绿化。正常运行供电厂内建设有10kv变电所,各用电单元由变电所接出。正常运行供热由锅炉配置的一台4t/h燃油蒸汽锅炉和一台6t/h燃油蒸汽锅炉提供热蒸汽。正常运行供气厂内建设有一座空压站,配置3台75KW空压机,其中一台带变频。配套压缩空气处理装置和储存罐。正常运行环保工程废气治理设施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锅炉烟气经过一级喷雾洗涤后,由35m排气筒排放。正常运行油相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油相废气经冷凝+活性炭过滤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正常运行废水治理设施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后,进入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职工生活区绿化。正常运行炸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正常运行锅炉排污水、车间清洗废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淀后进入中水处理站(100m³/d),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职工生活区绿化。正常运行固体废物治理设施生产区设置若干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暂存在生活垃圾房,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正常运行厂内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原料废包装材料、中水处理站污泥。硝酸钠、硝酸铵、亚硝酸钠等物料采用内衬聚乙烯塑料袋的编织袋包装,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水经中水站处理后产生一定量的污泥,为一般固废,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正常运行厂内设置有约12㎡危险废物贮存库,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正常运行风险防范措施设置有392m³事故应急池正常运行硝酸铵溶液储罐区,最大储存量为258t(3个60m³储罐),外围设置有容积为34.32m³的围堰(长22m、宽6m、高度0.26m),围堰内还设置有1个容积22.8m³收集池(长6m、宽1.9m、深2m),收集池与392m³事故应急池通过管道相连。正常运行混装炸药生产区设置有1个30m³硝酸铵溶液储罐,设置有容积为64m³的围堰(长8m、宽8m、深1m),围堰与392m³的事故应急池相连正常运行加油站柴油储罐为地埋式,贮存量30m³,储罐存放池容积66m³,存放池内储罐周围铺设沙子。正常运行2个锅炉燃烧储罐为地埋式,每个贮存量15m³,储罐存放池容积128m³,存放池内储罐周围铺设沙子,此外存放池旁设置有2个总容积约为38m³的事故废水收集池。正常运行2.3.2 现有工程污染物实际排放情况(1)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生产区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油相废气和燃油锅炉废气。油相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废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经一级喷雾洗涤后,由35m高排气筒排放。现有项目不涉及主要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投料产生的颗粒物和油相物料挥发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通风,空气稀释后扩散。公司废气排放口最近一次监测为2024年1月25日委托云南长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锅炉废气出口和油相废气出口的监测数据,具体如下:表2.3.2-1 厂内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表序号污染源污染物产生量治理措施处理效率最终排放量排气筒高度(m)污染物名称产生浓度(mg/m³)产生速率(kg/h)废气量(m³/h)排放浓度(mg/m³)排放速率(kg/h)1油相废气非甲烷总烃22.90.034冷凝+活性炭吸附21%148318.10.0271524t/h燃油锅炉颗粒物20.20.036一级喷雾洗涤颗粒物去除率30%236614.10.02535二氧化硫220.039220.039氮氧化物2470.4392470.43936t/h燃油锅炉颗粒物260.065335318.30.045二氧化硫210.051210.051氮氧化物2250.5462250.546备注:数据来源于《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废气监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2024012404)(2)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生产区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外排。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循环冷却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氨氮、SS等。生产区内已建设有100m³/d的中水处理站,中水站配套建设有废水收集池和中水池。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收集进入中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炸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水,不外排。(3)噪声排放情况厂区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机械设备运转时产生的噪声、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和厂界绿化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1)办公生活垃圾生产区劳动定员145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d.人计,则员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2.5kg/d,21.75t/a。生产区设置若干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暂存在生活垃圾房,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2)一般固废厂内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原料废包装材料、中水处理站污泥。硝酸钠、硝酸铵、亚硝酸钠等物料采用内衬聚乙烯塑料袋的编织袋包装,由生产厂家回收。废水经中水站处理后产生一定量的污泥,为一般固废,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3)危险废物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危险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污泥、油相包装膜、废活性炭、试验废液、废矿物油(废机油、废润滑油)。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处置。根据调查,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截止目前共建设有1处危废暂存设施,危废暂存设施均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要求进行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库设有围墙、顶棚,为独立封闭的建筑。