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没的物资招标采购公告(恩施市国有资产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5)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的物资一批(第二次挂牌)

项目编号
GR2025HB1000009-2

项目名称
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没的物资一批(第二次挂牌)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恩施市国有资产清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
2.63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5

挂牌日期
2025-04-03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说明事项
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足额交纳7800元交易保证金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恩施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到达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凭交款通知书将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恩施市财政局专户(户名:恩施市财政局财政专户;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恩施州分行;账号:942003010019630000),价款交清后当日与转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 3、转让方就本次罚没物资处置项目对受让方提出以下条件,受让方需认可并按约定执行:(1)受让方需在交纳全部交易价款及产权交易服务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转让标的的交接工作,签订罚没物资移交确认单,本次处置的标的物在签定移交确认单前的保管和安全责任由转让方承担,在签定移交确认单后的保管和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由受让方承担;(2)受让方需在缴纳完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置标的物的转移及清场工作,若逾期未转移清场,转让方有权自行处置未搬离的标的物;(3)本次交易转让方仅负责出具恩施市行政事业单位一般缴款收据,不负责开具增值税税票,若本次交易涉及相关税费,则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本次交易转让方及受让方双方应支付给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的产权交易服务费由转让及受让双方各自按约定承担。本项目若协议成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0.85%,若竞价成交,受让方交易服务费为成交金额的2%。 5、成交后,若受让方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则受让方须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产权交易服务费到光谷联交所恩施公司指定专用账户,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一一个人中心一一支付订单,完成对产权交易服务费的确认付款操作。 6、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湖北赛因特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长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对本次处置项目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赛评报字【2024】第135号、鄂长信评报字【2024】第139号)中的全部内容,对本次转让资产的现状、性质、用途不持任何异议。

来源平台: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罚没的物资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