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底盘电控部件生产 汽车底盘电控部件生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招标采购公告(2025)



项目名称:汽车底盘电控部件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九华镇工业集中区)
 建设单位:上海奕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技术单位:南通方腾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主持人:董星星
受理日期:2025-4-11,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您的宝贵意见或建议。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0513-87650980,邮箱:rgsptzk@126.com 
如皋市数据局
 2025-4-11

奕隆环评报告公示版.pdf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汽车底盘电控部件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上海奕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5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汽车底盘电控部件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11-320682-89-01-67406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地理坐标(120度40分34.228秒,32度7分47.65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如皋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皋行审备〔2023〕1351号总投资(万元)50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06%施工工期10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用地面积(m2)3806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九华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审批机关:如皋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同意设立九华镇工业集中区的批复》(皋政复[2021]116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如皋市九华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如皋市九华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通如皋环审[2022]3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九华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规划四至范围为:东至润华路,北至九华大道,南至镇南路、朱雀河,西至洋港路,规划用地面积约3.07平方公里,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电子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和物流仓储产业等。建设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位于镇工业集中区内,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与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产业布局一致,符合如皋市九华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2、与《如皋市九华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相符性分析表1-1本项目与如皋市九华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评结论相符性分析序号意见要求本项目相符性大气规划期末园区排放的SO2、NOx、颗粒物、VOCs、甲苯、二甲苯、氨、氯化氢、甲醛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值叠加现状监测值后,均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对区域内大气污染物的影响可接受。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该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地表水规划期产业园区内的企业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接入市政管网,排入九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废水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东方红河。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南侧居民河,项目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冷水机组冷却外排水一起接管至如皋市九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东方红河,对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地下水根据地下水环境预测结果,在江苏翔鹰五金弹簧有限公司污水处理池防渗层发生开裂、老化等现象造成污水在无防渗条件的情况下(非正常工况),会在厂区及周边一定范围内污染地下水;污染物浓度随时本项目对污染区地面进行防渗处理,防止洒落地面的污染物渗入地下,从而避免对地下水的污染。符合间变化过程显示: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运移范围较大。运行3650天后,污水处理站中污染物最大迁移周边河流水质,因此园区应加强日常监管,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生态环境规划实施前,区内城乡建设用地163.84公顷,占总用地的52.25%,规划实施后,区内城乡建设用地增至304.83公顷,占总用地的97.22%,由此可见,区内用地性质发生改变,建设用地增加,其中主要是非建设用地转变为工业用地等。总体来说,园区内现状开发程度已较高,后续发展过程中通过合理地规划与建设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维持生态环境质量。本项目为工业用地,用地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不涉及生态影响。符合环境风险园区内各企业生产过程中涉及多种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的危险性物质,主要风险事故类型为有毒物质泄漏、火灾爆炸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故障等引发的污染物排放。环境影响为爆炸或有毒物泄漏后挥发、扩散的毒性物质污染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造成人员伤亡。在综合考虑园区产业危险性物质及规划布局等因素的基础上,主要考虑江苏翔鹰五金弹簧有限公司盐酸泄漏作为本次园区评价的最大可信事故,环境风险影响预测结果表明:根据预测,一旦发生此类泄漏事故,需要对厂内及厂区周边的人员紧急撤离或疏散;对下风向办公场所员工需要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做好防护,避免中毒事件发生。事故的发生后会对下风向一定范围内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短时间内产生一定的影响,事故发生时处于该范围内的人员还可能会闻到异味,但只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有效的事故应急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量,事故污染持续时间均较短,下风向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周围的大气环境可以在短时间内恢复到正常水平。本项目在企业落实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的风险影响可接受。符合3、与《如皋市九华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对照《如皋市九华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通如皋环审[2022]3号),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见表1-2。表1-2本项目与如皋市九华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号意见要求本项目相符性1《规划》应坚持绿色发展、协调发展,落实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突出生态优先、绿色转型、能源低碳、集约节约,进一步优化《规划》用地布局、发展规模、产业结构等,做好与地方国土空间规划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协调衔接。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满足“三线一单”要求符合2严格空间管控,优化区内空间布局。园区开发建设应与现行规划相一致。推进区内居民搬迁,加强区内工业企业和居住区之间的绿化防护隔离带建设,确保产业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调。本项目符合相关规划,企业周边设置绿化带。符合3严守环境质量底线,严格生态环境准入要求,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报告书》要求,制定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的排放量,落实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要求,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业定位、园区生态环境准入等相关要求,禁止引进列入《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项目;禁止引入新增区域铅、汞、铬、镉、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强化入区企业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设施建设以及精细化管控要求。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需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本项目少量打标废气经移动式工业除尘器预处理后外排;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不涉及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效率等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符合4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强化企业污染防治。确保区内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全部接管处理,明确对水的特征污染物的治理要求。强化区域大气污染治理,严禁建设高污染燃料设施,加强异味气体、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治理,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完善园区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转移管理,危险废物实现“就地分类收集、及时转移处置、实时全程监控”。本项目生活污水与激光机冷却外排水一起接管九华污水处理厂。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打标废气经移动式工业除尘器预处理后外排。固废按要求收集、贮存和转移。符合5完善环境监测监控体系,提升环境风险应急能力。统筹考虑区内污染物防治、企业后续将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符合环境风险防范、环境管理等事宜。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建立健全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定期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监督及指导企业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包括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做好跟踪监测与管理。“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制度要求建设,并定期完善应急预案,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要求制定污染源监测计划。对照《如皋市九华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表1-3规划区生态准入清单清单类型具体措施主导产业规划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电子信息技术产业、新材料产业和物流仓储产业等。优先引入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中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鼓励类或优先承接的产业,且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2、拟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水平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的项目。