地面做了硬化和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10-10cm/s。暂存间内设置围堰,防止危险废物向外泄漏。暂存间内设置安全照明设施和观察窗口。危险废物贮存库满足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中防渗漏、防扬散、防流失等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库建立了完整的台账记录,设置了规范的标识标牌和《危险废物人员培训制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管理制度。日常安全管理执行双人双锁把控。综上所述,本厂区内固废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表2.3.2-2 固废产排情况一览表固废名称形态主要成分属性产生量t/a去向办公生活垃圾固、液生活垃圾生活固废21.75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原料废包装袋固聚乙烯塑料袋一般固废24由生产厂家回收中水处理站污泥固污泥4外售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沉淀池污泥固废渣、废油、残次品危险废物6.5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目前与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签订处置协议)进行清运处置油相包装膜固含油塑料包装膜3废活性炭固含挥发性有机物2试验废液液废酸、废碱1废矿物油液废机油、废润滑油1.52.3.3 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次建设项目不新增占地及建筑,在现有厂区锅炉房内进行扩建,不改变现有项目主体工程生产工艺。本次评价通过以下方面对原有环境污染问题进行分析:(1)自行监测执行情况项目排污许可证为登记管理,实施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排污登记信息不包括自行监测相关内容。分公司每年对厂内废气排放源进行1次监测,但未对厂界噪声、污水处理站出水进行过监测。(2)各级环保检查、督察整改情况根据调查,2023年3月23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技术人员对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4t/h燃油锅炉废气排放口的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进行取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4t/h燃油锅炉废气排放口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超标0.95倍,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超标2.11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之规定。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于2023年3月30日下发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贵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安生环改[2023]7号)”;2023年4月28日下发了“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昆安生环罚字[2023]27号)”。公司收到下发的《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安生环改〔2023〕7 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昆安生环罚字[2023]27号)后,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分析存在问题,及时安排部署整改工作,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锅炉废气达标排放,并明确了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部门(人) 及资金。会后,各责任部门、责任人严格按照“五落实五到位” 的要求进行了整改落实。4 月 19 日,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组织人员对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确认,锅炉废气实现达标排放,责令改正事项已按要求整改完毕。(3)以新带老措施项目不涉及以新带老措施。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3.1.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达标区判定本项目位于安宁市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云南安化有限责任公司安宁分公司,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根据《2023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昆明市主城区环境空气优良率97.53%,其中优189天、良167天。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良好,各项污染物平均浓度均达到二级空气质量标准。此外参考安宁市人民政府2025年1月14日发布的《2024年四季度安宁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4年四季度,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安宁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进行了监测,监测项目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表1的6项基本项目,监测方式为24小时连续自动在线监测,测点分别位于连然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楼顶、金方街道办事处昆钢一中教学楼楼顶。2024年四季度,安宁市主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92天,空气质量为优的76天,占监测天数的82.6%;空气质量为良的16天,占监测天数的17.4%;空气质量优良率100%。各项监测指标平均浓度分别为二氧化硫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21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36.0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1.0毫克/立方米、臭氧99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20.4微克/立方米,监测结果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能够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良好。评价区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2)本项目所在区域特征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分析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主要特征污染物为颗粒物,为了更准确的调查项目区域的颗粒物现状,本次评价引用《云南英茂生物农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云南高科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2022年5月21日对其厂界下风向100m处(位于本项目锅炉房西南侧2.9km处)TSP、氮氧化物现状监测的数据(检测报告编号:20220327)。