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办公楼 商业招标采购公告(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三元里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2025)
交易编号: 三元里(十五社)LX20250062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三元里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定于 2025-04-17日10:00时对祥元路2号至30号2-5楼EF301进行竞投,本项目采用公开暗投方式进行,本次交易机构为:街道交易站,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竞投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资产名称
资产编号
单元号
交易面积
建筑面积
交易底价
资产地址
资产类型
资产详细用途
祥元路2号至30号2-5楼
011105001015-02-0131
EF301
72.00 平方米
72.00 平方米
3450.00 元/宗·月
祥元路2号至30号2-5楼
办公楼
商业
标的物的具体情况是由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三元里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以书面的形式向交易服务机构提供的,竞投意向人须自行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测量、查阅相关资料等)并承担风险。
竞价资质要求:意向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加。 。 备注:详见交易规则、交易方案及合同样本 。 租赁年限:2.00年。 产权情况:无集体产权证,本次竞投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租金递增方式:2年后变租,每2年递增一次,递增方式为无 (固定值单位为元/比例单位为%),递增值为0.00 。
二、本次项目采用公开暗投方式竞投,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每次举牌加价为 元的整数倍。
三、报名流程
(一)、在竞投公告的附件中下载竞投相关资料(《交易方案》《合同样本》《交易规则》等)。 (二)、审查自身是否符合竞投资质要求,竞投意向人自行对标的物进行了解核实(含实地勘察、查阅相关资料等)。 (三)、提交报名资料,待交易机构组织审核工作。交易机构将以书面或短信的方式通知报名人资格审查结果。 (四)、现场竞投的,通过审查的报名人交纳保证金后,自行向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三元里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提交开具交易保证金汇款单,将村社开具的保证金收据材料提交给交易机构(在区交易中心、钟落潭镇交易中心进行的交易,直接汇款交纳保证金即可)。 。 (五)、经交易机构组织人员确认保证金交易成功,报名人获得竞投资格。
四、报名资料包括:
(1)、现场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的,请于2025-04-07至2025-04-15,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报名资料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提交。 说明: (1)、意向方提交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提供原件核对。法人和其他组织所提交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请携带公章办理报名手续),如一份资料有多页的,需加盖骑缝章。 (2)、意向方报名、竞投、签约若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文件:意向方为自然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意向方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意向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意向方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所有复印件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五、竞投保证金
(一)现场竞投的,竞投意向人必须在2025-04-15日17:30时前完成如下工作:将保证金交纳汇款材料提交给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三元里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并将村社开具的保证金收据材料提交给交易机构(在区交易中心、钟落潭交易中心进行的交易,只需于日时前完成保证金汇款即可)。
(二)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 。
(三)交易保证金金额: 6900.00 元。
(四)开户行: 工行广州广源西路之行 。
(五)银行户名: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三元里街道办事处。
(六)银行账号: 9558853602006271307。
注意事项: 1.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报名人名称一致。 2.一宗交易对应一份保证金,参与多宗交易需分开交纳多份保证金(汇款时请备注保证金对应的交易编号) 3.采用银行转账支付交易保证金的,报名人经交易机构审核后发现不符合竞投人资格标准的,但已直接将交易保证金转入指定银行账户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方需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交易保证金无息退还原转入账户。 4.请及时做好交易保证金的交纳工作,避免因各种原因导致保证缴纳失败或晚交。
六、竞投时间:
现场交易:请成功报名人在2025-04-17日10: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本项目指定交易服务机构现场参与竞投会,请提前半小时到场做好签到及相关工作,超过指定竞投时间,视为放弃竞投资格。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可能因出现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投诉而推迟竞投会时间,如有推迟将另行通知竞投会时间
七、其他说明:
1、本项目的所有解释权归街道交易站交易机构所有。
八、联系方式
(一)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振威
联系电话: 020-86357713
(二)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庾小姐
联系电话:020-86560891
联系地址:三元里街集体资产交易站
指定网址: 3z.by.gov.cn
交易监督机构监督人: 李志彪、朱洁莹
交易监督机构联系电话: 020-86357713
九、附件
(1)交易方案: 交易文件.doc
(2)合同样本: 合同样本.doc
(3)交易规则: 交易规则.doc
(4)成交确认书模板: 成交确认书模板.doc
(5)资产的现状图: 资产的现状图.doc
街道交易站
2025年3月31日