禁止引入1、禁止引入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引入其他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淘汰类或禁止类的建设项目和工艺;2、禁止引入纳入《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的企业或项目;禁止引入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中“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的项目;3、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汽车零部件产业:禁止引入含电镀工序项目;禁止引入涉及含氰沉锌工艺的项目;禁止引入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4、电子信息技术产业:禁止引入含刻蚀工序、电镀工序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中水回用比例低于30%的芯片封装、电极箔制造项目;禁止新建废水排放强度>4吨/万元的项目;5、新材料产业:禁止引入含电镀工序项目;禁止引入化工项目;6、禁止引入增加九华镇工业集中区镉、铬、铅、汞、砷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7、禁止引入废水无法满足园区依托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空间布局约束1、严格落实《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有关条件、标准或要求;2、提高环境准入门槛,落实入区企业的废水废气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和固废处置措施。建立健全区域风险防范体系;3、集中区工业用地与人口集中居住区之间,应设置以道路+绿化带为主要形式的的空间防护带,防护带的宽度原则上不小于10米;4、严格保护园区规划生态空间,禁止转变为其他用地性质。污染物排放管控1、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分别不得超过4.004t/a、16.890t/a、30.494t/a、31.907t/a;2、外排环境水量26.78万t/a、COD13.390t/a、氨氮1.339t/a、总磷0.134t/a、总氮4.017t/a。环境风险防控1、区内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应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2、园区建立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并与周边区域建立应急联动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资源开发利用要求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燃用Ⅱ类高污染燃料燃烧设施,Ⅱ类高污染燃料具体包括: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建企业亩均工业产值≥120万元/亩、亩均税收≥13.3万元/亩;3、电子信息技术产业:新建、扩建芯片封装、电极箔制造项目中水回用比例不低于30%;新建项目投资强度≥430万元/亩、亩均税收≥25万元/亩、废水排放强度≤4吨/万元;4、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碳排放控制目标指标。本项目建设地址为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位于九华镇工业集中区内;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属于汽车零部件产业,不涉及电镀、含氰沉锌工艺,不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废气、废水、固废合理处置,废气、废水外排量未超过管控指标,不使用高污染燃料,本项目不使用限制、淘汰类工艺及工艺设备,项目建成后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并配备应急物资。符合园区准入清单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对照《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苏办发[2018]32号),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2、项目选址合理合法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根据企业土地证以及九华镇土地利用规划图,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九华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用地不属于国家《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自然资发〔2024〕273号)《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也不属于《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禁止、限制用地类项目。“三区三线”:是指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根据《如皋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苏政复〔2023〕43号),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该地块所在位置属于乡镇工业集聚区,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不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南通“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如皋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要求。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①生态红线对照《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及《省政府关于调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通知》(苏政发〔2020〕82号),如皋市境内国家级生态红线为长江长青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青沙水库应急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长江如皋段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本项目距离最近生态保护红线长江如皋段刀鲚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7650m,不在红线管控区范围内,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及《如皋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为如海运河(如皋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本项目距如海运河(如皋市)清水通道维护区2500m,本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如皋市范围内的重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不会导致如皋市辖区内生态空间保护区域重要生态服务功能下降。因此,本项目与其他符合性分析《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如皋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是相符的。如皋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图见附图3。②质量底线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2023年,南通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AQI)实为83.6%,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为84.5%,比2022年提升3.7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7微克/立方米,比2022年上升3.8%。南通市共有16个国家考核断面,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55个省考以上断面中,碾砣港闸、聚南大桥、营船港闸、通吕二号桥等19个断面水质符合Ⅱ类标准,孙窑大桥、嫩江路桥、新江海河桥、团结新大桥等36个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标准,优Ⅲ类比例100%,高于省定98.2%的考核标准;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如皋市区区域声环境质量昼间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0.1dB(A),夜间区域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41.7dB(A),区域声环境等级均处于二级水平。如皋市各功能区昼、夜间声环境质量均符合相应功能区要求。运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运营期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要求,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③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由当地的自来水部门供给,用电来自当地供电网,本项目的用水、用电不会对自来水厂和供电单位产生负担。本项目选址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因此本项目不会超出资源利用上线。④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江苏省“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苏长江办发〔2022〕55号),本项目合理安全储存原料。生产过程中三废均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负面影响。本项目不在“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负面清单”范围内,符合要求。表1-4与《(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序号管控条例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及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相符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相符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洪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不涉及相符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不涉及相符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项目。相符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纸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纸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相符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相符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能耗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相符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表1-5与《江苏省实施细则》相符性分析序号管控条款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及长江干线过江通道项目。相符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相符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相符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排污口,以及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华镇四圩社区5、6、7组,不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不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5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以及保护生态环境、已建重要枢纽工程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岸线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保障防洪安全、河势稳定、供水安全、航道稳定以及保护生态环境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岸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相符6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环境及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项目。