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建设 标准厂房一期建设 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保持方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 水土保持施工 水土保持监理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招标采购公告(2025)



中江高新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公示资料

索引号: 510623-2025-003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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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04-08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信息来源: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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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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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江高新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
项目位置: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
建设单位:四川齐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方案编制单位:四川煤田一四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验收评估单位:四川省自然资源投资集团物探勘查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主要新建3栋标准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23864.58m2,地上建筑面积23473.96m2,地下建筑面积390.62m2,容积率1.77,建筑基底面积5877.97m2,建筑密度44.4%,绿地面积2348.91m2,绿地率17.72%。
总占地面积1.33hm2,总投资8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内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开挖土石方0.98万m3,回填土石方0.98万m3,土石方平衡。项目于2023年5月开工,2024 年6月完工。
公示说明:依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德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德水函﹝2023﹞129 号)
德阳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办法>等文件,四川齐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在中江县主持召开了中江高新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验收结论为合格。现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资料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公示期限: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5月7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龚庆:18349225430
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电话:中江县水利局0838-7211924

责任编辑:县水利局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项目名称中江高新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川投资备[2301-510623-04-01-190526]FGQB-0008号建设地点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验收单位四川齐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5年4月2日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基本情况表项目名称中江高新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行业类别房地产类主管部门(或主要投资人)四川齐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性质新建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部门、文号及时间江行审水保〔2025〕8号,2025年3月11日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部门、文号及时间无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审批部门、文号及时间无工程建设起止时间2023年5月~2024年6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四川煤田一四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测单位/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单位中达建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施工单位四川齐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监理单位康立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中成煤田物探工程院有限公司二、验收意见根据《德阳市水利局关于印发自主验收办法>的通知》(德水函﹝2023﹞129号),2025年4月2日,建设单位四川齐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德阳市中江县主持召开了“中江高新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参加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四川齐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中成煤田物探工程院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四川煤田一四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体工程监理单位康立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特邀专家等代表共6人,会议成立了验收组(名单附后)。验收会前,部分参会代表实地查看了工程现场,验收会上,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阅了技术资料,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水土保持工作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项目相关情况的汇报,以及方案编制、监理、施工等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说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一)项目概况中江高新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四川中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如下:项目主要新建3栋标准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23864.58m2,地上建筑面积23473.96m2,地下建筑面积390.62m2,容积率1.77,建筑基底面积5877.97m2,建筑密度44.4%,绿地面积2348.91m2,绿地率17.72%。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8000万元,土建投资4679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内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工程于2023年5月开工,2024年6月完工。(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2025年3月11日,中江县行政审批局以江行审水保〔2025〕8号对本项目进行了行政许可。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1.33hm2,即为工程建设区范围(征地范围),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相关措施包括排水沟、沉沙池、彩条布苫盖、表土剥离、绿化覆土、雨水管、雨水口及乔灌草绿化等。批复的水土保持总投资101.8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7229.13元。本项目土石方挖方量为0.98万m3(含表土剥离0.12万m3),土石方填方量为0.98万m3(含绿化覆土0.12万m3),挖填平衡,无借方和余(弃)方。设计水平年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值: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67,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17.72%。(三)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情况本项目由设计单位同步设计,无专项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四)水土保持监测情况本项目施工期、自然恢复期已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施工未造成水土流失危害,施工期及后期水保措施实施基本到位;水土保持防治效果初步显现。通过对项目区水土流失防治效果评价,六项指标均达到批复的目标值。(五)验收报告编制情况和主要结论2025年4月,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中成煤田物探工程院有限公司通过现场核查,收集并查阅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等相关资料,在水土保持措施、效果及其工作程序满足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后,初步评定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达到验收条件,并于2025年4月编制完成《中江高新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实际占地范围:工程实际占地范围1.33hm2,实际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总面积1.33m2,包括永久占地1.33hm2,占地类型主要为工业用地。实际土石方:土石方总挖方量为0.98万m3(表土剥离0.12万m3),填方总量0.98万m3(绿化覆土0.12万m3),无借方和弃方。实际水土保持措施:表土剥离0.12万m3、雨水沟668m、雨水管385m、雨水口36个、雨水井25个、绿化覆土0.12万m3、乔灌草绿化0.23hm2、下沉式绿地1320m2、临时彩条布苫盖2400m2、临时洗车平台1个、临时排水沟400m,临时沉沙池3个。实际水土保持投资:本项目完成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为101.82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17229.13元。2025年3月13日,四川齐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7229.13元。。(六)验收结论验收组认为,中江高新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符合水土保持要求,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结论为合格。(七)后续管护要求验收组建议,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设施日常管理维护,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各项措施持续发挥效益。(七)后续管护要求由于工程为建设类项目,工程运行期不存在扰动地表、土石方开挖活动,在后续管理工作中应加强绿化区林草植被的抚育和管理,若出现有植物枯萎、坏死等影响植被覆盖的情况应及时进行补肥和补栽,并保证其费用。加强现有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巩固现有水土保持成果;并确保后续水土保持设施维护费用。三、项目照片厂房及道路、绿化厂区道路及排水沟厂区绿化及排水沟厂区道路、绿化及排水沟厂房及道路厂区道路、绿化及排水沟6三、验收组成员签字表(中江高新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分工姓名单位职务/职称签字备注组长杨勇四川齐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建设单位成员王浩橙四川中成煤田物探工程院有限公司工程师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杨松峰四川煤田一四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张帆四川齐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施工单位罗文亮康立时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监理单位张启东四川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特邀专家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行海1228号编号项目名称中江高新区食品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及文号中江县发展和改革局,川投资备[2301-510623-04-01-190526]FGQB-0008号建设地点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上马村4社,项目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04°3920.57,北纬31°219.10”。建设内容规模项目主要新建3栋标准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23864.58m,容积率1.77,建筑密度44.4%,绿地率17.72%。征占地情况总占地:13253.18m(其中,临时占地0m);补偿费征收标准:1.30元/m;水土保持补偿费:17229.13元。区域评估情况区域开发区名称:如项目建设地点非开发区范围,则填写“无”)评估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无水土保持方案公开情况公示网站:https://www.zhongjiang.gov.cn起止时间:2025年2月24日至2025年3月7日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无生产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名称:四川齐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4MA6AYG946Y地址:四川省德阳市中江县凯江镇大西街68号205办公室电子信箱897218264@qq.com法人代表:刘丹联系电话:13881086010授权经办人姓名:龚庆联系电话:18349225430证件类型及号码:******************1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四川煤田一四一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向香勇联系电话:15183848592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1.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2.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3.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4.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5.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16.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远建新府禾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目法早)(盖章):3月1日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件环2025年3月2日行政审批局(盖章)备注:1.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2.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3.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4.本表一式4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审批局、方案编制单位各执1份。2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电子)票据代码:00010225票据号码:5106019653交款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4MA6AYG946Y校验码:3f54c2交款人:四川齐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票日期:2025年3月13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单位数量标准金额(元)备注30176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1.017,229.1317,229.13电子税票号码:351068250300007013正税主管税务所(科、分局):国家税务总局中江县税务局广福税务分局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壹万柒仟贰佰贰拾玖元壹角叁分(小写)¥17,229.13其他信息收款单位(章):国家税务总局中江县税务局复核人:收款人:电子税务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建设 标准厂房一期建设 水土保持设施 水土保持方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审批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 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初步设计 水土保持施工 水土保持监理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