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环境影响跟踪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要求,维护项目所在区域公众的合法权益,现将《南通市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以听取社会各界对石港科技产业园环境影响及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项目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通州区石港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
规划范围:东起石渚路,南至纬二路,西至洋兴路,北至九圩港及港北路一线,规划用地面积约11.36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2015-2030年,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
产业定位:重点打造生活片区、工业片区。其中,工业片区规划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机械装备制造产业,高档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等轻工类产业,新能源、新材料及环保科技产业。
基础设施规划:给水依托南通洪港水厂、狼山水厂;排水依托渔湾污水处理厂,近期处理规模1万吨/天。不实施集中供热。
2、评价结论要点
石港科技产业园的发展规模与规划基本一致,已入区项目与产业政策和用地布局规划基本相符,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规模较小,均未超过规划环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能够达到相应功能要求。产业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绝大多数公众对石港科技产业园的发展持支持态度。产业园较好的落实了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
3、公众意见征询
①起止时间: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②征询对象:石港科技产业园及周边公众,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③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见本网页附件,或可联系环评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④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4、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 人:季主任
联系电话:15251632859
联系地址:南通市通州区石港镇人民政府
(2)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1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810628660
电子邮件:jingw_2@163.com
具体见附件:
南通市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规划(2015^LLF2030年)跟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二次公示稿0326.pdf
南通市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规划(2015~2030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委托单位:南通市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管理委员会/石港镇人民政府编制单位: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二零二五年三月目录1任务由来2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3环境质量现状4公众意见调查5规划后续环境影响分析6规划后续实施的优化调整建议及减缓措施7评价结论I1任务由来1.1任务由来石港镇是江苏省重点镇、南通市级中心镇,地处南通市通州区北部,东连十总镇,南接兴仁镇、西亭镇,西靠刘桥镇,北同如东县接壤。石港科技产业园成立于2012年。2013年,南通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石港科技产业园发展的意见》(通政办发〔2013〕193号),要求加快引导主城区产业向石港科技产业园转移。2014年,通州区政府发布《关于南通市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意见》(通发〔2014〕20号)及《南通市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办发〔2014〕68号),明确南通市石港科技产业园与石港镇实行“区镇合一”管理体制,并设立园区内部管理机构及职能,与石港镇党委、政府合署办公;石港镇人民政府出具了“区镇合一”管理的说明。为抓住发达地区产业转移机遇,主动承接南通市区及苏南地区先进制造业,推动南通市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主城区产业空间布局,积极引进和培育高科技产业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通州区石港镇政府委托南通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编制了《通州区石港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并同步开展规划环评,于2017年取得原南通市通州区环境保护局批复(通环〔2017〕67号)。规划范围为东起石渚路,南至纬二路,西至洋兴路,北至九圩港及港北路一线,规划用地面积11.36km2,产业定位为发展机械装备制造产业,高档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等轻工类产业,新能源、新材料及环保科技产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关于加强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工作的通知》,“实施五年以上的产业园区规划,规划编制部门应组织开展环境影响的跟踪评价,编制规划的跟踪环境影响报告书,由相应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核”;同时,根据规划环评审查意见(通环〔2017〕67号)“在规划实施过程中,每隔五年左右进行一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要求;石港镇人民政府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开展《通州区石港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2030)》规划跟踪环境影响评价,分析产业园发展对周边区域及流域带来的环境影响,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快推进产业园优化布局、产业结构升级调整,严格产业园环境准入,不断改善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在接受委托后,在产业园管委会的大力协助下,在充分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南通市石港科技产业园(石港镇)规划(2015-2030年)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1.2园区总体规划要点1.2.1规划时段近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30年。1.2.2规划范围东起石渚路,南至纬二路,西至洋兴路,北至九圩港及港北路一线,规划用地面积约11.36平方公里。1.2.3功能定位通州区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北部片区服务中心,以历史文化和生态旅游为特色的生态宜居小城市。