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中对引用数据的要求:“引用建设项目周边5km近3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本项目引用点位满足要求,故本项目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引用的数据具有时效性和代表性。1)监测因子:TSP、氮氧化物;2)监测点位:安宁市太平新城红星农场西风向100m处(位于本项目西南侧2.9km处);3)监测时间及频率:连续有效监测3天,TSP、氮氧化物测日均值;4)检测结果:表3.1.1-3 特征污染物现状监测结果监测点位监测项目检测日期监测数据(mg/m³)标准限值(mg/m³)占标率/%超标倍数/%达标情况安宁市太平新城红星农场西风向100m处(位于本项目西南侧2.9km处)TSP2022.5.190.2250.30.75 0达标2022.5.200.2210.74 0达标2022.5.210.2180.73 0达标氮氧化物2022.5.190.0260.10.26 0达标2022.5.200.0240.24 0达标2022.5.210.0270.27 0达标根据引用监测数据可知,项目区周边TSP、氮氧化物日均值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即TSP≤0.3mg/m³,氮氧化物≤0.1mg/m³。3.1.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安宁境内河流分属两大水系,即金沙江水系和红河水系。金沙江水系的流域总面积为 1206km2,红河水系流域面积为115km2 。主要河流有四条,即螳螂川、禄脿河、九龙河和九渡河。本项目区域属金沙江水系,生产区附近地表水主要为生产区厂址以南77m处鸡油箐水库、东南约897m处的老峨山水库、南面1144m处的安宁马料河。鸡油箐水库、老峨山水库通过小溪汇入安宁马料河,安宁马料河最终汇入螳螂川。根据《昆明市和滇中产业新区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安宁马料河为普渡河一级支流,发源于西山区碧鸡街道办事处青山丫口,流经老峨山、妥睦村后注入光明水库,出库经大普河、甸尾后北纳清水沟,南纳光崀河,至安宁市金方街道办事处大黄塘附近汇入螳螂川。马料河全长16.2km,集水面积100km2,落差480m,平均比降10.8‰。该水功能区规划水平年水质保护目标按水功能二级区执行,水质保护目标Ⅳ类。螳螂川是长江流域金沙江右岸的一级支流,地表水系不发育,源头位于滇池泄流口,长 148.65km,纵坡降 0.29%,属宽谷型壮年期河流。螳螂川自滇池流向西北,经昆明市之安宁、富民、禄劝,于禄劝与东川交界处注入金沙江。其上游称螳螂川,过富民称普渡河。螳螂川安宁、富民一带河道较宽,流速较缓,多河曲阶地;禄劝普渡河水流湍急,高山夹峙,河流深切,V 型河谷广布。螳螂川上游自海口至石龙坝为人工控制河流,海口匣控制年平均下泻水是为 4.4 亿m³,迳流量受滇池排水和降水量的控制,年变化和季节变化较大,汛期占 70%,非汛期占 30%左右,最大达 150m³/s,最小为 0.20m³/s,丰水期多年平均流量为11.4m³/s。 根据《昆明市和滇中产业新区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螳螂川昆明-安宁工业、景观用水区:由海口至安宁温青闸,全长41.5km。流经昆明海口新城、安宁市城区,沿岸有昆明钢铁厂、化工、化肥等主要工业用水;河流穿过海口新城、安宁市主城区、温泉旅游度假区,有较高的景观娱乐价值;两岸也有农田灌溉提引水。由于受工业、城市废污水的影响和接纳经沙河汇入的草海废污水,水质较差,现状水质劣Ⅴ类,规划水平年水质保护目标Ⅳ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可引用与建设项目距离近的有效数据,包括近3年的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监测数据,所在流域控制单元内国家、地方控制断面监测数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布的水环境质量数据或地表水达标情况的结论。为了解项目区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安宁市2024年10月12日发布《2024年三季度安宁市地表水水质状况》:云南省生态环境厅驻昆明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安宁市省控断面螳螂川温泉大桥、螳螂川青龙峡开展了3次监测。评价依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2024年三季度,螳螂川温泉大桥断面水质类别为IV类,达到水质考核目标要求;螳螂川青龙峡断面水质类别为IV类,达到水质考核目标要求。因此项目区水环境质量现状能满足区划的功能要求。3.1.3 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场踏勘,本项目周边50m 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为了解项目区声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引用《2023 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2024年三季度安宁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中结论:根据《2023年度昆明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年,昆明市各县(市)区区域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分别为:东川区51.1分贝、安宁市48.2分贝、宜良县54.0分贝、石林县52.0分贝、禄劝县50.2分贝、嵩明县52.2分贝、富民县50.4分贝、晋宁区51.3分贝、寻甸县46.8分贝。安宁市、寻甸县区域昼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评价为一级( 好) , 其余各县(市)区区域昼间环境噪声总体水平评价为二级( 较好) 。与2022年相比,东川区、安宁市、禄劝县、嵩明县、富民县、寻甸县的区域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降低,宜良县、石林县、晋宁区的区域环境昼间等效声级平均值升高。此外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2024年10月12日发布的《2024年三季度安宁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状况》:2024年安宁市设置的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共4个,其中1类功能区监测点位1个,即金方森林温泉;2类功能区监测点位1个,即金色半岛;3类功能区监测点位1个,即昆钢动力能源分公司办公楼;4类功能区监测点位1个,即人民路市政府。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依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640-2012)的相关规定开展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监测频次为每季度一次。监测结果评价依据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评价指标为昼、夜等效声级值。2024年三季度,功能区噪声监测总点次昼、夜等效声级值达标率为100%,其中1类功能区昼、夜等效声级值达标率为100%,2类功能区昼、夜等效声级值达标率为100%,3类功能区昼、夜等效声级值达标率为100%,4类功能区昼、夜等效声级值达标率为100%。