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相符7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和京杭大运河(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新沟河、新孟河、走马塘、望虞河、秦淮新河、城南河、德胜河、三茅大港、夹江(扬州)、润扬河、潘家河、蟛蜞港、泰州引江河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1公里按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界)向陆域纵深1公里执行。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水源地保护、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沿江重化产能转型升级等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对长江干支流两岸排污行为实行严格监管,对违法违规工业园区和企业依法淘汰取缔。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流岸线3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本项目不属于尾矿库项目。相符9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项目。相符10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江苏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合规园区名录》执行。高污染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等有关要求执行。本项目不属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所列高污染项目。相符11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12禁止在化工集中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化学品的项目。本项目不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具有爆炸特性的化学品。相符13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设施项目。本项目周边无化工企业。相符14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不属于太湖流域。相符15禁止新建、扩建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新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项目。相符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项目,禁止新建、扩建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农药原药项目,不属于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相符17禁止新建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的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合成氨、对二甲苯二硫化碳、氟化氢、轮胎等项目。相符18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不属于独立焦化项目。相符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相符20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相符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本),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在其禁止项目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本)相关要求。对照《如皋市九华镇工业集中区开发建设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本区域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制造,属于园区优先引入的主导产业,且位于工业集中区,废气废水均满足达标排放,固废零排放。因此满足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综上,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4、与《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通榆河实行分级保护,划分为三级保护区。通榆河及其两侧各一公里、主要供水河道及其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一级保护区;新沂河南偏泓、盐河和斗龙港、新洋港、黄沙港、射阳河、车路河、沂南小河、沭新河等与通榆河平交的主要河道上溯五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二级保护区;其他与通榆河平交的河道上溯五公里以及沿岸两侧各一公里区域为通榆河三级保护区。通榆河包括焦港河,主要供水河道如皋市境内有:如泰运河(介于东方红河和如海运河之间段)、如海运河。本项目距离焦港河、如泰运河(介于东方红河和如海运河中间段)、如海运河均在1km之外,不在一级保护区范围内,亦不在二级、三级保护区范围内。项目所在地不在通榆河以及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南侧小河;企业激光冷水机废水和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废水一起接管如皋市九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排入东方红河,符合《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要求。5、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1)与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及《江苏省2023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公告》,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综合查询报告书(附件8),本项目所在地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主要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本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的相符性见表1-6。表1-6与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相符性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按照《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督管理的通知》(苏自然函〔2023〕880号)、《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国函〔2023〕69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本项目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范围内,不属于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不属于化工企业、钢铁企业;不属于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符合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省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1.82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不低于0.95万平方千米。2.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战略导向,对省域范围内需要重点保护的岸线、河段和区域实行严格管控,管住控好排放量大、耗能高、产能过剩的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3.大幅压减沿长江干支流两侧1公里范围内、环境敏感区域、城镇人口密集区、化工园区外和规模以下化工生产企业,着力破解“重化围江”突出问题,高起点同步推进沿江地区战略性转型和沿海地区战略性布局。4.全省钢铁行业坚持布局调整和产能整合相结合,坚持企业转型升级相结合,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高起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沿海精品钢基地,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加快推动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5.对列入国家和省规划,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重大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等),应优化空间布局(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无害化方式(如无害化穿、跨越方式等),依法依规履行行政审批手续,强化减缓生态环境影响和生态补偿措施。污染物排放管控1.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2025年,主要污染物排放减排完成国家下达任务,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0%,主要高耗能行业单位产品二氧化碳排放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实施氮氧化物(NOx)和VOCs协同减排,推进多污染物和关联区域联防联控。本项目排污许可类别为登记管理,无需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境风1.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本项目建成后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同时企业内储备有足够的环境应急物符合险防控2.强化化工行业环境风险管控。重点加强化学工业园区、涉及大宗危化品使用企业、贮存和运输危化品的港口码头、尾矿库、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危废处理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和倾倒行为;加强关闭搬迁化工企业及遗留地块的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3.强化环境事故应急管理。深化跨部门、跨区域环境应急协调联动,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工业园区(集聚区)和企业的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应纳入储备体系。4.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建设。按照统一信息平台、统一监管力度、统一应急等级、协同应急救援的思路,在沿江发展带、沿海发展带、环太湖等地区构建区域性环境风险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实施区域突发环境风险预警联防联控。资,实现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故能满足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到2025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525.9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25。2.土地资源总量要求:到2025年,江苏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97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44万亩。3.禁燃区要求:在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当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内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本项目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废气经车间通风后达标排放,废水经处理后接管如皋市九华镇污水处理厂,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江苏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2)与《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通政办规〔2021〕4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通政办规〔2021〕4号),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5、6、7组,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对照文件附件3中南通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管控要求中的空间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禁止、淘汰类项目。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空间管控范围内;各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排污许可类别为登记管理,无需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企业加强风险管控。