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T打包带生产线 PET打包带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
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
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等要求,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一、项目名称: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
二、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古农农场银光路6-5号;
三、建设单位: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
四、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签到表
五、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个工作日内。
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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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压缩)验收报告-PET 打包带生产线项目.pdf
验收意见-PET 打包带生产线项目.pdf
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建设单位: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编制单位: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2025年04月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项目负责人:邵剑琨填表人:邵剑琨建设单位: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盖章)电话:13606054116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古农农场银光路6-5号编制单位: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盖章)电话:13606054116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古农农场银光路6-5号表一建设项目名称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建设单位名称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改()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古农农场银光路6-5号(中心位置地理坐标:E117°43′19.9236″,N24°38′1.8348″)主要产品名称PET打包带设计生产能力建成后年产PET打包带5000t实际生产能力建成后年产PET打包带5000t建设项目环评时间2024年08月开工建设时间2024年09月15日调试时间2024年12月01日验收现场监测时间2025.01.16~2025.01.17环评报告表审批部门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环评报告表编制单位深圳市楷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厦门绿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厦门绿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概算500万元环保投资总概算30万元比例6%实际总概算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比例6%验收监测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订,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自2018年10月26日起执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2020年9月1日实施);(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4日修订,自2022年6月5日实施);(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2017年10月1日实施)。验收监测依据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2017年11月20日);(2)《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印发;(3)《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深圳市楷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2024年08月;(2)《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漳泰环评审[2024]表39号,2024年09月03日)。验收监测评价标准、标号、级别、限值类别标准名称评价对象类别标准限值浓度限值pH:6~9,COD≤450mg/L,BOD5≤250mg/L,SS≤190mg/L,氨氮≤35mg/L排放标准废水《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限值,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限值及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水质要求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表9相关排放限值(其中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0mg/m3,企业边界监控点浓度限值≤4.0mg/m3;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3等效连续声级Leq昼间≤65dB(A)夜间≤55dB(A)固废固体废物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版)的相关规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参照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正)的“第四章生活垃圾”之规定。表二1、工程建设内容:(1)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附件1:营业执照),总投资500万元,租赁长泰县旭沅五金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古农农场银光路6-5号厂房,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年工作天数300天,日生产班次三班,每班8个小时,采用24小时工作制,主要从事PET打包带生产,建成后年产PET打包带5000t。具体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如下:2024年08月,公司委托深圳市楷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09月03日,项目环评通过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附件2:环评批复,漳泰环评审[2024]表39号,2024年09月03日)。2024年09月15日,本项目开工建设,于2024年11月30日竣工,于2024年12月01日投入试生产;并于2025年04月08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相关排污信息,登记编号:91350625MABWBN6L9Q001X(附件3: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2)验收范围与内容本次验收范围为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及其配套环保设施。(3)验收工作组织过程本项目的验收工作组织过程如下:2025年01月01日,开展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的编制工作;2025年01月05日,根据验收相关要求、环评报告及批文制定了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福建省鑫龙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01.16~2025.01.17对排污情况(废气、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2025年04月08日,《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完成,并提交验收专家组审查。(4)地理位置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古农农场银光路6-5号,项目北侧为永恩自动化厂房、东侧为长泰瑞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厂房、西侧为空地、南侧为五金冲压厂厂房。周边敏感点为南侧隔606m为东厝村。建设项目地理位置详见附图2-1,项目周边环境关系见附图2-2、附图2-3。综上所述,项目地理位置及最近敏感点情况基本未发生变化,与环评描述一致。图2-1项目地理位置图2-2周围环境状况示意图图2-3周围环境状况示意图(5)平面布置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租赁长泰县旭沅五金有限公司厂房,面积1600平方米。厂房主要有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区、1#PET打包带生产线、2#PET打包带生产线、卫生间等。项目生产车间内部布局均按照生产工序布置,分区明确,方便生产,布局较合理。综上所述,项目布局按照生产工艺、消防需求、安全生产等原则设定,整体布局紧凑,各车间按生产工艺流程安排,功能区布局明确,便于工艺流程的进行和成品的堆放,使物流通畅,厂房内留出必要的间距和通道,符合防火、卫生、安全要求。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2-4。图2-4车间平面布局图(6)项目组成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实际组成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具体情况见表2-1。