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
二、建设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沙江路331号
三、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四、公示期为:2023年11月09日~2023年12月06日
五、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系人:亢永
联系电话:15261298436
通讯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沙江路331号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意见
(已压缩)专家意见.pdf
(已压缩)宿腾验收报告表.pdf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3年10月29日,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并成立验收组。验收组由建设单位、验收检测单位、环保工程设计施工单位及专业技术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主体工程及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的介绍,验收检测单位对验收检测工作开展情况及验收检测报告的主要内容与结论的汇报,并勘察了项目主体工程及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查阅了企业相关资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与会人员经认真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沙江路331号。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项目于2020年01月开工建设,已形成年产7500吨智能标签的生产能力,2023年09月建设完成并调试。(二)环保手续履行情况2019年09月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江苏蓝湾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2月09日取得了环评报告表的批复(宿环建管表2019163号)。于2023年09月2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1300MA1YQNQL1B001P)。现具备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条件。(三)投资情况本项目总投资8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90万元,占总投资的1.06%。(四)验收范围该项目环评报告表及批复规定的与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实际建设内容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二、工程变动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照《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意见,本项目有变动但是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不属于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有热熔涂布废气、水胶涂布废气、搅拌废气、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热熔涂布废气和四台搅拌机产生的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水胶涂布废气和两台搅拌机产生的搅拌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一起通过管道输送至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CO)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导热油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二)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选用噪声低、震动小的设备,安装减震设施,有效降低了噪声源强,设备合理安排整体布局,生产车间采用实体墙,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有效降低了噪声源强,保证厂界噪声达标。(三)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边角料及次品、废包装袋、废胶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废胶、废催化剂、干式过滤纸箱。边角料及次品、废包装袋、干式过滤纸箱收集后外售,废胶桶、废胶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及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1)废气本项目涂布工序、热熔胶搅拌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厂界噪声本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废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暂存及处置去向符合环保要求。(5)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本项目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应急物资已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储备,并开展应急演练。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浓度满足环评及环评批复要求的排放标准,厂界噪声达标,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六、验收结论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验收组认为该建设项目基本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七、要求和后续(1)加强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健全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台账资料及保存。(2)企业应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组织年度检测计划工作。八、验收人员信息5收组组长(签名):文何味陈,秀珍验收组成员(签名):7同年理弦才单位: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月日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签到表序号姓名工作单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签名1永江为宿情新村技有C3大录2何明江情江情之任ISISuS何3王军南京润森及杯动南京润森及杯动经理L2052705089三军4钱串。12泽清环境女的司12泽清环境女的司213770482088线串5陈,评富迁园科投有限幼富迁园科投有限幼13515299003陈计6成江苏恒环环境有限公司江苏恒环环境有限公司高工4050964937成7用工亦绿检如技求有限公司工亦绿检如技求有限公司技术19805282398因8河地出照降自河地出照降自收910031209266910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十月建设单位(盖章):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王娟项目负责人(填表人):亢永联系电话:15261298436邮编:223800建设项目地址: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沙江路331号检测单位:江苏绿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表一建设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名称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新建改扩建技改迁建建设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沙江路331号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沙江路331号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沙江路331号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沙江路331号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沙江路331号主要产品名称智能标签智能标签智能标签智能标签智能标签设计生产能力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实际生产能力年产7500吨智能标签年产7500吨智能标签年产7500吨智能标签年产7500吨智能标签年产7500吨智能标签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19年12月开工建设时间2020年01月2020年01月2020年01月调试时间2023年09月验收现场监测时间2023.10.09~2023.10.102023.10.09~2023.10.102023.10.09~2023.10.10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宿迁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江苏蓝湾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江苏蓝湾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江苏蓝湾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南京润