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篮 塑料保护角招标采购公告(2025)
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告
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总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万元)
审批文件链接(见附件)
审批时间
环评单位
环评类别
备注
1
年产3000吨塑料篮、2000吨塑料保护角项目
八步区信都旭日水果加工厂
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两合工业区信怀公路旁
100
13
贺八环审〔2025〕7号
2025.4.8
广州五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 告 表
同意审批
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74-5677102,通讯地址:贺州市八步区电子商务产业园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综合二股,邮编:542899。
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8日
文件下载:
贺八环审〔2025〕7号 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3000吨塑料篮、2000吨塑料保护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关联文件:
贺八环审〔2025〕7号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年产3000吨塑料篮、2000吨塑料保护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八步区信都旭日水果加工厂:你单位报来《年产3000吨塑料篮、2000吨塑料保护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1、项目概况拟建项目(项目代码为2501-451102-04-01-539111)位于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两合工业区信怀公路旁,地理坐标为:东经111°45′27.377″,北纬23°58′35.235″。项目用地面积5600m2,总建筑面积2600m2,租用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两合工业区信怀公路旁厂房,含生产车间、成品区及配套公用工程,主要建设10条注塑生产线,利用外购非再生塑料生产塑料果篮、塑料保护角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3000吨塑料篮、2000吨塑料保护角。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有:注塑机10套、破碎机1台、混料机10台、废气处理设施1套、冷却塔1台等。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3%。二、规划相符性与环境保护目标广州五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表明: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符合《贺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贺政发〔2021〕9号)中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符合贺州市八步区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要求。项目符合《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总体规划(2016-2035)》,符合《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产业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贺环函〔2023〕6号)。目周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项目东面居民点(项目东面35米)、项目北面居民点(项目北面30米)、高蔗寨(项目东面200米)等。三、《报告表》能按照国家有关的环评导则、技术规范编制,评价内容较全面,评价因子合理,评价技术方法可行,提出的环保措施有一定的针对性,本《报告表》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环境管理和开展项目污染防治工程设计的依据。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控制。因此,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四、项目要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注塑废气由密闭及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处理(应定期更换活性炭),处理后的注塑废气一同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混料机密闭掺合,注塑混料废气、破碎废气经厂房封闭重力沉降后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排放须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其修改单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的排放限值要求。(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冷却水经循环水池冷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近期用于厂区绿化及周边林地灌溉,远期排入市政管网进入信都污水厂处理。(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优先采用低噪声排放生产设备,产生噪声的设备须安装减震基座,并合理布局机械设备,平时须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设置降噪功能的围挡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的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4类标准要求。(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按照固体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做好环境保护工作。项目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须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项目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由供应商进行回收综合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危险废物暂存间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建设),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进行处理。(五)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六)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五、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六、建设单位须按相关规定向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办理定期报备等相关手续。七、你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复后的《报告表》送达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八、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依法重新审核;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九、项目如需满足土地、消防、交通、应急、文物、林业、水利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贺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4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广州五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贺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印发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塑料篮 塑料保护角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