表2-1项目组成调查情况一览表分类环评建设内容实际建设内容变化情况主体工程生产车间租赁长泰县旭沅五金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1600m2,主要有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区、1#PET打包带生产线、2#PET打包带生产线、卫生间等。生产车间租赁长泰县旭沅五金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1600m2,主要有原料区、成品区、办公区、1#PET打包带生产线、2#PET打包带生产线、卫生间等。不变公给水工程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依托厂区已铺设给水管网。给水工程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依托厂区已铺设给水管网。不变用工排水工程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依托厂区已铺设污水管网。排水工程进入市政污水管网,依托厂区已铺设污水管网。不变程供电工程市政电力公司供电,依托厂区已铺设电路。供电工程市政电力公司供电,依托厂区已铺设电路。不变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雨污分流,无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津溪。生活污水治理设施雨污分流,无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津溪。不变废气治理设施有机废气: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废气治理设施有机废气: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不变环保工生产降噪措施设备加设基础减震垫,车间墙体隔音等措施。生产降噪措施设备加设基础减震垫,车间墙体隔音等措施。不变程固废处置措施设置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和垃圾桶。固废处置措施设置一般固废间、危废暂存间和垃圾桶。不变环境风险措施生产车间地面硬化,原料仓及危废间地面防渗漏处理,厂区拟配置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建立风险应急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度。环境风险措施生产车间地面硬化,原料仓及危废间地面防渗漏处理,厂区拟配置环境风险应急物资,建立风险应急防范措施及管理制度。不变(7)主要设备设施根据现场勘察,项目实际的主要设备与环评内容一致,具体情况见表2-2。表2-2主要设备和设施调查情况一览表序号使用工序设备名称型号环评数量实际数量是否一致1#PET打包带生产线1搅拌搅拌机/1台1台一致2除湿干燥除湿干燥装置/1台1台一致3单螺杆挤出机90/33/1台1台一致4双流道熔体过滤器/1台1台一致5挤出、过滤、成型机头模头/1台1台一致6冷却水槽/1台1台一致7牵引机/2台2台一致8产品牵引、拉伸牵引拉伸机/3台3台一致9表面压花压花装置/1台1台一致10产品定型定型箱/1台1台一致11成品收卷收卷机/2台2台一致12公用冷却塔/1台1台一致2#PET打包带生产线13搅拌搅拌机/1台1台一致14除湿干燥除湿干燥装置/1台1台一致15单螺杆挤出机130/33/1台1台一致16双流道熔体过滤器/1台1台一致17挤出、过滤、成型机头模头/1台1台一致18冷却水槽/1台1台一致19牵引机/2台2台一致20产品牵引、拉伸牵引拉伸机/3台3台一致21表面压花压花装置/1台1台一致22产品定型定型箱/1台1台一致23成品收卷收卷机/2台2台一致24公用冷却塔/1台1台一致2、原辅材料消耗及水平衡(1)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根据现场勘察和资料查阅,项目原辅材料用量、用水量和用电量与环评一致,具体情况见表2-3。表2-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使用调查情况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环评年用量实际年用量是否一致1PET打包带PET塑料米5008t/a5008t/a一致主要能耗、资源消耗1水366t/a366t/a一致2电450000kWh/a450000kWh/a一致(2)水平衡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用水、冷却塔耗水补水,全部使用自来水。雨污分流,无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津溪。项目产能达到环评设计产能100%,水平衡图见图2-5。图2-5项目用水平衡图单位:t/d项目用排水情况与环评报告中的“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及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水质要求后,汇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1)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本项目主要为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具体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见图2-6。图2-6缠绕膜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生产工艺说明:①搅拌:将购买的PET塑料原米人工拆包投入到搅拌机混合搅拌,拆包投料过程会产生废包装,因搅拌机密闭,粉尘颗粒较大,所以投料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视为全部自由沉降在生产车间,拌料过程粉尘不外逸。②除湿、干燥:将搅拌后的原料,抽至罐内干燥。除湿干燥装置采用电加热至120℃,原料在热风搅拌下干燥。除湿干燥装置为全密闭罐体,无废气产生。③挤出、过滤、成型:干燥后的物料进入挤出机,利用电为能源加热螺旋杆挤出机,物料加热至180~260℃,此时塑料粒子开始融熔,利用螺旋杆的压力将其挤出。挤出机挤出的熔料由双流道换网机进行过滤,过滤去除原料所带有的砂石等原料杂质,然后熔料流入机头模具,形成长条状的PET塑料长条,随后进入冷却水箱后成型。冷却水箱冷却水循环回用。挤出成型过程因高温塑料粒子融熔会分解少量挥发性有机物,经集气罩收集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从15m高排气筒排放。④烘箱除湿:沾有冷却水的PET塑料长条进入热定型烘箱,利用电为能源加热烘箱,物料加热至110℃,PET塑料长条在热风中干燥。⑤压花:干燥完成PET塑料长条通过牵引机进入压花装置进行物理压花。⑥收卷:压花完成的PET塑料长条经收卷机收卷成捆。本项目产污环节: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气主要为挤出成型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行噪声,源强在70-90dB(A);固废:主要为产生的工业固废及危险废物,此外还有少量员工生活垃圾。(2)环保工程污染影响因素分析项目具体产污情况见表2-4。表2-4主要污染源概况类别污染源污染工序污染因子处理措施废气生产过程挤出工序非甲烷总烃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废水生活过程职工生活生活污水(pH、SS、COD、BOD5、氨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津溪。噪声生产过程搅拌机、除湿干燥装置、单螺杆挤出机等设备噪声厂房隔声等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固废生产过程废气处理废活性炭生产过程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综上所述,项目实际工艺和产排污环节与环评描述基本一致。生产过程废包装材料/生活过程员工生活生活垃圾4、项目变动情况根据2020年12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对比环评及批复和实际建设情况,根据现场勘察,本项目实际组成与环评内容基本一致,不属于重大变更。本项目变动情况如表2-5所示。表2-5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是否属于序号属重大变更情况实际情况重大变更1性质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未发生变化。不属于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2未超出环评及批复要不属于求。34规模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该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不属于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颗粒物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能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能能力不变。不属于不属于不变5地点重新选址;在原厂址附近调整(包括总平面布置变化)导致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变化且新增敏感点的。选址未发生变化,未新增敏感点。6生产工艺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不属于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7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无增加不属于8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不涉及不属于9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不涉及不属于10环境保护措施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不涉及不属于11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无变化不属于12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涉事单位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不涉及不属于13事故废水暂存能力或拦截设施变化,导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弱化或降低的。不涉及不属于综上所述,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中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与环评及其批文基本相符,无发生重大变更。表三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处理和排放:(1)废水项目用水主要为冷却塔耗水补水以及职工生活用水,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①冷却塔耗水补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项目共2台冷却塔,循环水量为5t/d,因蒸发损耗需定期补充新鲜用水,为循环水量的10%,补充用水量约为0.5t/d(150t/a)。