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 垃圾焚烧飞灰招标采购公告(2025)
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内江市雄烽工贸有限公司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内江市雄烽工贸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威远县连界镇先锋村11组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约40亩,总投资25000万元,建设飞灰水洗设施、干化热解设施、废水蒸发设施及配套公辅设施,采用“低温热分解+逆流水洗+蒸发分盐”工艺,建设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垃圾焚烧飞灰10万吨/年的处置能力,并生产工业盐3万吨/年。
二、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江市雄烽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威远县连界镇先锋村11组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3508050109
三、 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四川万方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剑南大道中段1098号世豪A座1栋10层1010房
联系人:贺工
联系电话:15008206808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示主要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公众可通过本次公示附件链接获得该项目的公众意见,或通过生态环境部官网("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下载。
五、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所在地周围的居民、团体和其他对本项目感兴趣的公众均在本次环评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内。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如下: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3、对项目建设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的认识;
4、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
5、其他一些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六、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信息公示起,公众可通过给建设单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发送电子邮件或信函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或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注:请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尽量提供详尽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公示单位:内江市雄烽工贸有限公司
附件1:"G:微信文件WeChat Filesw_m_qiaoFileStorageFile2025-03公示文件附件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 垃圾焚烧飞灰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