综上所述,项目区现状声环境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 类区标准要求。3.1.4 生态环境现状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未新增占地。根据现场踏勘,项目周边无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地质公园等环境敏感区。项目区域内无古树名树,无国家级、省级保护植物。未发现珍稀濒危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云南省级保护植物及地方狭域种类分布,无国家重点保护的鸟类、两栖类、爬行类、哺乳类动物种类分布。3.1.5 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现状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及建筑,在现有车间内进行建设,依托厂内现有供电、供水、污水处理系统。锅炉房内地面为混凝土地面,生产过程无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源及污染途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同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HJ964-2018,本项目为Ⅳ类项目,且本项目不涉及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故本次不需开展地下水及土壤现状调查。环境保护目标3.2 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环境保护目标的关注范围为:(1)大气环境:明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保护目标的名称及与建设项目厂界位置关系。(2)声环境:明确厂界外50米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3)地下水环境:明确厂界外500米范围内的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4)生态环境:产业园区外建设项目新增用地的,应明确新增用地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根据对项目区周边环境的调查,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等需要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本项目的实施不会改变区域现有环境功能。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下表所示。表 3.2-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名称中心坐标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方位相对厂界距离/m环境空气云南安宁化工厂职工住宿区E102°35'53.468",N24°55'25.157"居民区3500人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西侧105川师大昆明附中安宁校区E102°35'46.0540",N24°55'09.1613"学校1500人西侧467m声环境本项目厂界外50m范围内无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自然保护区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或区域,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地表水安宁马料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厂界南1144m地下水厂界外500m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不设置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土壤项目厂区范围内。生态环境在现有厂区锅炉房内建设,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3.3 污染物排放标准3.3.1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扬尘,排放方式为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即厂界外浓度≤1.0mg/m³。表3.3.1-1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监控点浓度(mg/m³)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2)运营期天然气蒸汽锅炉燃烧废气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气筒高度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执行。具体执行标准值详见下表。表3.3.1-3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单位:mg/m³污染物项目限值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颗粒物20烟囱或烟道二氧化硫50氮氧化物200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烟囱排放口烟囱高度要求:根据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油、燃气锅炉烟囱不低于8米。本项目新增排气筒高度15m,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锅炉排气筒高度要求。3.3.2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施工工程量较少,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上厕所废水,依托厂内现有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降尘,不外排,不设置废水排放标准。(2)运营期本项目未新增员工,无生活废水新增。软水制备及锅炉排污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清扫,不外排。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水质执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执行,具体执行标准限值如下:表3.3.2-1 城市杂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及限值序号项目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1pH 6.0-9.02色度 ≤303嗅无不快感4浊度/NTU ≤105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 ≤106氨氮/(mg/L) ≤87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58铁/(mg/L) ≤-9猛/(mg/L) ≤-10溶解性总固体/(mg/L) ≤1000(2000)a11溶解氧/(mg/L) ≥≥2.012大肠埃希氏菌/(MPN/100mL或CFU/100mg)无(不应检出)备注:a括号内指标值为沿海及本地水源中溶解性固体含量较高的区域的指标。3.3.3 噪声排放标准(1)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表3.3.3-1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dB(A)昼间夜间7055(2)运营期运营期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表3.3.3-2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单位:dB(A)类别等效声级昼间夜间3类65553.3.4 固体废弃物项目营运过程中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要求: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要求。