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国务院关于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

的公告》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分期)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项目名称: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改建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东瓯工业区建设单位: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公示内容:验收意见扫描件公示时间:2025年4月7日-2025年5月2日红蜻蜓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5.pdf

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分期)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3L2025年3月27日,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企业在浦西工业区和东瓯工业区均有开展生产项目,其中1#厂区生产车间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罗浮中学北侧,2#厂区生产车间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瓯北街道双塔路2357号。1999年7月,企业以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委托编制了《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年新增200万双皮鞋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厂区),并于1999年8月2日通过温州市环保局审批(温环[1999]168号),批复产能为年产200万双皮鞋(1#厂区)。2001年12月,企业以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委托编制了《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年新增220万双皮鞋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1年12月29日通过永嘉县环保局审批(永环字[2001]141号),总产能由“年产200万双皮鞋”扩大为“年产420万1双皮鞋”(1#厂区),该项目于2005年9月9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温环验[2005]92号)。2007年3月,企业以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的名义委托编制了《红蜻蜓集团年产1820万双高中档皮鞋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7年3月26日通过永嘉县环保局审批(永环建[2007]43号),总产能由“年产420万双皮鞋”扩大为“年产1820万双皮鞋”(其中1#厂区产能为年产1600万双皮鞋、2#厂区产能为年产220万双皮鞋);2008年1月,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经贸部门申请变更该项目的投资主体,并于2008年1月14日通过了永嘉县经济贸易局审批(永经贸(2008)6号),自此,项目主体由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变为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5月,企业以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于2010年5月27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永环验[2010]B020号)。2010年12月,企业以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委托编制了《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增注塑线淘汰胶粘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0年12月14日通过永嘉县环保局审批(永环建[2010]198号),该项目仅对1#厂区的生产线进行技改,技改后1#厂区产能由“年产1600万双皮鞋”削减至“年产600万双皮鞋”,其中270万双为胶粘皮鞋,330万双为注塑皮鞋,该项目于2011年4月8日通过环保竣工验收(永环验[20111007号)。截至2021年年末,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1#厂区的建设项目已停工停产,该厂区不再排放污染物,企业于2022年4月申请注销了1#厂区的排污许可证。2#厂区已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30000667124503L002V)。现因自身发展需要及市场需求,企业拟对2#厂区进行扩建,2A、B幢厂房加盖一层,新增建筑面积7126.67m。改扩建后,项目占地面积54573.3m,总建筑面积102850.95m。企业拟新增劳保鞋、休闲鞋、皮凉鞋、警鞋、运动鞋、服装产品的生产,同时拟新增注塑、裁剪、缝纫、熨烫工艺,建成后预计年产150万双皮鞋、30万双劳保鞋、140万双休闲鞋、40万双皮凉鞋、30万双警鞋、60万双运动鞋、15万件服装。项目于2025年1月委托温州中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5年2月13日通过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温环永建[2025]20号)。项目于2025年2月开工,2025年3月初竣工,由于本项目A幢成型小组设备已建设,但暂未投产,废气处理设施暂未建设完善,故此为分期竣工验收。本项目员工人数为1000人,其中200人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日工作时长为8小时。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建设项目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二)投资情况本项目实际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7.5%。(三)验收范围本项目验收范围为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已投产设备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及措施。二、工程变动情况经现场调查确认,由于本项目A幢成型小组设备已建设,但暂未投产,废气处理设施暂未建设完善,故此为分期竣工验收,项目3食堂为企业现有食堂,本次改扩建项目未新增员工,故此次未对食堂油烟进行检测,其余设情况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喷光水帘除雾废水、间接冷却水及员工生活污水,其中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喷光水帘除雾废水汇入企业厂区废水处理设施(混凝沉淀+地埋式生化)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纳管至永嘉县瓯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二)废气项目B幢3F西侧2-3#流水线喷光废气经水帘喷台预处理后,汇同集气收集的鞋面清洁、烘干、复底废气引至屋顶经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B幢4F西侧4-6#流水线喷光废气经水帘喷台预处理后,汇同集气收集的鞋面清洁、烘干、复底废气引至屋顶经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B幢3F北侧1#流水线喷光废气经水帘喷台预处理后,汇同集气收集的鞋面清洁、烘干、复底、夹包、热定型废气引至屋顶经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B幢3F东侧2-3#流水线夹包、热定型废气引至屋顶经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B幢3F东侧4-6#流水线夹包、热定型废气引至屋顶经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4项目C幢1F喷光废气经水帘喷台预处理,鞋面清理废气经布袋除尘预处理后,汇同集气收集的脱模、打样、注塑废气引至屋顶经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2F研发车间喷光废气经水帘台预处理后引至屋顶通过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两股尾气汇同同一个排气筒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抛光废气经设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车间沉降,加强无组织通风换气处理。项目打磨废气经设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车间沉降,加强无组织通风换气处理。项目拉毛废气经设备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车间沉降,加强无组织通风换气处理。项目烫金、丝印、车包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企业通过加强无组织通风换气处理。(三)噪声本项目的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四)固体废物项目改扩建后主要为边角料及次品、废铝箔、一般废包装材料、回收粉尘、污泥、喷光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废油桶、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及次品、废铝箔、一般废包装材料、回收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泥、喷光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废油桶、废包装材料厂内暂存,定期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运处置;5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3月7日、8日监测期间,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废水排放口的pH值范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石油类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氨氮和总磷排放浓度均低于《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浓度限值;总氮排放浓度低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限值。(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3月7日、8日监测期间,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鞋面清洁、喷光、烘干、复底、夹包、热定型、脱模、打样、注塑废气净化后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气浓度排放浓度均低于《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1排放限值。3月7日、8日监测期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厂界下风向(Q、R、S号点-东侧)设置3个无组织废气测点,3月7日、8日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下风向(Q、R、S号点-东侧)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浓度小于《制鞋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46-2017)表4排放限值。(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3月7日、8日监测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于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厂界北侧(1号点)、东侧(2号点)、南侧(3号点)共设置3个噪声测点,由于项目厂界西侧紧邻浙江伯特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法布点监测。现场检测时,所有测点均无明显声源。3月7日、8日昼间监测中,厂界北侧(1号点)、东侧(2号点)、6南侧(3号点)测点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排放标准限值。(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项目改扩建后主要为边角料及次品、废铝箔、一般废包装材料、回收粉尘、污泥、喷光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废油桶、废包装材料及生活垃圾;其中边角料及次品、废铝箔、一般废包装材料、回收粉尘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污泥、喷光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废油桶、废包装材料厂内暂存,定期委托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经核算,氨氮、化学需氧量、总氮、挥发性有机物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五、验收结论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经审议,通过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分期)竣工环境保护设施自主验收。六、后续要求(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二)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7准》(GB37822-2019)管理,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三)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要求定期开展外排污染物的自检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四)强化高噪声设备的隔声减振设施及管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五)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规范固废及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建立规范的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处置符合规范要求。七、验收组人员信息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验收组成员签名:际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縢坍敏。2025年3月27日8会议签到表会议名称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分期)竣工验收会议会议时间2025年3月27日会议地点浙江红蜻蜓鞋业股份有限公司参会人员姓名单位职称/职务电话行1815771567822江场h2级1508863706/2面江评长676355900阳。2120环保1301090571滕研的中绿环保13695850684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保护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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