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泊头日召除尘设备厂泊头日召除尘设备厂泊头日召除尘设备厂投资总概算110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95万元比例0.86%实际总概算8500万元环保投资90万元比例1.06%验收范围:年产7500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验收验收范围:年产7500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验收验收范围:年产7500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验收验收范围:年产7500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验收验收范围:年产7500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验收验收范围:年产7500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内容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验收验收监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5)《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6)《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江苏省环境保护局,苏环控[97]122号);(7)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8)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4月2日);(9)《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中污染事故防范环境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总站验字[2005]188号文);(10)《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有关事项的通知》(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办[2018]34号,2018年01月26日);(11)《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苏蓝湾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2)《关于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宿环建管表2019163号,2019年12月9日)。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1、废气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涂布废气、热熔胶搅拌废气、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涂布工序、热熔胶搅拌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1-1、1-2、1-3。表1-1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一览表1、废气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涂布废气、热熔胶搅拌废气、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涂布工序、热熔胶搅拌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1-1、1-2、1-3。表1-1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一览表1、废气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涂布废气、热熔胶搅拌废气、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涂布工序、热熔胶搅拌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1-1、1-2、1-3。表1-1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一览表1、废气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涂布废气、热熔胶搅拌废气、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涂布工序、热熔胶搅拌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1-1、1-2、1-3。表1-1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一览表1、废气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涂布废气、热熔胶搅拌废气、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涂布工序、热熔胶搅拌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1-1、1-2、1-3。表1-1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一览表1、废气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涂布废气、热熔胶搅拌废气、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涂布工序、热熔胶搅拌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1-1、1-2、1-3。表1-1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一览表1、废气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涂布废气、热熔胶搅拌废气、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涂布工序、热熔胶搅拌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1-1、1-2、1-3。表1-1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一览表1、废气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涂布废气、热熔胶搅拌废气、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涂布工序、热熔胶搅拌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1-1、1-2、1-3。表1-1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一览表1、废气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涂布废气、热熔胶搅拌废气、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涂布工序、热熔胶搅拌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1-1、1-2、1-3。表1-1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一览表1、废气建设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涂布废气、热熔胶搅拌废气、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其中涂布工序、热熔胶搅拌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标准值见表1-1、1-2、1-3。表1-1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一览表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标准名称项目项目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50501.81.8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非甲烷总烃厂界监控浓度限值4mg/m3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表1-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mg/m3)表1-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mg/m3)表1-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mg/m3)表1-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mg/m3)表1-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mg/m3)表1-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mg/m3)表1-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mg/m3)表1-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mg/m3)表1-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mg/m3)表1-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mg/m3)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污染物项目监控点限值监控点限值限值含义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无组织排放监控位置执行标准执行标准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非甲烷总烃66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非甲烷总烃2020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