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项目运营中不涉及危险废物的产生。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未对本项目核定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新增。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系统排水,产生的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再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内绿化,不外排,因此无需申请COD、氨氮总量控制指标。项目锅炉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国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原则,根据分析本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如下:(1)废水污染物项目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清扫。无生活、生产废水外排。(2)大气污染物天然气蒸汽锅炉废气排放286.352万m³/a ,其中:颗粒物0.0532t/a;二氧化硫0.0107t/a;氮氧化物0.243t/a。(3)固废固体废物处置率100%,不设固废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4.1 施工期影响分析和保护措施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施工期主要进行锅炉设备的安装,施工期较短,预计1个月即可完成。为减缓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采取以下防止措施。4.1.1 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仅涉及原有设备的拆除和新增设备的安装,因此废气主要来源为扬尘和施工机械废气。(1)施工扬尘本项目在己建成的车间内施工,通过购置的锅炉设备进行安装,完成项目实施。本项目不涉及土建工程,因此施工扬尘主要为施工材料和设备运输过程中的扬尘。环评要求在施工期间,施工单位采取如下措施:①要求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加强室内通风;②运输车辆限速运行,避免车辆扬尘;③装卸设备及材料时轻拿轻放;④对场内的废包装材料等垃圾要及时淸运,严禁出现随意抛洒垃圾等行为。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施工扬尘对厂界外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可实现达标排放。(2)施工机械废气施工期间,机动车、机械设备等的运转,均会排放一定量的尾气,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排放。在施工期内应多加注意施工设备的维护,使其能够正常运行。在进行以上防治措施后,本项施工期产生的施工机械废气可实现达标排放。4.1.2 施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设备安装,无施工废水产生。施工人员不在项目内食宿,施工期仅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依托厂区已建污水处理设施,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之后进入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清扫,不外排。项目施工期废水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4.1.3 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为进一步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以下相应措施:(1)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应与设备运输单位达成协议,要求其在运输过程中减少鸣笛,避免运输车辆噪声对周边人群造成不良影响;(2)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机械要合理有序调度。将设备安装、设备调试等工作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3)选用低噪声和低震动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敲打,尽量减少噪音;(4)加强和周边企业的沟通,避免因施工噪声引起的纠纷产生。项目工程量不大,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噪声经过治理后,可使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的要求,实现达标排放。4.1.4 施工期固废处置措施 施工期不涉及土建,主要进行新建锅炉相关设备的安装。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备废包装材料、建筑垃圾。(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每日产生的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已建生活垃圾房,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2)废包装材料生产线设备包装多为纸箱、泡沫、塑料袋,此类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收集,交由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不能回用利用的作为生活垃圾处置。(3)施工建筑垃圾项目锅炉安装,可能会产生少量的建筑垃圾,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可利用部分,不能回收利用部分送至合法建筑垃圾堆放场。综上所述,本项目施工期间对环境产生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结束,施工期影响不大。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2.1 运营期废气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本项目建成后设置有2台2t/h天然气蒸汽锅炉,2台锅炉不同时使用,1用1备。天然气锅炉运行时产生燃烧废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锅炉废气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项目2台2t/h天然气蒸汽锅炉均配套有低氮燃烧技术。锅炉燃烧的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其燃烧产生的污染物较少,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6月9日)-4430工业锅炉(热力供应)行业系数手册中数据:每燃烧1万Nm³天然气产生废气量为 107753Nm³/万m³天然气;产生二氧化硫0.02Skg/万m³天然气(其中S含量是指燃气收到基硫分含量),根据《天然气》(GB 17820-2018),一类天然气总硫≤20mg/m³;氮氧化物产污系数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表F.3 燃气工业锅炉的废气产排污系数中天然气锅炉氮氧化物产污系数9.36kg/万m³天然气(低氮燃烧)。