交EF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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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n\n\n\n\n- 1 -\n\n合同号:\n\n写字楼租赁合同\n\n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三元里村第十五经济合作社\n\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11728192658X\n\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农户代表人): 李振威\n\n联系电话: 86357713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祥元路 2号至 30 号管理处\n\n经营主体类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公司 □其他:\n\n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n\n□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n\n法定代表人(负责人):\n\n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n\n联系地址:\n\n经营主体类型:□自然人 ☐公司 □个体工商户 □其他:\n\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有偿的\n\n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商铺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n\n第一条 写字楼概况\n\n甲方将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祥元路 2 号至 30 号 室 的写字楼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总\n\n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已将出租的写字楼情况充分披露告知乙方,乙方对甲方出租的写字\n\n楼已作充分了解,同意承租,仅用于 办公 用途,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等有关\n\n规定使用。如乙方需要用作其他用途的,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n\n变更。\n\n第二条 租赁期限\n\n本合同下的写字楼租赁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n\n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甲方无偿收回写字楼使用权。\n\n第三条 合同履约保证金、租金、管理费、维护费及支付\n\n(一)合同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签订 当 天内,乙方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 元\n\n(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正),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n\n\n\n- 2 -\n\n不抵作租金、管理费、维护费(注:合同履约金可设置在合同单月租金、管理费、维护费的 2-\n\n12 倍范围内)。租赁期届满,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并依约定将写字楼完好交还给甲方后 五 天\n\n内,乙方向甲方出示保证金收据后甲方将合同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回给乙方;如乙方非不可\n\n抗力原因终止经营或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视作违约处理, 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证金归\n\n甲方所有。\n\n(二)租金及管理费(以下统称:场地占用费)收费标准:\n\n场地占用费采用第 多期无递增方式 种方式计算:\n\n每月场地占用费合计为: 元。(其中租金 元,综合管理费 元)。\n\n(三)场地占用费支付方式采用 一次性付清方式 :\n\n场地占用费按 每月 3日前 一次性收取,合同签订 当 天内支付首次费用。场地占用费\n\n存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且甲方确认收到乙方场地占用费的十日内,由甲方开具有效的收款\n\n凭证。\n\n乙方必须以 银行转账或二维码付款 方式支付场地占用费,存入甲方指定账户。\n\n(四)在租赁期内,必须按规定期限缴交场地占用费,凡拖欠场地占用费的,乙方需支付\n\n违约金,违约金每天按照所欠场地占用费 3 ‰计算。如乙方拖欠甲方场地占用费超过 30 天,\n\n即视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该商户暂停供水、电及单方解除合同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收\n\n回租赁物,甲方同时保留向乙方追缴拖欠的包括但不仅限于场地占用费、水电费和违约金的权\n\n利(违约金最高总额不超过合同总标的的 30%)。\n\n(五)租赁期内产生的水费、电费、公共水电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于每月 3 日前向甲\n\n方或第三方缴交上月水费、电费。\n\n第四条 写字楼移交\n\n(一)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将写字楼交付给乙方使用。\n\n(二)乙方确认事前和移交时已对写字楼现状充分了解,确认写字楼现状符合乙方的租赁\n\n要求,双方按物业现状租赁。\n\n(三)甲方将物业交付给乙方时,甲乙双方应在物业现场,乙方对物业状况有异议的,应\n\n当场提出,协商解决。\n\n(四)租赁期满,甲乙双方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满后 当 天内将\n\n物业完好归还甲方。如迟延清退物业的,自延迟之日起加倍计收场地占用费,甲方并有权采取\n\n一切必要措施直接收回物业。\n\n(五)出租场地的设施清单,甲方交给乙方使用场地内的设施,乙方有使用和维修的责任,\n\n其设施清单明细如下:柜机 匹 台 匹 台、分体机 匹 台 匹 台、\n\n保险开关、光管、插座、排气扇、坐厕水件等。乙方按清单点收使用,到终止合同时如数完好\n\n\n\n- 3 -\n\n交回给甲方。(甲方另负责的大楼公用设施、场地等不列进本清单内)\n\n第五条 物业租赁要求\n\n(一)本合同物业用于经营 办公 行业,不得从事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包括但不仅限于污\n\n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否则,视乙方违约。如乙方变更经营行业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才\n\n能经营。\n\n(二)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开业前自行依法领取包括但不仅限于营业执照、卫生\n\n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方可进行经营活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n\n(三)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消防管理条例,对物业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负责。\n\n乙方不得在承租物内存放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物品;必须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物业前及通\n\n道不得堆放物品。