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通政办规〔2021〕4号)相关要求。(3)与《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如皋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皋政办发〔2021〕166号)相符性分析表1-7与如皋市生态环境总体准入管控要求相符性管控类别九华工业集中区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概况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江苏省产业结构目录》的要求,禁止引入高能耗、不符合产业政策、重污染的项目。本项目产品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不属于高能耗、不符合产业政策、重污染的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总量指标应满足区域内总量控制及污染物削减计划要求。本项目排污许可类别为登记管理,无需申请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区域风险防范体系和生态安全保障系统,园区和企业按要求制定并落实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项目建成后将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同时企业内储备有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实现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故能满足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1.入区企业按照《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机械制造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试行)》等清洁生产标准中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来进行控制,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污染物排放和资源利用率均需达到同行业国际先进水平。2.严格执行《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皋政发〔2013〕162号)的相关要求,落实相应的禁燃区管控要求。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Ⅱ类”(较严),具体包括: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本项目不涉及相关煤炭及其制品;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等。符合6、与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1)与《如皋市关于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皋政办发〔2024〕85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如皋市关于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皋政办发〔2024〕85号),进一步加大节能降耗和污染减排力度,扎实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本次工作实施行业范围包括纺织印染、非金属制品、装备制造、船舶海工、电子信息、化工、橡胶和塑料制品、肠衣加工与生产八大行业。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的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电镀、阳极氧化、铸造工艺,不属于相关八大行业。本项目实施后确保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固废零排放,因此,与《如皋市关于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皋政办发〔2024〕85号)相符。(2)与《南通市关于加大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4〕6号)相符性分析对照《南通市关于加大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4〕6号),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项目,为新建项目,不涉及电镀工艺,不属于相关重点行业”。本项目废气、废水达标排放,固废零排放。因此本项目符合《南通市关于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推进重点行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通办〔2024〕6号)要求。(3)与《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乡镇工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22〕70号)相符性分析对照《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乡镇工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通政办发〔2022〕70号)中相关要求,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位于九华镇现代智造工业集中区。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本项目打标废气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激光冷水机废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起接管如皋市九华镇污水处理厂;固废均能合理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要求。(4)与《江苏省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相符性分析表1-8与《江苏省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相符性分析类型分质处理工作推进方案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新建企业1.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有工业废水处理资质且出水达到国家标准的原料药制造企业除外)等工业企业排放含重金属、难生化降解废水、高盐废水的,不得排入城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设施。本项目不属于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原料药制造等企业。也不属于发酵酒精和白酒、啤酒、味精、制糖等含有符合2.发酵酒精和白酒、啤酒、味精、制糖行业(依据行业标准修改单和排污许可证技术规范,排放浓度可协商),淀粉、酵母、柠檬酸行业(依据行业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排放浓度可协商),以及肉类加工(依据行业标准,BOD5浓度可放宽至600mg/L,CODCr浓度可放宽至1000mg/L)等制造业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含优质碳源、可生化性较好、不含其它高浓度或有毒有害污染物,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协商确定纳管间接排放限值,签订具备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向当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并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后,可准予接入。优质碳源、可生化性较好的行业。企业承诺在投产前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3.除以上两种情形外,其它情况均需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参照评估指南评估纳管的可行性。企业在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的同时,应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排水许可证。7、与“两高”项目相关文件(1)与《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版)》相符性对照《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版)》(环办综合函〔2021〕495号),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2)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相符性表1-9与(环环评〔2021〕45号)相符性分析文件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相符一、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和规划约束(一)深入实施“三线一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快推进“三线一单”成果在“两高”行业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中的应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三线一单”地市落地细化及后续更新调整时,应在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深化“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承接钢铁、电解铝等产业转移地区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作为硬约束。本项目对照“三线一单”管控方案属于重点管控单元。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相符二、严格“两高”项目环评审批(三)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审批。本项目不属于化工、现代煤化工项目;不属于新建、扩建石化、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相符相符三、推进“两高”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六)提升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国家或地方已出台超低排放要求的“两高”行业建设项目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鼓励使用清洁燃料,重点区域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新建燃煤自备锅炉。鼓励重点区域高炉-转炉长流程钢铁企业转型为电炉短流程企业。大宗物料优先采用铁路、管道或水路运输,短途接驳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运输。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等相符根据表1-9,本项目符合《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号)的相关要求。(3)与《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相符性对照《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通知》(苏发改资环发〔2021〕837号),要求加强两高项目管理,实现绿色转型,推动高耗能产业绿色升级,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推动清洁能源替代。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对照《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两高项目行业范畴,符合文件要求。(4)与《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苏发改规发〔2024〕4号)相符性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对照《江苏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4年版)》(苏发改规发〔2024〕4号),项目不属于目录中两高项目行业范畴。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任务由来为了满足市场需求,上海奕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0万元,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新建汽车底盘电控部件生产项目。本项目新建厂房面积32587.34平方米。购置ABS/ESCHCU总成自动化装配生产线(含激光打标机、全自动机器人等设备)、ABS/ESC和One-box电磁阀总成自动化装配生产线(含精压机、全自动机器人等设备)、伺服压机、激光焊接机及试验、检测等设备100台(套)。项目实施过程中,不使用国家限制、淘汰类工艺设备,不生产国家限制、淘汰类产品,同步落实节能、环保、安全、水土保持、消防、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并办理相关手续,达到国家相关标准。