②生活污水项目拟定职工12人。根据《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DB35/T772-2013)等有关规定,项目不住厂的职工生活用水量取60L/d·人,那么生活用水量为0.72t/d。按年工作300天计,则生活用水量为216t/a。生活污水按用水量的80%计,则污水排放量为172.8t/a(0.576t/d),经厂房已建设配套的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综上,项目新鲜用水量为366t/a,废水排放量为172.8t/a。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72.8t/a(0.576t/d),依托厂房配套的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前水质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排放标准)及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水质要求。生活污水治理工艺流程图见图3-1。具体废水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情况见表3-1。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市政污水管网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图3-1生活污水治理工艺流程图表3-1项目废水污染物治理、处置设施情况废水类别污染物种类排放规律产生量治理设施排放去向生活污水pH、COD、BOD5、SS、NH3-N间歇0.576t/d三级化粪池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图3-1废水治理措施现场照片(2)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投加搅拌的原材料PET塑料米为颗粒状,因搅拌机密闭,粉尘颗粒较大,所以投料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视为全部自由沉降在生产车间,拌料过程粉尘不外逸,故本评价只对投料粉尘做定性分析。根据项目生产工艺分析,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挤出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为表征)。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挤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风机风量约为7400m3/h,收集效率按90%计)对大部分逸散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完成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未被收集的VOCs(约10%)无组织排放。项目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排放速率为0.122kg/h,排放浓度为16.486mg/m3,可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排放速率≤1.8kg/h)。综上,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具体废气处理设施参数如下表3-2,废气治理措施见图3-2。表3-2废气处理设施基本情况调查表废气名称来源污染物种类排放方式治理设施排气筒高度监测点排放去向有机废气挤出工序非甲烷总烃有组织集气罩+活性炭吸附+15m高DA001排气筒。25m处理设施进出口大气图3-2废气治理措施现场照片(3)噪声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自于各种设备运行,采取基础减振、建筑墙体和门窗隔声等方式进行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见表3-3。表3-3噪声源及治理措施调查表区域/位置名称实际调查结果数量(台)声源源强/dB(A)排放规律治理措施及主要指标与环评相符性除湿干燥装置170-80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单螺杆挤出机90/33175-85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双流道熔体过滤器175-85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1#PET打包机头模头175-85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带生冷却水槽170-80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产线牵引机270-80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牵引拉伸机370-80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压花装置170-80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定型箱170-80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收卷机275-85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冷却塔搅拌机1170-8075-85频发频发厂房隔声、减振厂房隔声、减振符合符合除湿干燥装置170-80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单螺杆挤出机130/33175-85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双流道熔体过滤器175-85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2#PET机头模头175-85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打包带生冷却水槽170-80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产线牵引机270-80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牵引拉伸机370-80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压花装置170-80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定型箱170-80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收卷机275-85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冷却塔170-80频发厂房隔声、减振符合(4)固体废物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由专人管理、集中收集后物质回收单位回收处置(附件4:一般固废协议);危险废物委托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附件5:危废协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处理处置情况表3-4。表3-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调查表序号固废名称产生量t/a环评处置方式实际处置方式1工业固体废物废边角料2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12危险废物废活性炭3.95委托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委托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3生活垃圾生活垃圾1.05环卫部门清运处理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图3-3危废间现场照片(4)其他环保设施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环评批复中未提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要求。②在线监测装置根据现场调查及环评批复要求,本项目不需要设置在线监测装置。③环境管理检查A、环保审批手续及“三同时”执行情况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于2024年09月03日通过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了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目前环评、环保审批手续已齐全。B、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公司按照环评报告要求针对项目建立了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明确环保设施相关管理责任人员,并严格执行了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规定。C、环保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公司设置总经理作为环境管理的总负责人,并有由行政部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以确保相关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D、环保设施运转状况监测采样期间环保设施运转正常。(5)环保设施投资及“三同时”落实情况①环保设施投资本项目实际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占实际投资的6%。本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见表3-5。表3-5项目环保设施投资调查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措施主要内容投资生活污水三级化粪池(依托厂房已建)/废水生产废水冷却塔循环水5废气有机废气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20噪声设备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加强管理1一般工业固废设置1处一般固废暂存区,拟设于东南侧1固废危险废物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拟设于东南侧2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1合计/30②“三同时”落实情况本项目“三同时”落实情况一览表见表3-6。