如乙方违反本条规定而发生意外事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n\n第六条 物业使用要求\n\n(一)乙方在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业及所属设施的使用权。乙方应负责租赁写字楼内专用\n\n设施的维护、保养、年审,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保证在本合同终止时专用设施以可靠运\n\n行状态随同租赁写字楼归还甲方。甲方对此有检查监督权。\n\n(二)乙方对租赁写字楼及所属设施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的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n\n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避免一切可能发生的隐患。\n\n(三)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业及所属设施,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业及\n\n所属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n\n(四)租赁期间乙方如需对租赁物业及所属设施进行装修或增加设施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n\n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装修或增加设施不得对物业结构造成不良影响。租赁期满,对乙方装修或\n\n增加设施,甲方有权选择以下任一种方式行使权利:\n\n1.依附于承租物业装修及不可移动设施归甲方所有;\n\n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n\n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n\n第七条 物业转租、租赁转让\n\n租赁期间乙方不得转租、转让承租商铺及所属设施。\n\n第八条 物业土地征收、征用\n\n本合同存续期间,如国家需征收或城市建设需要、需征用乙方租用物业的土地或物业的,\n\n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搬迁。乙方应依甲方通知的时间将承\n\n租的房屋交回甲方,甲方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房屋或场地\n\n的,应向甲方支付双倍场地占用费的占有使用费,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甲方有\n\n权没收乙方的保证金。征地补偿款、建(构)筑物及设施补偿费全部属甲方所有,其他补偿费\n\n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n\n第九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n\n(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n\n1.甲方承诺,本次出租物的出租相关行为已履行了内部民主决策程序,遵守产权交易等有\n\n\n\n- 4 -\n\n关规定,甲方有权对该出租物进行出租;\n\n2.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场地占用费及其它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水费、电费、垃圾费等);\n\n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遵守法律法规、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n\n4.甲方不得干涉和妨碍乙方依法进行生产经营活动;\n\n5.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免租期,要\n\n求乙方补交免租期场地占用费;\n\n6.甲方不承担乙方的经营风险;\n\n7.租赁期间,甲方提供上述大楼房间给乙方使用,负责大楼的主体结构、外墙和公用部分\n\n的水道、电路等设施的维修,其它乙方自已使用的一切设施维修由乙方自理。\n\n8.若因物业的报批报建、权属状况、未办理产权证等原因,本合同被司法机关认定为不成\n\n立、未生效或无效,甲方对此无过错,甲方无须向乙方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或违约责任,且乙方\n\n自愿放弃要求甲方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权利,并仍应按照本合同的场地占用费标准向甲方支\n\n付场地占用费或占用使用费直至甲方书面确认收回物业之日止,同时乙方应按期足额缴清水费、\n\n电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卫生费、上网费(网络费)等费用;\n\n9.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给乙方提供相应的物业。\n\n(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n\n1.乙方在移交前保证详细知悉和了解物业及所属设施现状,如发现有问题的,必须立即与\n\n甲方沟通协调;\n\n2.乙方应合法经营,按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在其承租期内进行各项\n\n行为均应遵守国家、省、市和区的有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本合同场地的土地使用税、\n\n物业税、工商税费及水电费等),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n\n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物业公共部位、公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通过物业费\n\n(不得以水电价格、用量、金额挂钩或为基数计算)、场地占用费或公共收益解决。乙方对外\n\n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法律责任、经营风险和损益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违反本款,甲方有权\n\n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合同解除的不利后果,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n\n3.乙方在租赁期内有责任保护环境、保护交通道路及公共设施,如因乙方造成污染或损坏\n\n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不得占用公共道路堆放物品、器材,不得堵塞下水道;\n\n4.乙方租用物业后若需安装户外广告牌,须先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加装。因(1)乙方在\n\n广告牌制作、安装、维护等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意外而造成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2)因广告牌\n\n倒塌、脱落、坠落或者损坏等造成他人权益受到损害的,(3)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安装的,出现\n\n安全事故,上述情形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的法律责任。若甲乙双方提前解除/终止合同或租赁期满,\n\n乙方必须自行出资拆除广告牌,恢复物业原状,方能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n\n5.