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汽车用不锈钢高压高速电磁阀7000万只、HCU(液压压力调节器)500万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过程中或者建成投产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技术改造项目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本项目属于“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71、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本项目不使用涂料,主要生产工艺为HCU零件和阀零件(外购)激光打标→激光焊接→组合装配→压力测试→压力传感器压装标定→功能检测→外观检查和包装,属于其他,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上海奕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开展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环评工作组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资料收集,在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表。2、项目组成(1)主体工程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无依托工程,新建建筑面积32587.34m2,主要建(构)筑物为厂房一、厂房二、厂房三、办公楼等。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2-1,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见表2-2。表2-1本项目经济技术指标表序号名称数值单位1总用地面积38068m22建筑基底总面积21903.14m23总建筑面积32587.34m24建筑计容面积46127.44m25建筑密度55.0%6容积率1.212/7绿地率10.49%建设内容8停车位144辆注:项目主要建筑面积与项目备案证中不一致,经与业主核实以环评中为准。表2-2本项目建筑物一览表序号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计容面积(m2)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备注生产车间一7795.215738.1315738.13戊类二级H=13m生产车间二7352.669561.1316913.79戊类二级H=13m生产车间三6187.446187.446187.44戊类二级H=13m办公楼519.841052.641052.64----/传达室484848----/小计21903.1432587.3446127.44----/(2)公用及辅助工程①给排水Ⅰ.供水本项目由如皋市市政给水管网供水,厂区给水由市政自来水管DN500引入,水压0.25MPa,给水管网设计为枝状,分送至各用水点。项目用新鲜水量约4165.2m3/a,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和激光水冷用水。1.生活用水本项目职工人数为150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生活用水量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用水量按照50L/人·班计,年用水量为2250m3。2.激光水冷用水项目设有9个激光冷水机。参考《工业循环冷却水设计规范》(GB/T50050-2017),闭式系统的补充水量不宜大于循环水量的1.0‰,则本项目补充水量取循环水量的1.0‰。本项目单台冷水机循环水量设计为58L/min,工作时间约8h/d,年工作300天,则本项目循环水量为75168t/a,补充水量为75.168t/a。本项目水箱容积约为30L,参考同类型企业,激光水冷外排水平均每月排放一次,每次排放量约0.27t,则水箱排放量为3.24t/a3.绿化用水本项目有绿化面积3993m2,根据《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中绿化管理用水为0.2m3/(m2·a),则本项目绿化年用水量为798.7t。Ⅱ.排水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通过厂区雨水管网排入南侧小河,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激光水冷外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激光水冷外排水一起接管至如皋市九华镇污水处理厂。本项目用排水平衡图见图2-1。损耗450225018001803.24生活用水,化粪池,如皋市九华镇污水处理厂损耗71.9283123.86875.168水冷用水3.24自来水循环75168损耗798.7798.7绿化用水图2-1本项目水平衡图(单位:t/a)②供电本项目年用电量30万kW·h,用电由如皋市政电网提供,供电可靠,可以满足本项目的需求。③压缩空气本项目所需压缩空气由微油螺杆空压机提供,供气压力0.8MPa,供气量10m3/min。3.储运工程本项目原料、产品储存于厂房内划分的仓库,原料及成品进出厂均采用汽车运输,厂内采用叉车运输。4.环保工程废气:本项目少量打标废气、焊接烟尘通过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激光水冷外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激光水冷外排水一起接管至如皋市九华镇污水处理厂。厂区设置雨水管道全长750m,管径为0.4m,雨污水排口均设置切换阀。固废:本项目新建1座20m2一般固废库,用于贮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新建1座10m2危险固废库,用于贮存废润滑油、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危废贮存场所拟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建设,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存放、贮存。本项目具体工程组成见表2-3。表2-3本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工程类别工程名称设计能力备注主体工程生产车间一15738.13m2二层生产车间二9561.13m2一层(局部二层)生产车间三6187.44m2一层辅助工程办公楼1052.64m2二层(局部三层)贮运工程原料仓库3000m2原料堆放半成品仓库800m2半成品堆放成品仓库5000m2成品堆放公用工程给水系统3123.868t/a市政供水污水系统1803.24t/a雨污分流供电系统30万kW·h市政供电动力系统10m3/min空压机站房环保工程废气处理焊接烟尘车间通风达标排放打标废气移动式工业除尘器达标排放废水处理生活污水化粪池10m3循环水箱30L接管如皋市九华镇污水处理厂激光冷却废水噪声治理隔声、减震厂界达标固废处理一般固废库20m2安全处置危废库10m2安全处置环境风险风险防范240m3事故池(含切换阀)合理设置3、产品方案本项目拟在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新建厂房实施生产。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建设完成后年产汽车用不锈钢高压高速电磁阀7000万只、HCU(液压压力调节器)500万套。表2-4全厂产品方案工程名称(车间、生产装置或生产线)产品名称规格参数设计规模年运行时数汽车底盘电控部件生产线汽车用不锈钢高压高速电磁阀阀体外径在10mm~50mm,长度30mm~150mm,单个重量100g~150g7000万只/年HCU(液压压力调节器)公称直径为2mm,高度H35mm~100mm,底部固定尺寸L100mm~300mm,单个重量100g~200g500万套/年2400h备注:项目产品规格与不同客户订单会略有不同。产品质量标准本项目产品质量标准具体执行《汽车防抱制动系统液压电磁调节器技术要求及台架试验方法》(QC∕T1005-2015),公司产品质量满足以下指标要求:表2-5产品质量标准序号项目指标性能要求样件每个通道的密封性应满足表A的要求:表A密封性要求1密封性试验项目压力降/压力升高值真空密封性≤200Pa升压密封性≤0.25MPa保压密封性≤0.30MPa回流系统密封性≤0.25MPa2回流泵工作压力回流泵工作时的压力不应低于25MPa样件的室温阻尼压力不应大于0.10MPa,低温阻尼压力不应大于0.20MPa试验结束后,样件应无影响功能的损坏和变形,无外部泄露。样件的升压密封性、保压密封性和回流系统密封性应满足表A要求①样件每个通道的特性参数应满足表B的要求:表B特性参数要求3阻尼压力4耐压性5动态特性特性参数技术要求升压时间≤190ms降压时间≤120ms最大压力差≤6.0MPa升压滞后时间≤10ms降压滞后时间≤8ms②同轴(桥)左、右轮之间的压力应保持同步上升,到额定工作压力所用的台阶数之差,当任一轮台阶数大于6个时,左右轮之差不应大于2个,当左右轮的台阶数均不大于6个时,左右轮之差不应大于1个③在若干次阶梯降压过程中,同轴(桥)左、右轮之间的压力下降到1MPa所用的台阶数之差不应大于1个。④在最后一次的升压、降压过程中,压力曲线应无歧变⑤在整个阶梯升压、阶梯降压过程中,各压力台阶的升压、降压、保压曲线的轮廓应清晰、无错误动作或卡滞现象⑥样件修正后的噪声测量值应小于70dB(A)试验结束后,样件每个通道的密封性应满足表C的要求表C特性参数要求6温度冲击性试验项目压力降升压密封性≤0.30MPa保压密封性≤0.35MPa回流系统密封性≤0.30MPa6工作耐久性试验过程中,样件应无功能上的损坏和其他异常现场。试验结束后,样件每个通道的密封性应满足表D的要求,每个通道的特性参数应满足表E的要求,动态特性应满足②~⑤要求,样件修正后的噪声测量值应小于78dB(A)表D工作耐久性后和振动耐久性后密封性要求试验项目压力降升压密封性≤0.35MPa保压密封性≤0.40MPa回流系统密封性≤0.35MPa表E工作耐久性后和振动耐久性后特性参数要求特性参数技术要求升压时间≤210ms降压时间≤135ms最大压力差≤6.5MPa升压滞后时间≤11ms降压滞后时间≤9ms7振动耐久性同工作耐久性试验结束后,样件外表面任意100cm2范围内不应产生一个以上直径大于2mm的腐蚀物,总腐蚀面积不应大于5cm2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见表2-6。表2-6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规格及型数量(台/设备名称备注号套)--------8耐腐蚀性序号对应工序对应产品1----2----------3----------4----------5------------6------------------------7----------8----------9----------10----------11----------12----------13------------产能匹配性分析:由于设备型号、数量对于项目的产能密切相关,因此本环评根据企业配套的本项目设计产能7000万只/年500万套/年单位(t/a)备注--14----------设备名称数量运行时间单线最大工作能力最大产能电磁阀装配线6条线2400h500只/h7200万只/年HCU总成装配线6条线2400h400套/h576万套/年序号工序名称成分/规格消耗量储存位置储存方式1------------4、主要生产设备装配生产设备的最大工作能力和生产时间,核算产能匹配性。表2-7生产设备与产能匹配性5、主要原辅材料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见表2-8。表2-8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2------------3------------4------------5------------6------------7--------------8--------------产能匹配性分析:本环评根据企业原辅料用量核算产能匹配性。表2-9原辅料与产能匹配性产品名称原料名称单个产品/套所需原辅料设计产能所需原辅料设计产能全厂原辅料相符性汽车用不锈钢高压高速电磁阀本体(铝制品)----7000万只/年//密封圈----/隔磁管等冲压件----/件阀体----/活塞----/电机----/HCU液压压力调节汽车用不器不锈钢高压高速电本体(铝制品)----500万套/年//密封圈----/隔磁管等冲压件----/阀体----/活塞----/电机----/磁阀锈钢高压高速电磁阀合计本体(铝制品)----/--相符密封圈------隔磁管等冲压件------阀体------活塞------电机------6、劳动动员和工作制度①劳动定员:本项目职工定员150人,厂区不提供食宿。②工作制度:本项目日工作8h,年工作300天,共2400h。7、四至情况及厂区平面布置情况①四至情况: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项目东侧为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小河,河南为四玗居民,西侧为环西路,北侧为联创路。项目最近环境敏感目标为厂界南侧四圩居民会,距离厂界30m。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厂区周边500m环境概况图(含敏感保护目标)见附图2。②厂区平面布置本项目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32587.34m2,本项目厂区内主要构筑物为车间一、车间二、车间三、办公楼,厂内建筑物呈东西向布置,厂界北侧设有一个出入口。各建筑物之间以厂区道路或绿化带进行有机隔开,厂区内道路布置为环状,主要建筑物及生产车间周围都布置有环形消防通道,以满足厂区运输及消防要求。厂区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4。8、环保投资本项目用于环境保护方面的投资约为30万元,占本项目总投资的0.06%。本项目建成时应同时完成项目的治理措施。具体环保投资一览表见表2-10。表2-10本项目环保投资一览表污染源环境保护设施名称投资估算(万元)预期效果进度废气排风扇、移动式工业除尘器10满足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同时使用废水化粪池0.5满足要求厂区内雨污水管网2满足要求事故应急池4.5满足要求噪声厂房隔声10厂界达标固废一般固废暂存场20m21合理处置危废暂存场10m22合理处置合计30占总投资的0.06%—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施工期】(1)施工工艺流程本项目的施工期主要为新厂房的建设和设备的安装,具体工艺流程见图2-2:噪声、噪声、噪声、噪声、废弃物基础工程主体工程装饰工程设备安装工程验收施工废水、建筑垃圾图2-2施工期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2)主要污染工序说明本项目施工期污染有扬尘和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弃物。①粉尘和废气主要包括建筑施工引起的扬尘,燃油机械排放的尾气,以及装修产生的油漆废气等。②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作业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是COD、氨氮、SS。③噪声主要包括各种建筑施工机械在运转中的噪声。④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营运期】1、工艺流程本项目装配生产两个产品:电磁阀和HCU。所有原材料均外购,只有少部分需要激光焊接加工,其余进行组装、测试。