表3-6“三同时”落实情况调查一览表类别环保处理设施是否符合要求环评报告要求环评批复要求实际落实情况废水雨污分流,无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津溪。你司应当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防治污染和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雨污分流,无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津溪。是废气有机废气: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有机废气:集气罩+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是噪声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基础减振、墙体隔声是固体废物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单位回收利是序号1234物设置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用,危险废物设置危废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环境管理制定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定期维修制度;对技术工作进行上岗前的环保知识法规教育及操作规程的培训;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并注意做好记录,不弄虚作假;建立污染事故报告制度。制定各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定期维修制度;对技术工作进行上岗前的环保知识法规教育及操作规程的培训;加强环境监测工作,并注意做好记录,不弄虚作假;建立污染事故报告制度。是总量项目生活污水无需进行废水排污权核定,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不属排污权核定因子,建议由当地环保部门统一调配。项目生活污水无需进行废水排污权核定,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不属排污权核定因子,建议由当地环保部门统一调配。是56表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结论综上所述,佑基包装材料(州)有限公司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古农农场银光路6-5号,总投资500万元,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为年产5000吨PET打包带。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三线一单要求,符合规划要求,通过选用有效的环保治理措施,可实现达标排放。在工程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后,在严格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相关环保措施,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经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范围内,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2)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漳泰环评审[2024]表39号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你公司报送的《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古农农场银光路6-5号,属新建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项目租赁长泰县旭沅五金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主要从事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年产5000吨PET打包带。具体建设内容及平面布置详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二、你公司应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与项目环保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团队,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达到预定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各项环保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工艺水平,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的同时,选用处理工艺成熟、运转可靠的环保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取有效的处理方式,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放的各种大气污染物满足有关排放标准,排气简高度符合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过程中的废气排放,建立VOCs管理体系,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运营期,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三)厂区内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四)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法律法规要求,按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确保固体废物妥善处置。运营期,项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五)厂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六)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排放标准)以及银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挤出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GB31572-2015)表4、表9相关限值标准,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3.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它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有更新应执行新标准。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1.15吨/年,按1.05倍区域削减量替代,替代削减量为挥发性有机物1.2075吨/年,由《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三批挥发性有机物(VOCs)储备情况的通知》(泰环[2024]4号)中已收储第三批挥发性有机物(VOCs)中的1.2075吨作为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区域内现役源1.05倍减量替代。你公司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确保不超总量排放。五、建设单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六、依法公开环境信息,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工作,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防范与化解环境风险,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七、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落实属地原则,负责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长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八、请你单位在收到批复后一个月内将经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工程开工前1个月内将项目建设计划进度表、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实施计划、污染监测计划和方案等有关材料上传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并接受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长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监督检查。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09月03日表五验收监测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福建省鑫龙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已通过省级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21321340569)。为保证验收监测的准确可靠,所有参加监测的技术人员均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所有采样记录和分析测试结果,按规定和要求进行三级审核。监测期间的样品采样、运输和保存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采样及分析方法均采用国家标准方法。参加监测的技术人员均按国家规定,使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内的仪器等。同时建设单位设置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规范化采样口。(1)监测分析方法验收监测采用方法及检出限详见表5-1。