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料招标采购公告(最高人民法院2025)


竞买公告

公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本次网络司法拍卖已按照上述规定通知了本案的有关人员,部分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通知或可能存在未知权利人,特此公示。宁国市人民法院二O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特别提示:在本院网站页面中出现的“拍卖服务”“赊呗服务”及“根据拍品为你推荐服务”,均与本院无关,请竞买人谨慎选择。如出现任何法律纠纷,竞买人责任自负。

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4月14日10时至2025年4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宁国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法院户名: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拍卖标的:位于宁国市平兴村溧宁高速宁国南出口处的4724立方米石料(重量约为7327吨)

评估价:21.7304万元
起拍价:15.21128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或其整数倍)。
一、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有其他规定的除外)。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或竞买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最迟在拍卖开始前三个工作日向执行法院执行局办理委托手续,相关资格须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我院已委托宣城市乐拍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接受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咨询和看样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13500543886(乐拍公司-微信同号)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

公安机关扣押石料为4727m3,评估重量约为7327吨。因拍卖现场已被植物与土方覆盖,现场交付时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挖掘铲运工作,交付完成后,买受人应对交付现场进行平整并进行复原复绿,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需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完成拍卖标的物的称重、转运工作,交付数量依据实际地磅称重为准,多不退少不补。如超期后未进行称重、转运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负担。买受人装运时须自行准备或联系地磅进行过磅,费用由买受人自理。买受人在装载、运输过程中应做到安全、有序,不得超载超重,如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任何不良后果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拍卖标的以竞买人实地现场查勘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应事先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标的数量、质量、品质、运输环境、运输路线进行了解,尤其应当对本次拍卖标的的品质和成分含量充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所意向竞买标的的一切现状及品质,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强制执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成交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参照悔拍进行处理,同时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4、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最迟在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我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有无优先购买权人的相关说明: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若有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除买受人之外的其他竞买人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7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拍卖余款,足额缴入我院指定账户,并在缴清全部拍卖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法院财务室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到我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办理拍卖标的物相关交接手续。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我院在3个月内将所拍标的物交付买受人。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我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国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宣城宁国支行,账号:2610201021000493966026811)。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买受人付清拍卖余款后自行办理过户等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自行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运、称重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所涉及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负担。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十四、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乐拍公司咨询电话:13500543886(乐拍公司-微信同号)
法院咨询电话:饶法官0563-4301129
举报监督电话:0563-4300009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公告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同步发布。

宁国市人民法院
二O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石料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