在厂房外设置监控点《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表1-3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标准表1-3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标准表1-3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标准表1-3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标准表1-3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标准表1-3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标准表1-3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标准表1-3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标准表1-3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标准表1-3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标准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污染物项目污染物项目污染物项目污染物项目执行标准执行标准执行标准执行标准执行标准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污染物项目污染物项目污染物项目污染物项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颗粒物(mg/m3)颗粒物(mg/m3)颗粒物(mg/m3)颗粒物(mg/m3)1010101010烟囱或烟道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二氧化硫(mg/m3)二氧化硫(mg/m3)二氧化硫(mg/m3)二氧化硫(mg/m3)3535353535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氮氧化物(mg/m3)氮氧化物(mg/m3)氮氧化物(mg/m3)氮氧化物(mg/m3)5050505050汞及其化合物(mg/m3)汞及其化合物(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1≤1≤1烟囱排放口烟囱排放口2、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4。表1-4项目厂界噪声标准值2、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4。表1-4项目厂界噪声标准值2、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4。表1-4项目厂界噪声标准值2、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4。表1-4项目厂界噪声标准值2、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4。表1-4项目厂界噪声标准值2、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4。表1-4项目厂界噪声标准值2、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标准值见表1-4。表1-4项目厂界噪声标准值噪声源类别类别昼间夜间夜间单位厂界噪声3类3类655555dB(A)3、固废固体废物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危险废物鉴别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相关要求。3、固废固体废物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危险废物鉴别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相关要求。3、固废固体废物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危险废物鉴别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相关要求。3、固废固体废物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危险废物鉴别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相关要求。3、固废固体废物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危险废物鉴别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相关要求。3、固废固体废物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危险废物鉴别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相关要求。3、固废固体废物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危险废物鉴别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固体废物在厂内贮存时,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执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2019〕149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相关要求。表二工程建设内容: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7月18日,位于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沙江路331号,投资11000万元新建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的生产规模。公司于2019年委托江苏蓝湾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编制了《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2月09日取得宿迁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宿环建管表2019163号)。2023年09月21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1300MA1YQNQL1B001P)。2023年4月编制了《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宿迁市宿城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为:321300-2023-014-L。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阶段性建设,阶段性验收。现阶段年产7500吨智能标签生产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已全部建设完毕,所需的生产设备全部到位,各类污染治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均已正常运行,具备年产7500吨智能标签的生产能力。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环保相关资料及检测单位检测报告编制了本验收报告。公司现有员工12人,工作制度为年工作日250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时数2000h。当前因员工较少,生活污水达不到检测要求,本次未检测。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见表2-1。表2-1主体工程及产品方案序号产品名称及规格环评设计能力(吨/年)实际建设能力(吨/年)年运行时数1智能标签100007500250*8=2000h建设内容详见表2-2。表2-2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环评报告表及批复建设内容实际建设内容主体工程生产厂房建筑面积6118.00m2实际建设6118.00m2,厂房北侧和西侧为生产区域,南侧为仓储区域办公楼建筑面积2244.48m2实际建设2244.48m2辅助工程门卫建筑面积50.33m2实际建设50.33m2给水系统2000t/a当地自来水管网供水公用工程排水系统600t/a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因员工较少,生活污水达不到检测要求,本次未检测。供电系统供电系统60万kW当地市政电网供给环保工程生活污水生活污水化粪池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给排水系统。环保工程废气废气淋膜、涂硅、涂布工序废气经集气罩+喷淋塔+UV光催化氧化设备处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热熔涂布废气和四台搅拌机产生的搅拌废气经集气罩收集,水胶涂布废气和两台搅拌机产生的搅拌废气通过密闭负压收集,一起通过管道输送至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CO)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环保工程废气废气导热油炉废气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导热油炉采用清洁能源天然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环保工程噪声治理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距离衰减项目选用噪声低、震动小的设备,安装减震设施,有效降低了噪声源强,设备合理安排整体布局,生产车间采用实体墙,设备均设置在车间内。环保工程固废治理一般固废堆场一般固废仓库(10m2)实际建设10m2环保工程固废治理危险固废堆场危废仓库(5m2)实际建设15m2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2-3。表2-3项目实际主要设备清单序号设备名称环评设计数量(台/套)实际建设数量(台/套)备注1淋膜机10未建设2涂硅机10未建设3热熔涂布机22与环评一致4水胶涂布机21建设一台5分切机43减少一台6切张机40未建设7模切机40未建设8搅料机66与环评一致9包装机21减少一台10天然气导热油炉11与环评一致11环保设备11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浓缩)+催化燃烧(CO)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2-4。