表5-1验收监测方法及检出限一览表检测类别分析项目依据方法最低检出限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HJ38-20170.07mg/m3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环境空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的测定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HJ604-20170.07mg/m3厂界噪声昼夜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监测仪器本项目委托福建省鑫龙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验收监测,验收监测使用的分析仪器均经过计量部门检定校准合格,并在有效期内。采样仪器在采样前均进行流量计校核。项目验收监测的主要仪器设备详见表5-2。表5-2验收监测主要仪器设备一览表类别项目仪器名称型号校准情况校准期限设备编号废气非甲烷总烃GC-1690型气相色谱仪GC-1690合格2026.07.02SB(2019)-037废气采样数字温湿度计TY-2060合格2026.01.06SB(2017)-001废气采样空盒气压表DYM3合格2025.06.10SB(2017)-057废气采样智能综合工况测量仪(阻容法)EM-3062H合格2025.05.06SB(2021)-032废气采样热球式风速仪QDF-6合格2025.06.19SB(2023)-003噪声厂界噪声声校准器AWA6221A合格2025.07.07SB(2017)-159噪声厂界噪声多功能声级计AWA5688合格2026.01.07SB(2021)-038(3)人员资质福建省鑫龙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通过省级计量认证,采样人员通过岗前培训,切实掌握采样技术,熟知水样固定、保存、运输条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分析测试人员通过岗前培训,熟知仪器的操作方式,熟练运用专业知识正确分析测试结果,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表5-3采样人员、分析人员一览表序号姓名项目上岗证编号1宋艺美报告编制20230529012林国华报告签发20240322013黄晨阳现场采样20241126014王云松现场采样20240513015许贵彬非甲烷总烃2023070102(4)气体检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所有涉及的采样仪器和分析仪器均按要求检定和校准,并定期进行期间核查和内部校准,所有采样记录和分析测试结果按规定和要求;2、采样所使用的仪器均在检定有效期内,采样部位的选择符合《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GB/T397-2007)、《废气无组织监测技术导则》(HJ/T55-2000)、《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73-2007)中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有关要求进行;3、为保证本次竣工验收监测结果的准确可靠,监测期间的样品收集、运输和保存均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的技术要求进行。表5-4有组织废气质控一览表采样时间项目标准样品编号标准样品浓度(mol/mol)实际分析浓度(mol/mol)相对误差(%)要求结论2025.01.16非甲烷总烃L199001084总烃50.1×10-652.5×10-64.810%合格甲烷50.1×10-652.1×10-64.010%合格2025.01.17非甲烷总烃L199001084总烃50.1×10-654.5×10-68.810%合格甲烷50.1×10-654.4×10-68.610%合格(5)噪声监测分析过程中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噪声监测点位的选择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要求。监测使用的声级计经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声级计在测试前后用标准发生源进行校准,测量前后仪器的灵敏度相差不大于0.5dB。噪声仪校准结果见表5-5。表5-5噪声仪器校验表仪器名称型号编号日期测量前dB(A)测量后dB(A)结果评价AWA5688SB(2021)-0382025.01.1693.893.8合格噪声仪AWA5688SB(2021)-0382025.01.1793.893.8合格表六验收监测内容(1)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本项目运营期整体车间密闭,项目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再经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噪声为设备运行噪声,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具体监测内容如下:①废气监测废气监测方案见表6-1,监测点位布置见图6-1。表6-1废气监测方案监测内容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排气筒进口、出口上风向1个点、下风向3个点、车间工段旁监测因子非甲烷总烃非甲烷总烃监测频次及周期3次/天,2天4次/天,2天②厂界噪声监测噪声监测方案见表6-2,监测点位布置图见图6-1。表6-2噪声监测方案监测内容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及周期噪声厂界四周厂界噪声连续2天,昼夜间各2次/天③工业固(液)体废物监测本项目固体废物委托给相应单位回收,均得到妥善处置,不涉及固体废物监测。图6-1项目监测点位布置图(2)环境质量监测本项目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古农农场银光路6-5号,周边为通用厂房,项目环评及其审批决定中未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环境质量监测作出要求。表七1、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记录:依照相关规定,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应在工况稳定并且处理设施运行稳定的情况下进行,验收监测期间生产工况详见表7-1。表7-1项目生产产品负荷产品生产负荷2025年01实际日生产PET打包带14t84%月16日采样日期验收期间产品产量(t/d)PET打包带2025年01月17日实际日生产PET打包带14.2t85%2、验收监测结果(1)废水验收监测内容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的生活用水、冷却塔耗水补水,全部使用自来水。雨污分流,无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津溪。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排放标准)及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水质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处理。本次验收不安排废水监测。(2)废气①有组织排放福建省鑫龙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01月16日-17日对排气筒进出口污染物进行了检测,采样当日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监测结果汇总如下表7-2,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6。表7-2废气排气筒进、出口监测结果汇总表采样地点检测项目检测结果(2025.01.16)参考限值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废气排放口进口标干流量/(m3/h)2337235824432379/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3)0.230.320.110.22/排放速率(kg/h)5.38×10-47.55×10-42.69×10-45.20×10-4/废气排放口出口标干流量/(m3/h)2154215020032102/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3)0.07L0.090.110.08100排放速率(kg/h)/1.94×10-42.20×10-41.38×10-41.8采样地点检测项目检测结果(2025.01.17)参考限值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平均值废气排放口进口标干流量/(m3/h)2168224422312214/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3)1.810.942.991.91/排放速率(kg/h)3.92×10-32.11×10-36.67×10-34.23×10-3/废气排放口出口标干流量/(m3/h)1957191919471941/非甲烷总烃实测浓度(mg/m3)0.300.120.470.30100排放速率(kg/h)5.87×10-42.30×10-49.15×10-45.77×10-41.8备注:1、排气筒高度H=15米;2、计算公式: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标干流量/106;3、限值参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根据废气排气筒出口排放监测结果:项目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100mg/m3)。②无组织排放福建省鑫龙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01月06日-07日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的采样监测,采样当日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监测结果汇总如下表7-3,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6。