电磁阀主要生产工序为组合装配-激光焊接-激光打标-功能检测-外观检查和包装-入库;HCU主要生产工序为组合装配-压力测试-压力传感器压装-压力标定-激光打标-功能检测-外观检查和包装-入库;电磁阀无需进行压装压力传感器,HCU无需进行激光焊接工序,其余工序一致。电磁阀加工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如图2-3,HCU加工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如图2-4:阀零件(本体、活塞、电机、隔磁管等冲压件、阀体、密封圈)组合装配N噪声N噪声图例:G—废气激光焊接G1焊接烟尘、W1水冷废水、激光打标G2-1打标废气、N噪声功能检测S1-1不合格品、N噪声外观检查和包装入库,N—噪声S—固体废物W—废水图2-3电磁阀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图本项目电磁阀生产工艺流程说明:1、组合装配:对购置的电磁阀零件(本体、活塞、电机、隔磁管等冲压件、阀体、密封圈)按照产品设计通过电磁阀装配线进行组装装配。产污环节:装配机械设备噪声N。2、激光焊接:电磁阀装配自动化流水线(机械臂、回转台等)在对阀体等进行装配过程中,通过激光焊接机将碳钢阀体与部分金属零部件焊接起来。激光焊接是利用高能量密度的激光束作为热源的一种高效精密焊接方法,焊接烟尘是在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高温蒸气经氧化后冷凝而产生的,焊接烟尘主要来自焊条或焊丝端部的液态金属及溶渣。本项目焊接方式采用点焊方式,即焊接时利用柱状电极,在两块搭接工件接触面之间形成焊点的焊接方法。点焊只消耗电能,不需要填充材料或焊剂、气体等,直接利用两工件接触面之间的电阻,瞬间通过低电压大电流,使两个互相对接的金属的自接触面瞬间发热至融化并融合。因此,本项目激光焊接过程不存在焊材产生的焊接烟尘,焊接接触面因高温产生少量烟尘,本项目不做定量分析,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激光焊接机的冷却系统主要有水冷、风冷和水冷风冷一体化系统。其中水冷是使用的最广泛的。本项目在激光焊机工作过程中需要冷水对其进行间接冷却,从而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它的工作原理是:主要由水箱、过滤器、水泵、热交换器及水温和水流量保护电器元件等组成了水路内循环冷却系统,水路内循环冷却系统中通过循环水泵像激光器输送冷却水带走激光器的热量,水温升高,再流经热交换器,水路外循环冷却系统和水路内循环冷却系统在热交换器中进行能量交换,使内循环水温度降低,降到一定范围内,再流回水箱进行循环实现一个冷却循环:水泵(增压)—激光器(吸热)—热交换器(放热)—过滤器—水箱—水泵四个基本过程。产污环节:产生焊接烟尘G1、水冷废水W1及机械设备噪声N等污染。3、激光打标:激光打标是由激光发生器生成高能量的连续激光光束,聚焦后的激光作用于承印材料,使表面材料瞬间熔融,甚至气化,通过控制激光在本体铝制品材料表面的路径,从而形成需要的图文标记。激光加工使用的“刀具”是聚焦后的光点,不需要额外增添其设备和材料,只要激光器能正常工作,就可以长时间连续加工。因此激光打标过程产生的废气量较少,企业增加移动式工业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产污环节:产生打标废气G2-1以及机械设备运转噪声N。4、功能检测:对产品进行抽样进行相应的性能测试,主要针对密封性能、反应时间、稳态特性等性能进行检测,电磁阀与测试设备连通后,在不同压力下,随着电信号变化,阀的输出流量变化曲线,从而分析阀的稳态特性。测试时,设定电流起始点和终止点,先将入口压力稳定至所需值,然后将被试阀的电信号从最小值升至最大值,再回到起点,绘制出流量-电流特性曲线,同时记录电磁阀的响应时间,包括阀得电响应时间和断电响应时间。整个过程中观察阀芯是否能在压力作用下移动到另一侧,之后,将压力降至最小值,阀芯返回初始状态,以测试密封性能。检测过程产生不合格品,不会产生其他污染物。产污环节:产生不合格品S1-1及机械设备运转噪声N。5、外观检查和包装:对产品进行最终外观检查,满足要求进行包装入库待售。HCU零件(本体、活塞、电机、隔磁管等冲压件、阀体、密封圈)组合装配N噪声压力测试N噪声G—废气N—噪声压力传感器压力传感器压装N噪声压力标定N噪声激光打标G2-2打标废气、N噪声功能检测S1-2不合格品、N噪声外观检查和包装,图例:入库S—固体废物W—废水图2-4HCU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节点本项目HCU生产工艺流程说明:1、组合装配:对购置的HCU零件(本体、活塞、电机、隔磁管等冲压件、阀体、密封圈)按照产品设计通过HCU总成装配线进行组装装配。产污环节:装配机械设备噪声N。2、压力测试:对产品进行初步压力测试,将压力表连接到液压系统的适当位置,通常是调节器的出口处,确保连接牢固,以防止泄漏,打开液压系统的电源,并逐渐增加系统的压力。观察压力表的读数,记录下调节器开始工作的压力值,以便下一步根据产品的初步压力选择合适性能的压力传感器。产污环节:机械设备噪声N。3、压力传感器压装:采用自动TOX压机和伺服压机对产品进行压力传感器安装。自动TOX压机是指对气缸内气体的控制,通过改变气缸内活塞的运动轨迹来实现零件的自动组装。伺服压力机通常指采用伺服电机进行驱动控制的压力机,通过一个伺服电机带动偏心齿轮,来实现滑块运动过程。伺服压机近年来已经在汽车零部件装配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对装配过程的全过程监控及评估,保证了总成一次装配的合格率。产污环节:机械设备运转噪声N。4、压力标定:对安装压力传感器后的产品进行压力标定,将压力表连接到液压系统的适当位置,打开液压系统的电源,并逐渐增加系统的压力至设计工作压力,并保持一段时间,观察HCU的响应;记录整个测试过程中的压力、流量、温度等参数,根据系统需求,调整压力控制阀的压力设定值,确保其在工作范围内稳定工作,以满足产品质量需求。产污环节:机械设备运转噪声N。5、激光打标:激光打标是由激光发生器生成高能量的连续激光光束,聚焦后的激光作用于承印材料,使表面材料瞬间熔融,甚至气化,通过控制激光在本体铝制品材料表面的路径,从而形成需要的图文标记。激光加工使用的“刀具”是聚焦后的光点,不需要额外增添其设备和材料,只要激光器能正常工作,就可以长时间连续加工。因此激光打标过程产生的废气量较少,企业增加移动式工业除尘器进行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产污环节:产生打标废气G2-2以及机械设备运转噪声N。6、功能检测:对产品进行抽样进行相应的性能测试,主要针对密封性能、耐压性能、工作耐久性等性能进行检测,测试时主要对HCU施加一个初始压力,通常低于工作压力,以检查是否有泄漏;逐步增加压力至设计工作压力,并保持一段时间,观察HCU的响应;在安全范围内,对HCU施加超过设计工作压力的压力,以测试其极限性能;记录整个测试过程中的压力、流量、温度等参数,根据测试数据,评估HCU的性能和可靠性。检测过程会产生不合格品。产污环节:产生不合格品S1-2及机械设备运转噪声N。7、外观检查和包装:对产品进行最终外观检查,满足要求进行包装入库待售。2、主要污染工序本项目运营期污染物产生环节见表2-11。表2-11本项目运营期产污环节汇总表污染因素编号名称产污环节排放特性/性质污染因子废气G1焊接烟尘激光焊接无组织颗粒物G2-1、G2-2打标废气激光打标无组织颗粒物废水W1激光冷水机排水激光焊接间歇COD、SSW2生活污水职工生活间歇COD、NH3-N等固废S1-1、S1-2不合格品检测一般固废不合格品S2废包装材料拆包一般固废塑料、纸盒等S3废润滑油设备维修危险固废矿物油S4废油桶机加工危险固废矿物油S5空压机含油废水辅助工程危险固废矿物油S6生活垃圾职工生活一般固废瓜果皮屑等S7化粪池污泥废水处理一般固废COD、NH3-N等S8除尘灰废气处理一般固废粉尘噪声主要噪声源为伺服压机、空压机等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本项目位于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新建厂房及附属用房,项目用地为政府出让,出让前本项目所在地为农田,由上海奕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汽车底盘电控部件生产项目,项目于2023年11月17日完成联合预审(皋重办新建项目预审2023第38号),同意该项目进入容缺审批程序,后政府完成土地征收后,企业于2024年1月份完成土地购买,2024年2月4日办理不动产登记(如皋市不动产权第0003077号)。本项目用地征收前一直为农田状态,政府完成征收后成为空地,无与拟建项目有关的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与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问题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1)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中的数据,2023年如皋市主要空气污染物指标监测结果见表3-1。表3-12023年如皋市环境空气主要污染指标监测结果单位:μg/m3(CO为mg/m3)污染物年评价指标现状浓度标准值占标率/%达标情况SO2年平均质量浓度96015.0达标NO2年平均质量浓度224055.0达标PM10年平均质量浓度517072.8达标PM2.5年平均质量浓度323591.4达标CO日均值第95分位质量浓度1.1427.5达标O38h平均第90分位质量浓度169160105.6不达标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基本项目污染物包括:SO2、NO2、PM10、PM2.5、CO、O3,当6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即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2023年如皋SO2、NO2、PM10、PM2.5、CO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O3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不达标区。(2)本项目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颗粒物属于常规污染物,其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2023年度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数据,详见表3-1。(3)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措施2023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3021项,减排氮氧化物1876吨、挥发性有机物1370吨,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一是实施工业源治理集中攻坚。编制印发《南通市2023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6月底提前完成全部治理任务。2457家企业实现活性炭“一设施一码”管理,完成56个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呼吸阀改造。全省率先出台《南通市试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阶梯式资金奖补方案》,不断激发企业治污动力。加强正向引导和财政激励,35家企业纳入应急管控豁免清单,17个项目进入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库,申请补助资金总额约6800万元,激发企业废气治理内生动力。二是开展扬尘源长效管理。积极实施“清洁城市行动”,加强扬尘精细化治理,坚持扬尘问题当日发现当日整改,打造138个扬尘管控智慧工地,强化干散货港口码头粉尘污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染防治。三是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出台《南通市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报废补贴方案(2023-2024年)》,加大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力度,累计淘汰9998辆。印发《重点区域移动源污染治理攻坚方案》,着力提升移动源污染治理水平。2、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南通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3),2023年,南通市共有16个国家考核断面,均达到或优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55个省考以上断面中,碾砣港闸、聚南大桥、营船港闸、通吕二号桥等19个断面水质符合Ⅱ类标准,孙窑大桥、嫩江路桥、新江海河桥、团结新大桥等36个断面水质符合Ⅲ类标准,优Ⅲ类比例100%,高于省定98.2%的考核标准;无Ⅴ类和劣Ⅴ类断面。3、声环境质量现状建设项目地点在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根据《九华镇现代智造工业集中区规划(2020-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工业集中区执行3类标准,集中区内居民等敏感点执行2类标准,因此本项目厂界执行3类标准,附近敏感点执行2类标准。根据项目声源特点及评价区环境特征,企业于2024年11月25日对厂界及南侧敏感点噪声进行了日常检测。噪声测量结果见表3-2。表3-2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单位:dB(A)监测时间监测点标准级别昼间监测值标准限值2024.11.25东厂界外1m3类5665南厂界外1m5565西厂界外1m5565北厂界外1m5765南侧敏感点2类4660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根据上表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标准,南侧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表明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良好。4、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本项目用地范围内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无需进行生态环境调查。5、电磁辐射本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内容。6、地下水、土壤环境土壤环境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企业危废库为重点防渗区,地面均防腐、防渗,本项目不存在土壤、地下水环境污染途径,不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本项目调查了周边500m范围内的大气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敏感目标详见表3-3;其他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4。