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建招标采购公告(2025)
清水河县刘胡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刘胡梁煤矿100万吨/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为切实保护公众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开性和民主性,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现进行项目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清水河县刘胡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刘胡梁煤矿100万吨/年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窑沟乡
项目概况:项目现有开采能力为60万吨/年。本次扩建项目采矿规模达到100万吨/年,开采方式不变,采用露天开采,采用单斗-卡车间断式开采工艺。剩余服务年限2.4a。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下方。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示后,自行下载查阅,也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一系列联系方式,和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取得联系索取和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IoA8BhguP9bF3oWWfcm9g提取码:2mpl)
2.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IoA8BhguP9bF3oWWfcm9g提取码:2mpl)
单位名称:清水河县刘胡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窑沟乡 邮编:010010
联系人:侯总 电话:13171040517
邮箱:1044896020@qq.com
环评编制单位: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与海东路交汇处紫光园办公楼东楼 邮编:010010
联系人:张工 电话:0471-4632269
邮箱:49349099@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和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主要为井田周边的居民、单位职工或团体、组织和管理部门以及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群众或团体。
2.征求的主要事项:主要征求公众对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所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建议和意见;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中应该关注的问题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公示后,自行下载并打印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毕反馈意见或建议后,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一系列联系方式,和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并提供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神华集团海勃湾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露天煤矿
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扩建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