表7-3项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结果汇总表样品名称采样地点检测项目检测结果(2025.01.16)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最大值参考限值无组织废气上风向1#非甲烷总烃/(mg/m3)0.07L0.07L0.090.07L0.092.0下风向2#非甲烷总烃/(mg/m3)0.240.340.140.210.342.0下风向3#非甲烷总烃/(mg/m3)0.140.200.200.150.202.0下风向4#非甲烷总烃/(mg/m3)0.180.200.100.250.252.0车间工段旁1个点位(密闭车间外)非甲烷总烃/(mg/m3)0.420.320.250.310.424.0样品名称采样地点检测项目检测结果(2025.01.17)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最大值参考限值无组织废气上风向1#非甲烷总烃/(mg/m3)0.130.120.090.07L0.132.0下风向2#非甲烷总烃/(mg/m3)0.390.240.350.190.392.0下风向3#非甲烷总烃/(mg/m3)0.290.340.250.310.342.0下风向4#非甲烷总烃/(mg/m3)0.310.310.600.420.602.0车间工段旁1个点位(密闭车间外)非甲烷总烃/(mg/m3)0.440.660.310.570.6610.0备注:限值参考《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根据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结果: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4.0mg/m3);车间工段旁无组织排放可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3)噪声福建省鑫龙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5年01月16日-17日对项目各边界的现状噪声进行了监测,监测仪器为多功能声级计。监测结果见表7-4,验收监测报告见附件6。表7-4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汇总表采样地点采样日期检测项目检测结果/dB(A)《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厂界东侧1#2025.01.16昼间噪声58≤652025.01.16夜间噪声52≤55厂界东北侧2#2025.01.16昼间噪声58≤652025.01.16夜间噪声49≤55厂界西北侧3#2025.01.16昼间噪声57≤652025.01.16夜间噪声48≤55厂界西南侧4#2025.01.16昼间噪声61≤652025.01.16夜间噪声45≤55厂界东侧1#2025.01.17昼间噪声59≤652025.01.17夜间噪声49≤55厂界东北侧2#2025.01.17昼间噪声60≤652025.01.17夜间噪声52≤55厂界西北侧3#2025.01.17昼间噪声56≤652025.01.17夜间噪声50≤55厂界西南侧4#2025.01.17昼间噪声56≤652025.01.17夜间噪声50≤55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正常生产情况下,项目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4)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1、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及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水质要求(即COD≤450mg/L、BOD5≤250mg/L、SS≤190mg/L、氨氮≤35mg/L)后排入污水管网,纳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2018年5月16日)9.2.2.5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章节,“若项目废水接入污水处理厂的只核算出纳管量,无需核算排入外环境的总量。”本项目纳管总量核算如下:CODCr:172.8×240×10-6=0.0415(t/a)氨氮:172.8×27×10-6=0.0047(t/a)2、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验收监测阶段,废气中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总量根据本竣工环境验收报告中表7-2“废气排气进出口监测结果汇总表”中的排放平均速率值计算。本次环保验收期间,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见表7-5。表7-5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结果表项目监测平均排放速率项目排放总量环评测算总量废气非甲烷总烃0.000715kg/h0.00515t/a1.15t/a备注:①日工作时间约24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从表7-5可知,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总量均低于环评报告中总量,满足总量控制要求。(5)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①废气治理设施根据废气排气筒出口监测结果可知(见表7-2、附件6),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可达到70%以上,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及厂界废气无组织监控浓度符合环评及其批复要求。②噪声治理设施根据监测结果,项目噪声治理设施效果能够满足环评及其批复要求。③固体废物治理设施本项目不涉及固体废物的监测。3、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运营期整体车间密闭,项目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噪声达标排放;生活污水依托于园区化粪池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由专人管理、集中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再利用;设置有专门的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危险废物委托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定期外运处置,即项目生产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综上,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工业固废均能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表八验收监测结论:(1)环保设施调试运行效果①环保设施处理效率监测结果根据废气排气筒出口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可达到70%以上,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及厂界废气无组织监控浓度符合环评及其批复要求。I、废气验收监测结论a、有组织废气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废气排气筒出口排放监测结果知,项目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100mg/m3)。b、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分结论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根据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结果,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4.0mg/m3);车间工段旁无组织排放可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II、噪声验收监测结论项目正常生产时的昼间厂界噪声测点的Leq值范围为56dB(A)~61dB(A),夜间厂界噪声测点的Leq值范围为45dB(A)~52dB(A),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III、固废验收监测结论项目运营期间的工业固废均得到妥善的收集并处置。(2)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噪声达标排放;生活污水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物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经监测结果及现场调查可知:项目生产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较小。(3)总结论根据现场调查和实际监测结果综合分析,项目落实环境管理制度,生活污水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各类工业固体废物能妥善处置,环评及其批复中的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得到基本落实,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填表单位(盖章):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填表人(签字):邵剑琨,项目经办人(签字):邵剑琨建设项目项目名称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2403-350625-04-01-180379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古农农场银光路6-5号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厂区中心经度/纬度E117°43′19.9236″,N24°38′1.8348″设计生产能力年产PET打包带5000t实际生产能力年产PET打包带5000t环评单位深圳市楷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环评文件审批机关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审批文号漳泰环评审[2024]表39号环评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开工日期2024年09月15日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2025年04月08号环保设施设计单位厦门绿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施工单位厦门绿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50625MABWBN6L9Q001X验收单位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环保设施监测单位福建省鑫龙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验收监测时工况80%投资总概算(万元)500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30所占比例(%)6实际总投资500实际环保投资(万元)30所占比例(%)6废水治理(万元)5废气治理(万元)20噪声治理(万元)1固体废物治理(万元)4绿化及生态(万元)0其他(万元)0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年平均工作时7200运营单位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50625MABWBN6L9Q验收时间2025年04月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污染物原有排放量(1)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本期工程产生量(4)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区域平衡替代削减量(11)排放增减量(12)废水/0.001730.00173+0.00173化学需氧量≤4500.04150.0415+0.0415氨氮≤350.00470.0047+0.0047石油类废气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氮氧化物工业固体废物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0.005150.00515+0.00515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2、(12)=(6)-(8)-(11),(9)=(4)-(5)-(8)-(11)+(1)。