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设施招标采购公告(2025)
根据《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二十一条“(一)建设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后,公开竣工日期”的要求,现将临夏州帮客羊屠宰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日期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临夏州帮客羊屠宰场项目
二、建设地点:临夏回族自治州临夏县土桥镇曹家村下王二社
三、环评批复:《关于对临夏州帮客羊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临州环审发〔2024〕32号)
四、主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废气处理:厂区待宰圈、屠宰区、污水处理站、一般固废间、无害化处理车间的恶臭气体经负压收集后进入1套“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废水治理:本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2m3)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5m3)处理,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屠宰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70m3/d),采用“格栅+隔油池+调节池+气浮+两级AO+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处理后,排入临夏县土桥镇污水处理厂。
噪声治理:采取合理布局、选低噪音设备、建筑隔声、基础减震等降噪措施。
固废治理: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全场粪便、胃内容物、屠宰过程碎肉残渣、废血、污水处理站污泥均为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内一般固废间内,定期清运至当地有机肥料生产厂家作为原料;项目产生的病害动物及检疫不合格胴体均在厂内采用湿化化制法处理,无害化处理后化制残渣和化制废油可以作为有机肥原料,暂存于厂内南侧固废堆放间内,定期清运至当地有机肥料生产厂家作为原料;本项目厂区设有生活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检疫固废、废活性炭、废UV灯管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储存于厂内危废暂存点内,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征求公众对项目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公示及征求意见献止日期
竣工日期:2024年10月18日
公示时间: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夏州伊客拉穆清真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局
联系电话:1891930858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环境保护设施涉及「招标采购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招标采购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