此外,由于《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生态环境部2021年6月9日)-4430工业锅炉(热力供应)行业系数手册中无天然气锅炉颗粒物产污系数,因此颗粒物产污系数参考《环境保护使用数据手册》(胡名操主编)“表2-68用天然气作燃料的设备有害物质排放量”工业锅炉颗粒物排放量为0.8-2.4千克/万立方米-原料,考虑本项目锅炉设备实际情况,本项目取2千克/万立方米-原料。则项目天然气锅炉大气污染物产污系数如下:表4.2.1-1 天然气锅炉产污系数表燃料名称工艺名称污染物指标单位产污系数天然气室燃炉废气量Nm³/万m³-燃料107753二氧化硫kg/万m³-燃料0.4颗粒物kg/万m³-燃料2氮氧化物kg/万m³-燃料9.36项目建成后,2t/h天然气蒸汽锅炉年运行1760h,2t/h天然气锅炉耗气量为151m³/h,26.576万m³/a。经计算,本项目2t/h天然气蒸汽锅炉废气污染物产生情况如下:天然气蒸汽锅炉废气产生量为1627m³/h,286.352万m³/a;颗粒物产生速率为0.0302kg/h,产生浓度为18.6mg/m³,产生量为0.0532t/a;二氧化硫产生速率为0.0061kg/h,产生浓度为3.7mg/m³,产生量为0.0107t/a;氮氧化物产生速率为0.1413kg/h,产生浓度为86.8mg/m³,产生量为0.243t/a。项目锅炉废气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未进行处理,产生速率、浓度即排放速率、浓度。天然气蒸汽锅炉废气排放量为1627m³/h,286.352万m³/a;颗粒物排放速率为0.0302kg/h,排放浓度为18.6mg/m³,排放量为0.0532t/a;二氧化硫排放速率为0.0061kg/h,排放浓度为3.7mg/m³,排放量为0.0107t/a;氮氧化物排放速率为0.1413kg/h,排放浓度为86.8mg/m³,排放量为0.243t/a。综上本项目天燃气蒸汽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见下表。表4.2.1-2 天燃气蒸汽锅炉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排气筒名称及编号锅炉废气排气筒(DA002)排气筒高度15m产生工序2t/h天然气锅炉燃烧运行时间1760h排放口类型一般排放口污染物名称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量m³/h1627产生情况浓度mg/m³18.63.786.8速率kg/h0.03020.00610.1413产生量t/a0.05320.01070.243治理措施直接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去除率///排放情况浓度mg/m³18.63.786.8速率kg/h0.03020.00610.1413排放量t/a0.05320.01070.243执行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浓度mg/m³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050200达标情况达标达标达标天然气蒸汽锅炉废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见表4.2.1-3。表4.2.1-3 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核算表废气量(万m³/a)污染物年排放量(t/a)1837.084颗粒物0.0532二氧化硫0.0107氮氧化物0.243(2)废气治理设施的可行性本项目天然气锅炉配套有低氮燃烧技术,为《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中推荐的可行技术。(3)废气排气筒设置的合理性分析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每个新建燃煤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应根据锅炉房装机总容量,按表4 规定执行,燃油、燃气锅炉烟囱不低于8 米,锅炉烟囱的具体高度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定。新建锅炉房的烟囱周围半径 200m 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应高出最高建筑物 3m以上。本项目拆除原有燃油锅炉废气排气筒,新建15m高排气筒,排气筒周围200m范围内最高建筑为10m,本项目满足高出最高建筑物 3m以上要求,设置合理。(4)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本项目排气筒参数详见表4.2.1-4。表4.2.1-4 锅炉废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表编号及名称污染物排放口地理坐标经纬度排气筒类型执行标准高度(m)内径(m)温度(℃)锅炉废气排气筒(DA002)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林哥慢黑度g102°36'08.5497",24°55'10.4227"150.7556一般排放口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颗粒物≤20mg/m³,二氧化硫≤50mg/m³,氮氧化物≤200mg/m³,林格曼黑度≤1。(5)大气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为达标区。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蒸汽锅炉燃烧废气。项目天然气蒸汽锅炉以合格的天然气为燃料,天然气为清洁能源,污染物排放量较低。根据核算,燃烧产生的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即颗粒物≤20mg/m³,二氧化硫≤50mg/m³,氮氧化物≤200mg/m³,能实现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建成运营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接受。(6)本项目建设前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表经统计,本项目建设后厂内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变化情况如下:表4.2.1-5 本项目建设前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变化污染物建设前燃油锅炉实际排放总量(t/a)建设后燃气锅炉排放总量(t/a)变化情况排污许可证允许排放量颗粒物0.06160.0532-0.0084锅炉不涉及主要排放口,无总量许可限值二氧化硫0.07920.0107-0.0685氮氧化物0.86680.234-0.6328本项目建设后,锅炉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总量减少0.0084t/a,二氧化硫减少0.0685t/a,氮氧化物减少0.6328t/a。(7)废气监测计划 经查阅《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主行业为“饲料加工”,为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主行业涉及通用工序中的锅炉,但非重点管理且锅炉合计出力小于20t/h以下,因此总体排污许可为登记管理。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不强制要求自行监测,因此本项目不需设置废气自行监测计划。4.2.2 运营期废水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本项目不涉及人员的新增,不涉及生活污水的新增。项目锅炉位于车间内,不涉及初期雨水。废水主要为天然气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为保持锅炉长久稳定有效运行,新鲜水需先进行软化再进入锅炉使用,锅炉房配有软水制备设备(处理规模为7.5m³/h),在软水制备过程需定期对软水制备器内已饱和的离子交换树脂进行冲洗再生,会产生一定量的软化处理废水。