表3-3本项目厂区500m范围内大气环境敏感目标一览表名称名称保护对象保护内容环境功能区相对厂址方向相对厂界距离与打标区距离XY四玗120°40′33.854″32°7′44.327″居民60户《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S30m65m四玗居委十八组120°40′48.565″32°7′44.716″45户E220m240m四玗居卫生室120°40′47.512″32°7′41.297″卫生室20人SE222m247m环境五玗120°40′31.078″32°7′34.905″居民60户S338m403m120°40′44.469″32°7′30.439″20户SE400m465m保护目标四玗居委八组120°40′26.231″32°7′52.563″80户NW105m384m小玗120°40′12.022″32°7′57.720″20户NW470m690m表3-4本项目其他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环境要素环境保护对象名称方位距厂界最近距离(m)规模环境功能声环境四玗S3060户《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地下水环境本项目厂界500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生态环境本项目位于如皋市九华镇四圩社区5、6、7组,无产业园区外新增用地。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中的标准。表3-5建筑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执行标准排放限值TSP《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500μg/m3PM10(DB32/4437-2022)80μg/m3注:①任一监控点(TSP自动监测)自整时起依次顺延15min的总悬浮颗粒物浓度的平均值不应超过的限值。根据HJ633判定设区市AQI在200~300之间且首要污染物为PM10或PM2.5时,TSP实测值扣除200μg/m3后,再进行评价。②任一监控点(PM10自动监测)自整时起依次顺延1h的PM10浓度平均值与同时段所属设区市PM10小时平均浓度的差值不应超过的限值。本项目营运期打标、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具体见表。表3-6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控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mg/m3)执行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kg/h)制标准颗粒物----0.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南侧小河;企业激光焊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接管至如皋市九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东方红河。如皋市九华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和尾水排放标准见表3-7。表3-7如皋市九华镇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和尾水排放标准污染物名称单位接管要求尾水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pH—6~96~9CODmg/L50050SSmg/L40010NH3-Nmg/L45①5(8)②TPTNmg/Lmg/L8①70①0.515注:①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②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限值。表3-8雨水排放要求序号污染物项目排放浓度1COD(mg/L)202石油类(mg/L)0.053、噪声排放标准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详见表3-9。表3-9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厂界执行标准昼间项目场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70dB(A)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具体标准见表3-10。表3-1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适用区域功能区类别标准限值(dBA))执行标准昼间各厂界3类60《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建城〔2010〕61号);固体废物需满足《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相关要求,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包装、贮存设施的选址、设计、运行、安全防护、监测和关闭等要求进行合理的贮存。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见表3-11。表3-11本项目总量控制(考核)指标单位:t/a类别污染物名称产生量削减量接管量(外排量)废气颗粒物0.0040.003240.00076废水废水量1803.2401803.24(1803.24)COD0.81020.3240.4862(0.090)SS0.54020.3240.2162(0.018)NH3-N0.0720.0070.065(0.009)TP0.0090.0020.007(0.001)TN0.0900.0090.081(0.027)固废一般固废12.0032412.003240危险废物2.1122.1120生活垃圾45450总量控制指标排污许可技术规范核算许可排放量根据《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和完善项目环评总量预报与审批流程的会议纪要》中“1.进一步完善源强核算。(1)新、改、扩建项目根据《关于印发总量控制指标T--设计年生产时间,d。表3-11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核算表(t/a)污染因子Q(m3/d)C(mg/L)T(d)E年许可(t/a)COD6.015003000.902SS6.014003000.721NH3-N6.01453000.081TP6.0183000.015TN6.01703000.126总量控制指标②总量核算对比本项目按照产污系数法和类比法核算总量与按照技术规范计算许可排放量对比见表3-12,总量申请指标按照报告表产污系数法、类比法计算方式取严。表3-12本项目主要污染物申报总量核算统计(t/a)污染物类型污染物报告表核算排放量按技术规范核算许可总量申报总量废水接管量废水量1803.24/1803.24COD0.48620.9020.4862SS0.21620.7210.2162NH3-N0.0650.0810.065TP0.0070.0150.007TN0.0810.1260.081无组织废气颗粒物0.00076/0.00076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如下:①大气:本项目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量0.00076t/a。②废水:水污染物接管考核总量:废水1803.24t/a,COD0.4862t/a、SS0.2162t/a、NH3-N.065t/a、TP0.007t/a、TN0.081t/a;排入外环境量:废水1803.24t/a,COD0.090t/a、SS0.018t/a、NH3-N0.009t/a、TP0.001t/a、TN0.027t/a。③固废:零排放。本项目为〔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内三十一、汽车制造业36,本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不使用溶剂型涂料或者胶粘剂(含稀释剂、固化剂、清洗溶剂),属于登记管理的行业。实施登记管理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废水、废气排放口均对应为一般排放口,因此,在排污许可证中无需载明许可排放量,无需进行排污权交易。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排污总量指标管理提升环评审批效能的意见(试行)》(通环办〔2023〕132号),“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版),对实施登记管理的建设项目不再实施总量平衡”。因此本项目无需实施总量平衡。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1、大气在施工过程中,粉尘污染主要来源于:土方的挖掘、堆放、清运、土方回填和场地平整等过程产生的粉尘;建筑材料如水泥、白灰、砂子等在其装卸、运输、堆放过程中,因风力作用将产生扬尘污染;搅拌车辆和运输车辆往来将造成地面扬尘;施工垃圾在其堆放和清运过程中将产生扬尘;上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粉尘(扬尘)将会造成周围大气环境污染,其中又以粉尘的危害较为严重。施工期间产生的粉尘污染主要决定于施工作业方式、材料的堆放及风力等因素,其中受风力因素的影响最大。在一般气象条件下,平均风速为3.3m/s,建筑工地内TSP浓度为其上风向对照点的2~2.5倍,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可达150m,影响范围内TSP浓度平均值可达0.49mg/m3。针对施工作业产生的扬尘,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19]23号)中相关规定,本次环评提出以下措施:①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城市范围内主要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施工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施工工地的封闭围挡应坚固、稳定、整洁、美观。②加强物料管理。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应按总平面布局进行码放。在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应使用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采用现场搅拌混凝土或砂浆的场所应采取封闭、降尘、降噪措施;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或采取覆盖等措施。③注重降尘作业。施工现场土方作业应采取防止扬尘措施,主要道路应定期清扫、洒水。拆除建筑物或构筑物时,应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应及时清理废弃物。施工进行铣刨、切割等作业时,应采取有效防扬尘措施;灰土和无机料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应洒水降尘。④硬化路面和清洗车辆。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及材料加工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处理,道路应畅通,路面应平整坚实。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并对驶出车辆进行清洗。⑤清运建筑垃圾。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运输应采用封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措施。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器具或管道运输,严禁随意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⑥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⑦加强监测监控。鼓励施工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当地有关主管部门联网。当环境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中度及以上污染时,施工现场应增加洒水频次,加强覆盖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通过以上措施施工期间的施工扬尘可以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32/4437-2022)表1中的标准。施工期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的次污染源是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燃烧柴油和汽油排放的废气以及装修过程中油漆涂饰。但由于施工期较短,场地较小,所以废气污染是小范围、短暂的,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2、废水施工期间,在排污工程不健全的情况下,应当尽量减少物料流失、散落和溢流出现,减少废水产生量;施工物料堆场远离地表水体并设置在径流不易冲刷处;施工时产生的泥浆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施工现场应建造集水池、沉砂池、排水沟等水处理构筑物,按废水的不同的性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施工期开挖土方将作为回填土,回填土和施工材料的临时堆场设置遮雨棚,下雨时不会受到雨水冲击而流失,不会影响周围地表水环境;对各类作业废水(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作冲洗复用水;打桩产生的少量泥浆水采用二级沉淀处理设施,将泥浆水沉淀处理到SS≤100mg/L后用于喷淋施工地表开挖造成的裸露场地,防止裸露场地在大风天气里产生扬尘;施工人员平均按20人计,高峰期按30人计,工地不设置工房。根据《建筑施工手册(第四版)》施工现场生活用水量=施工现场高峰昼夜人数×施工现场生活用水定额(一般为20~60L每人每天,本项目取60L每人每天)×施工现场用水不均衡系数(施工现场生活用水为1.3~1.5,本项目取1.5))×施工天数(本项目取300天)。本项目施工期间生活用水量为810t,产污系数按80%计,则本项目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排放的污水量为648t。