表2-4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序号名称环评设计年用量(t/a)实际年用量(t/a)储存位置备注1格拉辛纸30001835原料存放区外购2PVC\\PE膜165017原料存放区外购3铜版纸35202200原料存放区外购4热熔胶1000880原料存放区外购5UV固化硅油100/未使用6合成橡胶200180原料存放区外购7石油树脂300266原料存放区外购8环烷油200176原料存放区外购9胶水8034.8原料存放区外购10色料10.8原料存放区外购11松香甘油酯300255原料存放区外购12汽油(120#)50/未使用13乙酸乙酯03.5原料存放区外购注:根据企业调试期原辅料使用量计算实际年用量。水平衡本项目当前因员工较少,生活污水达不到检测要求,本次未检测。用水主要为涂布机对机器进行冷却使用的冷却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设有一座冷却塔,冷却塔冷却水量为11.7m3/h,循环水补充量为234t/a。本项目给排水平衡情况见下图。损耗234新鲜水2000,冷却水循环量图2-1水平衡图(t/a)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G1、N1,原纸G2、N2、S1搅拌热熔胶涂布G3、N3胶水分切开张,S2、N4成品检验S3、S4G:有机废气N:噪声S:固废包装入库图2-2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简述:搅拌:将热熔胶、合成橡胶、石油树脂、环烷油、松香甘油酯放入搅拌机中搅拌混合,用于涂布,该过程产生VOCs废气G1、机器运行噪声N1。涂布:将防粘纸通过涂布机,涂上水性胶,形成不干胶母卷,该过程产生VOCs废气G2、机器运行噪声N2、废胶S1,导热油炉废气G3和机器运行噪声N3。分切开张:通过分切机将不干胶母卷按照客户需求进行分切,最终形成成品,该过程有分切边角料S2和机器运行噪声N4产生。检验、包装入库:对成品进行检验,挑出不合格品,将合格品包装入库,该过程产生不合格品S3和废包装材料S4。DA002出口检测厂界无组织检测厂区内无组织检测厂界无组织检测厂界噪声检测厂界噪声检测表七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我公司委托江苏绿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10.09~2023.10.10对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阶段性验收)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监测期间,本项目正常生产,各项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符合验收监测工况要求。验收监测结果: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2023.10.09~2023.10.10。涂布工序、热熔胶搅拌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废气综合处理率达92%,满足批复要求;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监测结果详见表7-1。表7-1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测点位/高度检测项目检测频次检测结果检测结果检测结果检测结果检测结果检测结果限值测点位/高度检测项目检测频次2023.10.092023.10.092023.10.092023.10.102023.10.102023.10.10限值测点位/高度检测项目检测频次标干流量(m3/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标干流量(m3/h)排放浓度(mg/m3)排放速率(kg/h)限值◎11#排气筒进口非甲烷总烃第一次764378.60.601758476.10.577/◎11#排气筒进口非甲烷总烃第二次743475.20.559733872.30.531/◎11#排气筒进口非甲烷总烃第三次777175.40.586744970.30.524/◎11#排气筒进口非甲烷总烃均值761676.40.582745772.90.544/◎21#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第一次70525.573.93×10-271575.323.81×10-250mg/m3◎21#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第二次71215.984.26×10-272455.854.24×10-250mg/m3◎21#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第三次739163124.52×10-269445.683.94×10-250mg/m3◎21#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均值71885.894.24×10-271155.624.00×10-250mg/m3◎32#排气筒出口低浓度颗粒物第一次19121.12.10×10-319221.12.11×10-310mg/m3◎32#排气筒出口低浓度颗粒物第二次18451.01.84×10-318191.22.18×10-310mg/m3◎32#排气筒出口低浓度颗粒物第三次19091.22.29×10-319531.01.95×10-310mg/m3◎32#排气筒出口低浓度颗粒物均值18891.12.08×10-318981.12.08×10-310mg/m3◎32#排气筒出口二氧化硫第一次1912ND2.87×10-31922ND2.88×10-335mg/m3◎32#排气筒出口二氧化硫第二次1845ND2.77×10-31819ND2.73×10-335mg/m3◎32#排气筒出口二氧化硫第三次1909ND2.86×10-31953ND2.93×10-335mg/m3◎32#排气筒出口二氧化硫均值1889ND2.83×10-31898ND2.85×10-335mg/m3◎32#排气筒出口氮氧化物第一次191261.15×10-2192247.69×10-350mg/m3◎32#排气筒出口氮氧化物第二次184535.54×10-3181981.46×10-250mg/m3◎32#排气筒出口氮氧化物第三次190991.72×10-2195347.81×10-350mg/m3◎32#排气筒出口氮氧化物均值188961.14×10-2189851.00×10-250mg/m33、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2023.10.09~2023.10.10。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具体监测结果详见表7-2、7-3。表7-2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采样日期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点位检测结果检测结果检测结果采样日期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点位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限值2023.10.09非甲烷总烃mg/m3上风向◯10.830.820.944mg/m32023.10.09非甲烷总烃mg/m3下风向◯21.351.341.274mg/m32023.10.09非甲烷总烃mg/m3下风向◯31.221.251.384mg/m32023.10.09非甲烷总烃mg/m3下风向◯41.201.261.364mg/m32023.10.10非甲烷总烃mg/m3上风向◯10.930.910.872023.10.10非甲烷总烃mg/m3下风向◯21.381.391.302023.10.10非甲烷总烃mg/m3下风向◯31.301.261.424mg/m32023.10.10非甲烷总烃mg/m3下风向◯41.311.271.46表7-3厂区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采样日期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点位检测结果检测结果检测结果采样日期检测项目单位检测点位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限值2023.10.09非甲烷总烃mg/m3◯5车间通风口外2.032.062.202023.10.10非甲烷总烃mg/m3◯5车间通风口外2.082.222.256mg/m34、噪声监测结果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2023.10.09~2023.10.10,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具体监测结果详见表7-4。表7-4厂界噪声监测结果采样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点位检测结果dB(A)检测结果dB(A)限值检测结果dB(A)检测结果dB(A)采样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点位检测时间昼间限值检测时间夜间2023.10.09厂界噪声▲1厂界东外1m处14:25~14:35546522:01~22:11432023.10.09厂界噪声▲2厂界西外1m处14:43~14:53576522:19~22:29442023.10.10厂界噪声▲1厂界东外1m处14:52~15:02526522:07~22:17422023.10.10厂界噪声▲2厂界西外1m处15:09~15:19566522:21~22:3145限值55555555注:1、2023.10.09检测期间:天气:晴;昼间风速:1.8m/s,夜间风速:2.1m/s。2023.10.10检测期间:天气:晴;昼间风速:1.9m/s,夜间风速:2.1m/s。2、厂界南面、北面邻厂,不具备噪声检测条件。5、总量核算项目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非甲烷总烃的年排放量满足环评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与评价详见表7-5。