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新建工程招标采购公告(2025)
西乌旗分局关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水库西岸至白音华西收费站(G207线)段公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公示
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西乌旗分局关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水库西岸至白音华西收费站(G207线)段公路新建工程项目环评文件转报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的公告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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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水库西岸至白音华西收费站(G207线)段公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西环审表〔2025〕10号
2025年3月28日
见附件
注:1、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近期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代办转报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决定审批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西乌旗分局 0479-3528009(传真)。邮编:026200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水库西岸至白音华西收费站(G207线)段公路新建工程项目.docx
西环审表〔2025〕10号 关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水库西岸至白音华西收费站(G207线)段公路新建工程项目.docx
西环审表〔2025〕10号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水库西岸至白音华西收费站(G207线)段公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西乌珠穆沁旗交通局:你单位报送的《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水库西岸至白音华西收费站(G207线)段公路新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由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西乌旗分局委托内蒙古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锡林郭勒盟分公司对《报告表》进行了技术评估,出具了评估报告(锡环投评估表〔2025〕03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全线位于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巴彦花镇境内,起点桩号为K0+000,接G207线K163+995处右侧现有预留道口,终点终点桩号为K10+005,接高勒罕水库西侧牧区自然路,路线长10.005公里,线路基本按现自然形成的土路线性及走向布设,采用三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建设,路基宽8米,路面宽7米,路面采用天然砂砾路面。全线设置钢筋混凝土圆管涵6道,过水路面2道,全线设平交口3处,为T形交叉。本项目永久占地132501平方米,其中占用草地126607平方米(约189.9105亩)、占用林地5894平方米。本项目不设置施工场地、施工营地,临时施工道路等,无临时占地。本项目填筑所需砂砾、石渣拟计划外购,不设置取土场。本项目挖方全部回填,无弃土,因此不设置弃土场。本项目路基开挖前对可利用表土进行剥离,剥离厚度0.1米,剥离表土2946立方米,表土堆放在永久占地红线范围内,边施工边覆土路基两侧,用于植被恢复,无新增临时占地。本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住巴彦花镇当地居民民房。项目工程总投资为10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6万元,占总投资的1.53%。《报告表》认为,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鼓励类---“二十四、公路及道路运输”:“2.公路智能运输系统开发:快速客货运输、公路甩挂运输系统开发与建设,公路集装箱和厢式运输,农村公路和客货运输网络开发与建设,出租汽车服务调度信息系统开发与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西乌珠穆沁旗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农村牧区公路建设用地范围是否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复函》,项目不在西乌珠穆沁旗已批准的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依据《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3年版)中“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属于“西乌珠穆沁旗一般管控单元”(ZH15252630001),符合该环境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综上,该项目符合“三线一单”及准入要求。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做好以下工作:1、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项目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公路施工扬尘(施工场地路基开挖和填筑、筑路材料运输等)、临时拌合站粉尘和车辆、施工机械车辆尾气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运输土石方、砂石料等散体物质车辆管理,运输车辆采用加盖篷布防护措施;施工开挖土方移挖作填,尽量横向调配,减少远距离运输,表土及未能及时回填的土方应集中堆放、苫盖,减少粉尘影响;临时取土场分区取土,减少开挖作业面,表土堆场密目网防护;临近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路段,加强洒水降尘;对施工工地应设定“6个百分百”要求。各种施工及运输车辆均采用环保达标的车辆及机械,不得使用劣质燃料,定期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加强施工车辆调度管理,禁止运输车辆超载,确保排放废气中的各种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管理,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汽车尾气、过往车辆产生的道路扬尘等。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扬尘污染防治和减缓措施:道路两旁植被恢复,充分利用绿色植物交换空气、降尘的作用;来往车辆限制车速,安装限速标识;对汽车排放进行抽查,对运输散体物质的车辆必须严加管理。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等。本项目施工人员租用民房,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现有生活设施,生活污水不得外排;机械车辆返回其经营单位场地由其经营单位负责冲洗。项目沿线不建设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等,运营期无废水产生。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为三级砂石公路建设,挖方全部回填,无弃方,路面砂砾、石渣铺设,外购石料全部利用,无工程废料产生,施工固废主要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项目无收费站、服务区、养护工区等工程,项目道路运营期道路自身不产生固体废物。。公路通车后,应妥善处理过往司乘人员产生的废纸、废塑料袋、烟蒂等生活垃圾,以及汽车装载货物的撒落物等,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减轻对周边的自然环境产生的影响。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高噪声施工机械夜间(22:00-次日6:00)严禁在沿线的声环境保护目标附近施工;昼间施工时也需进行良好的施工管理和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如采用临时声屏障等;如因工程原因难以避免夜间施工,则需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过批准后方可进行;对于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在利用现有的道路用于运输施工物资时,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尽量在昼间进行运输,以减少对运输公路两侧居民夜间休息的影响。项目运营期通过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限制车况差、超载的车辆进入,可以有效降低交通噪声污染源强。临近声环境保护目标居住点路段设置限速标识和禁止鸣笛标识,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降低汽车噪声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加强道路通车后的道路养护工作,维持道路路面的平整度,避免因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而引起交通噪声。根据交通量增大引起的声环境污染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征收使用草地、林地行政许可决定使用草地、林地,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在征占土地范围内进行施工作业。施工范围内可利用的表土进行剥离,单独防护,严格管理,用于后期植被恢复。采用绿色施工工艺,土石方平衡措施,减少地表开挖,植被破坏。因公路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应边施工边恢复,及时恢复植被,形成与原来一致的自然景观。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在占地范围内,采用土袋装土临时拦挡进行防护,密目网苫盖,用于植被恢复覆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破坏用地范围外的野生植物。施工应注意防火,施工用火要向有关单位进行申报取得批准后方可进行。采取工程、植物及其他措施加以防护以减少水土流失现象发生。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禁止捕猎任何野生动物,尽量缩短施工作业时间,减少对野生动物的干扰。项目应制定详细的植被保护与恢复管理制度,包括定期检查、维护和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制度中应明确责任人和工作流程,确保生态恢复目标能够逐步达成。植被恢复区严禁放牧,禁止车辆及行人碾压、践踏;采取科学的抚育措施,如病虫害防治等,促进植被健康生长;定期检查植被恢复情况,如发现枯死植被,及时进行补种,确保植被恢复与自然景观基本一致。建设单位依据林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项目使用林地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用地单位按照批准的使用林地地类、面积和范围组织施工。并要按拟定的森林植被恢复作业设计,安排植树造林,确保恢复不少于因使用林地而减少的森林资源面积。根据对项目区自然条件和各绿化部位的具体立地条件的分析,结合公路建设对水土保持防护要求,依据“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选择乡土物种,避免外来物种侵入等生物安全问题。运营期建设单位应加强对路基边坡及两侧植被的管理与养护,保证成活率;交通管理及养护部门应加强管理和宣传教育,确保沿线的恢复植被不受破坏,定期开展相关环保培训,以提高环境管理水平,杜绝环境事故;项目区如果发现植株死亡或者覆盖率达不到预计目标,要尽快补植,并形成工作制度,严格执行;定期对植被、野生动物等进行监测;对影响和破坏的植被进行生态补偿。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一)要将环境保护措施纳入初步设计报告并落实环保设施投资概算。(二)要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三)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运。四、我局委托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西乌旗分局对该项目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2025年3月28日抄送:盟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盟生态环境局西乌旗分局锡林郭勒盟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3月28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路新建工程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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