施工人员搭建临时旱厕,产生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内,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户的农家肥,无生活污水外排。3、噪声建议在施工期间采取以下相应措施: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严格按照施工噪声管理的有关规定,夜间不得进行打桩作业;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噪声低的施工方法;③作业时在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④尽量采用商品混凝土;⑤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建材等运输尽量在白天进行,并控制车辆鸣笛。4、固废施工期排放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土石方等,基本无毒性,为一般固体废物,只要及时清理清运,并加以利用,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施工后期厂房涂饰产生的废油漆桶,由施工方统一收集按照要求进行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防治措施:①车辆运输固废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泥土、不飞扬;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②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如木材、钢筋等,应进行回收,以节省资源。③对砖瓦等建筑垃圾,可采用一般堆存的方法处理,但一定要将其最终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倾倒场。④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⑤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5、生态环境工程施工过程中开挖土方,可能对陆地现有地表结构造成破坏,改变土壤结构。同时可能导致水土流失,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项目所在地为如皋市九华镇,项目建成后厂区设置绿化面积,可对原生态环境进行补偿,因此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废气(1)废气污染物排放源情况本项目生产中基本为组装工序,机加工仅为焊接及打标。本项目焊接方式采用点焊方式,激光焊接过程不存在焊材产生的焊接烟尘,焊接接触面因高温融合产生少量烟尘,本项目不做定量分析,通过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企业利用激光打标机在产品上进行打标。激光打标加工使用的“刀具”是聚集后的光点,不需使用其他设备和材料,项目需激光标的工件较少,会产生极少量的烟尘。激光打标原理类似于激光切割,产生的粉尘量较少。参照《激光切割烟尘分析及除尘系统》(王志刚,汪立新),激光切割粉尘的产生源强为39.6g/h。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本项目仅5%产品需要进行打标加工,年加工时间按照100h计,则打标粉尘的产生量为0.004t/a。企业通过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移动式工业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该装置的收集效率90%,处理效率为90%,则激光打标工段则经设施处理后排放量为0.00036t/a,未被收集量为0.0004t/a。因此,激光打标粉尘无组织排放总量为0.00076t/a。本项目各废气污染物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表4-1全厂无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污染源名称污染物名称产生量(t/a)排放量(t/a)排放速率(kg/h)面源长度(m)面源宽度(m)面源高度(m)车间一打标区打标颗粒物0.0040.000760.0019554013(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不开展进一步预测,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3)卫生防护距离确定根据《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GB/T39499-2020)中要求“4行业主要特征大气有害物质:不同行业及生产工艺产生无组织排放的特征大气有害物质差别较大。在选取特征大气有害物质时,应首先考虑其对人体健康损害毒性特点,并根据目标行业企业的产品产量及其原辅材料、工艺特征、中间产物、产排污特点等具体情况,确定单个大气有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量及等标排放量(Qc/Cm),最终确定卫生防护距离相关的主要特征大气有害物质1种~2种。当目标企业无组织排放存在多种有毒有害污染物时,基于单个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计算结果,优先选择等标排放量最大的污染物为企业无组织排放的主要特征大气有害物质。当前两种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相差在10%以内时,需要同时选择这两种特征大气有害物质分别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初值。”本项目选用颗粒物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初值。①卫生防护距离初值计算公式Qc1c2.050D(BL.025r)LCmA式中:Qc—大气有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量,单位kg/h;Cm—大气有害物质环境空气质量的标准限值,单位mg/Nm3;L—大气有害物质卫生防护距离初值,单位,m;γ—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m,=(S/π)0.5;A.B、C、D—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无因次;具体见表4-2。表4-2卫生防护距离初值计算系数计算系年平均风速m/s卫生防护距离L/mL≤10001000<L≤2000L>2000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数ⅠⅡⅢⅠⅡⅢⅠⅡⅢA<24004004004004004008080802~4700470350700470350380250190>4530350260530350260290190140B<20.010.0150.015>20.0210.0360.036C<21.851.791.79>21.851.771.77D<20.780.780.57>20.840.840.76注:I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大于或等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1/3者。Ⅱ类: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的排放同种有害气体的排气筒的排放量,小于标准规定的允许排放量的1/3,或虽无排放同种大气污染物之排气筒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指标是按急性反应指标确定者。Ⅲ类:无排放同种有害物质的排气筒与无组织排放源共存,但无组织排放的有害物质的容许浓度是按慢性反应指标确定者。本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属于Ⅲ类;如皋市常年平均风速在2~4m/s,初始距离L<1000m,根据上述表格A、B、C、D取值为470、0.021、1.85、0.84。则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4-3。表4-3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污染源位置污染物名称Qc(kg/h)Cm(mg/m3)ABCD卫生防护距离(m)L生产车间一打标区颗粒物0.040.454700.0211.850.8450②卫生防护距离终值的确定根据上述计算,以生产车间一为边界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勘查,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目标,本项目生产打标区距离最近南侧敏感点居民65m,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能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今后该防护距离内不再新建学校、医院、居住区等环境敏感项目。建设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见附图2。(4)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位于如皋市,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不达标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内无敏感目标,能满足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本项目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综上所述,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5)监测计划A.日常监测参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开展大气污染源监测,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见表4-4。表4-4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监测对象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废气无组织厂界颗粒物一年/次B.验收监测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需针对废气污染源制定验收监测计划。本项目废气监测点、监测项目及监测频次见下表。表4-5验收监测计划表种类监测点位监测项目监测频次废气厂界上风向1个监测点及下风向3个监测点颗粒物连续2天,每天3次注意事项列出监测期间天气状况、风向、风速、气温、湿度、大气压。C.应急监测监测因子:颗粒物。监测时间和频次:按照事故持续时间决定监测时间,根据事故严重性决定监测频次。一般情况下每小时取样一次。随事故控制减弱,适当减少监测频次。监测布点:按事故发生时的主导风向的下风向,考虑区域功能设置1个测点,厂界设监控点。2、废水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项目车间地面不清洗(日常打扫即可),主要污废水为生活污水和激光冷水机外排水。(1)废水源强核算①生活污水本项目职工人数为150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来源于厂内厕所等设施,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员工车间用水定额为30-50L/人·班,本项目平均日用水量按照50L/人·班计,排水量以用水量的80%计,企业实行单班制,生活用水量约为2250t/a,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800t/a,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等。②激光冷水机用水项目设有9个激光冷水机。参考《工业循环冷却水设计规范》(GB/T50050-2017),闭式系统的补充水量不宜大于循环水量的1.0‰,则本项目补充水量取循环水量的1.0‰。本项目单台冷水机循环水量设计为58L/min,工作时间约8h/d,年工作300天,则本项目循环水量为75168t/a,补充水量为75.168t/a,冷却为间接水冷,冷却水循环使用不接触工件,只使用自来水(无需添加阻垢、缓蚀、杀菌剂、絮凝剂等),考虑盐分累积对管道的影响,企业定期排放。本项目水箱容积约为30L,参考同类型企业江苏奕隆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该企业生产电磁阀和HCU总成,产品及生产工艺、原辅料均与本项目一致,激光水冷外排水平均每月排放一次,每次排放量约0.27t,则水箱排放量为3.24t/a,定期补充损耗量。③绿化用水本项目有绿化面积3993m2,根据《江苏省林牧渔业、工业、服务业和生活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中绿化管理用水为0.2m3/(m2·a),则本项目绿化年用水量为798.7t,绿化用水全部挥发,不排放。本项目水污染物产生及排放状况见表4-6。运营期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表4-6本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源情况一览表产排污环节类别污染物种类产生情况治理措施排放情况排放口基本情况排放标准浓度产生量处理能力治理工艺治理效率是否为可行技术废水排放量浓度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规律编号及名称类型地理坐标浓度单位mg/Lt/a----%--t/amg/Lt/a------------mg/L办公生活生活污水COD4500.81020m3化粪池40是18002700.486间歇污水处理厂间歇,排放期间流量稳定DW001总排口(一般排放口)120°40'34.74";32°7'46.99"500SS3000.540601200.216400氨氮400.07210360.06545总磷50.0092040.0078总氮500.0910450.08170激光焊接冷水机废水COD500.000230L循环水箱/是3.24500.0002500SS500.0002/500.0002400化粪池处理效率参考《村镇生活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试行)》(HJ-BAT-9):“COD:40%~50%,SS:60%~70%,动植物油:80%~90%,TN:不大于10%,TP:不大于20%”。因此,本项目三级化粪池对COD处理效率取40%,对SS处理效率取60%,对NH3-N处理效率取10%,对TP处理效率取20%,对TN处理效率取10%。4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汽车底盘电控部件生产 汽车底盘电控部件生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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