表7-5废气总量核定结果总量核批情况总量核批情况验收监测情况验收监测情况验收监测情况验收监测情况是否满足总量要求污染物类型污染物名称批复总量(t/a)采样点位排放速率(kg/h)年排放时间(h)排放总量(t/a)是否满足总量要求颗粒物0.0048◎32#排气筒出口0.0020820000.00416是废气二氧化硫0.008◎32#排气筒出口0.0028420000.00568是氮氧化物0.038◎32#排气筒出口0.010720000.0214是非甲烷总烃0.47◎21#排气筒出口0.041220000.0824是表八验收监测结论:1、结论本次验收监测,按《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批复的要求,对其中废气、噪声进行了监测和评价,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1)废气涂布工序、热熔胶搅拌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烃计),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1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废气综合处理率满足批复要求;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单位边界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江苏省地方标准《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8-2022)表3中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噪声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点昼、夜间等效声级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3)固废边角料及次品、废包装袋、干式过滤纸箱收集后外售,废胶桶、废胶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5)总量核定经核定:验收监测期间,废气中颗粒物年排放量为0.00416t/a,二氧化硫年排放量为0.00568t/a,氮氧化物年排放量为0.0214t/a,非甲烷总烃年排放量0.0824t/a。各污染物总量满足环评报告中申报的污染物排放总量的要求。符合环评批复中的总量控制要求。2、建议(1)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2)企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要公示上墙,以便职工了解环境保护规章制度。(3)本次验收仅对验收监测期间数据、现场检查情况负责,建设单位需要继续完善环保管理制度、管理措施,落实长期管理,定期对各类环保设施做相关监测,满足日常环境管理需求。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填表人(签字):,项目经办人(签字):建设项目项目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项目代码项目代码项目代码2019-321355-23-03-546597建设地点建设地点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沙江路331号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沙江路331号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沙江路331号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沙江路331号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沙江路331号宿迁市湖滨新区金沙江路331号建设项目行业分类(分类管理名录)行业分类(分类管理名录)行业分类(分类管理名录)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建设性质建设性质建设性质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设计生产能力设计生产能力设计生产能力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年产1万吨智能标签实际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年产7500吨智能标签环评单位环评单位环评单位江苏蓝湾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江苏蓝湾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江苏蓝湾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机关环评文件审批机关环评文件审批机关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宿迁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审批文号审批文号审批文号宿环建管表2019163号环评文件类型环评文件类型环评文件类型报告表报告表报告表建设项目开工日期开工日期开工日期2020年1月2020年1月2020年1月2020年1月2020年1月2020年1月竣工日期竣工日期竣工日期竣工日期2023年9月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2023年09月21日2023年09月21日2023年09月21日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设计单位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南京润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润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润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润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润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南京润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环保设施施工单位泊头日召除尘设备厂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300MA1YQNQL1B001P91321300MA1YQNQL1B001P91321300MA1YQNQL1B001P建设项目验收单位验收单位验收单位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监测单位环保设施监测单位环保设施监测单位环保设施监测单位江苏绿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时工况验收监测时工况验收监测时工况86.34%86.34%86.34%建设项目投资总概算(万元)投资总概算(万元)投资总概算(万元)110001100011000110001100011000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95所占比例(%)所占比例(%)所占比例(%)0.86%0.86%0.86%建设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实际总投资(万元)实际总投资(万元)850085008500850085008500实际环保投资(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万元)90所占比例(%)所占比例(%)所占比例(%)1.06%1.06%1.06%建设项目废水治理(万元)废水治理(万元)废水治理(万元)废气治理(万元)废气治理(万元)废气治理(万元)噪声治理(万元)噪声治理(万元)固体废物治理(万元)固体废物治理(万元)固体废物治理(万元)固体废物治理(万元)绿化及生态(万元)绿化及生态(万元)绿化及生态(万元)其他(万元)建设项目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年平均工作时间年平均工作时间年平均工作时间2000h2000h2000h运营单位运营单位运营单位运营单位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宿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21300MA1YQNQL1B91321300MA1YQNQL1B91321300MA1YQNQL1B91321300MA1YQNQL1B验收时间验收时间验收时间验收时间2023.102023.10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原有排放量(1)原有排放量(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4)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化学需氧量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悬浮物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氨氮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总磷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VOCS0.0824≤0.47≤0.47≤0.47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颗粒物(烟尘)0.00416≤0.0048≤0.0048≤0.0048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SO20.00568≤0.008≤0.008≤0.008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NOX0.0214≤0.038≤0.038≤0.038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附件: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备案证附件3:环评批复附件4:委托书附件5:承诺书附件6:工况核实表附件7:排污许可证附件8: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附件9: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附件10:危废协议附件11:胶水检测报告附件12:胶水桶回收协议附件13:废胶厂家回收协议附件14:验收检测报告附件15:竣工时间公示附件16:调试时间公示附件17:验收报告公示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智能标签新材料生产线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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