此外,锅炉运行过程中,随着锅炉水的不断蒸发,水中杂质浓度逐渐增大,为了控制锅炉水品质,必须进行定期排污,因此会产生一定量的锅炉排污水。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4430工业锅炉(热力供应)行业系数手册,锅炉排污水及软水制备废水产生系数为13.56m³/万m³.原料(燃料)。涉及工业锅炉的产、排污量由燃料进行核算,即污染物产、排污量=产、排污系数×燃料总消耗量。则项目建成后,天然气总消耗量为26.576万m³,核算后天然气锅炉运行时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产生量为360.37m³/a,1.638m³/d。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产生的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pH、COD、溶解性总固体(全盐量)。参考同类规模天然气蒸汽锅炉软水制备及锅炉排污水水质监测报告及《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中国环境出版社)中清净下水水质,即pH 6-9(无量纲)、COD 80mg/L、BOD 520mg/L、SS 100mg/L。天然气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通过管道进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 1 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限值要求后,雨天暂存于中水回用水池(300m³)内,晴天回用于厂区内绿化、道路降尘,不外排。(2)废水依托处理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依托厂内现有100m³/d污水处理站。厂区内设置有1套污水处理设备(采生物接触氧化+膜分离(CMF膜过滤池)工艺,处理污水能力为100m³/d),这种污水处理工艺综合了生物处理和膜分离技术的优点,能有效处理污水并生产出可回用的再生水,适用于对出水水质要求较高且有回用需求的场合,目前废水处理设施运行良好。污水处理工艺如下:曝气机生物回隔调斜CMF污格接触用绿化或油节板膜过水栅氧化景观湖水池池池滤池池池图4.2.2-1 依托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现有100m³/d污水处理站已于2014年3月21日通过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的验收,取得“验收意见(云环验【2014】15号)”。根据验收期间监测数据,验收期间废水经处理后,出口水中pH 7.07(无量纲)、COD 13mg/L、悬浮物 2mg/L、总磷0.04mg/L、BOD5 8.3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0.239mg/L、氨氮 7.92mg/L、石油类0.014mg/L。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表1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此外,经查阅《排污许可证核发与技术规范 锅炉》中表 9 锅炉废水污染防治可行性技术,本项目依托污水处理设备采用的处理工艺为可行技术。(3)废水不外排,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降尘的可行性分析本项目建成后,由于锅炉规模减小,与原有燃油蒸汽锅炉相比,软水制备及锅炉排污水量减少,依托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未发生改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能够完全接纳处理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不会超出其处理负荷,能够处理达标,不外排,回用于厂区绿化、道路降尘的可行。(4)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本项目厂区废水不外排,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的废水经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 1 中绿化、道路清扫标准限值要求后,雨天暂存于回用水池(即中水池,300m³)内,晴天回用于厂区内绿化、道路降尘,不外排。因此不设置废水排放口。(5)废水环境影响分析综上所述,厂内天然气锅炉废水、软水制备废水依托厂内已建污水处理设备,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表 1 中标准限值要求后,雨天暂存于回用水池内,晴天回用于厂区内绿化、道路降尘,不外排,对周围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6)废水自行监测计划经查阅《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主行业为“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其他”,为登记管理。主行业涉及通用工序中的锅炉,但非重点管理且锅炉合计出力小于20t/h以下,因此排污许可为登记管理。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不强制要求自行监测,且本项目不涉及废水排放,不设置排放口。因此本项目不需设置废水自行监测计划。4.2.3 运营期噪声影响和保护措施(1)噪声源强本项目噪声主要为锅炉内燃机、风机、软水制备系统、水泵的噪声,设备均位于锅炉房内。参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 991—2018)中附录D锅炉相关设备噪声源强参考值没项目主要设备噪声值如下。表4.2.3-1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建筑物名称声源名称声源源强数量声源控制措施空间相对位置/m距室内边界距离/m室内边界声级/dB(A)运行时段建筑物插入损失/dB(A)建筑物外噪声声功率级/dB(A)XYZ声压级/dB(A)建筑物外距离锅炉房1#锅炉801基础减振、厂房隔声-4.41.5411.8575昼间156012#锅炉801-3.16-1.2411.857515601风机851-6.933.1210.185157011#软水制备器7513.9112.8410.575156012#软水制备器7514.3611.910.57515601锅炉给水泵8025.0110.7110.728015651备注:①表中坐标以锅炉房中间点102.60115471°,24.92261301°为坐标原点,高程0m(锅炉房水平地面),正东向为X轴正方向,正北向为Y 轴正方向,;②本次以各设备间中心点核算距室内边界距离。(2)声环境影响分析 ①预测模式本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21)推荐的工业噪声预测模式预测企业的主要噪声设备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预测模式如下: 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设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分别为Lp1和Lp2。若声源所在室内声场为近似扩散声场,则室外的倍频带声压级可按下式近似求出:1+6p2pl式中:Lp1一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Lp2一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TL一隔墙(或窗户)倍频带或A声级的隔声量,dB。也可按下式计算某一室内声源靠近围护结构处产生的倍频带声压级或A声级:式中:Lp1一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A声级,dB;Lw一点声源声功率级(A计权或倍频带),dB;Q一指向性因数;通常对无指向性声源,当声源放在房间中心时,Q=1;当放在一面墙的中心时,Q=2;当放在两面墙夹角处时,Q=4;当放在三面墙夹角处时,Q=8;R一房间常数;R=Sα/(1-α),S为房间内表面面积,m2;α为平均吸声系数;r一声源到靠近围护结构某点处的距离,m。