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招标采购公告(温州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



温州市鹿城区正源路426号麓雅苑8、10幢106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项目名称
温州市鹿城区正源路426号麓雅苑8、10幢106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GL2025ZJ1007065

转让方名称
温州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底价
15.484824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5-04-02
披露结束日期
2025-04-09

委托会员
机构名称: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交易机构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1、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温州市鹿城区正源路426号麓雅苑8、10幢106室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

披露价格
15.484824万元

披露起始日期
2025-04-02
披露结束日期
2025-04-09

资产属性
A17001
标的所在地区
鹿城区

是否国有资产转让

是否捆绑转让


转让说明事项


资产概况
-

重大事项披露
1、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承租人支付首年租金成交价的30%作为履约保证金(取整数),在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前付清;租赁合同解除或终止时,承租人须办理结清各项费用和腾空房产,及时注销或变更营业地址注册地址和水电户名等手续,并经出租方查验房屋各项设施完整无损及确认手续办结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2、其它费用: 租赁房产水、电等报装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解决;租赁期间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租赁房产(含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修缮等相关费用,须承租人自行负责,出租方不承担相应的责任。3、意向承租人报名参加竞价之前,须查询和实地踏勘了解标的物的现状情况、权证情况、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相关审批文件资料以及周边环境等,就标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风险已作充分了解和预见。出租人不对意向人将经营的业态是否可实施进行承诺,意向人须结合自身经营需要,根据资产现状条件、规划功能、相关业态审批部门要求以及周边邻里因素等自行先行了解确认。另附标的排污排烟概况,以供意向人参考了解,具体是否符合意向人拟经营业态要求,须意向人以实地踏勘及自行了解为准,大致情况可见下表:序号 房产坐落地址 建筑面积(㎡) 规划功能 排烟管 排污管1 鹿城区正源路426号麓雅苑8、10幢101室 43.02 商业 无 有2 鹿城区正源路426号麓雅苑8、10幢102室 52.06 商业 无 有3 鹿城区正源路426号麓雅苑8、10幢103室 65.17 商业 无 有4 鹿城区正源路426号麓雅苑8、10幢104室 119.38 商业 无 有5 鹿城区正源路426号麓雅苑8、10幢105室 107.4 商业 无 有6 鹿城区正源路426号麓雅苑8、10幢106室 56.57 商业 无 有7 鹿城区正源路426号麓雅苑8、10幢107室 44.81 商业 无

2、转让方信息

转让方名称
温州市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
批准单位
-

批准文件名称
-
批准日期
-

3、交易条件

是否缴纳保证金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保证金缴纳开始时间
-
保证金缴纳结束时间
-

网络竞价开始时间
-
网络竞价结束时间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否自动延期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为企业法人的(国有单位除外),最大股东要为合同履约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最大股东为企业的须追加该企业的最大股东作为连带保证人,如追加的连带保证人还是企业,须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为连带保证人,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已列入城发集团租赁失信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租活动。5、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联系信息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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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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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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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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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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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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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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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经纪人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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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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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图片及附件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商业用房五年租赁权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温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