租赁合同期满后或合同提前终止,属于乙方的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拆除,并在租赁年限\n\n届满后 当 天内自行清理好场地杂物,逾期未拆除清理的视乙方自行放弃,甲方有权对其进行\n\n处置,并且处置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n\n6.本合同物业仅用于合法经营,甲方可定期到出租物业进行检查,乙方应当配合。甲方或\n\n\n\n- 5 -\n\n乙方发现出租物业内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向所属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告并配合\n\n处理。甲方及乙方均应当配合所属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的处理措施,否则甲方有权终\n\n止租赁合同且不承担返还保证金及已支付场地占用费等责任,并可以就实际遭受损失要求乙方\n\n赔偿;\n\n7.乙方在租赁期内,必须采取合理措施以保证该物业内设备的无损(自然折旧及不可抗力\n\n原因而引致的损毁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变该物业的结构及用途。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该物\n\n业及其设施设备毁损、其他物业及其设施设备毁损、公共系统及公共设施设备毁损的,均须由\n\n乙方负责自费恢复原状或赔偿经济损失。\n\n甲方对提供的消防、配电设施进行定期维修保养,以保证安全和正常使用,并达到国家规\n\n定的要求,定期维修应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应予以协助配合并提供相应的便利。\n\n第十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n\n(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双方法人代表变动影响,也不因甲方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n\n除。任何一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n\n(二)租赁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一约定或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或\n\n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甲方已向乙方收取的费用不作退还,并收回出租物业\n\n及所属设施:\n\n1.未按时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n\n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物业及所属设施;\n\n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承租建物业及所属设施结构;\n\n4.损坏承租物,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n\n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承租物业及所属设施租赁用途;\n\n6.逾期未缴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缴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n\n7.拖欠场地占用费 2 个月以上(含本数);\n\n8.一经发现乙方利用租用物业从事生产、销售侵犯知识产权或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或\n\n租用物业为生产、销售侵犯知识产权或假冒伪劣商品提供仓储、运输等服务;或租用物业用作\n\n污染环境的项目和其他非法经营,或租用物业用于无证办学,经营“散乱污”行业和不符合工\n\n商、环保要求的行业;或租用物业进行违规违法建设、贩(藏)毒、吸毒、卖淫、诈骗以及未\n\n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等行为的;或违反我国消防、安全生产等有关法律及各级管理部门的\n\n相关规定的。\n\n(三)在租赁期内,如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n\n解除,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自行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合\n\n理措施以减少这一事件造成的损失。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终止合同的,场地占用费按照实际使用\n\n的天数计算,多退少补。\n\n(四)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经甲方对应\n\n的民主层级表决通过后才能进行变更或解除。甲方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后应进行公示告知本\n\n经济组织成员,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n\n\n\n- 6 -\n\n第十一条 合同结算和清理条款\n\n承租方(竞得人)明知出租物业存在瑕疵,仍参与竞拍或主张合同无效的,应当向出租方\n\n赔偿空置场地占用费损失(不满六个月按照六个月计算空置费用等损失);出租方还有权没收\n\n保证金(竞拍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并向承租方(竞得人)主张合同总金额 30%的损失。此\n\n条款在合同撤销、无效后,该条款仍然有效,并做为合同结算和清理的依据,双方均予以认可。\n\n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n\n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引起诉讼的,由房屋所在\n\n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调查取证费、鉴定费等费用由法院判决决定。\n\n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n\n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n\n合同期满后,若甲方对该物业重新进行出租,乙方 (是/否) 享有优先权;\n\n第十四条 合同效力\n\n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肆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壹 份,乙\n\n方 壹 份,街三资办 壹 份,联社 壹 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n\n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n\n补充: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该场地之前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自动终止失效。\n\n(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n\n签署页:\n\n甲方:广州市白云区三元里街三元里村 乙方:\n\n第十五经济合作社\n\n盖章: 盖章:\n\n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n\n签约代表: 身份证号码:\n\n年 月 日 年 月 日\n\n\n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办公楼 商业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