然后按下式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101gNL(T)100.1Lp1pl-式中:Lp1i(T)一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Lp1ij一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N一室内声源总数。然后按下式将室外声源的声压级和透过面积换算成等效的室外声源,计算出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10lgS=+101p2式中:Lw一中心位置位于透声面积(S)处的等效声源的倍频带声功率级,dB;Lp2(T)一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外声源的声压级,dB;S一透声面积,m2。然后按室外声源预测方法计算预测点处的A声级。噪声贡献值叠加计算:设第i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i,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i;第j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A声级为LAj,在T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为tj,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Leqg)为:式中:Leqg一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dB;T一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N一室外声源个数;ti一在T时间内i声源工作时间,s;M一等效室外声源个数;tj一在T时间内j声源工作时间,s。②厂界噪声、敏感点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及分析 通过计算,项目噪声预测结果如下:表4.2.3-2厂界噪声预测结果(dB(A))预测方位空间相对位置/m时段贡献值dB(A)预测值dB(A)标准限值dB(A)达标情况XYZ东侧160.86-31.081.2昼间30.8930.8965达标南侧98.88-433.041.2昼间21.5321.53达标西侧-19.55-4.521.2昼间55.4955.49达标西北-3.2373.631.2昼间39.2539.25达标北侧137.18266.351.2昼间25.5125.51达标注:本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东、南、西、西北、北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厂界北备器35厂厂界东80.0075.0070.0065.0060.0055.0050.0045.00厂界南40.0035.0030.00200m图4.2.3-1 项目噪声贡献等声值线图项目夜间不进行生产,根据预测结果,采取了相应的减噪、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厂界噪声能够达标排放。③敏感点达标分析项目厂界50m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敏感点。(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为了确保噪声排放稳定达标,本次环评提出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合理布局,设备均布置于车间,使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②加强管理,生产过程中应加强生产设备的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综上所述,项目所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采取以上治理措施后,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会对厂界及外环境造成大的影响,可以做到厂界噪声达标,对外环境影响不大。(4)自行监测要求经查阅《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主行业为“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其他”,为登记管理。主行业涉及通用工序中的锅炉,但非重点管理且锅炉合计出力小于20t/h以下,因此排污许可为登记管理。排污许可登记管理不强制要求自行监测,因此本项目不需设置自行监测计划。4.2.4运营期固体废弃物影响和保护措施本次项目建设未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性固废新增。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软水制备器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本项目设有天然气锅炉,天然气锅炉用水经软化水处理系统处理,采用离子交换树脂制备软水,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软水制备产生,属于一般固废,不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 年版)》中的危险废物。属于《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第4号)中代码为900-008-S59(废吸附剂,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活性炭、氧化铝、硅胶、树脂等废吸附剂)的废物。本项目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为 0.16t/a。项目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综上所述,本项目固废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表4.2.4-1 固废产排情况一览表产生环节固废名称形态主要成分属性判定依据类别、代码、危险特性产生量t/a去向软水制备废离子交换树脂固树脂一般固废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900-008-S590.16由厂家回收处置(2)固废处置措施1)一般固废处置措施厂内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软水制备离子交换树脂,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置。本项目锅炉房软水制备间内设置2㎡的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区,设置包装箱对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进行暂存。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要求进行建设,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本项目废离子交换树脂暂存区位于软水制备间内,使用包装箱进行暂存,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3)固体废物管理要求对于一般固废要求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标准进行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锅炉技改 锅炉房 锅炉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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