1.2.4人口规划(1)常住人口近期(2020年)4.2万人,远期(2030年)9.5万人。(2)就业人口规划以二类住宅用地10人/公顷、居住服务设施用地120人/公顷、商住混合用地80人/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50人/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350人/公顷、工业用地120人/公顷、道路交通用地30人/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30人/公顷、绿地10人/公顷的职工密度,估算可提供就业岗位约6.8万个。1.2.5产业发展引导重点打造生活片区、工业片区。其中,工业片区规划产业定位为重点发展机械装备制造产业,高档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电子信息等轻工类产业,新能源、新材料及环保科技产业。1.2.6功能布局规划形成“两核、一轴、二片区”的总体布局结构。两核:分别指以护城河以内老镇区为核心的商业、旅游、娱乐中心以及以镇政府为核心的行政商业中心。一轴:指沿渔湾路两侧布置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形成东西向镇区功能主轴,联系新镇、老镇两核。二片:指由主要道路和水系划分形成的生活片区和工业片区。东起石渚路,南至纬二路,西至洋兴路,北至九圩港及港北路一线,规划用地面积约11.36平方公里。2规划实施及开发强度对比2.1空间范围经过实地调查,并与产业园规划部门核实,产业园实际用地范围为:东起石渚路,南至纬二路,西至洋兴路,北至九圩港及港北路一线,总面积约11.36km2,相较原规划面积不变。规划实施期间产业园实际用地面积未超出规划要求。2.2功能布局产业园原规划形成“两核、一轴、二片区”功能布局,与原规划相比,总体按照原规划用地布局进行开发建设,产业园规划实施期间功能布局未发生变化。规划实施以来,产业园以产业规划为指导,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产业发展主要集中在西侧工业片区,主要引进机械制造、高档纺织服装、食品加工等产业。原规划实施以来,根据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要求,采取了土地用途调整、搬迁安置等措施。产业园根据规划,对通锡高速、二级平台产业园的分散居民进行了拆迁安置,分别安置在豪港花苑、颐港家园一期、颐港家园二期、颐港家园三期等安置房项目。2.3环保基础设施实施情况环保基础设施分为供水工程、排水工程、供热工程、固废处置等,根据调研,目前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如下:表2.3-1基础设施建设一览表项目规划情况现状情况变化情况给水通州区采取区域供水,主要依托南通洪港水厂、狼山水厂依托南通洪港水厂、狼山水厂一致项目规划情况现状情况变化情况排水渔湾污水处理厂近期规划10000t/d、远期总规模将达到2.5万t/d10000t/d一致供热无集中供热设施不实施集中供热,淘汰燃煤锅炉淘汰燃煤锅炉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区内设有危废处置单位江苏通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3环境质量现状3.1环境空气根据《2023年度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南通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浓度(CO-95%)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O3-8h-90%)分别为47微克/立方米、7微克/立方米、27微克/立方米、0.9毫克/立方米和166微克/立方米。除臭氧(O3)外,南通市2023年环境空气中SO2年均值、NO2年均值、PM10年均值、PM2.5年均值、CO24小时平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而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故判定本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本次评价根据通州监测站(国)2023年监测结果,石港镇所在的通州区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域,SO2、NO2、PM10、PM2.5和CO指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质量标准要求,超标因子为O3,O3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占标率为106%。3.2地表水环境根据南通市通州区地表水国省市考核断面2023年监测数据评价通州区地表水环境质量,包括:1个国考断面:九圩港孙窑大桥;2个市考断面:九圩港英雄大桥、九洋河九洋河桥,监测因子包括: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氨氮、化学需氧量、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硫化物、汞、铅等。2个自动监测站:九圩港(紫鑫站)、陈龙港站(标准站),监测因子包括: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氮、总磷、电导率、浊度。2023年,孙窑大桥、英雄大桥、九洋河桥3个断面全年水质平均值总体为Ⅲ类,其中,孙窑大桥7月、9月水质超标,为Ⅳ类水体;英雄大桥7月水质超标,为Ⅳ类水体。主要超标因子为总磷和溶解氧,超标的主要原因为季节性降雨导致上游来水水质较差,且带入周边城镇、农村面源污染。2023年1月-8月,九圩港(紫鑫站)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日均值均能达到Ⅲ类水质标准,9月-12月部分日均值存在超标情况;根据2023年陈龙港站(标准站)在线监测数据,2023年1月-5月,陈龙港站(标准站)高锰酸盐指数日均值能达到Ⅲ类水质标准,6月-7月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日均值波动较大,部分日均值存在超标情况,至2023年12月陈龙港站(标准站)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基本稳定达到Ⅲ类标准。3.3声环境根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监测期间各监测点位的昼间、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3.4地下水环境产业园所在区域地下水尚未划分地下水功能区划,本次采用单项组分评价法对地下水监测数据进行评价,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各分类标准,本次现状监测除D1、D2、D3点位的硝酸盐、总大肠菌群为Ⅴ类标准,D1、D2、D3点位的锰和菌落总数为Ⅳ类标准,其余各因子均满足Ⅲ类及以上标准。4公众意见调查本次公众参与网络公示分2次进行。第一次公示:于2023年9月8日在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官网进行了公示(公示网址:http://www.tongzhou.gov.cn/tzqsgz/gggs/content/85e88d62-c9a9-41d9-b38e-839a42994699.html),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介绍了规划名称及概况、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和主要内容,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第二次公示:将通过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官网(公示网址:http://www.tongzhou.gov.cn/)公开发布,同时链接公布本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第二次网上公示期间,同步以张贴公告和报纸公示的方式收集评价范围内的公众代表对本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规划后续环境影响分析5.1大气影响分析与评价评价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和最大落地浓度点二氧化硫、NO2、PM10、PM2.5、VOCs、H2S等污染因子相应时间段最大浓度贡献值低于评价标准限值。