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保持监管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
汇流湾都市社区二期项目一批次
项目类型
交通类
公路工程
建设单位
成都东部城乡发展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
成都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
说明
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2018年6月15日,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并结合四川省实际情况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2019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进一步简化编制和验收程序。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成都东部城乡发展有限公司自主开展了汇流湾都市社区二期项目一批次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组认为汇流湾都市社区二期项目一批次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验收组一致同意汇流湾都市社区二期项目一批次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会议审议,形成了汇流湾都市社区二期项目一批次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成果。
现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成果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20工作日,公示日期2025年4月7日—2025年5月6日。详见附件。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曾刚13618017340
附件
附件1:
正文(汇流湾社区二期项目一批次验收).pdf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pdf
监测总结报告.pd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保持监管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