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钧智能制造中心招标采购公告(2025)
公示类型:
批后公示
业务类型: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单位名称:
东莞市高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何泳森
营业执照:
91441900MABLMUA28X
用地位置:
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基业路8号
我局于2012/07/31核发给东莞市高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12-84-1004号〕,因土地使用权已变更为东莞市高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现东莞市高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撤销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经按程序审查,我局同意东莞市高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我局同意东莞市高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决定注销2022-10-08核发的“2012-84-100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件及附件同时予以作废。
地字第4419002025YG0078549号用地证.pdf
地字第4419002025YG0078549号用地红线图.pdf
地字第4419002025YG0078549号用地规划设计要点.pdf
地字第4419002025YG0078549号用地红线图.dwg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监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19002025YG007854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发证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日期2025年3月21日用地单位东莞市高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名称东莞市高钧智能制造中心项目批准用地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用地文号东自然资(市场)变更[2025]018号用地位置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基业路8号用地面积13927.09平方米土地用途工业用地建设规模总计容建筑面积:48744.82平方米(容积率:3.5)土地取得方式出让附图及附件名称1、用地红线图:2、规划设计要点:3、一类项目;4、规划用地性质:M1(一类工业用地);5、变更。原发证日期:2012年7月31日,原证号:地字第2012-84-1004号作废。遵守事项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四、本证所需附图及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请单位东莞市高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用地规划许可编号地字第4419002025YG0078549号用地项目名称东莞市高钧智能制造中心项目用地位置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基业路8号用地面积13927.09平方米[20.89]亩土地用途工业用地批准机关东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日期2025年03月21日基本指标容积率2.0绿地率=-%建筑密度=50%最大高度(=60米其它要求1、具体要求按《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相关规范执行2、一新Hg=2.90X=2545364.683H=2.90/Y=38468270.999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和建筑红线Hg3X=2545359.331线线Hx=3YY=38467979.560用地红线坐标2545411.08438468085.3N2X2545347.03038468000.5983X2545343.41538468003.80842545339.796Y38468007.0155X2545336.174y38468010.21716X2545332.54838468013.4177X2545328.92038468016.68X2545325.28938468019.80开92545321.65438468022111102545318.0163848021.u2545310.375112131125450.46829.782.050168488046.21315452940588468048.373-1185288.802846805L530J192545285386****.6823254628146738408057.8815-1区250.705Y38168060.9779516274.1238468064.1192545270利4238468067.2572545266.761Y38468070.392525X2545263.01738468073.52326区2545239.389Y38468076.650X2555255.699Y38468079.774417.201X-2545321.508Y=38467929.528新园28301X区2545252.0052545250.8682545304.640YIYy38468170.20938468082.89438468096.865X2545306.093Y38468169.073建筑红线坐标2区2545346.3044Y38468007.928高IX2545404.157138468084.44632545256.82038468085.3724F2545256.00238468095.412H3,00X-2545230.994525454041572545385.60338488084.44638468163.0676IXYHx-2.80/Y-38468090.971比例:2000OG1规划设计要点用地概况(一)编号:地字第4419002025YG0078549号(二)申请人名称:东莞市高钧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三)用地位置: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基业路8号(四)用地性质:工业用地(M1一类工业用地)【五】主要功能:工业二、基本指标指标名称数值用地面积13927.09平方米容积率(R)2.0≤R≤3.5绿地率(L)%建筑密度(M)%≤50建筑限高(G)米≤60三、公建配套要求【/】四、交通市政要求【1】机动车出入口:原则上不得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开设机动车出入口。【2】按照《关于调整《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停车配建要求的通知》(东自然资(2022)302号)、《关于优化《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停车配建要求的通知》、《关于聚焦先进制造打造高品质空间全面加快“三旧”改造的实施意见》(东府(2023)4号)及《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动城中村改造、现代化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20241106号)执行。【3】地块涉及规划广深第二高铁线路廊道,建设方案应征得轨道主管部门同意。【4】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时,应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开展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应按照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相关要求设置海绵城市指标。五、公共空间要求【】建筑退缩:建筑退缩距离须满足建筑红线的管控要求,同时应满足《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消防、日照、卫生、安全、地下管线、交通安全、防灾、防汛、公路及市政道路、绿化和工程施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六、竖向设计【1】建筑基地的场地竖向设计应减少对原有自然地貌的人为影响,应有利于城市空间环境,符合城市防洪、排涝的要求。1【2】场地设计标高应与相邻建筑基地保持统一和协调,地形条件允许的,应与相邻建筑基地的场地设计标高持平。【3】地块应充分考虑沿高速公路界面建筑立面形象,建筑布局宜遵循“前低后高、界面通透、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原则。七、城市景观要求【1】建筑风格应与周边环境及规划相协调。【2】建筑风格:新建建筑在建筑形态、高度、色调、外立面等方面应符合《东莞水乡特色经济发展区城乡风貌管理规定》,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其他要求八【1】项目开发建设需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发布(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72号)的管控要求。【2】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需符合《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3】申请地块占《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和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G01-10地块部分用地,控规剩余138.91平方米保持现状空地使用,不再进行开发建设,请万江街道办事处做好后续监管工作。九、注意事项项目开发建设应符合现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环保、住建、交通、水务、文物、卫生、消防和通信等方面的规定、规范,落实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各类专项规划及相关问题的管理要求。【1】《广东省绿色建筑条例》《东莞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年)》及相关政策规定。【2】《关于进一步明确东莞市装配式建筑实施标准和范围等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东建节能(2022)8号)及相关政策规定。【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6】23号)及相关政策规定。【4】《东莞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20)35号)及相关政策规定。【5】《东莞市加快5G基站建设的实施方案》(东工信(2020)252号)及相关政策规定。【6】项目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前应落实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关于建设项目交通评价报告编制的管理要求。注释:(一)本规划设计要点依据国家和省市法律、法规、技术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二)本规划设计要点应与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共同使用,作为《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三)建设用地的开发建设应符合本规划设计要点、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规范、《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东莞市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管理暂行规定》和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四)未尽事宜,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规范执行。核发日期:2025年3月21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高钧智能制造中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