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治理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2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2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2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示日期为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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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环审【2025】4-3号华新(丽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治理项目(2.25)3.14T(定)
丽江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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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环审〔2025〕4-3号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华新(丽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华新(丽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你公司申请报批的《华新(丽江)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基本情况项目位于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兴泉镇兴泉村委会166号华新水泥(丽江)有限公司内,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2502-530723-04-02-606206。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对华新水泥(丽江)有限公司水泥熟料堆棚进行改造,改造后用于堆存水泥熟料并建设一条处理能力3.5万吨/年的一般固废破碎加工生产线(含—1—破碎区、成品库、原料库等)及环保工程,入窑焚烧系统依托现有工程,其它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依托华新水泥(丽江)有限公司。项目建成后,原协同处置项目日处理能力由200吨增至313吨,生活垃圾协同处置能力不变。项目占地面积2322平方米,全部为永久占地,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总投资50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3万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基本落实了丽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项目实施将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一定不良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不良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预防和减轻。根据《报告表》及技术评审意见结论,该项目建设从生态环境影响的角度可行,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一)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不新增员工,不增加生活污水,原生活污水依托华新(丽江)水泥有限公司现有设施处理后回用,不外排。(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各类废气治理措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维护,确保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和效率满足污染防治需要。项目一般固废破碎后,通过RDF系统投入分解炉,后续烟气与水泥窑烟气混合,依托原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由窑尾排气筒(DA028)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表1标准限值,二噁英、汞及其化合物、铊、镉、铅、砷及其化合物、铍、铬、锡、锑、铜、钴、锰、镍、钒及—2—其化合物、氟化氢、氯化物排放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40385)标准限值;破碎车间项目厂房为封闭式,仅设车辆进出口布设喷雾降尘管线,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表3标准限值。(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和设备消声、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等措施,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3类标准。(四)加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处置,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废矿物油依托华新水泥(丽江)有限公司危险暂存间分区分类暂存,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固废主要是固废分拣(废铁等)袋装依托原有的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进入企业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系统进行焚烧。(五)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地下水保护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实施源头防控、分区防渗,破碎车间改造后进行一般防渗,确保依托华新水泥(丽江)有限公司的设施和区域防渗满足相应防渗等级要求。(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做好环境风险的巡查、监控等管理,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加强环境管理,确保环境安全。修编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定期进行演练。(七)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落实施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洒水降尘、封闭车辆运输、物料遮盖、及时清运建—3—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等措施减缓施工对周围环境的不良影响。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期环境监理纳入工程监理内容,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纳入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对防渗工程进行验收,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符合有关要求。三、全面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应做好的重点工作(一)按照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的规定,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严格按照《报告表》的要求,开展施工期环境管理,建设环保设施,落实环保措施,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落实专人负责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定期检查、维护环保设施,保证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及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环保要求。(二)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三)《报告表》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报告表》情形的,应当组织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按规定备案。《报—4—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四)认真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完成检查反馈环境问题整改。(五)在项目完成建设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变更排污许可证,项目运行应符合排污许可管理相关要求,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完成检查反馈环境问题整改。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生态环境局华坪分局负责组织该项目的环境执法现场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丽江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5—抄送:丽江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华坪分局。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2025年4月1日印发—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治理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