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环评批复重新审核。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与控制要求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各项环保措施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环境安全。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进一步提高清洁生产工艺水平,采用国内外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技术的同时,选用处理工艺成熟、运转可靠的环保设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二)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废气收集处理效率,根据各类工艺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取有效的处理方式,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放的各种大气污染物满足有关排放标准,排气筒高度符合有关要求。严格控制含VOCs原料与产品在生产和储运过程中的废气排放,建立VOCs管理体系,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运营期,项目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三)厂区内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四)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法律法规要求,按规范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转移和处置,确保固体废物妥善-2-处置。运营期,项目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均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五)厂区应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六)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标准。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IB级排放标准)以及银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挤出挥发性有机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1其他行业限值标准;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3.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其它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如有更新应执行新标准。四、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总量1.15吨/年,按1.05倍区域削减量替代,替代削减量为挥发性有机物1.2075吨/年,由《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三批挥发性有机物(VOCs)储备情况的通知泰环[2024]4号)中已收储第三批挥发性有机物(VOCs)-3-中的1.2075吨作为本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区域内现役源1.05倍减量替代。你公司应严格落实各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确保不超总量排放。五、建设单位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并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六、依法公开环境信息,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周边群众的宣传工作,加强与周围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防范与化解环境风险,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七、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落实属地原则,负责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长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八、请你单位在收到批复后一个月内将经批复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在工程开工前1个月内将项目建设计划进度表、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实施计划、污染监测计划和方案等有关材料上传福建省生态环境亲清服务平台,并接受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长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监督检查。漳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削日抄送:福建省长泰经济开发区,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长泰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大队,深圳市楷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4-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文件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替代方案经环评单位测算,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挥发性有机物1.15吨/年,该项目新增挥发性污染物区城现役源替代削减方案如下: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2]130号)、《福建省环保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闽环保大气[2018]8号)等文件精神,漳州市作为大气污染防治规划重点控制区,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1.05倍削减量替代,即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新增挥发性有机物区域现役源削减量为:1.2075吨/年。根据《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关于第三批挥发性有机物储备情况的通知》(漳泰环〔2024]4号),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已收储第三批挥发性有机物中的1.2075吨可作为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区域内现役源1.05倍削减量替代。下阶段,我区将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大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城市扬尘整治、移动源污染防治等综合治理力度,完善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机制,持续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推动环境空气质量进一步提升。漳州市长泰生态环境局2024年8月8日-2-附件3: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附件4:一般固废协议5、乙方应保证自身及转售的收购单位具有合法的收购资质和经营范围,如未合法合规的回收处置,乙方承担此情形导致的相关后果。四、其他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约定为准。五、变更、解除及终止1.不可抗力产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同意可解除本合同:2、甲乙双方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行事,自觉履行合同义务,一方违法或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另一方经营受损,应负违约责任,守约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3、协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获知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若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况,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六、违约和争议1.违约方应承担本合同标的金额的20%违约金,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对方账号。2.双方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应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诉讼。