叠加区域环境背景浓度后,均能够达标。5.2地表水影响分析与评价石港科技产业园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一起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收集至通州区渔湾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遥望港,部分尾水在达到相应的回用标准后将回收利用等。引用已批复的《南通市通州区渔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扩容改造工程(1万t/d)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9年12月)中的地表水环境影响预测结论,正常运行情况下,通州区渔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尾水排放对纳污水体影响不大,纳污水体水质取决于上游来水,但在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本项目废水排放有纳污水体影响较大,需加强日常运行维护,杜绝非正常运行情况的发生。5.3地下水影响分析与评价正常状况下,产业园内企业按照规范和要求对其生产车间、应急事故池、储罐区、污水收集运送管线等采取有效的防雨、防渗漏、防溢流措施,并加强对各种原料、产品及固体废物的管理,不会对地下水环境质量造成显著的不利影响。5.4区域噪声影响预测与评价石港科技产业园规划区域环境噪声均值均能满足相应的声功能区划的要求。建议优化开发区内噪声源和区外环境敏感点的规划布局,并对各类声源采取科学的综合治理措施,在相关防治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可以将声环境影响控制在较小范围内,不会对所在区域的声环境质量带来明显的不良影响。5.5固废处理处置及影响分析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规划实施过程中,产业园强化各类型固体废物的管理、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根据各类固体废物的性质将其分类收集、安全储存,采取回收、处置和综合利用,减轻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5.6土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在考虑大气沉降情况下,该建设项目对土壤的污染影响可接受。根据本次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各监测点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相应用地筛选值,区域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规划后续实施后,引进行业与产业园现有行业基本一致,故开发区在正常情况下对土壤环境影响有限。后期管理中应加强土壤环境质量监管,形成监测、评价、开发利用保护、监督管理相对协调的综合管理体系。同时,需要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源头控制以及跟踪监测实现土壤污染随时发现、随时治理。5.7环境风险生态环境影响分析随着规划实施及企业的不断引入,环境风险也将随之增加,必须从产业园规划、项目准入、生产工艺、风险防范措施、污染防治等方面加强管理,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6规划后续实施的优化调整建议及减缓措施6.1规划后续实施的优化调整建议产业园规划后续实施期间,应继续落实环境管控目标;持续完善产业空间管控,有序解决布局冲突,落实环境准入;科学优化用地类型及规模,避免工居混杂,稳妥推进用地开发。6.2规划后续实施的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大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全面开展园区大气污染源清查工作,制定大气污染物协同减排方案;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并扩大审核范围,提升园区清洁生产水平;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新建项目实施等量或减量替代;强化大气污染源监管,杜绝超标排放及大气污染扰民现象。地表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继续提升再生水利用比例;严格水环境管理和治理,全力保障区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减少源头排水。地下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开展分区防渗,严格落实项目空间准入,持续开展地下水跟踪监测。土壤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强化重点企业监管,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继续完善产业园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及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声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对于区内道路定期维护,道路建设中采用低噪声路面,以降低噪声;道路两侧设置绿化防护带;控制车流量、控制汽车鸣笛和车辆的行驶速度;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合理控制工业企业及高噪声源的空间布局,并充分利用厂房、建构筑物遮挡隔声,厂区内外道路植树绿化,以减轻噪声影响;设备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消音器、隔声罩、减震底座,建隔声间、隔声门窗,车间装设吸声材料等多种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管理目标,优化风险企业的空间布局,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准入,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及风险事故三级防范体系,严格监督建设项目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开展跨区域突发环境风险事件的应急预案演练。7评价结论石港科技产业园开发建设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通过本次评价可知,石港科技产业园的发展规模与规划基本一致,已入区项目与产业政策和用地布局规划基本相符,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管理体系较为完善;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规模较小,均未超过规划环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区域环境质量总体能够达到相应功能要求。产业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操作性;绝大多数公众对石港科技产业园的发展持支持态度。综上所述,产业园较好的落实了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相关要求。经分析,在持续落实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一步科学招商选商,构建生态产业链,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建设要求,严格资源能源结构管理,强化环境管理体制的前提下,可以实现石港科技产业园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有力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规划环境影响跟踪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