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VA鞋底建设招标采购公告(2025)



温州杰龙鞋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双EVA鞋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原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温州杰龙鞋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双EVA鞋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项目名称: 温州杰龙鞋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双EVA鞋底建设项目
项目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三溪工业区康宏西路69号二栋四楼
建设单位:温州杰龙鞋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30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7-8617863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验收意见.pdf

温州杰龙鞋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双EVA鞋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5年3月31日,温州杰龙鞋材有限公司根据《温州杰龙鞋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双EVA鞋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文件等要求对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提出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温州杰龙鞋材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EVA鞋底制造加工的企业。企业租赁浙江林氏缝制设备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瞿溪街道三溪工业区康宏西路69号二栋四楼的现有厂房进行生产,租赁建筑面积1150m2,中心坐标为经度120.541851°,纬度27.982175°,生产规模为年产EVA鞋底30万双。(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建设项目为新建项目,于2023年12月由浙江一和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温州杰龙鞋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双EVA鞋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1月3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审批文号:温环瓯建[2024]2号)。项目于2024年4月20日进行开工建设,于2024年8月8日完成竣工并在2024年8月9日开始调试试生产。企业已按规定进行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330304MACFM3270C001Y)。1(三)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的5%。(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温州杰龙鞋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双EVA鞋底主体工程及其配套环保设施,验收产能为年产30万双EVA鞋底。二、工程变动情况经现场调查确认,建设项目环评设计发泡及成型废气收集后经长风管冷却+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拉毛粉尘经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收集后无组织排放,定期打扫加强通风;噪声防治措施为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隔声降噪及消声措施,同时车间采用密闭、减少门窗开启等措施。现阶段实际建成为生产设备数量建设情况与环评设计内容一致,其原辅料实际年使用量较环评略微减少,但基本持平,满足设计生产规模需求,其产能未发生变化;发泡及成型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拉毛粉尘经集气软管密闭收集至布袋中作为一般固废处置,不外排;噪声防治措施实际为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与保养,车间内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以及建筑墙体隔声等措施;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文内容一致。并对照《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相关规定,本次建设项目变动属于非重大变动(具体情况详见验收监测报告中表3-6)。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2(一)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修改单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纳管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它企业限值,总氮纳管排放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限值)后纳管输送至温州市西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瓯江。(二)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发泡及成型废气、拉毛粉尘、柴油燃烧废气、储油废气。(1)发泡及成型废气项目EVA鞋底发泡成型工序会产生发泡及成型废气,以VOCs计,同时会产生少量恶臭,以臭气浓度计。项目在EVA鞋底发泡成型工序设置集气装置,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后由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2)拉毛粉尘项目拉毛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粉尘,其粉尘产生量较小。项目在拉毛工序设置密闭集气软管,粉尘经集气软管密闭收集至布袋中作为一般固废处置,不外排。(3)柴油燃烧废气项目使用轻质柴油进行燃烧供热,会产生柴油燃烧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项目柴油燃烧废气收集后由320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4)储油废气项目储油废气来源于油品的损耗而扩散到大气环境中的有机废气,其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挥发性有机物)。项目加强通风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三)噪声项目主要噪声源主要来自发泡机、EVA成型机、拉毛机、龙门冲等设备运行的噪声。企业采取高噪声设备在车间合理布局位置,尽量远离车间门窗,建筑墙体隔声,加强设备维护和距离衰减,运行时将门窗关闭等措施后,降低生产设备噪声对车间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四)固体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为边角料、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边角料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暂存危废临时贮存仓库,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性标志牌,并委托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收集转运。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1、废水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污水排放口水质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动植物油类日平均浓度和pH单次测定值均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修改单中三级标4准要求,氨氮、总磷日平均浓度均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其它企业限值要求,总氮日平均浓度均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限值要求。2、废气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发泡及成型工序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排放浓度均达到《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司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柴油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人烟气黑度排放浓度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下风向东北侧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总悬浮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监控浓度值均低于《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4厂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车间通风口外1m处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均低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3、噪声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南侧、西北侧、西南侧厂界外1m处昼间噪声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东北侧厂界外1m处昼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4、固废5一般固废已妥善处置;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机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固废,暂存危废临时贮存仓库,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性标志牌,并委托浙江中环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收集转运。(二)污染物排放总量项目全年实际排放CODcr、氨氮、总氮、VOCs、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均符合环评核定量。(三)污染整治提升符合性分析根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分析,项目建设基本符合原温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工业涂装等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的通知》(温环发[2018]100号)中《温州市制鞋企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指南》的E污染整治提升要求,在后续运行中继续加强环境管理,持续改进提升。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已基本按照环评的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设施,验收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在环评及批复的要求以内。六、验收结论经资料查阅和现场核查,温州杰龙鞋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双EVA鞋底建设项目环评手续齐备,技术资料基本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基本按批准的环评文件和环评批复要求建成,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其防治污染能力总体上适应主体工程的需要。经审议,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七、后续要求1、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定期检查、维修,并做好废气处理、原辅料使用等相关环保台账记录。2、严格按照《温州市七类行业整治提升行动方案(2018-20206年)的通知》(温政办[2018]99号)中的温州市制鞋企业污染整治提升要求进行落实不足之处,进一步提高废气收集率,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管理。3、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管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张贴分类分区标识,建立健全完善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台帐记录和相应制度。4、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应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向所属地上级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八、验收人员信息验收人员信息详见签到单。验收组成员签字:美美英温州杰龙鞋材有限公司2025年3月31Y1W光7建设项泪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签到表会议名称温州杰龙鞋材有限公司年产30万双EVA鞋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地点温州杰龙鞋材有限公司会议时间2025年3月31日参加人员姓名单位职务/职称联系号码美美英杰龙鞋材15958726832际明小服学编制158647539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EVA鞋底建设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