面意乙方(盖章厦门文瑞鑫再生甲方(盖章):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资源利翔有限公司ZiTA签约代表:签约代表:日期:2025年3月1日日期:2025年月1日第2页共2页附件5:危废委托协议AGILEENVIRON雅居乐环保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处置服务合同合同编号:CX202502-024甲方名称: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乙方名称: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约地点:厦门市签约时间:2025年2月24日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2025年04月10日,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组织召开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会代表和专家(名单附后)听取建设单位对验收监测报告主要内容的介绍,以及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现场踏勘,经充分讨论,形成如下验收意见: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总投资500万元,租赁长泰县旭沅五金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古农农场银光路6-5号厂房,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年工作天数300天,日生产班次三班,每班8个小时,采用24小时工作制,主要从事PET打包带生产,建成后年产PET打包带5000t。(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4年08月,公司委托深圳市楷辰环保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4年09月03日,项目环评通过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评批复,漳泰环评审[2024]表39号,2024年09月03日)。2024年09月15日,本项目开工建设,于2024年11月30日竣工,于2024年12月01日投入试生产;并于2025年04月08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登记相关排污信息,登记编号:91350625MABWBN6L9Q001X。(三)投资情况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6%。(四)验收范围本次验收范围为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PET打包带生产线项目及其配套环保设施。二、工程变动情况根据现场核查,对比环评及批复和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的建设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及环保设施均无重大变动。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一)废水本项目雨污分流,无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津溪。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排放量为172.8t/a(0.576t/d),依托厂房配套的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前水质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排放标准)及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水质要求。(二)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挤出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投加搅拌的原材料PET塑料米为颗粒状,因搅拌机密闭,粉尘颗粒较大,所以投料过程产生的少量粉尘视为全部自由沉降在生产车间,拌料过程粉尘不外逸,故本评价只对投料粉尘做定性分析。根据项目生产工艺分析,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为挤出过程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非甲烷总烃为表征)。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挤出口上方设置集气罩(风机风量约为7400m3/h,收集效率按90%计)对大部分逸散的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完成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未被收集的VOCs(约10%)无组织排放。项目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排放速率为0.122kg/h,排放浓度为16.486mg/m3,可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排放浓度限值标准(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00mg/m3,排放速率≤1.8kg/h)。综上,项目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小。(三)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的噪声,企业采取在车间进行合理布局,减振、建筑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四)固体废物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及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暂存于现有一般固废间,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单位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委托福建省储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1.废气治理设施根据废气排气筒出口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对非甲烷总烃的去除效率可达到70%以上,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及厂界废气无组织监控浓度符合环评及其批复要求。2.厂界噪声治理设施根据验收期间监测结果:噪声治理设施效果能够满足环评及其批复要求。(二)污染物排放情况I、废水验收监测结论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依托厂房配套的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区域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前水质浓度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排放标准)及长泰区银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水质要求。II、废气验收监测结论a、有组织废气监测结论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废气排气筒出口排放监测结果知,项目废气排气筒出口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排放限值(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100mg/m3)。b、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分结论厂界无组织监控点:根据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测结果,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可达《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4.0mg/m3);车间工段旁无组织排放可达《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即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10mg/m3,厂区内监控点任意一次浓度值≤30mg/m3)。III、噪声验收监测结论项目正常生产时的昼间厂界噪声测点的Leq值范围为56dB(A)~61dB(A),夜间厂界噪声测点的Leq值范围为45dB(A)~52dB(A),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Ⅳ、固废验收监测结论项目运营期间的工业固废均得到妥善的收集并处置。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噪声达标排放;生活污水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车间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一般工业固废交由物资单位进行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经监测结果及现场调查可知:项目生产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点的影响较小。六、验收结论根据现场调查和实际监测结果综合分析,项目落实环境管理制度,生活污水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废气(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可满足环评及其批复的要求;厂界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各类工业固体废物能妥善处置,环评及其批复中的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得到基本落实,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七、完善建议及后续要求(1)加强有机废气的收集处理措施;(2)完善环保标识,规范危废暂存间建设及管理;(3)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八、验收人员信息验收人员信息详见附件签到表。、佑基包装材料(漳州)有限公司2025年04月1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PET打包带生产线 PET打包带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